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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害怕又沉醉的方良善微闭起眼,她心中看到的是两个男人的身影,一个斯文又温柔的迷恋著她,一个狂暴又粗野的爱著她,两人都是她心之所系的挚爱,不能分割。
她幸福的笑了,为自己被爱感到快乐,同时也享受爱人的喜悦。
「说!那个男人是谁?」她竟然笑得这么甜蜜。嫉妒不已的铁汉生恨得牙痒痒的瞪著她,巴不得一口将她吞了永绝後患。
「嗄,什么男人?」她一脸茫然的回望著他,不懂他在问什么。
「你刚才嘴里喊的男人名字,别告诉我你忘了他是谁。」纵使明知没有人的过去纯如一张白纸,但他仍忍不住吃味。
脑袋一片空白的她真的不记得曾发生什么事,隐约像是作了一场迷幻的梦,似真似假紧扣胸口的一处柔软地,让她感到梦醒後的失落。
「我不知道,那个人和你好像。」头一次她认真的细瞧他的模样,心头微微的冲撞了一下。
她的脸又红了,为了心底的悸动。
「你拿我当代替品?」谁与他相似,他很清楚自己并无双胞兄弟。
仔细一看又不太像,那眼神……「你比较凶……呃,我也不晓得该怎么说,刚刚的你似乎变成一个奇怪的人,穿著徐志摩时代的灰蓝色长袍。」
差别在於一个充满书卷味,一个满身江湖气息,一温和一强势,可是她老觉得他们应该是同一个人,只是活在不同的年代遭遇不同的人事物,然而体内那抹魂魄生生世世不变。
「满嘴胡说八……」道。蓦地,一闪而过的画面令他微怔的顿了下,神情复杂的盯著她的蓬发。
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他会认为个性胆怯的她该是豪气奔放、热情如焰呢?而且适合穿……旗袍?
一想到一头毛躁乱发下是古典优雅的装扮,两眉不住的往上扬,难以想像她有文静端庄的一刻。
「你在笑什么?」真古怪,明明口气凶恶逼问她无解的话题,谁知转眼间冒出莫名的笑声。
头一摇,他收起追问她的严厉。「志云是谁?」
不知为何,熟稔的感觉久久不散,对於这个名字的主人。
「是萧志云。」她表情一惑的拢起眉峰。「可是我不认识他,他就这样蹦地出现我脑海之中,好像他是我前世情人似。」
朦朦胧胧的记忆,恍若梦幻的印象,无奇不有的玄妙世界总藏著令人无法解答的奥秘,无形中融人人们的生活里,充实那弥补不了的缺憾。
两人的神情在方良善说完那句「前世情人」後微微一变,气氛转变得十分微妙,好像有什么在体内滋长,相视的眼逐渐逼近……逼近再逼近,鼻与鼻轻触,温热的气息蔓延在两人之间,形成一股无形的张力将他们围入漩涡之中。
清柔的阳光由粉绿色的窗帘飘散而入,洒落一地艳丽的色彩,风吹动轻盈的帘幕,半掩半遮的挡去一室春光,交叠的人儿在晨光中袒露深情,任由那爱笑的云羞红了脸。
情之缝蜷来得绵长,自然而然的产生爱恋,不需言语不用多情,只要那一时的心动。
前世情,今生还。
爱永远不灭绝。
路还很遥远,只容两人并行,升起的太阳将在东方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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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起司面包、红豆面包、奶油面包、花生奶酥、咸蛋加肉松面包……思,还有什么呢?啊!忘了妞妞最爱的草莓果酱,瞧我这该死的驴脑袋记性真差,居然落东落西的忘了最重要的东西,真是要命呀!」
瞧他也不过才三十多……呃,一点点而已,正值意气风发的大好时光,怎么可以像七老八老的老人家一样忘东忘西,他的人生才刚要开始,绝不能提早老化,否则怎能当史上最伟大的父亲大人呢!
一想到他的宝贝囡囡,他就忍不住眉飞色舞的想笑,本以为她在那次意外也跟著往生了,而冰冷又瘦小的身体不知被哪个没良心的葬仪社给载走,害他这些年伤心又难过的遍寻不著,差点跟她们母女一起走。
幸好苍天有眼留下一点命脉,让他在绝望之际开了一扇希望的窗,在分离了一十三年後还能与她重聚,他可是大大小小的庙宇全去致谢,以免错漏了一神引起神愤可就吃不消。
台北街头伫立了位风采过人的俊逸男子,白色休闲服搭配蓝色长裤,桃花眼眯笑满面春风,笑起来隐约可见两颊小小的酒窝,可爱的让人想将他抱来一亲,顺便掐掐那嫩得足以滴出水的脸颊。
以男人而言他长得太俊美了,简直美得太不像话,根本把真正的女人给比下去。
站在马路旁如招牌般傻笑,齐耳的短发帅气有型,虽然频频回顾的雌性生物很多,但没人会上前与之攀谈,多看一眼就走开,然後叹息声幽然而出。
原因无他,大部份的美形男不是过度自恋便是同性恋,要不然怪癖也会多如牛毛,E世代的小孩个个是龙子龙女,谁肯弯下身躯去伺候人,找个比自己漂亮的男朋友是自找苦吃,何必为了一时的意乱情迷而让日後痛苦。
不过真正令人却步的是他大包小包的捧了一堆刚烤出来的新鲜面包,穿著体面却像土包子逛街似,爱面子的年轻人谁敢靠近,只怕会被笑「耸」。
「你到底笑够了没,跟你走在一起很丢脸耶!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含蓄。」真是受不了他的「病」,药石罔效无可救药。
也就是说等死算了省得浪费米粮,一把年纪还装疯卖傻……呃,不算一把啦!顶多看起来二十七、八岁,居然不知羞的表现得像情窦初开的小男生,要她不唾弃都难。
很想哭喔!为什么她会傻到被他说动,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去过,偏和他兜在一块「丢人现眼」。
「高兴自然会笑,难道要我哭不成。」他要去见他的宝贝耶!当然得开开心心堆满笑容。「还有呀!小女生,记得要叫我一声伯父,不可以没礼貌,起码我长你一辈。」
脸色突然一绿的美丽女子狠狠的一瞪。「你这位骗世欺众的『老人家』脸皮可真厚,你出门照过镜子了没,有胆占我便宜。」
气呼呼的锺丽艳很想亲手掐死眼前一点也不老的「长辈」,唇红齿白的小生样好意思倚老卖老,她真的非常不齿他。
两人走在大马路上看来是一对男俊女艳的完美情人,东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丝缺点,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呀!没人敢说他们貌合神离,天生世仇的会拿刀互砍。
但是年龄「相当」只是假象,俊美如牛郎的年轻人已经高龄三十六了,和二十出头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轮有余,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里,她又不是故意长得比较「臭老」。
「女孩子家要温柔些,别动不动大吼大叫有损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学学,瞧她乖巧又听话,从不惹是生非,温顺得有如绵丰一般,是每个为人父亲的骄傲,让我心头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随身带著。」
她还小不懂事,不了解失而复得的喜悦。
一谈到女儿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标准的恋女狂,他不只把女儿当心肝宝贝来疼,还看得比他的命还重要,三不五时的打老远的台中赶来送爱心,一解多日未见的相思苦。
当年和女儿分散实非得已,正在外岛当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湾本岛和妻女团聚,所以他根本不晓得当他在倒数日子的当头,妻已因车祸送医途中气绝,没人留意到路旁呆坐著一个满身是血的小女孩。
後来她在被人当走失的小孩发现时,由於惊吓过度又亲眼目睹母亲为护她而受重伤,她已失语好一阵,恍恍惚惚的说不出自己是谁,让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伤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养。
一转眼间小女孩长大了,要不是他一张不老的娃娃脸很好认,再加上她的聪明伶俐记性佳,他们父女这辈子可能就要错过了,到死都无缘再相见。
他可怜的女儿哟!不多疼疼她怎成,这些年一个人孤零零的过活,他每回想到此事便感到心酸,为他未尽父亲责任愧疚不已。
「拜托,不要把她的胆小看成乖巧听话,她只是不敢反抗而已,我要跟她一样就换我该哭了。」这个变态父亲,等一下有得他嚎啕的。
「阉呀!你别嫉妒她有个好父亲,等你再成熟点就会明白我的话没错,浓妆艳抹对皮肤很伤。」瞧他丽质天生,光用清水洗脸就容光焕发。
「是艳不是阉,麻烦你发音准确点,你不要脸我还要脸。」气到快脑充血的锺丽艳忿忿地说道,朝他射出上百道眼刀。
还不是差不多,小女生就是爱计较。「好好好,算我说错话了,咱们上楼喽!」
「哼!天山童姥。」冷嗟一句,她带头走向有点陡的阶梯。
第七章
「你……你们在干什么,分开分开,快给我分开,居然敢占我宝贝的便宜,我……我用铅笔砸死你,让你横著被人扛出去。」
突然一阵箭雨砸过来,搞不清楚状况的铁汉生是丈二金刚摸不著头绪,身一翻护著几近赤裸的女友,两眼露出冷冽杀气看向来者,偾起的臂肌孔武有力,每一个张狂的毛细孔都在咆哮。
他不敢相信有人胆子如此之大,竟然在太岁头上动上,坏了他的好事不说,还像疯子一般拿东西丢掷,行径幼稚如孩童。
三道锁的铁门没那么容易打开,为什么他能轻而易举的开门入内?难道他进来时忘了锁门,还是对方技高一筹懂得开锁的技巧,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悄然潜进,让「忙碌」的他无从提防。
以往在道上混的戾气骤起,绷紧的冷颜和寒冬一样冷到极点,随时都有可能手刃擅闯的下速之客,他对敌人从不留情,只要敢上门挑衅他一定奉陪,不溅血不罢休。
若非顾及他怀中小女人的安危,来人绝对别想活著走出去,利用画图的素描笔当武器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