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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她的脸因疼痛而扭曲着,倔强的咬着嘴唇直至,流出鲜血。
没有任何经验的我不知道怎么安抚她,只凭着冲动与直觉。
有人说,女人的身体是毒品能让人上瘾。这话不假,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和她坐在一起上课,接送她回家,亲她,吻她,抚摸她的身体。
最后,我们还是分离了。
她哭着来求我,求我帮她偷回志愿表。
她的眼泪刺痛我的心,虽然那眼泪看起来像珍珠。
带着她,摸进班主任的办公室,抽起了她那份志愿表。我剪了张和志愿表一样质地的小纸片,模仿她父亲的笔迹,在“师范”字样前改了二个字,“幼儿”。
高考过后,我们各奔东西。
发榜,她被家人关在家里不得外出。
每天,我像长发公主中的王子那般,站在她的窗台下,朝着那一小片玻璃扔石子,幻想着她放下长长的发让我攀爬上去。
同在一个城市中,却不得见面。
四年过后,我出国留学。
临走前夜,再一次站在她的窗台下。
可惜,人去楼空,不知芳踪。
苏菲
第一次见到李春是在母亲工作的机关办公室里。他是母亲同事的儿子。个子很高,人很瘦,话不多。
第二次见到李春是在马路上。红灯时,他停车走了下来,抱起一个很小的孩子过到马路对面。我的车就在他的旁边。
第三次见到李春是在他母亲的生日宴会上,他手拿香槟,温文尔雅,举止得体,除了他微皱的眉头。
握手时,我并住了呼吸,身体僵硬,表情呆板。
“很高兴认识你,我的小姐。”他吻了我的手。
除了微笑,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因为他也在微笑。他的笑,很温暖,眼睛非常美,像湖水。
“抱歉,失陪一下。”他说。
他走了,没有回来。再也没有。
第四次见到他是在隔天,他明确而且强硬的态度打碎了我的梦。
除了保持风度外,我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第五次见到他是在我的公司。他带着他的妻子来拍结婚照,他的妻子很美,很漂亮和他很配。和第三次见面一般,我没有了呼吸,身体僵硬,表情呆板,尤如坠落冰窟。
从此以后,恶魔附体,我不再是我,你也不再是你。
NO2
庄子非
“你不怕胖?这么吃你胃不难受?”
“照样吃,照样胖,把担心留到80岁后再说。”
餐厅内,嘉宝坐在我的对面。她和以前一样,没变。吃起东西来非常豪爽,和她人一样。有时她给我的感觉非常男性化,她说话的口气,说话的方式,说话的语气语调,做出来的事,还有双手合十绞弄手指的动作。
我和嘉宝像是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段暧昧时期,不挑明,不戳破,不拆穿。
如果一切回到从前,我想嘉宝会是幸福的。
在我眼里,她像是本无字天书,读不懂。
年少时,拥有她是个梦想,一个天大的梦想。无时无刻不想,有点疯狂,有点无法无天。
她说,别做爱情伞兵。
我回去后,把兄弟连看了三遍。得出了一个结论,他们是英雄。我告诉嘉宝,他们是英雄,明知道前面有火坑,他们也会往下跳,这就是士兵,为了荣耀而战。
她说,傻瓜,会死的。
“子非,你不吃吗?”嘉宝的眼睛望着我,嘴唇轻启。
“不,我吃饱了。”
看她吃东西是一种享受。
用过晚餐,我和嘉宝手拉手走在街上散步。
她很喜欢拉人手,拉的很紧,只是,单纯的拉手。
有时,我觉得她很残忍。
她是喜欢我的,我知道,从她眼里看出来了。不是那种喜欢。
送她回家后,我站在楼下,抬头仰望那一小片玻璃。没过多久,她的窗亮了。打开窗拉开窗帘,她的微笑穿透了黑夜直达我眼中。
回到家后,我理了理头绪。
有些事,说不清,道不明。有些人,忘也忘不了。
苏菲
李春变了,变的和初次见面时一样,话少了很多。你得逗他,不停的逗他,他才会开口。
我们同居了,住在我家,我的房子里。
其实,我一直想住在他家,他的房子里。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所房子,是个禁地。不止一次,当我开口跟他谈起卖掉房子重新找一处新窝,他总是避重就轻,不咸也不淡,不温也不火,永远让人气不起来。像颗算盘,拨一下动一下。
我知道,他的心里还有一个人的存在。一个我永远也无法超越,用尽一生去恨的人,钟嘉宝。
我恨她,对,我就是恨她。
有多爱,就有多恨。
对他的爱,没有止境。对她的恨,永无绝期。
为什么?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我哪一点比不上钟嘉宝?
身家吗?
我的父母在政府部门工作,我的哥哥是个实业家,我个人拥有一家上市公司。我的学历比她高,我的外貌比她出众。
为什么?
如果在第二时,我先下车的话,那现在会怎样?
如果在那次宴会上,我不放手的话现在又会怎样?
对,我是个第三者,是我破坏了钟嘉宝的婚姻,抢走了她的丈夫。因为,我爱他。
无所谓,真的,已经无所谓了。
我已经在地狱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抓牢我的心,李春。
傻吗?
不知道。
满桌佳肴是我一个人准备的,今天是他的生日。墙上的时钟已过九点。说过,要做一个听话的不让男人操心的乖女人。我不会一直去打扰他,让他感到厌烦,男人还是需要一定空间和自由的。我深信,滴水穿石。再厚的防火墙,也会有被我滴穿的一天。
电话响起,是李春打来的。电话中他说跟同事和领导喝酒,晚回去,让我不用等。
不用等?
已经习惯了。
和他在一起,总是,等等等。。。。。
打开原先为他庆生的红酒,坐在沙发上细细品尝。
血一般的红色染的玻璃杯上有层淡淡的粉。
我想到了一个人,钟嘉宝。
我和她,何其相似。她一定也这样等过李春吧。她会哭吗?我想可能不会,如果那时她哭的话,也许就不会有现在了。
我没错,错的是她。
干我何事?
没本事看好自己的丈夫。
不过,是我的,还是我的,这个机会我等了三年。
三年,不是为了证明我比她强大,而是为了告诉她,我失去的就一定能夺回来。
钟嘉宝,你很得意吗?
看我现在和你一样,你很开心是吗?
不会的,我不会和你一样。
我拥有了他,而你,从来没有拥有过。
天色已亮,身边人睡的很熟。我的手抚上了他的脸,我的唇轻抵他的额头。他熟睡的脸孔就像个孩子般天真无邪完全没有了醒来后的冷漠与无情。
李春,不是个无情人。他是太多情了,温柔的过分,温柔的可怕。
吻了吻他的嘴唇,穿上睡衣,俏俏的下了床走到阳台。
“是吗?。。。。。。确定?。。。。。好的,把号码和地址给我。”
挂上电话,露出一丝得意中藏有残忍的笑。
我想,这场战争,我是赢定了。
NO3
苏菲
也许,我很卑鄙不要脸,我已经无法回头了。
看不到对岸也回不去,只有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拨通手机的那刻,我安心了许多,如溺水者抓住一根浮木。
这根浮木,我会好好抓在手里,不放弃。
李春出门后,我换了套干净朴素简洁的衣服,没有化妆就出门了。
我没开车,坐车去了指定地点。一路上,反复思量,反复斟酌一字一句。
半小时后,我坐在绿野仙踪靠窗口的位置等待。
如果一个女人该装的很单纯,我也不会输给任何人。
这是我的武器。
庄子非
绿野仙踪内,寥寥数人,一眼望去,窗口落寞的身影恐怕是我今天此行的答案吧。
笔直朝那身影走去,我发现,那身影从我进门起便一直盯着我了。
“您好,请问是您给我打的电话吗?”出于礼貌,还是问清楚了再说。
“是的,请坐。”她落落大方的站起了身主动伸出了手和我交握。
她的谈吐,她的气质,她良好的用茶习惯处处隐含着来者不善的气息。我不知道现在的女孩是怎么了,她的外表绝对算的上是天使,可吐露出的却是地道的恶魔。杀人不见血的恶魔。
她找我来的目的很简单,诬蔑嘉宝。
嘉宝的事,多少知道些。她不说,我不问。每个人都有一个秘密,没必要将它挖出来公诸于众。好的了伤未必没疤,愈合的伤口不代表不会再流血。
眼前的女人,柔弱,敏感,病态。苍白的脸上挂着深深的黑眼圈,眼神涣散。手上攥着一方手帕,指尖泛白。言词激动之处,潸然落泪。
如果不是清楚嘉宝的为人,可能我会被她的一番言语所打动。
“抱歉,我想我该回去了。”
朝杯子底下压了些钱,起身离开。对于那位小姐,我想,我没资格去教训她什么。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生活的方式和对事对人的方式,我也不例外。
“等等!”
她紧紧的跟在我身后,拉住了我的衣服。这到为难起我了,推开她也不是,扯开她的手也不是。
“你就不好奇吗?”她说。
“不好奇,爱她,就要相信她。”说完之后,我轻轻拉开她的手离开了绿野仙踪。
对于今天的事,没放在心上。生活中,各种光怪陆离,稀奇古怪的事都有,这种事也算是比较平常的吧。
我会将它放在心里,当作一个秘密。
回到公司,打了个电话给嘉宝约她晚上出来吃饭。
“嘉宝兄,晚上来接你。”
“今晚?恐怕不行,走不开,前几天的预约今天全满了,抽不出身。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