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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4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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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对方的观点没有任何道理,大家对此要有坚定的信解。否则,很多人从小就受一些教育的影响,对生死轮回、业因果半信半疑,这样的话,会给自己的解脱带来很大障碍。如果你真的存在一些邪见,那不妨与有智慧、有正见的人进行辩论,不要埋在心里面。埋在心里面的话,永远都有一个疑团,逐渐逐渐就会变成“绝症”。
    其实,认为万法无因生的观点,不要说是学过宗派的人,即便是普通的农民也不会承认。农民春天播下青稞的种子,经过精心耕耘,秋天就可以收割庄稼,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任何一个法,只要有因就能生果,因发生变化时,果也随之变化,这是一种因果规律。理自在法称论师说:“若此有彼生,若此变彼变,说此是彼因,此于彼亦有。”这样的因果推理说得非常好。因和果的关系是有因定生果,一旦因发生变化,果也随之而发生变化。譬如,种子被火烧焦了,就不可能产生苗芽,恶业通过忏悔得以清净,就不会成熟果报。这种因果观念在世间也是存在的,有些人为什么不承认呢?
    大家应该反反复复观察,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邪见。如果你觉得前世后世不存在、业因果不存在,这种邪见以潜藏或现行的方式在你相续中存在,那务必要加以遣除。说实话,我非常担心有些人,他们对佛教的教理不是很精通,虽然剃光头入了佛门,或者受了居士戒,但心里还存在百般怀疑:“我今生造恶业,来世会不会成熟啊?人到底有没有前世后世啊?”如果这样认为,说明你非常愚笨。因为在正理面前,因果规律无法推翻,无法推翻的东西你还不承认,你不是愚者是什么啊?
    对方争辩道:“如果说因果是存在的,那种子为何不具足果的所有特征呢?比如,莲花的种子只是灰色的一小粒,上面根本没有莲根、莲茎、莲花、莲叶等差别相,既然二者如此不同,种子又岂是枝叶花果的生因?”
    这种说法很荒唐。莲花、莲根、莲茎等的因,在种子上其实也是存在的。但这种存在并不是以现行的方式存在,不然,种子上有花蕊、花瓣的话,那它就变成花了,我们没必要求果了,献花的时候,供养一粒种子就可以,不必非要花钱买花。如此一来,世间人为获得果实而辛辛苦苦收集种子,此举就成了徒劳无益,如月称论师言:“世间为求果实故,不应多门收集种。”
    既然因上没有果的差别相,那因是不是不能生果呢?并非如此,这一点,我们讲大缘起因时也会剖析。因若不存在,果是不能产生的,但因生果只是一种因缘显现,此甚深奥秘在其他论典中也会宣说。因此,大家应该知道,顺世外道所承认的无因生不合理,是极其低劣的见解。
    谁作因差别?由昔诸异因。
    何故因生果?从昔因力故。
    对方又问:“假如种子有莲花茎叶的不同差别因,那这些差别因又是谁来造的呢?”外道认为是上帝、梵天、帝释天所造,这样比较有说服力,但若这一点也不承认,岂不是证明诸法是无因而生?
    答曰:这些差别因没有常有的作者,也没有无常的作者,它只是由往昔的不同因而来。种子有生根茎叶的不共能力,这是一种缘起法,《解义慧剑》云:“缘起生诸法,皆具依自体,住不共法相,坚硬湿热等,名言此法尔,不可否认也。”因为构成万法的四大有不同法相,例如水是湿润性、地是坚硬性、风是轻飘性,诸法各自因的功能不同,故呈现的果也是各种各样,这就是万法的名言规律。
    对方继续问:“何故因生果?”既然因中有产生种种果法的功能,为什么它只产生同类的果呢?譬如,小麦的种子为什么只产生小麦,而不产生莲花呢?
    答曰:“从昔因力故。”原因很简单,每个法并非有能生一切的功能,有实法的特性只是安住于自己的本体,如《释量论》云:“有实依自性,安住各本体。”火安住于火的本体,水安住于水的本体,糖安住于糖的本体,不可能从糖中产生酸菜,也不可能从石头中产生苗芽。往昔因力如何,所生之果也如何,尽管外缘能产生一些影响,比如所加的肥料不同,庄稼的味道就有所不同,但它的同类因只能生同类果,这不用观待任何法。
    所以,诸法并不是无因而生,它必须观待各自的因。如果我们遇到有人声称无因生,有能力的话,一定要推翻他的观点。世间上的白天光明、夜晚黑暗,夏天满山鲜花、冬天光秃秃的,这些现象都跟因缘有关,不观待因的法,就会有恒常有或恒常无的过失。《中观庄严论》云:“不观待他故,应成恒有无。”法称论师在《释量论》中也说:“无因不待他,应常有或无。”一切法皆依赖于因缘,若不观待因缘,我们现在所见到的众生也会看不见。因为这些众生并没有转生到地狱、饿鬼,而偏偏来到了人间,都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这就是一种共同因缘。如果没有共同因缘,我们便无法缘取这些众生,《入中论》云:“众生无因应无取,犹如空花色与香。”
    当然,在抉择胜义时,这种因缘也是戏论,也要远离。龙猛菩萨在《中论》中言:“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能取所取消于法界的智者,可以通达这样的境界,但我们现在还不可以,故千万不要持无因生的观点。麦彭仁波切说,在所有的见解中,最低劣、最可怕、最有害的,就是顺世外道的观点。如果认为没有因果、不信善恶,平时就会无恶不作。现在社会伦理道德丧失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见解有误,很多人都认为只有一世,于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为了快乐而不择手段,根本不顾长远的利益。
    其实,万法有各自不同的因,这是一种名言规律,也是四理中的法尔理。所谓的四理,指观待理、作用理、法尔理、证成理。观待理是了知何因产生何果;作用理是了知何果观待何因;法尔理是一切万法的法性规律;证成理是这样的规律依现量和比量来证成,明显的部分依靠现量,隐蔽的部分依靠比量。这四理在《解义慧剑》中讲得很详细,学习这些以后,对认识业因果和诸法法性会有很大的帮助。
    总而言之,因生果是一个必然规律,杀生、抽烟、喝酒、造恶业必然引生不快乐的果,磕头、念经、行持善法必然引生快乐的果,芝麻的种子必然生芝麻,萝卜的种子必然生萝卜,为什么会这样呢?任何人也无法追究,因果规律唯有佛陀才彻知。但不管怎么样,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你造了业因,肯定会感受业果。《分别善恶报应经》云:“若修善业感可爱果,若造恶业感非爱果。”这一点没有任何欺惑,大家务必要坚信不疑。如果你随学顺世外道或无神论的观点,一辈子就会无恶不作,最终感受果报时,自己也会后悔莫及。就如同一个人不信法律而杀人放火,最后被关进监狱时悔之晚矣。所以,大家一定要对因果观念有不可动摇、不被他转的坚信,作为一个学佛人,若连这一点理念都没有,形象上再怎么做得轰轰烈烈,也没有什么意义!
    癸二(破常因生)分三:一、破由大自在所生;二、破由微尘所生;三、破由主物而生。
    子一(破由大自在所生)分三:一、大自在不成立;二、由彼所生不存在;三、大自在不能作为能生。
    丑一、大自在不成立:
    自在天是因,何为自在天?
    若谓许大种,何必唯执名?
    胜论派与吠陀派将大自在天作为圣尊,认为他具有清净、应供、常有、唯一、一切的作者这五种特征,他既是器世界的因,也是有情世界的因,就像有些宗教认为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一样。
    古印度确有这样的说法,但现在的印度教崇拜多尊天神,认为梵天创造一切,遍入天维护一切,大自在天毁灭一切,此说法与这里有点不同,寂天菩萨所针对的是古代大自在派。在印度和尼泊尔,学大自在派的人非常多,我以前也看到过,他们有些行为非常可怕,每次要共修的时候,就在前额中间画一个红点,并在水池里撒很多红色的鲜花,然后作各种奇奇怪怪的行为,还要念诵一些名号,甚至极个别人不惜自焚,将自己作为牺牲品作祭祀,以获得所谓的解脱。
    在印度,各种外道比较复杂,对于他们的观点,许多论师都进行了驳斥。那现在还有没有这些外道呢?我曾问过居住在印度的有些藏族人,(飞来一只苍蝇,上师念“嗡玛呢巴美吽……”,念了三遍就飞了,上师笑道:“也许是大自在派的一个外道到这里来听经。”)当时法王如意宝也问过一些人,他们各有不同的说法,有些人说:“陈那论师和法称论师所驳斥的外道,现在不是很多了,可是静命论师在《中观庄严论》中驳斥的外道,现在还是比较多。”我当时就想:法称论师与静命论师所破的外道基本上一样,为什么他们这样说呢?我也不是很清楚。
    不管怎么样,大自在派在外道中势力比较强大,他们最不好的行为是在节日里杀生对圣尊供养,此举世界上的很多宗教都不认可,尤其是与佛教的理念完全相违。其实,对一个宗教而言,只要不伤害众生,行为上有一定约束,大家还是不排斥的,但如果见解和行为不如理,那它的教派就不得不遮破了。
    怎么样遮破呢?中观师首先问:既然大自在天是万事万物之因,到底什么是大自在天呢?
    对方回答说:“创造万物的大自在天,也可以叫地水火风四大种。”(他们可能觉得,不论是身体还是物质世界,都是不离地水火风,否则有形的色法没办法形成。)
    中观师驳斥:“何必唯执名?”名言中,我们也承许四大种是诸法的因,但你们为什么要把它称为大自在天呢?你们所许的大自在天,与我们佛教的地水火风,只是名称上不同而已,意义完全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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