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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3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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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层面上,《大藏经》有个教证说得好,“观一切有情,自他无别,同体大悲。”一切有情从感受上讲,真的没有任何差别。台湾的很多法师也经常讲,大家要修同体大悲,自己和他众的身体、亲人和仇敌的身体,都是一样的。如果能这样不断地串习,到了一定的程度,肯定会对所有众生都产生“我”的执著。
    人的心念是很奇怪的,只要经常串习,什么都可以成真。宋朝有个叫赵子昂的画家,非常擅长画马,天天对马的姿态、马的动作冥思苦想。有一天他在屋里睡觉,夫人给他端茶,帘子一掀开,看见一匹白马躺在床上,大惊之下,把茶杯摔在地上。响声惊醒了赵子昂,一问缘由,才知道自己天天想马,样子都变成马了。于是他不敢再想,觉得想马不如想佛,画马不如画佛,从此之后改画佛像。(有些净土宗的法师说是画阿弥陀佛,但历史上好像没有这样记载,可能他们对阿弥陀佛的信心大,才这么说的吧。我讲经的话,也许要说释迦牟尼佛。但到底是不是画阿弥陀佛,我也不敢确定。)
    前面还讲过龙猛菩萨弟子的公案,因此我们关键缺少这种串习,看到蚂蚁,看到流浪狗,看到任何一个众生时,根本没想过“这是我的父母,这是我的众生”。如果有了我的执著,不但自己不会杀害它,而且当它受苦时,心里也会非常疼痛,在实际行动中会去帮助它。但若没有这样的长期训练,偶尔想想“《入行论》里说这是我的众生”,那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所以从现在开始,大家应该尽量舍掉自己、帮助众生。帮助众生的理由是什么?因为他是“我的众生”。凡夫人对“我”非常重视,倘若有了这个执著,一定会竭力帮助众生、不会轻易伤害他的。
    丑二、能够代受:
    把众生的痛苦或者把众生当作自己,这是可以的,并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于此无我躯,串习成我所,
    如是于他身,何不生我觉?
    若想:“虽然从道理上讲,众多支分叫身体,众多众生可以叫我,但生起这样的心还是有点困难。”有些人对中国人,认为是“我的中国人”,但是对美国人,不可能生起我的执著,甚至心比较黑的人认为,美国人遭到恐怖袭击是应该的。今天是多少号啊?9月10号,明天是9。11纪念日。前不久本。拉登又出来了,威胁美国人若不统统皈依伊斯兰教,他以后还要作一个表示,许多人都比较害怕。以前有人说本。拉登已经死了,但没想到他还没死,花胡子染成了黑胡子,在不同的镜头上出现。其实众生的业力真的不可思议,美国这样具有高技术和军事力量的国家,有时候却降伏不了一个人。
    我们看到别的国家或民族遭受痛苦时,能不能生起“不应该这样,这是我的人”的念头?以前9。11发生时,个别年轻人一个劲儿地幸灾乐祸:“该死,值得,报应!”对非佛教徒来讲,这是情有可原,但如果是一个大乘佛教徒,看到别人遭受痛苦,自己却产生随喜之心,那你也得到了同等的罪业。我们讲戒律时也说过,别人杀人,我去随喜,自己也破根本戒。
    有些人认为不可能将所有的人都执为我,但颂词否定了这种观点,为什么呢?因为五蕴假合的身体本来不是我,但由于长久串习,每个众生都对之生起“我”的念头。既然如此,“如是于他身,何不生我觉?”为什么不能对其他众生也生起我的念头呢?
    若有了这样的理念,看见其他众生受苦时,一定会去帮忙的。其实这种念头也不难生起,只要经常串习,无论是什么事物都可以执为我。以前阿底峡尊者的上师美德嘉那,他母亲转生到藏地的孤独地狱,变成了灶,当时这位上师亲自来度化她。汉传佛教中也有一个破灶堕和尚的公案:有个鬼魂附在一个破灶上,把破灶执著为自己,以灶为身,使灶显灵。很多当地人供养它,希望能帮忙解决种种问题。这个鬼好食血腥之物,也就随乡人的要求,大显神通。顿时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杀牛宰羊供养这个破灶。
    有位禅师(慧安国师的弟子)恰好路过此地,看到当地人这么愚痴,附在灶上的鬼杀生害命如此可怜,大悲心油然生起。他拿起禅杖在灶上敲了三下,说道:“此灶只是泥瓦合成,圣从何来?灵从何起?为什么烹宰物命!”通过这种禅宗的直指,这个鬼当下大悟,明白泥瓦和合的无我之理,灶一下子就倒塌了。此时鬼现身,给禅师顶礼,感谢说:“我本此庙灶神,久受业报。今日蒙师说无生法,得脱此处,生于天界,特来致谢。”
    泥瓦和合不是我,同样,五蕴假合也不是我。有些孤独地狱里的众生,执著灶、门槛、柱子为我,甚至爱珊瑚、爱玛瑙、爱水晶念珠的人,死后也可能变成这些东西。本来这些是无情物,不可能是有情物所化,但是众生业力现前时,什么样的事物都可以变。因此从道理上看,真实的我是绝对没有的,完全是无明在作怪,《入中论》的讲义中也引用教证说:“因有无明故,而有我我所。”此论还通过车的七种推理,从方方面面剖析了蕴的聚合不是我。
    五蕴不是我,却可以执著为我,那对其他的众生,为什么不能同样生起我的念头呢?这种我所执对修行是有帮助、有利益的,暂时不用抛弃。最可怕的不是这个,而是将身体和亲友等执为我与我所,中间划一条界限,认为中国是我的,除了中国以外,新加坡不是我的,美国更不是我的;除了人类以外,动物不但不是我的,而且是我该吃的。这种理念从小就有的话,那整个地球接近毁灭了。反之,假如从小就学习《入行论》,知道所有的众生,乃至小蚂蚁和小蚯蚓以上,全部是我的众生,有这样的一种执著,那么关爱心、菩提心会自然增长,人类之间的关系会逐渐和谐,世界也会越来越和平。真的,推广这种菩提心的观念,是非常有意义的!
    下面再分析把众生当作我有很大的功德。
    丑三、彼之功德:
    故虽谋他利,然无骄矜气,
    如人自喂食,未曾盼回报。
    若对其他众生起了我的概念,那么虽然行持利他之事,也不会产生自以为是的傲气,就像自己喂自己吃饭一样,不会希求回报。
    菩萨观一切有情如自身众生,在这种心态的摄持下,即使每时每刻都在帮助众生、利益众生,自己也没有丝毫傲慢心,完全当成了本分事,觉得度化众生和帮助众生,就是我的责任,就是我的义务,除此之外,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事情没什么可想的,也没什么可做的。
    国内外有很多高僧大德,所作所为完全是随利益众生而转,就连梦中也没有其他想法,只要众生获得快乐,自己就非常欢喜。在这个过程中,纵然获得了诺贝尔奖,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认为作为一个发了菩提心的人,这些都是应该做的。学过《释尊广传》的人都知道,佛陀在因地时,每一次帮助众生都不求回报,没有想过“我今天帮他,他明天要帮我”,也不希求来世有什么异熟果报,任何条件都没有,只是一心一意地利益众生,只要众生获得快乐,就是对他的一种回报。
    所以,对菩萨而言,众生的事跟自己的事没有差别,甚至已经胜过了自己,如《经庄严论》云:“他自平等心,爱执于彼胜,如是有胜相,二利何差别。”菩萨的心中自他完全平等,甚至爱执众生的心更为超胜,如是超胜的这种想法 ,主要是因为众生与自己无有差别。弥勒菩萨在《经庄严论》中一会儿说这种行为很稀奇,是世间人根本做不到的,一会儿说这不稀奇,这是菩萨应该做的本分事。
    世间上的很多好人,与菩萨的行为比起来相差甚远,但不管怎么样,不受回报是众人一致赞叹的。法国的科学家居里夫人,一生中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奖和化学奖,她关于镭的发现,引发了一场科学革命。在提取镭的实验中,她经历了千辛万苦,当时生活非常贫苦,没有做实验的很多条件,而且镭的辐射对人体相当有害,但她从来没有放弃过研究。在镭提炼成功以后,她先是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奖,有人劝她申请专利,垄断镭的制造以此发大财,居里夫人回答说:“镭对病人有好处,我们不应当借此来赚钱。”她无私地公开了提炼纯镭的方法,却不要任何专利所带来的物质财富,还把自己的诺贝尔奖金无偿地赠送给人们。她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人们的快乐,就是我的报酬。”(可惜她只说“人们”,而不是“众生”,要不要我去改一下呢?跟法国人谈判。世间上了不起的这些人经常不提“众生”,对我们大乘佛教徒而言,这个范围还需要扩大。但这也情有可原,毕竟跟自己所受的教育有关。)
    作为一个真正的菩萨,无论为众生做了多少事情,也没有什么可值得傲慢的。就像用自己的手喂自己吃饭一样,怎么会对手表示感谢呢?菩萨利益众生不需要感谢,只要众生获得快乐就可以。
    丑四、教诫代受(教诫一定要代受众生的痛苦):
    微如言不逊,吾亦慎防护,
    如是于众生,当习悲护心。
    这个颂词在讲“自他平等”时也讲过,只不过这里的意思不同,词句完全是一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纵然是微乎其微如出言不逊的小事,比如说我鼻子有点大、眼睛有点小、身体不好看等等,我马上产生一个不欢喜心,开始进行反驳。对每个凡夫人来讲,一说自己就特别痛苦,一说别人,尤其是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心里就比较好受,甚至说自己怨敌不好的话,更是开心得不得了,跟着别人一起讲。然而作为发了菩提心的人,应该把众生当作自己,自己稍微受一点欺负或者不好的待遇,就暴发雷霆,非要报仇不可,同样,其他众生遭到危害时,也应该像自己一样来对待。
    听说我们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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