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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恨的本体如幻如化,故不应起嗔恨心的道理,是从胜义谛来讲的。就像中观所讲的那样,在圣者入根本慧定面前,远离四边八戏,没有任何戏论,然在圣者出定智慧面前,幻化八喻般显而无自性的境界可以现前。在观察与圣者后得智慧相应的境界时,嗔恨的对境也好,嗔恨的本体也好,嗔恨者也好,皆如幻化般无有自性,这是对真正了达胜义谛本体——诸法空性的人来讲的。而平凡的世间众生,在他们面前会不会这样呢?绝对不可能。
嗔除诸苦灭,故非不应理。
在胜义谛当中,万法没有实质可言,但凡夫人无始以来被无明所蔽,相续中具有浓厚的实执习气,在他们面前,敌人是真实存在的,生嗔者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嗔恨的本体、作用也是真实存在的,故应断除这种嗔恨心,否则会如同前面所讲,嗔恨能摧毁千劫所积的资粮,来世也是堕入恶趣,感受无量无边的痛苦。
上师如意宝以前讲过:“嗔恨虽然在胜义中没有可除的,但在世俗中,遣除嗔恨就像梦幻般的军队,消灭梦幻般的敌人,最后获得梦幻般的快乐。”由此可知,世俗中的一切,在圣者智慧面前全部是空性,是如幻如梦的。而我们凡夫人,虽然见解上明白这一点,但境界上还没有达到,若把这种超凡入圣的见解当成一个口头禅,则没有任何实义。现在很多人会说大空性、大圆满,但说得来并不一定有证悟,也不一定有这种境界,你看得来、读得来、想得来,但自相续中不一定生得起来。
另外,有人还认为:“胜义谛是圣者所造,世俗谛是凡夫所造。”这种理解也不对。所谓的胜义谛,是万法的真相,世俗谛则是凡夫人所行所言的境界。当然,自己到底是圣者还是凡夫人,这一点务必要搞清楚。假如自己是凡夫人,那说话时最好说凡夫人的语言,行持时,凡夫人怎么样取舍,自己也应该这样做。现在有些修行人分不来二谛,经常提大圆满、大手印,结果相续中连出离心,甚至人身难得、因果不虚的正见都没有。
前段时间,有位居士在菩提学会的小组里夸夸其谈,说自己十年前得过法王如意宝的灌顶,修过无上大圆满,并举了一些佛陀时代的利根者和大圆满祖师的例子,故意抬高身价,暗示自己与众不同。但实际上,据他身边的很多人反映,他平时连基本的因果正见都没有,念咒语、做善事更是难得一见。他自认为是利根者,会说大圆满,在上师面前得过灌顶,但就算如此,也不代表自己已经开悟了。
现在有些上师很了不起,对一切有缘众生,尽量慈悲地摄受。但有些上师也可能别有目的,大圆满的“本来清净”不用修加行,交六百元或者放一百个生就可以讲了。我在北京时遇到一些人,说某某上师给他们传了无上大圆满,我问是怎么传的,有个人就说:“我皈依的那一天,上师就给我传了宁玛巴最高的法。”我想那他的根基非常不错,于是顺便问了一下,毕竟他皈依和得大圆满已经一两年了,在这期间,他的修学智慧怎么样呢?最后以我的分别念判断,大圆满的本来清净,对他一点利益都没有,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大圆满,只会说一句“这个见解很高”,除此之外,对具体的见修行果一无所知。我还详细问了他平时的修行和行为,在大概半个小时的交谈中,处处发现他好像不是一个佛教徒。
所以有些传讲密法的上师过于慈悲了,当然,像我这样的凡夫人也衡测不了他们的究竟密意,诚如乔美仁波切所言,若是真正的大成就者,纵使给破誓言者灌顶,自己也不会受到染污。但对弟子而言,则应该有自知之明,上师的名字大不一定用得上,法的名字大也不一定用得上,最关键的是什么?就是自己能否与这个法相应。现在我们讲的修安忍,在显宗中是比较简单的法,但若一步一步去修的话,对你的相续肯定有利益。要知道,所谓的佛法,关键在于调伏自己的烦恼,米拉日巴尊者曾说:“假如你的贪嗔痴分别念一点都没减少,那上师的名声再大、法的名号再响,对你也没有多大意义。”现在法与相续分开的现象比较多,对此,智者们应该值得注意。
总之,在世俗当中,给迷梦中的众生宣讲安忍,让他们修持,遣除相续中的嗔恨心,这是完全合理的。
丑三、摄义:(作害依因缘而生,故对外缘不应生嗔恨心。)
故见怨或亲,非理妄加害,
思此乃缘生,受之甘如饴。
以上通过分析自宗和外道的观点,我们可以了知:嗔恨完全是因缘所生。当我们遇到人非人、鬼神病魔的戏弄作害、制造违缘,以及亲朋好友的无因诽谤、抢夺财产、用兵器殴打等时,心里应当这样想:“他们之所以对我进行加害,均是依靠因缘而造成,若没有因缘,无则不生。也许是我前世害过他们,亲友、怨敌、鬼神等在烦恼业风的吹动下,无有自主、身不由己。一旦各种因缘聚合,他们对我制造违缘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不该为此而心烦意乱,产生嗔恨之心。”佛陀在《造塔功德经》中说:“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一切法皆依因缘而成,此最奥妙、最细微的道理,唯有佛陀才无误彻知。所以我们遇到不如意时,要尽量观想:这是一种因缘,这跟自己有关,也跟对方的烦恼和不欢喜心等有关,种种因缘积聚时,不得不产生这种状况。
当然,佛教中所谓的因缘,并不像外道承许那样,他们有些根本不承认因缘,有些认为一切都是上帝或天尊所产生。而我们佛教,如《释量论大疏》中所说,任何事物的产生,跟前面的近取因有关,然后以对方的业感为俱有缘,种种因缘聚合时,诸法就可以形成。明白这个道理之后,纵然遇到非理加害、毁谤迫害,我们也应该想得通,欣然接受,甘之如饴,不要对别人生嗔恨心。现在有些世间人遇到这种情况时,经常耿耿于怀、寝食难安,这也是没有学过大乘佛法所致。
在座的各位大多数是凡夫人,遇到逆境时能完全安忍下来,除个别境界比较高的人以外,可能也有一定的困难。但我们毕竟在诸佛菩萨面前已经发过誓,要尽心尽力地饶益众生,所以若遇到他人的加害,在见解上理应如何对待,这个问题一定要深思。尤其没有遇到违缘时,自己应该有所准备:“今天若有人无缘无故来害我、毁谤我,对我进行殴打摧残,那我怎么样对待?”这个问题要经常思维,让自己有心理准备,这样即使真正遇到对境,那时候也可以坦然面对了。
前面我们也讲过,嗔恨心只要因缘具足,很快时间内就可以爆发,故应事先有所准备。譬如在一个山谷里,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田地,在没有出现洪水时,首先要未雨绸缪,在危险处引沟造渠,这样即使以后下暴雨,也不用担心害怕了。对治嗔恨亦应如此,在它没有产生之前,经常提醒自己做一些防备,如果什么准备都没有,一爆发则很难以控制。《入行论》的这些教言,相当甚深殊胜,每个修行人应当再三体会!
若苦由自取,而人皆厌苦,
以是诸有情,皆当无苦楚。
此处跟上面的内容合起来理解:痛苦是因缘聚合所成,并非一个人能独立自主地产生。假如说痛苦是随意而生,任何有情都不希望自己痛苦,由此一来,一切众生都不应当有痛苦了。
世间中除了极少数恶人以外,故意让别人感受痛苦的,基本上没有。自己不愿意受苦,别人也不愿意受苦,但在烦恼的支配下,作害者有时候身不由己,实在没办法控制。如果痛苦不是因缘所生,而是自主所造,那一切有情都应该没有痛苦了。因为痛苦把握在自己手里,小至蚂蚁以上的众生,都愿意自己过得快快乐乐,永远不要感受痛苦。
尽管众生拒绝痛苦,但经常不由自主地与痛苦为伴,这已经成了轮回的本性。《释量论》中说:“为什么叫做苦谛呢?谛即真实之意,苦谛就是痛苦真实地存在,并非能够自主取舍。”所以我们遇到别人作对时,不要认为他很坏,其实他也没办法,在因缘的推动下,即使他做一些不如法的事,也必定有前前的因缘。
以前有位尊者叫优波鞠多,一次他带一比丘到某贫穷偏僻的地方去,那里的人都以屠宰、打鱼为业。其中有个小孩获得须陀洹果,但生有一种可怕的病,身上的肉被小虫啃噬,口里还不断吐着臭气。比丘问道:“为什么他已得圣果,却还要受这样的苦呢?”优波鞠多回答:“这个孩子前世是维那师,掌管僧众的一切事务。有一天,众僧正在禅堂静心修行,其中有位阿罗汉得了怪病,发作起来全身奇痒无比,他不停地伸手抓痒,发出‘刮刮刮’的声音。维那师听到后,生气地说:‘你身体是不是被虫吃掉了?’说完拉着阿罗汉,把他丢到低贱人的家里。事后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精进地忏悔,但以辱骂轻毁圣者的果报,今生虽然得到须陀洹果,也要遭受这种报应。”
对我们而言,小乘圣者是非常高的境界,但即便如此,在情非得以的情况下,他们也要遭受痛苦。倘若痛苦能够随意控制,谁都不愿意受这些苦。所以,众生身不由己、非常可怜,他损害我们也是烦恼所迫,不应对其起嗔恨心。
子三(忍耐作害者之安忍)分三:一、作害者理应是悲悯之对境;二、不应是嗔恨之对境;三、宣说嗔恨之颠倒理由。
丑一、作害者理应是悲悯之对境:
为什么这些众生可怜呢?因为他们产生烦恼时,连最喜爱的自己都不在乎,那么以嗔恨心来损害我们,也是情有可原的。
或因己不慎,以刺自戳伤,
或为得妇心,忧伤复绝食,
纵崖或自缢,吞服毒害食,
妄以自虐行,于己作损伤。
此颂通过几则不同的事例,说明众生确实非常可怜,作为发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