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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即使在社会的最上层也不是必须具备的品德。“仁”被彻底地剔除于日本的道德体系,因此它仅是指在法律范围之外做的某种事儿。比如热衷慈善事业或者为犯人求情,但这些都是份外之事,而非必做的义务。
“行仁义”还在“法律范围之外”的另一种意义上使用,它被用来形容地痞流氓之间的感情。德川时代,“行仁义”就是指那些佩带单刀的家伙进行的杀人越货的行为,这些家伙不同于武士,武士为了表示威武,是配双刀的。当某个歹徒遭受追捕而要求另外一个歹徒提供藏身之所,为了免遭报复而援助他的这种为就是所谓的“行仁义”。在现在的说法中,“行仁义”的地位降得更低了。人们通常把它与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比如报纸上曾说过,“下等工人现在仍在行仁义,他们该被严惩。警察必须铲除日本各个角落里盛行的‘仁义’。”显然,它所指的完全就是坑蒙拐巧取豪夺的“强盗的荣誉”。现代日本的小包工头像上世纪末与本世纪初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包工头一样,同非熟练工人签订非法合同,然后将其转包,以此牟利,这种行为也被说成是“行仁义”。至此,日本人已¾;把中国“仁”的概念糟践到了极点。日本人完全篡改并贬低了中国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并且不用任何东西取而代之以使“义务”成为有条件的,因此孝行在日本成了必须履行的责任,即使是父母的恶行也要无条件的宽恕。只有与对天皇的义务发生冲突时才可废弃。此外,无论父母是否值得子女尊敬,也无论父母是否破坏儿女的幸福,子女都要竭尽所能的尽“孝”。
在日本的近代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遭遇天灾的农村家庭为了生存将自己的女儿卖到妓院。这个女孩的老师知道这件事情后就向村民筹款想要救她出来。而这个教师的母亲发现并偷走了这笔钱。这个教师虽然知道是母亲干的但却不得不为母亲背黑锅。他的妻子发现了这件事的真相,为保全丈夫的名誉,她留下了一份遗书,承认是她丢失这笔钱的,然后就带着婴儿投河自尽。事情曝光后,对那个母亲的应负责任无人过问。儿子尽完孝道之后只身前往北海道,去磨炼人格,以求将来接受同类考验的时候能更坚强。这个儿子是品德完美的英雄。我认为那个母亲应为这个悲剧负全部责任,而我的日本朋友却强烈反对我这种美国式的判断。我的这位朋友说,孝道常常会同其他的道德相冲突。如果主人公足够贤明的话,就能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但是,哪怕仅仅是在心里谴责母亲,名誉和自尊心都会受损。
在小说和现实生活里随处都可看到青年人在完婚后都必须严格履行“尽孝”的义务。除了少数有现代观念的家庭,大多数家庭还是认为应该通过媒人介绍并由父母为儿子选定妻子。父母为此喧宾夺主并非仅是考虑门当户对的问题,而是因为儿媳有为家庭延续香火的义务而要被载入家谱。惯例是由介绍人安排一个非正式的见面,双方父母也在场,但是两人并不交谈。有的父母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通过婚姻与名门望族上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的父亲获得钱财,男方的父母则通过攀名门姻亲而获得好处。也有的父母挑选儿媳时以人品为最先考虑条件。°于“孝道”,儿子不能对父母的决定提出丝毫异议。婚后他的报恩义务继续存在。尤其是长子,由于要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而婆媳矛盾又无处不在,所以由父母挑选儿媳至关重要。婆婆总是对儿媳横挑鼻子竖挑眼,夫妻间再恩爱,如果婆婆看不顺眼,她也随时可以让他们离婚并让儿媳扫地出门。在日本的小说和个人自传中,很多都描写了做他人妻子的艰难,而且也对丈夫的痛苦作了充分的描述。当然,离婚的事,都是“孝道”逼的。
一位现住在美国的比较“现代”的日本妇女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她自己的亲身¾;历:在东京时她曾¾;收留过一个被婆婆赶出家门的年轻孕妇,这个孕妇被婆婆逼着离开丈夫。这位年轻的妻子身心交瘁,但她没有责备自己的丈夫。而是把全部的感情都倾注到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但是孩子生下来以后,婆婆带着她孝顺的儿子领走了婴儿,孩子自然是属于丈夫家的。但是婆婆却把带走的婴儿扔进了孤儿院。
这一切都是那不得不还的“孝道”。在美国,这都被看作外界侵犯个人幸福的行为。在日本,这些侵犯却从不被认为是“外来的”,因为他们从心底就认定“孝道”就应该这样。就如同美国的故事中都是描写一个特别正直诚实的人是在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之后才还清欠债一样,上面的这些例子实际反映了日本人将什么视为美德;反映了日本人是如何在证明自己的意志力足够坚强,以致可以承受任何磨难赢回自己的尊严。但是,这种个人挫折不管多么合乎道德,都不可避免地让人感到一丝怨恨。在亚洲,提到什么东西最可恨,缅甸人会说“火灾、、盗贼、官府和恶人”,日本人则说“地震、打雷、老东西”。
与中国不一样,中国的孝是上至远祖下至全族的,而日本人只对眼前的人尽孝。墓碑必须年年重写,以便使人知道这是的墓,但当活着的人不再记得某位祖先时,他的坟墓就会无人问津,神龛里的灵位也会被撤走。日本人的尽孝对象仅限于还存在于记忆中的人。许多作家都说过日本人没有抽象思维能力,对构思非现实形象缺乏兴趣,与中国的孝道相比,日本孝道恰好体现了这一点。但是,日本孝道最主要的实际意义就是孝的义务仅限活人。
正文 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2)
孝道远不限于对父母、祖先的尊敬和服从,这一点无论中日都是一样的。对孩子的照顾,西方人认为是出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感,东方人却认为是对祖先尽孝。日本人确信,把先人对自己的照顾转到孩子身上就是对先人报恩。日语中没有特指“父亲对子女的义务”的专门词汇。所有这些责任都包含在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孝”中。家长要为孝道履行很多责任,如抚养孩子,教育儿子和弟弟,管理财产,保护需要保护的亲戚以及其他上千种类似的责任。在日本,家庭的制度化为每个人明确地限定了尽此种“义务”的对象与人数。按照日本的这种规定,儿子死后,要由父母来抚养儿子的遗孀和子女。同样,万一女儿丧夫,父母们也要收养自己的女儿及其子女。但收养守寡的侄女或外甥女就不属于尽孝的义务,而是另外的义务。抚养和教育自己的孩子是“义务”。但是如果一个人要教育侄子或外甥,习惯的做法是合法地把他收为自己的养子;否则就不是“义务”。
孝道并不要求一个人在对贫困的直系亲属给予帮助时必须怀着尊敬与慈爱之心。寄人篱下的年青寡妇常被叫做“冷饭亲戚”,意思是她们吃的是冷饭剩菜,她们得听从家庭内每一个人的使唤,对于决定她命运的任何事情她都必须唯命是从。她们同她们的孩子一起都是可怜的穷亲戚。在特殊情况下,她的待遇会稍好一点,但这可不是因为“义务”。兄弟间也没有义务互相关爱。即使两兄弟仇深似海,做哥哥的往往还是会因完全履行了对弟弟的责任而受到人们的赞扬。
婆媳矛盾是最大的矛盾。最为一个外来者,媳妇必须熟悉婆婆的喜好并按她的喜好办事。在许多情况下婆婆直言不讳地认为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我们可以由此推测,婆婆可能有很强的妒忌心。但是,正如日本俗话所说的那样,“可恶的媳妇生下可爱的孙子”,因此婆媳之间的“孝”总是存在的。年青媳妇表面上无比温顺,但随着时光流逝到她变成婆婆的时候她一样会对她的儿媳处处苛责、挑剔。媳妇年轻时不跋扈并不意味着温顺贤良。到晚年,她们就把积压多年的怨恨发泄到她的儿媳身上,开始作威作福。今天,大多数的日本姑娘公开讨论说还是跟不是长子的男人结婚好,因为这样就不必和霸道的婆婆一起生活。
“尽孝”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得到家人的好感。在某些文化中这些好感是大家族道德法则的基础。日本却不是这样。就像一位日本作家所说的那样,“日本人非常尊重家庭,正因为如此,不太尊重家族的个别成员或成员相互间的家族纽带。”当然实际情况不会都是这样,但大体上都是如此。日本人所强调的是义务和还债,长者本身承担了重大的责任,责任之一就是务必使他们下面的那些人付出必要的牺牲,哪怕他们有所抵触。他们必须服从长者的决定,否则他们就是没有履行“义务”。
日本孝道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存在露骨的怨恨,这种怨恨在对另一种类似孝道一样的重大“义务”即对天皇尽忠中是看不到的。日本的政治家们精心策划,使天皇脱离俗世,作为圣人存在;非如此,天皇不能调动全国为国效命。仅仅把天皇树为国父是不够的,因为在家庭里尽管要向父亲尽所有的义务,但他未必是一个“备受尊敬的人”。天皇必须是远离一切世俗杂虑的圣父。对天皇尽忠已¾;被神话成一种对品性高洁、一尘不染的圣父的崇拜。明治初年的政治家们在考察了西方诸国之后写道,西方的历史就是统治者与人民之间冲突的历史,这是与日本精神不相符的。他们回国后,在宪法里写上了这样的话: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且不必为国务大臣的任何行为负责。天皇应作为日本国民团结统一的最高象征,而不是拥有管理权力的国家元首。因为天皇在过去大约7个世纪里没有行使过行政权,所以一如既往地永久让天皇充当幕后角色是理所当然的。明治政治家们唯一要做的事情是让所有的日本人认为天皇是至高无上的,并且无条件地对天皇奉献全部的忠心。在封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