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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声誉鹊起
这次,道格拉斯胜利了:他决定性地战胜了林肯,又作为参议员再次重返首都。
在辩论过程中,林肯经历了几个可怕的场面,比如在彼得斯堡,他一连半个小时被人喝倒彩;在渥太华,他被一群年轻人扛在肩上走来走去,大家看到他的裤腿都滑到膝盖上边去了;在第三座城市里,他几乎被彩带缠住无法脱身,他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让人难堪;有一位女士曾拿着一个黑人布娃娃冲他点头,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直到他最后平静地问了一句:“女士,您是这孩子的母亲吗?”那女人才赧然离去;还有一次,一个绅士打扮的人骑着马来到台前,冲台上的林肯大喊:
“您是想和黑人睡觉吧!”听了这话,林肯没有做任何回答,只是沉默地盯着他,看着他调转马头讪讪走开,而大家则气愤地冲着逃之夭夭的骑士吐着唾沫。
然而,这场辩论对林肯来说还是有收获的:自此,美国上下都知道有亚伯拉罕。
林肯其人了。几年后,当愤怒的民主党人,由于道格拉斯的两面派作法,撤了他作为外事委员会主席一职时,整个北部都谈论起了“亚伯拉罕。林肯——矮巨人的杀手”;人们甚至还编唱了这样的歌谣:“西部小城的明星照亮了整个国家,过去的母亲们仰慕克莱,今天的女儿们崇拜林肯。”
尽管他不愿意,伊利诺伊州的一座新建城市还是以他的名字命了名;东部一家有名的报纸报导说:“没有人能像林肯那样,仅在一次辩论里便获得如此迅速的成功。”一个陌生人给他写信说:“您就象是罗德。布朗,一朝醒来,便发现自己名声大振了。您一下子便从伊利诺伊的一名年轻律师成为了一个全国范围里家喻户晓的人物。”现在,他家乡的推崇者们也从中总结出这样一点,他不仅仅可以受用于某个政党,或许他确实也能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大人物。
对此他自己又是如何总结的呢?
那是辩论期间的一个夏日的夜晚,记者维拉德陪着他在一个车站等车,这时突然大雨滂沦,他们俩便跑到停在一边的一辆空货车里避雨。他们在黑暗中蹲下,没有椅子,没有灯光,在这种突如其来的简陋和困境当中,林肯想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他想起二十五年前的事情,并拿它和现在进行着比较,自言自语道,当他还是个组萨勒姆的店伙计的时候,他最大的目标便是进入州议会,他笑了,边笑边接着说:“自那以后,我当然有所长进。不久以前,可以说是朋友们让我卷人了这场辩论。我井不认为自己有能力成为参议员,我是花了很长时间来说服自己,告诉自己,我能行。现在当然,”他异乎寻常地笑了,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相信了自己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但尽管如此,我每天都对自己说,‘对你而言这个目标太高了,你不会达到它的。’玛丽却坚持说,我必须要成为参议员。是的,她甚至希望我成为总统!”说完这话,他用双臂抱住两膝大笑起来。想起了妻子的权欲,他是这样地不屑。
“想想看,像我这样的人当上总统会是什么样子?”
林肯生命中最美妙的一幕在这里被一位有见地,具有批判性的观察者捕捉到了。
他坐在那儿,在铜管乐,旗帜和游行队伍交织的白昼逝去之后,这位英雄和一位记者同在一辆货车里,天气很闷热,周围很暗,和夜晚的印第安纳小木屋里一样,这一切对他算不得什么,这种环境不但不会惹恼他,反倒让他变得更开朗了。黑暗使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人感到轻松,于是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关于参议员的价值,关于人类的追求以及对自己的高度讽刺就如同一首温柔的精灵曲,在空荡荡的车箱里荡漾开去。他蹲在那里,揭开了自己事业的真实而又隐蔽的动机,揭开了玛丽的权力欲,他那诗人的天赋在争取法案的斗争中也被显现了出来。带着普普通通的秉赋和性格,他在生活中了解到了,要去追求权力,自己的这种性格还需要多少改进;相比之下别人是多么能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当他和全美著名的策略家进行了几个星期面对面的较量之后,他对后者的敬畏越来越少,自信心也日益增强。
后来当他那种迟缓的性格慢慢意识到,并且如同大多数政治家一样,开始设想着自己如何能作总统的时候,他不再怀疑自己的能力,那种怀疑曾打碎过玛丽的梦想。他的理智告诉了他自己的实力。在尝试了名气比他大得多的道格拉斯的伎俩之后,他从后者身上感觉到了一种让他不习惯、不舒服的东西。但同时,他那幽默大师的感官也觉察到了,如果这个民族的第一人物同时也是他这个大个子的话,那会有多么荒诞。对手们都说他不注重礼节,而他丝毫不以为然,因为由于内心的精致有序,他早已获得了那些重要的处事技巧。就为了这些技巧,华盛顿沙龙里的绅士们还在拼命训练呢。富兰克林曾是个装订工,杰斐逊曾经是个牧童,而他自己那瘦长的身材也似乎在反对接受任何外交家们习已为常的世俗优雅,这让他大笑不止。
竞选参议员的落选使他的名字在整个国家传开了,甚至可能比他胜利当选传播得更为迅速。他那自信的目光也更加锐利了,他绝不会放弃新的机会。当有人问他:“对此您感觉如何?”这时,他颇为惊讶地发现了自己此间的这种情绪:“我像是一个摔了跤的男孩,因为太伤心而不能笑,又因为已经长大了而不能哭。”他给自己过去的医生享利写信说:“参加这项竞选我非常高兴。它给了我机会,就当代一个重大持久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我在任何其它地方都办不到的。虽然我现在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也可能会被人遗忘,但是我相信我提出的问题说过的话将在我本人销声匿迹之后继续对自由事业产生影响。”
字里行间,他那懂得取舍的性格显露无疑。在这里,他清楚地说道,和当选总统相比,自由事业在他的内心深处的地位更高。自从他坐在斯普林菲尔德闲谈的小圈子里,聊着从恺撒到拿破仑这些从未对总统宝座产生过兴趣的大人物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年了吧。亚伯拉罕。林肯过于重视人类的尊严了,他不仅想要把这种尊严还给奴隶们,自己也不愿丧失它,所以他不可能同他妻子一样不择手段地去追求权力的象征。
但如果不仅仅是象征,而是实实在在的大权在握呢?如果有了这种权力,他就能将许多他认为是实现自由所不可或缺的东西付诸实施的话,他又会怎样做呢?在他的生命中,感情和理智上,人与事业就在这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而且再也不会分开。就如同所有其他伟人一样。
那是在一条大街上,一个熟人无拘无束和他攀谈了起来,他想告诉林肯一点事,他说在南部经常有人询问他,林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说,他是我们国家的第二个巨人。所以我相信,您很有可能打败赛华德和蔡斯而成为总统。”
“但是除了伊利诺伊,其它地方没人认得我,而那两位却都是众所周知的领袖人物啊!”
那个熟人纠正了他的这种想法,说很多联邦州根本不希望要纽约人上台当总统,最后他请林肯写一篇自传。聊完之后,林肯又围上了他那条灰色的旧围巾,说:
“我承认,我有当总统的愿望而且对您的赞许以及您这份兴趣也并非无动于衷。但我觉得成为美国总统这样的好运不会降临到我的头上来。另外,在我的生活中,也没有什么会令你或者其他人感兴趣的东西。就像大卫讲的那样,‘这不值得’。晚安!”
在那人的再三请求之下,他终于同意了,拿出纸笔,写下了自己的生辰年月和出生地点,而后又写了下面这样一篇小传。
“我的父母都是弗吉尼亚人,来自于普通的家庭,我的意思是说,出身于二等家庭……我的祖父老亚伯拉罕。林肯是在1781年或者1782年迁至肯塔基州的。一两年后,他想在森林开垦出一块土地,却被印第安人从背后开枪打死了。他的父辈都是贵格会教徒源来都生活在宾夕法尼亚州。……祖父去世时,我的父亲才不过六岁,他儿时没有受过任何教育。后来,他搬到了印第安纳……”
“我八岁时,我们搬进了新家。当时正是该州加入联邦的时候,那儿还完全是一片荒野,树林里随处都听得到熊和其它野兽的动静。我便是在那儿长大的。那里也有所谓的学校,可那里的老师却只会读、写和算。如果偶尔有位据说懂得拉丁文的流浪者在附近探险,他便马上会被当做圣人一样对待。在那里,没有任何东西会激发人们接受教育的欲望。我在成年时也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不过,总算还会读、写、算,但也就如此而已。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进过学校。我在这点教育之外又取得的些许进步完全是为环境所迫逐年积累起来的。”
“我自小务农,一直干到二十二岁为止……后来我去了纽萨勒姆,在一家店铺里凑合当了个店伙计。接着就爆发了黑鹰之战,我被选为志愿军里的队长,这点成功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欢愉。我参加了战役,后被提升,又参加了州议会议员的选举,但却落选了,那是我一生中惟—一次在人民选举中被击败。次年,以及在接下去的三次中期选举中,我都当选了议员。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参加过州议会的选举。
在这段时间里,我自学了法律,并迁居斯普林菲尔德从事律师工作。1864年曾被选人众议院。此后没有竞选连任。自1849年至1854年,我带着极大的热情投人到了律师事务当中。政治上我一直属辉格党,一般情况下也都出现在辉格党的候选人名单上,并积极参加竞选。后来渐渐失去了对政治的兴趣,直到《密苏里妥协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