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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几个人走远了,朝歌才走出来。
门卫老张正在抚摩那头巨犬,巨犬则一改凶态,摇头摆尾的往老张身上扑。
老张抚摩它再三,可以看出疼爱之情,好一会才回身去房里煮饭了。
朝歌绕过狗,凑到门前往外窥探,回身的时候他吓了一跳,那狗并没像往常一样,像是要吃人似的望着朝歌,而是冲着朝歌摇头摆尾,嘴里流出好长的口水。
朝歌心里纳闷,就在今天早上,巨犬还要吃人似的对着他,现在怎么忽然如此亲匿?
巨犬还在摇头摆尾,口水长流,鼻子不停闻嗅着朝歌。
难道是自己身上的什么味道让巨犬非常喜好?
朝歌闻了闻自己的衣袖,还可以隐隐闻到些尸体整容间那种尸肉腥臭气味。
他不禁眉头一皱,这狗该不会是喜欢这种气味吧!
忽然他心里一惊,想起一个相同的细节。
巨犬曾经对冒充馆长的阿志也这样过,现在想起来,当时阿志被吓个半死,很明显他隐藏在殡仪馆期间与巨犬很生疏,难道当时阿志身上也残存了这种尸肉气味?
朝歌越想越不对,要知道,之所以自己身上还残存着尸肉气味,那是因为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气味浓重强烈,而且他在地下室停留的时间不短,所以气味才残留在衣裤上,久久不去。
可是昨天那具女尸则是刚刚剖开,一是气味没这么浓烈,二是地下室阿志与史潜只是极短时间的厮斗,然后就迅速离开了。
况且阿志从办公区听老歌金曲到带朝歌去取药布,中间又过了那么长时间,即便带出一点尸肉味,也早该散的干干净净了,巨犬又怎么可能那样亲匿的闻着阿志流口水呢?
那只有一种可能,阿志在与朝歌碰面前不久,一定与剖开的女尸,近距离接触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换一个说法,也就是很有可能,女尸就是阿志亲手剖开的。
再联想一下史潜临死时那种歹毒的阴笑,还有这狗的古怪喜好,朝歌一下子全明白了。
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紧紧捏住。
朝歌急了,他再急的时候也都是快步而已,可现在他开步跑了,他要以最快的时间赶回车库,晚了就怕出了天大的不测。
朝歌第一脚踏进车库的时候很安静,所有人都挤在一起,倒在地上睡着了。
他试图弄醒梁库,但怎么推都不醒,再去推了最轻的房东老太,仍是不见反应。
他知道已经发生了不测,正准备动手去碰阿志的时候,忽然听到两声咯咯怪笑,一直装睡的阿志坐了起来,手中拿着那把朝歌临去时交给梁库的手枪。
朝歌不懂所有人怎么了,身体没伤口却昏睡不醒。
阿志阴笑着:“不用担心,他们只是吃了稍稍过量的安眠药。”
“安眠药?”朝歌有点不解。
“没错!就是安眠药!”
阿志得意的说:“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一时从哪里来了那么多安眠药?”
朝歌正是这样想。
阿志表情忽然一黯。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瘦吗?比二十年前的我,足足瘦了三十公斤,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自从开始追踪史潜,我就逐渐患了失眠症,每次入睡都要依靠安眠药,由于长期服用产生的抗药性,药量越来越大,但睡眠却越来越少,所以我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咯咯。”阿志忽然又笑了。
“不过这么多的催眠药素在我体内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让我在这位老太太用的什么梦什么丹下,可以顺利蒙混过关,而且还博得了你们的信任,咯咯。”
朝歌心内猛揪了一下,千算万算,却漏了这么重要一关。
最初在得知阿志是假冒馆长的时候,朝歌就曾闪过疑念,既然是假冒的史馆长,怎么会在房东老太那么厉害的遣梦丹催眠之下,还能说谎呢?
全是因为他一直以来,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地下室的那具女尸上,才造成如此致命的疏忽。
阿志忽然皱起眉说:“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你这么快从门房赶回来,而且看样子已经提防我了,你又是怎么发觉我的?”
朝歌说:“狗!那条闻出你身上尸肉气味的狗!”
阿志一愣,随即有点不太相信的看着朝歌。
“聪明!你的确很聪明!是我见过的所有年轻人中,最细心聪明的一个!不错,那具女尸的确是我剖开的……”
阿志的眼神忽然有点迷茫,有点悲哀。
“可又有谁会相信,一个曾是年轻有为、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最后沦落到人不人鬼不鬼的下场呢?”
阿志开始愤恨,朝歌甚至能听到他的咬牙切齿声。
“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史潜!他毁了我的一切,让我在一次次绝望中彻底崩溃。我一定要找到他!我要杀了他!我要吃了他……咯咯!”
阿志又笑了,他在对着自己笑。
“二十年了,二十年日夜的追踪,让这个世界只剩下他和我。咯咯,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或是我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尤其是在一个人见到死尸的时候,我就会用刀割,一点点的割,咯咯,那片隔膜在哪里?咯咯,那片隔膜在哪里……”
灿烂的太阳虽然正静静照在车库的屋顶上,库内却让人寒到骨子里。
阿志好像完全陷入到一种痴迷状态,时而哭时而笑,阴森恐怖的一张脸,看起来又有点可怜。
朝歌现在本可以施展隐身术,把阿志手中的枪夺下来,但此刻阿志的枪口虽然放下来了,却正压在梁库胸前,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
对于心志失常的人,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更何况朝歌已经有了另外的打算─他要等,等待一个真正可以出手的机会。
“哦对了。”
阿志忽然想起什么,一脸清醒,好像刚才什么也没发生过。
“既然你这么聪明,再帮我好好想想一件事。史潜一直处心积虑的想除掉我,但为什么刚才临死前,却没有当众揭发我呢?要知道,他拖着已经被击昏的老张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正撞到我在那里发狂分尸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阿志自言自语,陷入了沉思。
就在刚才朝歌回想到史潜临死前那歹毒的阴笑,再把这所有的前前后后连起来,他就已经明白了史潜用意。
如果按正常表现,作为二十年来无不日日夜夜,都在恨不得把史潜碎尸万段的阿志,在寿衣冥纸仓库发现史潜的那一刻,他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拔枪开火了。
可他没有那样做,是因为他发现一个反常的地方。
按照以往,当史潜知道他被阿志发现行踪的时候,早已经逃之夭夭了,可这次不但没逃,而且是在受了重伤的情况下留了下来。
再有种种古怪的镇子,还有莫名闯进来的朝歌一行人,这让阿志隐约感觉到其中必有重大原因,所以他决定按兵不动。
当阿志在车库内,终于亲耳听到史潜说出那个重大原因时,所闪过的一丝惊喜贪婪,并没逃过史潜的眼睛。
史潜料定已经一无所有的阿志,一定会打朝歌的主意,已经无药可治即将死去的他,再多揽一个罪名也无所谓,更重要的是,他这样做就可以让阿志在众人面前取得信任。
这样一来,双方斗起来才有趣、才惊险,反正无论哪方受创,他史潜都会在阴曹地府笑的很甜。
朝歌虽然已经明白此中原由,但却绝不能说。
“为什么呢?究竟为什么呢……”
自言自语中阿志慢慢抬起头,忽然笑了。
“该不会是史潜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意,特意送份大礼给我?知道这些年来我被他害惨了,用你这位万人渴得的神易后人来补偿我?”他说着直直看向朝歌:“哈哈,幸亏我抢了先机,要不然可要辜负老史一片好意!”
“好,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做个交易吧!”朝歌的直接让阿志稍稍一愣。
“哦?说来听听。”
“你放了这些人,我跟你走。”
阿志笑的很可爱:“嘻嘻呵呵,我阿志虽然可能精神有时会短路,但脑子还算好用。你跟我走?”
说着他指着昏睡的几个人说:“没了这几个护身符,我担心没走两步,就成了我跟你走了!这样吧,我出个主意,你把这几颗安眠药吃了,你睡倒,我放人,成不成?”
讨价还价、连篇废话是朝歌最厌恶的,可现在没法子,为了等那个机会,他只能拖。
“不就是想知道宝藏吗?我们好商量。”
阿志笑说:“什么宝藏腹脏的,我可没史潜那样蠢。我只认现钱,镇上多的是想找你的人,只要你在我手中,那还不想换多少就换多少?嘿嘿,对不起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肉票,我要把我这些年来的损失全都补偿回来!不!是加倍的补回来!哈哈……”
说着,已经神智有些癫狂的阿志,哭哭笑笑又唠叨起这些年的苦日子。
这时门卫老张提着烧好的饭菜走进来,在阿志身边停下。
阿志哈哈大笑:“不但有饭吃,还又送来一个肉票!”说着就用枪柄砸向正在弯腰盛饭的老张。
可就在枪柄距离老张的头,还剩一片头皮屑那么薄距离的一刹那,三个人发生了闪电般的变化。
如果放慢看,老张丝毫没改变体态位置,只是靠近阿志一侧的右手,就那么稍稍一动,与之配合紧密的,是阿志的嘴角微微一咧。
朝歌则一个箭步射了过来,一把夺过阿志手中的枪,抵在老张的脖子后面。
朝歌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三人的三个动作完成后都不动了,像是摆好了姿势等着拍照。
阿志此刻感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