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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奈地耸耸肩,低头在我耳边悄声说:“你赢了,任你处置。”
一顿饭吃得我神清气爽,回到田野的房间还忍不住笑意,田野掐我脸一下说:“那小姑娘被你耍得一愣一愣的,你仗着自己多读了些书就看不起人家吧?”
“哪有,她那样的美女自然有无数男人捧上天,我调侃这几句也伤不了她分毫。”
田野纤长的手指摩挲着我的项链说:“其实那姑娘我也看不惯。打扮得再漂亮,穿得再昂贵,都只是表面功夫,内在的真善美才是最重要的。珍珠需要漫长痛苦的磨砺才能成就这样的珠圆玉润,岂是那样浅薄之人可以穿戴得出气质的,她也就是戴香奈儿那种塑料珠子的命了,你戴珍珠才是天衣无缝的契合,你皮肤白如凝脂,以后看见好的大溪地黑珍珠给你订做一套坠子和耳夹吧。”
我含笑说:“怎么,看不起我们苏州特产?我舅舅做珍珠生意很多年了,虽说淡水珠比不得海珠那么名贵,但这一条也是他精挑细选给我的,用了14K金镶钻的搭扣,在珠宝店也是大几千的标价,今儿戴着也没给你丢脸吧?我还偏偏不稀罕那些高级货,穿戴之物无论贵贱,只图我自己喜欢罢了。”
他也笑了:“我哪有看不起你的首饰!你今晚打扮非常好看又得体,珍珠配得也是画龙点睛。早知你是这样目空一切的人,你看我这次回来什么东西都没给你买,怕是买了也入不了你的眼。”
我飞他一眼:“难道你本来打算陪我去逛名店,然后豪迈地说——来一打香奈儿!”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身上有那种暴发户的气质吗?”
“你out了,现在都叫土豪。”
说笑了一会儿他正色道:“其实你喜欢什么,拿着我给你的卡去买就是,不必跟我客气,我宠你是心甘情愿。我前两天才看过,账户上的钱你一分都没动,怎么,跟我划分得这么清楚?你用不用我的钱都是我的人了。”
我也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做我们时尚媒体这一行的,最容易沾染爱慕虚荣的毛病,有句话说得一针见血——月入三四千的工资的小编辑,却教那些只赚五六千的人去消费七八万的东西。因为要写文案,我每天见的摸的名牌货还真不少,说实话有些牌子虽然坊间追捧,我自己并不欣赏,但是也要写些违心的稿子来吹捧。虽说你们男人的跑车手表什么的我不懂,但是女人的胭脂水粉锦衣华服这些东西说起来倒是是如数家珍。但是我一个名牌手袋都没有,咬咬牙也不是买不起,只是我并不崇拜名牌。退一万步讲,薇如的柜子里随便拎个包出来就能灭我的锐气,何苦死要面子活受罪呢,所以我从来量入为出,只买自己能力许可范围内的服饰。说句大言不惭的,贵不等于时髦,只要有好品味,便宜衣服也可以穿得很好看,我自认为我一向穿衣打扮还是过得去的。”
他又问:“你说得很对,是人穿衣服,不是衣服穿人。那你喜欢什么牌子?香奈儿的包我看国内年轻姑娘很喜欢。”
“我却不爱。你知道coco channel女士出身微贱,靠攀附权贵才成就一番事业,她固然才华横溢,可是连带着她的设计也是那种故作清高的媚俗姿态。甲之蜜糖,吾之砒霜,哪怕有人白送我一个香奈儿的包,我也是不肯拎的。也不知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子喜欢,把伊夫圣洛朗的名言也强安在她头上,潮流易逝,风格永存——这话可不是她那样随波逐流的人说得出来的。”
田野倒了杯水慢慢喝着,淡淡地问:“那你到底喜欢什么牌子呢?”
“当然也有很多喜欢的,只是暂时还没那么多闲钱去消费,在橱窗外面欣赏一下就心满意足了。比如MaxMara和Celine,或者德国的Escada和HugoBoss也符合我的审美,简洁利落,不求哗众取宠,以品质和做工取胜,而且价位也适中,是真的可以买了平常穿戴的东西。还有你公事包的那个牌子Mulberry我也喜欢的,一直想要一个它的邮差包。”
田野点点头说:“没想到你喜欢这样素简的东西,Mulberry的包好说,我下次去英国就帮你买一个。这一季MaxMara的大衣做得很漂亮,主打驼色和正红,都挺适合你,反正我跟你打赌输了,要不陪你去买吧,南京有得卖吗?”
我不答话,自去浴室卸妆。他赶上来在背后贴着,帮我把项链解下来,说:“怎么,一提给你买东西又翻脸了,你这自尊心也太强了些,在德国就给你买了条裙子就好像受了侮辱似的,如今我们都在一起了还跟我计较?”
我笑说:“没有,只是没必要无端端地买昂贵的衣服穿,国内几百上千就可以买到质地和款式都很不错的服饰,我又是天天窝在办公室的小白领,不像你每天在外工作应酬,巴巴地消费那些奢侈品干嘛?”
他笑了,轻轻抱着我在肩膀上磨蹭:“我就喜欢你这样清水出芙蓉的样子,可是既然赌输了,我总要买点什么给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我从镜子里瞟他一眼:“好啊,给你一个践约的机会。明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用你的卡去新华书店买一套Alice Munro的全集,她得了诺贝尔奖之后炙手可热,译林出版社新出了她的全集,我以前只读过她的《公开的秘密》,正好凑个热闹把其他的也看一看。本来懒得买的,好几百一套呢,怕不好看买了浪费钱,既然是花你的我就不心疼了。”
田野哭笑不得,揉揉太阳穴说:“随你吧,若是买了,也分我两本翻翻。”
作者有话要说: 闲话:我曾经有过一个粉红色的小羊皮香奈儿包,别人送的,用了几次,实在是不喜欢,配什么衣服都太嗲,后来干脆送到慈善二手店去处理掉了。
现在比较喜欢Burbbery和HugoBoss;可能是心态转变了,5、6年前曾每天用一个Mulberry的邮差包上课下课,随地乱扔,用到四个角都磨损了,还是不舍得换。
今天太阳很好,打算出去散步,一直走到原野上去,看牧场的马,看初冬的阳光怎样把叶子染了颜色。
☆、酒不醉人人自醉【X】
我掏出手机看时间,田野抢过来说:“又想走吗?”
“时间有点晚了……”
他抱着我不肯放手:“在这儿陪我吧好吗?本来就只有周末才能好好在一起,遇上有应酬,能独处的时间就更少了。换洗内衣都给你买了,还要这么矜持?”
想想他来了这些日子,真正陪他的时间是少之又少。我心中一软,就答应了。
田野快速洗了个淋浴就去大房间等我,我慢吞吞洗漱泡澡出来,穿了田野给我的白T恤和他买给我的内衣,光着两条腿,自己觉得有点害羞,咬咬唇想想还是要带些自己的家常衣服放在他酒店备用。
不知何时他叫了一瓶香槟酒上来,放在茶几上,冰桶上凝结的水珠一滴滴流到垫布上。房间昏暗,他只开了一盏台灯坐在沙发上看书,是刘瑜的《观念的水位》。电脑开着,低声放着勃拉姆斯的交响乐。
我好奇地问:“你自己去买的书?”
“嗯,我在那个大学的小书店看见了就买来睡前看看,有些话说得很有意思,比如——我不相信一个喜欢数理化的人一辈子只读四书五经会快乐,不相信一个擅长经商的人一辈子只能给领导写报告会快乐。追求快乐的本性使每个人都成为潜在的革命者,而一个远离快乐的制度也许可依靠信息控制维持很久,在信息控制越来越不可能的世界,一条缝会渐渐变成一扇门。”
我点头赞许:“文采飞扬。刘瑜是少有的写文比男人还犀利的女作家,她当年那篇《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我非常喜欢呢。”
田野合上书说:“世上没有一夜长大的神话,她这样深刻的文字和她在美国多年的经验阅历是分不开的。夏莎,你有才华也有潜力,但是如果你一直窝在杂志社那个小格子间里面,每天就看着窗外那一小片天空,你很难成长,现有的锋芒也会被埋没。不如和我一起生活吧,外面的世界很大,你的生活还有无数可能性。”
我知道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用各种方式“引诱”我去德国和他一起生活,叹口气说:“田野,短短时间你带给我的改变和冲击已经太多了,我不是个神经强韧的女人,再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想清楚了自然会给你答案。”
他笑笑说:“好,我不会逼迫你。要你心甘情愿,爱得才够甜蜜。”
他开了香槟,倒一杯给我。我接过来喝了一口:“干嘛突然喝香槟,咱们也没什么事儿可庆祝。”
“酒后正好乱性。昨晚在你灯火通明的房间里真是少了些情趣,今晚弥补一下。”
我瞬间脸红了,埋怨说:“我那房间又不是为了迎接男人过夜准备的,你要是嫌弃以后都别去我那儿了。”
田野含笑说:“无所谓了,大不了每次做那事儿的时候都把你眼睛蒙起来,看你不知所措战战兢兢的样子也别有风味。”
我气得捶他,这个坏蛋,我横竖都是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他任我发泄了一会儿,还是搂着我,哄我多喝几杯。酒很甜,如同他的吻和情话。
田野抱我在他身上坐着,从背后搂着我,音乐如河流在昏暗的房间里蔓延,渐渐淹过头顶,如在海底,没有外界的嘈杂,只听见音符搅动水波。酒精盘踞在胃里,我觉得自己身体里面有火在燃烧,那火苗噼啪的声音让我耳鸣,血液沸腾。田野的大手轻轻顺着小腹往上,托住我的胸部,如抚慰一对白鸽那样温情脉脉地揉着,生怕弄疼了,慢慢的,悄悄的。不知不觉他把自己和我的衣服都脱掉了,两人毫无阻隔地贴在一起,他光洁的皮肤在我脊背上擦出火花。吻从耳后蔓延到脖颈,在锁骨那里流连忘返。我软成一朵云,任由他灵巧的手指探索我身体每个隐秘的角落,揉捏成各种形状。我扭过头去和他深吻,缠绕着,扭动着,时空消失,世界颠倒,只有我们两个。
“夏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