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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经-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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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常态,可是如果穿着泳装在大街上堂而皇之地行走,人们就会侧目而视,这就变成非常态了。
    正因为如此,常态和非常态有个相互转化的过程。常态与非常态不足以说明正确与谬误,而只能说明多数与少数。正确与错误只有用科学来衡量,用历史来判断。对有些可以共存的东西,社会应该宽容,因为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总是向多元化发展的。
    在古今中外的各种非常态性行为中,同性恋可谓历史最为悠久、散布面最为广泛的了。无论是中国和外国,自有文字的历史以来,就有关于同性恋的记载。不久以前,据德国的施奈贝尔博士估算,全世界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2%至4%,那么其绝对数应不少于一亿人,许多有关的调查证明,这个估算并没有夸大。
    在古代,不仅存在为数不少的同性恋,而且出现了关于同性恋的理论。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飨宴篇》中借伊罗之口说明了同性恋的由来。他认为,人类可分为“二重男性”、“二重女性”和“男女兼性”三性。即男与男一体,女与女一体,男与女一体,各有四手四脚,十分强悍,想征服造物主宙斯。宙斯大怒,把他们各割为二,并叫阿波罗扭转他们的头向被割的部分——前腹方面,使他们永久不忘那罪恶。阿波罗是医术神,治愈了那割断面,缝合皮肤作成囊一般,那便是腹,打的结便是脐。这样,一个人就分成两个半身,一个半身有一种向另一个半身扑过去合而为一的迫切愿望。所以,本来是“二重男性”而被分割成两个半身的男子,就不喜女子而爱男子,即这个半身的男子追求另一个半身的男子,形成了男同性恋;同理,原来是从“二重女性”分割开来的女性,形成了女同性恋。
    神话当然是不足为据的,但这反映了当时的一种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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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希腊盛行同性恋,尤其是师生、兄弟之间的同性恋。受了希腊文化影响的地中海各地也有这种倾向,埃斯巴尼亚的历史学家萨拉戈萨说,受了希腊文化影响的沿海地区多有“少年爱”的倾向,未受影响的内地却少见,所以从“少年爱”的盛衰可以判断受希腊文化影响的深浅。
    据普卢塔克说:“师生间的同性爱,开始只是服从先生,私淑先生,后来渐渐变成恋爱先生,换句话说,即从师生关系渐变为爱人的关系。”其中最有名的是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故事。卢基拿的书中有这样的记载:“亚里士多德是男色家,利用自己的学问引诱美少年,常与弟子克里伊尼亚情语绵绵,并将先哲和弟子谈的猥亵的谈话读给他听。”克里伊尼亚有一个情人是妓女,这个妓女因为亚里士多德夺去了她的情人,向友人克里多尼亚诉苦,克里多尼亚想了一计,一夜在墙上大写了“亚里士多德诱惑了克里伊尼亚”的字样,对公众侮辱这个哲学家。
    在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的200年间,希腊盛行恋童风,并把它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男孩接受传统的基本教育后,即被置于一个成年男子的羽翼下,他通常30岁开外,负责少男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他以仁慈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男,它的惟一目的——据苏格拉底说,是为了培养少男道德上的完美。
    少年啊,你的脸颊
    多么光润,
    我怜爱你,
    即使被死亡的噩运所困。
    这是公元前6世纪希腊诗人提欧尼斯《悲歌》中一节,是歌颂男子对男少年之爱的诗篇,表达了当时许多人在这方面的思想感情。在柏拉图和柏拉图派的思维中,没有肉欲,而提倡纯精神的爱,这种爱可谓臻于真、善、美的境界,这种爱越激烈,就越受赞扬。有一位斯巴达王就曾经如此赞美柏拉图式的爱:“如果没有一个‘男爱人’,就不是真正优秀的市民,对国家也将一无贡献。”
    他们反对肉欲之爱,也鄙视女子,认为不管是多么美丽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存在,如果移情于她,也会引起为妻者的妒忌心理,所以最好的还是对少年的爱。但是,这种柏拉图式的爱其理想与现实颇有一段距离。《男色论》一书中说:“柏拉图、苏格拉底、阿基毕阿底斯都是男色者。亚里士多德曾经蓄养一个名叫巴顿的年轻人;雄辩家狄摩西尼斯也和一个年轻人过从甚密,而招致妻子的愤怒;伊壁鸠鲁更是待某个少年如妻似妾一般。”不论怎么说,在同性恋者之间类似男女间争风吃醋的现象还是存在的,柏拉图在《飨宴篇》里曾提到苏格拉底和他的年轻弟子阿西毕亚提之间的事:有一天,阿西毕亚提参加一个晚宴,看到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和主人舒服地坐在一张靠椅上,就过去对苏格拉底说:“你总会想办法和屋里最好看的人坐在一起。”苏格拉底被他的话所激怒,对主人说:“我对这个家伙的爱总是在为我带来麻烦,自从他跟了我以后,他就不准我再看其他漂亮的男孩一眼,当然更不用说谈话了,他露骨地表现出妒忌……我担心有一天他会无法离开我。”
第六章 非常态性行为 历史悠久的同性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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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宫笔画:男同性恋者
    这种师生关系,当然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当时属于心灵层面的“师生恋”、“同性爱”是公开的,而肉体方面的同性恋行为则可能属于地下活动。但不论怎么说,从今人的观点看来,这绝不是“培养少男道德上的完美”,而是在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这是现代社会所不允许的。
    公元前6世纪的希腊政治家、改革家梭伦规定了,任何一个成年男子未经许可在学校内出没(校内的男孩都未达到青春期),得处死刑。这说明当时确实存在同性恋,而且被视为非法。梭伦还规定,奴隶和身份自由的男孩有瓜葛也是非法的,而任何男子如果引诱自由的男孩做“职业性交易”将被剥夺公民权利。这说明法律对“非教育性质”的同性恋关系要加以处罚,但“教育性质”的师生之间的亲密关系则不受限制。
    在古希腊,人们也赞颂军队中的同性恋,斯巴达的军队在很多战役里都因为士兵们有同性恋关系从而相互支援,相互激励,奋不顾身,而赢得了战争。闻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由一对对有同性恋关系的士兵组成的,他们转战33年立下了辉煌战绩,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历山大大帝所击溃,在最后一次战役中,300名圣军都光荣地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
    在古代土耳其,男色极其流行。提维诺说:“这是他们之间非常流行的恶习,但是他们并不想隐瞒,他们一切的歌,几乎都是讴歌这可耻的恋爱和酒的。”波斯古经中有这样的记载:“常以男子为对手犯禁止行为的,或不辞干这种事的,扎拉梭士特拉哟,那是恶魔,那是恶魔的崇拜者,那是恶魔的伙伴,那是恶魔的工具,那是恶魔的同衾者,那简直是恶魔,自己便是恶魔,不死已是恶魔!”《可兰经》对此则仁厚祥和得多了:“你们之中有同性干猥亵行为的应该罚他,但悔过时则当赦他,神是慈悲的,宽恕的。”
    在古代东方各国,同性恋都很流行,并有不少资料流传至今。例如日本历代男色的流行,在岩田准一的《本朝男色考》和花房四郎的《男色考》中,都有许多记载。江户时代的“荫间”(男娼)尤其有名,如《艳道日夜宝记》、《好色五人女》、《男色大鉴》、《守贞慢稿》等,都散见其资料。至于中国古代的正史和野史上,“安陵”、“龙阳”、“分桃”、“断袖”等记载实在太多了。
    同性恋的现象绝不限于开化民族,在未开化民族中也同样存在。例如,新几内亚的马瑞德安林人是勇猛的猎头战士,也是世上少见的将同性恋制度化的民族。这个民族男孩的青春期仪式是被介引到同性恋的狂欢会中,由年长的男子和少年男子口交,这样才能完成“成丁礼”。即使在婚后,同性恋仍是绝大多数男子主要的性行为形态。
    至于西伯利亚的楚克齐人,男同性恋者常变成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巫师,改着女装替人治病作巫,而且总是“嫁”给一个男人为“妻”,和他发生同性恋关系。但是,巫师的“丈夫”也可以正常地娶妻,而巫师本人也可以拥有女性的情妇,替他生育后代。
    当巴尔波亚占领德利英地峡的夸利科,侵入酋长的邸内时,看到酋长的兄弟和其他男子们穿着女人服装,询问同族的人,说是为了男色。巴西的波洛洛人在无法获得女子时,男子和男子就干性勾当。西澳大利亚也是一样,在缺乏妇女时,就用和娈童结婚来代替普通的结婚。
    古代的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同样存在。古希腊将同性恋的女子叫做“Tribas”,罗马人则叫做“Frictrix”,后来古希腊又把女同性恋称为“列斯波之爱”。在古罗马,女同性恋也很流行,荷拉求斯在叙事诗中曾对此做了描述。到了罗马帝政时代,马希尔、朱凡那等更争出描写女同性恋的作品。
    至今,女同性恋者被称为“列斯宾”(Lesbian),这和“列斯波之爱”以及古希腊女诗人莎弗有很大关系。她于公元前612年出生于列斯波岛,在富裕的贵族之家长大,度过了幸福的少女时代。后来,由于贵族谋叛僭主皮塔可斯,她受牵连而被放逐至西西里岛的西拉库沙,在那里结婚生子。几年后,僭主易人,于是她再返列斯波。在那里,她开设了学园(学艺诸神之馆),教导少女们做诗、唱歌、跳舞,而创造了一种自称为“莎弗风格”的抒情诗。她很有才华,颇受梭伦等七贤人的敬爱,柏拉图曾称之为缪斯,即学艺的女神。
    她曾和一个名叫雅蒂丝的姑娘热恋,可是后来这个姑娘和一个青年离开了列斯波。莎弗又和一个年轻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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