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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经-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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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时期,处决“魔女”就如同马戏团的色情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一些男子更为起劲,因为这些“魔女”赤裸的身体、痛苦的扭曲能给他们一种畸形的感官刺激。在施以焚刑或煮刑的广场上,或是投河的桥边,排列着许多小摊,聚集着许多小贩,简直像在赶庙会。1681年,吕贝克地区的一家报纸上登着:“在距当地大约半小时路程的地方抓到了五个女巫,其中两个已被投入水中,其他三个也会尽快受到同样处置。当地有大批的人前往观看实况,其中有个酿酒商的儿子,骑着马匆匆地赶路前往观看,但失身落马,摔断了颈骨。”看来,五个赤裸的女巫尽管面临水刑,但还是给骑马的好色之徒施加了魔法……
    这样摧残女性,是真正恶魔的行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令人发指的现象在距今300多年前的欧洲还存在着。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吃人的贞操观念1(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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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节牌坊群
    令女子殉葬和杀害“女巫”,即使再残酷,总是对待少数女子的,而贞操问题,则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女十分普遍的一种性压迫,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压迫和迫害,而这种畸形观念在现代社会仍旧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在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所谓保守贞操,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性交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性交关系,否则就是“失贞”。“失贞”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嫁和被强奸等等。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交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中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一种律例。
    在人类历史上,贞操观念是有一个形成与发展的过程的。在群樵咏坏氖贝比惶覆簧鲜裁凑瓴伲钡脚蓟橹苹橐鼋ⅲ信卜蚬财薜南窒笠丫勇业男越还叵凳艿浇衔细竦南拗疲越还叵悼枷薅ㄔ谂季拥囊荒幸慌洹<热挥辛朔浅C魅返亩耘纪拥幕橐黾彝ス叵狄约坝辛嗣魅肥粲谂季幽信淖优敲匆簿鸵缶哂杏胫嗍视Φ男形娣逗偷赖伦荚颍谑钦瓴俟勰羁济妊苛恕?/p》
    由此看来,贞操观念的从无到有,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巨大进步,它对于破除群婚杂交的性关系,巩固一夫一妻制家庭,使后代能够健康、正常地繁衍,有着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同时,它又是单方面施加给女子的枷锁,贞操观念自形成之日起,就日益浓缩化、强烈化,逐渐成为女子的最高社会责任,同时成为对女子的一种十分残酷的精神压迫和肉体虐害,这又是需要批判与否定的。这正如私有制的形成与随之而来的压迫和剥削同原始社会相比,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但是在现在和将来它还是要被批判、被消灭一样。
    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特别是在封建制度之下,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男权制个体家庭终于定型化。由于这样的家庭具有单一性和封闭性,所以必然特别突出了男权家长在家庭中主宰一切的地位,女子进一步变成了男子的“禁脔”和附属品,不得让别人染指。同时,宗法制度的确立使人们更加重视香火延续和子女继承,为了确保子女是出自自己的血统,贞节观念就进一步被强化,甚至达到了骇人的程度了。
    对一些欧洲国家来说,基督教的传入对贞操观念的树立有很大影响。例如,古罗马人和古希腊人本来对性采取了一种自由、放纵的态度,视之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实,可是,基督教不断的渗透和影响,使社会风俗和道德观念逐渐产生了明显的变化,基督教新教义的重点是关于男女肉体的贞节和禁欲,这种思想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特别是对性生活的影响很大。其实,并不是基督教才宣传和实施贞节,早在基督教诞生以前,埃及和其他东方国家就已经有了贞节这个观念。不过,自从基督遇难后的第四个世纪,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后期把基督教作为官方宗教以后,基督教得以迅速传播,加之人们对官方宗教的敬畏与崇拜,它必然地要在整个欧洲取得统治地位,其中当然包括它的一切教义和观念。
    不过,早期的基督教教义中对贞操的要求并不像后来那样严酷和不合理。对此,奥古斯丁有过一段著名的论述。公元410年,南侵的西哥特人攻陷了罗马城,大肆奸淫烧杀,许多在修道院虔诚修行的处女遭到了入侵者野蛮的强奸。当时教会中不少激烈的禁欲主义者纷纷指责这些修女失去了贞操,是“不洁之人”,亵渎了上帝,应当把她们当做淫妇赶出教会。奥古斯丁则争辩说,别人的情欲不可能使一个人失去贞操,因为贞洁是一种内心的品德,只要被强奸者内心具有贞洁的品德,就不能认为她因遭强奸而失去贞操;相反,如果内心没有贞洁的品德,而把性交看成是一种肉欲,那么,她即使未被强奸,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贞操。
    奥古斯丁的这一论述当然有很大的合理成分。不过,这也不是因为他放松了对女子贞操的要求,而是强调用上帝的敬、信、望的意志,全面控制自身的世俗欲望。他强调,道德就是一个人的意志对自身的全面控制,有道德就必须鄙视肉欲,鄙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他的这一系列论述,成为后世宗教神学的理论基础。
    女子的贞操归根结底是为丈夫(或以后的丈夫)保持的,它可以分为婚前贞操、婚后贞操和丧偶贞操三个方面。
    1。禁欲和“割礼”
    女子不应该对性有兴趣,这是恪守贞操的根本。“性是魔鬼”,所以男子也要对此保持警惕。基督教会一直提倡禁欲,并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的最佳工具是鞭子和棍子。隐士、修士、修女之间常常疯狂地相互鞭笞,他们认为,这样才能把魔鬼从自己的身上鞭打出去。在有些修道院里,一旦发现修士与女人单独相处,亲密地谈话,便施以禁食两天的惩罚,或者鞭笞两百鞭子。
    16世纪的历史学家圣格雷戈里在《法兰克的历史》一书中写道,法兰克地区的两个参议员各有一独儿独女,互相订了婚。结婚这天,这对年轻人被带到了婚床边。新娘面壁而泣,按照风俗,她的丈夫认为这一切都顺理成章。他例行公事般地询问她为什么哭泣,新娘的回答却令他吃惊,她说,即使哭上整整一生,眼泪也洗不去她的悲哀,因为她原来坚决要把她那“小小的、男人没有玷污过的身子”献给基督,而现在,她谴责自己的毁诺,去做一个凡夫俗人的妻子。她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忧愁已极,哭泣着把这些话源源道出,终于使新郎大受感动,并宣布:“如果她想戒除肉欲,我并无异议。”新娘万分感激,他们手握手地入睡了,这样他们保持了童贞,共享这张婚床一直到死。这件事被传为佳话,而圣格雷戈里似乎对此也深信不疑,以很大的热情在书中描绘了这一切。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吃人的贞操观念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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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神丘比特打开贞操带
    如果说以上所述的还是一些“特例”,那么对女子施行“割礼”就是古代不少地区和民族之间的较普遍的现象了。施行“割礼”的目的是封闭女子的阴户,使男子不能“进入”,从而维护女子的贞操;或是割除女子的性敏感部位,使她们丧失性欲,从而维护贞操。这种做法在古阿拉伯、埃及和东非等地广泛流行。
    例如,东非的一些部落对青春期来临的少女实行这样一种贞操保护:割伤她们的两侧大阴唇,再使她们长久地以固定姿势躺着,直到两侧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封闭阴户,不过在当中插入一小管以排出尿和经血。结婚时把它割开一小部分,生育前才完全割开,但产期一过,又再次实施手术,封闭大部分阴户。
    还有一种“割礼”是切断女性性器阴核、阴唇(主要是小阴唇)的一部分,认为这样能使她们的性敏感变得迟钝一些。这些地方的女子大致在八至十二三岁时被施以“割礼”。在东非的15个种族之中,大约就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至于割除之法有很多种。某些部族是把针穿在阴核上,再用线拉起,以剃刀将它割断。至于阴唇,则用力拉长,用剃刀或玻璃破片从它的根部予以切除。女子被施以“割礼”当然如受酷刑那么痛苦,在这过程中甚至有人昏死过去。当行过“割礼”以后,就用冷水涤净伤口,敷上牛奶。在伤口尚未痊愈以前,她们必须睡在另一栋隔离的小屋内。
    女子所以必须经受这种巨大的痛苦当然是被迫的,这完全不是出自她们自身的需要,而是出自男子对女子贞操的需要。
    2。婚前验贞和初夜权
    古代盛行婚前验贞,即由丈夫或亲友察看新婚的妻子是不是处女,即丈夫是否有“初次使用权”。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同时,这还不仅仅是物品的“价值”问题,而且涉及到,女子如果婚前不贞,那么婚后也必不可靠;婚前既然已和他人有过性交关系,那么婚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也很可能是“野种”。在人类从群婚杂交向个体婚制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首子”之风,就是因为当时群婚杂交的残余仍然存在,女子的婚前性行为并不少见,但个体婚制和私有财产的继承又要求子女一定要出自男方血统,所以为了防止妻子嫁过来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野种”,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孩子杀掉。
    古来婚前验贞、鉴别处女有许多方法,许多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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