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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既能和外商打交道,又熟悉外贸业务,而且身家殷实,出了事情受罚得起,自然非洋货行的行商莫属。
雍正十年,给外洋船充当保商,基本上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一是因为当时有资格充当保商的,过数家实力雄厚的洋货行而已,并非所有的洋货行都可以充当保商。二是当了保商,就有眼前利益。一般说来,外洋船选定保商之后,必定要在该家洋货行内,租用夷馆。虽然外洋船的大班,可以向所有登记在案的洋货行购买货物,但是既然请了保商,甚至住在这家洋货行内,近水楼台先得月,少不得要向当保商的这家洋货行多买些货物。
话反过来,官府既然不愿洋人直接和衙门打交道,所以设了这保商的规矩:外洋船在广州,和官府之间的重大事情,都由保商一手操办。显然,外洋船的大班们也是不愿得罪保商的。比如缴纳货税,到衙门领取各种放关的部票等等,也必定要行商代办;保商要制约外洋船,应该是相当容易。也许正因为保商容易制约外洋船,所以官府对洋人的管理,也一体交给保商办理。出了事情,唯保商是问。
雍正十年的时候,这一制度对洋货行的行商,要求不高。二十多年以后,随着官府对行商的管制日益加强,外洋船到广州以后,找一家保商就显得十分困难。比如乾隆十九年,瑞典公司有两条外洋船,“卡尔王子”号和“弗里德利希•;阿道尔夫”号到港,当时就难以找到保商,陈寿观的广顺行等,拒绝充任保商。坎贝尔:瑞典哥德堡大学图书馆,瑞典东印度公司档案,。后来勉强找到同文行的潘振成充任保商,估计还得倒贴银洋。歇尔博格认为,瑞典公司为此向保商支付工资。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雍正十年,广州外的贸易镇上,正在经历一场风暴。风暴是风暴,生意还是要做下去,所以陈汀观还是欣然充当了瑞典公司的保商。另一方面,陈汀观也寄希望于这家新来的欧洲公司,年年来华,岁岁在广州做生意,这样能够长久地和这家公司建立生意关系,自然是财源兴隆,绵延流长了。
洋货行里的夷馆,外洋船的贸易办事处
崇义行的行商陈汀观,热情地接待了来自蓝旗国的外洋船大班,并且答应成为该公司的保商。老朋友寒暄之外,主要是讨论充当保商之后,马上需要着手的两件大事。
这两件大事,一是由保商出面,向海关监督衙门申明已经充任保商。这是外洋船的大班们,到了广州城外这个镇上,可以开始贸易的第一步。第二件大事,就是要设立夷馆。
设立夷馆,就是要把这些外洋船大班们安顿下来。所谓夷馆,洋人向来称为Factory。Factory当然不是现代英语当中“工厂”的意思。从英语Factory的古老意义上理解,Factory等于是Factor的行馆意思;而这个Factor,则是代理人或者代办的意思,所以这样理解起来,夷馆就等于现在的外商办事处。
雍正年间的外商办事处,自然和当代的办事处不同。这个办事处,需要安顿大班们的住宿和生活,需要办公,也需要仓储;因为洋行的大班们收了货物,先要有个地方放起来,然后再用平底船驳运到黄埔的岸上仓库。除了功能以外,还有两个因素,决定这种夷馆的形式:一是货物贵重,必须便于看守;二是清朝的对外政策很明确,所谓中外之大防,不能让洋人和中国人混杂,至少不能住在一起。
这些因素加起来,就决定了这一时期,夷馆的形式,属于洋货行里面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既是洋货行的一个部分,又相对独立,便于守卫和同普通的中国人隔离。雍正十年,这种夷馆是不固定的,外洋船到,选好保商,照例在保商的行里租赁一个夷馆。这样,保商和夷馆,合二而为一。这也就是为什么,瑞典大班们在选择保商的时候,要事先考虑到,这个行商的洋货行里,是否有靠江的驳口。因为有驳口的话,再将货物运送到黄埔去,十分便利。
雍正十年,崇义行的陈汀观,从规模和实力上看,仅次于广顺行的陈寿观,所以崇义行的规模也堪称庞大。行里专门建有不止一栋专门的建筑,出租给外洋船的大班们。雍正十年,陈汀观不光给瑞典公司当保商,也给荷兰公司做保商。想来荷兰公司也在崇义行内,租了一栋专门的建筑,当作他们的夷馆,或者说办事处。
中国人把外洋船的广州办事处,称为夷馆,大抵也很有道理。夷馆虽然是中国人造的,拥有者也是中国的洋货行的行商,但是其外观和格局与普通的中国建筑区别明显。想来这是那些熟稔外贸业务的行商们,针对外洋船大班的需求,又多少根据自己的理解,特意为洋人造的。既然是专门为洋人造的,风格又有点特别,所以称之为夷馆,也算妥帖。
当时的中国建筑,一般的民居和商行,想来都是平房,但是所有的夷馆,一律都是两层楼。夷馆通常造得比一般的房子要好,而且都是两层楼。大概是因为这类夷馆,算是新生事物,所以看上去,要比其他的房子造得好:外墙用的是青砖和龙骨砖,楼板用的是木头,屋顶上的瓦片,则和西班牙建筑的西洋瓦片相仿佛。潘•;乌斯贝克(Pehr Osbeck)是瑞典著名的植物学家林奈的学生,1750年至1752年作为随船牧师随瑞典东印度公司的“卡尔王子”号船,远航广州。乌斯贝克提到,建筑用的砖头,里面有木棍做的芯,这比较符合中国南方的那种空心龙骨砖的形状。更加明显的特征是,这种夷馆,通常向江岸上伸出一个大阳台;阳台下面,石柱直接打入水面。这看上去,既像中国的水榭,却又是露天的,想来是比较特别的一种形式。
乾隆十五年左右,蓝旗国的洋人描述的夷馆,规模已经相当齐整。显然,夷馆是个独立的院子,进门有照壁,可以挡住外面的视线;大门一侧,建有一个门房,门房门口,挂着竹编的灯笼。夷馆里面,是两栋平行的两层楼建筑,两层楼中间,用长条形的石板铺出一个庭院;庭院的石板上还有排水孔,下雨天雨水就通过排水孔排出到阴沟,再直接排往珠江。这样的图景描绘出来,洋货行的办事处,还是相当不错的。雍正十年,坎贝尔等人租用的夷馆,是否已经达到了这个规模,不得而知。乾隆十三年,另一位瑞典公司的大班在日记中说,这些夷馆的格局,基本上是一样的。想来当年广州城外,专门有一家建筑行,为洋货行建造这
样的标准夷馆。所以雍正十年的夷馆,基本格局和形状,应该和十多年以后的这种夷馆一样。
从功能上讲,夷馆主要用于生活、办公和仓储。所以夷馆的两层楼,特别具有使用上的功能性。楼下的空间,主要是用作仓库,但是在楼梯口,都设有厨房。楼上则是大班们办公和住宿的地方。有趣的是,夷馆一旦租下,从名义上讲,就不再称为洋货行的夷馆了,而是称为某国的夷馆,比如法兰西夷馆、红毛国夷馆和蓝旗国夷馆,等等。这和当代办事处的概念,也是一样的。
设立夷馆和夷馆买办
造几座功能齐全,甚至堪称漂亮的夷馆,在雍正十年前后的广州,既是洋货行招揽外
洋船的手段,也是行商们的生意经:夷馆功能齐全,出入方便,收货和发货快捷,甚至有个伸出江面的大阳台,然会吸引外商前来租用;租用和担保一体,这家外国公司的生意,大多落到这家保商手中,这也是洋货行的外商互相竞争的一种手段。
从夷馆本身来讲,出租给外洋船的大班,也是一桩生意经。夷馆造起来的时候,虽然耗资不菲,要花好几千两纹银,但是出租给洋人,收入自也不少。雍正十年前后,这等夷馆一个贸易季节的租金,以面积、条件等不同,当在五百两至一千两纹银之间。乾隆十九年,瑞典公司的“卡尔王子”号船先到广州,花了八百两银子租了广顺行的一座夷馆;几天之后,第二条船“弗雷德里克•;阿道尔夫”号又到了广州。大班们决定两条船共用一个夷馆,于是搬到了属于广顺行的另一个夷馆,规模更大一些,租金是九百两银子。
再说坎贝尔等人在行商陈汀观的崇义行租用了一个夷馆以后,立即着手进行安顿。安顿夷馆,靠的也是买办。这种买办,称为夷馆买办,和前者提到的黄埔买办,颇有不同。那外洋船,万里迢迢而来,在海上航行时间,需要半年至一年,船上自然有一应人等,包括厨师和服务生。但是在广州的夷馆,却只有若干大班和守卫仓库的军官水手,所以夷馆买办,不仅要为夷馆提供食品杂货,而且要派人照顾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起居和饮食。
如此一来,在这个镇上的夷馆买办,就不像黄埔买办那样是个建筑包工头,倒很像一个外商企业服务公司,手下有一批服务人员,一旦和大班们谈妥服务条款,一起进驻夷馆。进驻的人员中,有门房、厨师和佣人。通常有十名左右的服务人员,常驻在夷馆里进行服务。将近一百年之后,亨特在他的书中提到,官府于1824年发布命令限制这样的服务人员人数,规定每个夷馆不能超过八个。但是彼时的夷馆,已经和洋货行分离开来,成了独立的单位。等到洋人大班开始贸易,再派来一批苦力,帮助装箱和搬运货物。
雍正十年,外洋船的大班们向行商租用的夷馆,里面是空荡荡的,所以定下一个夷馆买办以后,立即需要让他提供夷馆内的各种物事。夷馆买办提供的物事中,主要是家具,却也包括很多杂物,比如床、桌椅板凳和厨房用具。有些东西非常琐碎,甚至包括木制的锅盖、风箱、将军锁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洋人之间,等级也十分森严:给首席大班睡的床,估计是十分豪华的,精工细作,所以要纹银二两,和一口棺材的价格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