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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哥躲在汽车的另一边,警惕的看着身边的每一株树木。有了刚才的经历,即使看到摇动的树叶,他都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颇有点儿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意思,真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了。
过了好一会儿,身边忽然飘来了一阵酒香,陆松笑呵呵将一瓶酒送到小马哥的面前:
“老大,酒壮怂人胆,喝一口吧!”
“你才是怂人呢!”
小马哥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伸手刚要把酒瓶子接过来,忽然想到这货刚刚处理完干尸,顿时胃里又不舒服了:
“我靠,你洗手没有?”
“老大,这里是山顶上,你看周围像是有水的样子么,我上哪儿洗手去啊?”
“不行!”
小马哥的态度非常坚决,看到陆松的手他就能想到干尸的样子,就好像风干牛肉干一样。尼玛,小马哥发誓,以后再也不吃风干牛肉干了。
视线在周围找了一圈,侧耳还听了听:
“那边,那边好像有水声……”
“老大,这个时候了,用不着再穷讲究了吧!”
直接无视了陆松的抗议,两个人沿着下坡的路向山下走去,为了不至于迷失方向,沿途还做着记号。
山林中根本看不到路的痕迹,不过稀奇古怪的野兽可真见识了不少。碗口粗细的蟒蛇已经算不上是新鲜玩意了,小马哥在电视里没少看到,不过在现实中,这倒还真是第一次。这玩意还没超出小马哥正常能够接受的范围。长了翅膀,好像猴子一样的东西?那是什么玩意?还有翅膀上长爪子的鸟,老虎的脑袋驴的身子……
“尼玛,老陆,我们该不会是跑到异时空了吧,你确定这里还是地球么?”
对于小马哥的问题,陆松也只能摇摇头,论见识,他还不如小马哥呢。
“啊!”
陆松忽然嘴里发出了一声惨叫,随即连看都没有看脚下,刷的一刀劈下去。然后栽倒在地上,小马哥手里紧紧握着军用铲,这才看到,一个如同婴儿头颅大小的花朵被陆松一刀劈成了两边,红色的液体正在从切面流出来。视线落在陆松的腿上,鲜血淋漓,小腿肚子上整整被撕下来一条肉,骨头都露出来了。
“靠!”
小马哥手忙脚乱的从登山包里拿出了金创药,经过华佗的改造,现在微山别墅的金疮药的药力非常强,绝对可以申请专利了。不但能够尽快愈合伤口,还有止疼和消炎的作用。陆松疼得头上豆大的汗珠一个劲儿的往下掉。看着被自己劈成两半的花朵,一阵后怕。
“花都能吃人,这尼玛也太凶残了吧!”
彬彬有礼的陆松也忍不住爆粗口了。很快就有其他野兽给这二位“没见过市面”的哥们示范了。一声虎吼声之后,他们亲眼看到一只成年的猛虎被一朵更加硕大的花朵包裹在其中。虎啸声消失,花朵慢慢张开之后,只看到花朵上面残留着几滴鲜血。
“强,真强,这才是标准的吃人不吐骨头啊!”
哥两个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接下来的一段路,小马哥扶着陆松,走的更加小心翼翼了。没有了欣赏风景的心情,就是身边经过的小草,都能让他们绷紧神经。
和王弼公在一起,小马哥的鼻子没练出什么特异功能来,这听力倒是有了不少的长进。慢悠悠的走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潺潺的流水声变得更加清晰。
“那边!”
陆松兴奋的用手指向前方,一条狭窄的溪流从山顶流下,好像青山脖子上披着的一条哈达似的。在向前走两步,一汪明镜般的湖泊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湖水积聚在一个小山谷里,看上去就好像是嵌在山峦中的一颗明珠。靠近的时候,他们才发现,有十几条小溪的水流淌下来,汇集在一起才形成了这个天然湖。
“好美啊!”
即使是不解风情的小马哥都忍不住发出了由衷的赞叹,青山、绿水,溪流、湖泊,眼前简直就是大自然鬼斧神工之后留下的一副完美画卷。
一声欢呼,陆松连腿上的疼都忘记了,撒腿一路狂奔冲到了湖水的旁边,三两下就扒光了身上的衣服。
“靠,小心你的腿,会感染的!”
“都快脏成泥猴了,不痛痛快快的洗一洗才会感染呢!”
小马哥自然也不甘落后,很快两个大男人就赤条条的泡在湖水里了。清亮的湖水,透过肌肤渗透进两个人的身体中,忍受了好长时间的骄阳之后,舒舒服服的泡在这清亮的湖水中,把两个货舒服的差点儿没呻吟出声。
“舒服啊!”
在马野感叹的时候,陆松已经一个猛子扎入到水底。很快从十几米远的地方露出了脑袋。
也不知道这个湖是经过了多长时间才形成的,不但很深,范围也很广。任凭两个人怎么折腾,都不会感到狭窄。
“老大,快尝尝,甜的!”
抹了一把头上的水,陆松泡在水里大声朝小马哥喊。
“你丫的也不怕喝坏了肚子!”
嘴里埋怨着,动作可一点儿都不慢。直接掬了一口泉水。还真是,登山包里的矿泉水怎么能够和这清甜的泉水相比。
“好东西啊,在这里弄个矿泉水厂,丫的,市面上的那些东西,,都可以直接当作废水处理掉了……”
小马哥非常无厘头的想到,然后将登山包中的矿泉水统统倒掉,全部换上了真正的泉水。至于之前还提醒陆松别喝坏了肚子的警告,小马哥自己都丢到脑后去了。
喝的是真正的泉水,洗的也是真正的矿泉水。小马哥没觉得有任何不妥当的,反而还认为自己从来没这样奢侈过。最后两个人都折腾得精疲力尽才晃晃悠悠的从湖里爬出来,穿上了衣服。西边,一轮红日已经挂在山峦,湖面被夕阳染成了粉红色,更加绚烂。
“这里,应该就是那个怪物的家乡吧。唉,如果我是他,也不会愿意离开这样的地方……”
从口袋里摸出手机,小马哥和陆松两个人都变成了狂热的摄影师,虽然手机像素不是非常高,而且两个人的摄影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但是依旧无法阻止他们拍照的热情。这样美丽的景色,不拍成相片永远珍藏,那才是暴殄天物。直到两个人的手机都干没电了,他们才恋恋不舍的离开湖畔。
“走吧,回吧!任务已经完成了!”
“那个……车怎么办?”
到了现在,陆松还不敢肯定自己看到的东西是不是应该叫做车。
“靠,对了,在那个干尸的身上有没有什么发现?”
“没有,身上的口袋我都翻了一遍,什么都没有,也许车里能够有什么东西留下。只是我还没有来得及搜索,就被你给拖到这里来了!”
“走,找找再说,如果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们马上就离开这里,景色是不错,但是生活在这个地方的生物,也实在是太特么的强悍了!”
想想之前遇到的食人花,小马哥还感到心有余悸。
重新回到汽车旁边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山里本来黑天就比较早,离开湖边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完全隐藏到山下,可是到了汽车旁边的时候,已经伸手不见五指了。好在两个人的脑袋上都顶着探照灯,把前面的路照的非常清晰。时不时耳边传来了不知名野兽的嚎叫声,因为看到他们头顶的强光,也不敢过分靠近。
“老大,到车里吧,呵呵,敢不敢?”
陆松挑衅的看着小马哥,小马哥“有什么不敢的话”都到了嘴边,忽然想到之前干尸就坐在这辆车里,顿时又感到后背发凉……
第四三七章刺客和特务
白天的时候,燥热的太阳让人心烦意乱的,好像整个人都要被烤熟了,可是到了晚上,小冷风嗖嗖的,变成了一把把锋利的小刀子。小马哥对于干尸曾经呆过的车子还是有莫名的恐惧,不过实在受不了外面的冷风了,也钻进了温暖的车子里。
坐在驾驶室的陆松笑嘻嘻的看着狼狈的小马哥:
“老大,你用不着这么胆小吧,还以为你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呢!”
“靠,谁说我胆子小了,我是不舍得外面美丽的风景,打算多欣赏一会儿,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是么?外面那黑乎乎的夜景?”
小马哥才不理会陆松的奚落呢,视线在车子里搜索,如果再发现一具干尸,小马哥会立马从车里逃出去,宁可被变成冰雕,他也不愿意守着一具干尸呆着。
“放心吧,车里没有其他东西了,如果说有价值,只有这个!”
从后座拉过来一个手提箱,这玩意绝对是后世才应该存在的东西。陆松的手法同样暴力,咔嚓一声就把手提箱的锁头干掉了。手提箱里空空如野,连一件换洗的衣服都没有,除了没有商标之外,看上去就好像是从商场里新买来的一样。
“车子的油箱里没油了,我猜测原来车子的主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在这里抛锚的。最后活生生的困死在这里了。只不过,呵呵,看看漫山遍野都是能够吃用的东西,这货怎么还会死在这儿,真让人费解啊!”
陆松惋惜的摇晃着脑袋,也不知道他是在为车子死去的主人惋惜,还是在嘲笑他的生存能力太差。
“靠,有吃有喝就死不了呢?真好笑,在这个没有人迹的地方,别说外面丛林里无数不知道的危险,就是精神上的空虚都能把人折磨死!”
对小马哥的观点,陆松显然持否定态度。
“野外生存的训练,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我才七八岁的年纪,老爹就曾经把我一个人丢入到荒山中。呵呵,在山林的会死,有时候我还真的不敢想象,这里到处都是宝藏,到处都是食物啊!”
“靠!”
小马哥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和一个从小就经历了非人训练的特务头子有什么可争论的。这货根本就算不上是一个正常人嘛。
“眯一觉吧,困了!”
陆松伸了个懒腰,舒服的靠在座位上。这家伙随遇而安的本领还真让小马哥佩服。好像在什么地方都是该吃吃,该睡觉睡觉的。
打开头顶上的探照灯,小马哥借着灯光在车厢里搜索,找了半天,也没看到这个车子和后世的车辆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如果我们之前猜的不错,这玩意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