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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他叫住我。
他太多嘴了,我深深叹口气,为什么问这么多?他想知道什么?干么要探我内心秘密?我把手握成拳头,插进口袋中。
“可否容我将杂物装进袋中,交予你。”
“好好好。”反正转头我可以扔进垃圾桶。
我只好随他回到车边。
在后车厢,他拣出一只背囊,一只泄气的橡皮筏子、泳衣、以及一箱工具。
在前座抽屉中有两只手套,一把梳子,一条围巾。在后座上有三本杂志一副太阳眼镜。
我骇然。
怎么会有这么多东西!当我死了之后,谁处置我的杂物?烧也烧不光呢,太可怕了。大概要从现在开始逐些扔,再也不添补,扔到七老八十,刚好赤条条去。
这些垃圾,有些是我的,有些不是我的,我看着陌生人把它们塞进好几只大袋中,不表示意见。
他交给我,我交给垃圾站。
有什么好留恋的?
六年的期待、青春、希望都付之流水,还说什么其他?
我在香烟摊子买了一包骆驼,点看一枝深深吸一口。
那么多人不愿戒烟,冒着健康受损之险,不外是因为想穿了,活到一百岁又如何,不如今日,目前,此刻争取一点实际的享受。
长寿在大城市中不是什么值得庆幸的事,同样人们也早已不向往添丁。
过一日算一日吧,我再接再励,含任浓烟走遍大街小巷。
现在连车子也没有了,我茫然,以后我个人倒可以省下一大笔开销,可以用作旅行用。
旅行到什么地方去,我并不知道。多年前一位老先生说,最美的城市乃是与爱人共处之城市。
毫无疑问,他是正确的。
我苍白的回到公司去。德政婚事的消息已经传开。
我应不应送礼?还是假装不在乎?如果送礼,应送什么?礼券?礼物?这么多问号。
我万分不愿意在他身上花钱,但人总得做下去,而且要做得漂亮,我终于到银行去买了张千元礼券。
我很佩服自己。
我叫公司的伙计专程送去。
完了,这件事已经消耗我棉力尽量做得妥善,我再也不能了。
随它而去的是心头不知那一块肉,或是那一缕魂魄。
他并没有打电话来致谢或是什么的。做得再正确没有。再多事下去,我们也许会成为好朋友。如果还能做朋友,干么要分手。
他当然已经完全忘记我,不再把我当一回事。
不过下班后在超级市场买洗发水时,还是碰见他,他与他妻子。
我朝他点点头,他很犹疑,想装没看见,终于没奈何,也微微颔着,我讶异于他的小家子气,这是我一直没有发觉的,怎么,是我好好活着出现在他面前令他尴尬了嘛?我是否应该死去来成全他的新生活?
我莞尔。
他身边的一个五尺少寸半的女子,打扮得很艳丽,正以狐疑的眼光看牢我。
这便是他的新婚之妻,战胜我之情敌。
不知为什么,我嘴角的笑意更加洋溢,完全不是故意装出来的,亦无苦涩成分。我笑得自己都不好意思起来,转头离去。
完全是误会。
我坐在咖啡座上,狂喝晶莹的矿泉水,希望洗涤我之胸襟。
付账时更觉茫然,瞧,连个值得为他伤心一辈子的人都没有。要郁郁而经过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德政一定不那么想,德政会认为我故作大方,一辈子都怀疑我:她忘掉我没有?这个悬疑将永恒存在他心中?多么可笑。
“喂,载你一程。”
我心打一个突,吊膀子?这里不流行这样,太意外了。抬起头一肴,原来是我那部跑车的接收人。
“刚下班?”他问。
真多废话,一整套西装,还拿着公事包,怎么不是刚下班?
“有什么事?”我很不耐烦。
“啧啧啧,”他说:“这么讨厌我,我有正经事,你这部车子,电动窗有毛病,全部卡死,关不拢。”
“乱说。”
我拉开他的车门,上车,按动纽键,车窗徐徐升上。
就在这个时候,我发觉自己上了当,已经上了他的车。
我问:“你这是为什么?”
“对不起,”他说:“我一向很喜作弄女孩子,你要是生气,可以马上下车。”
我没有下车,只是长叹一声。怎么生气?生谁的气?不如上他的车,听听他的故事,我侧脸看看他,他并不是一个讨厌的人,很主动很强,很积极,也很有大男人味道。
德政一直是文质彬彬的,我唏嘘,也许觉得我太难以控制。
“猜猜我为什么要买你这辆车。”
“因为大平资。”
“不。”
“因为你无聊。”
“再猜下去。”
“不猜了,你说吧。”
“因为我从前的女朋友,也有一辆颜色与之类似的跑车。”
我笑出来,不外是这样的故事,当事人觉得它哀怨缠绵,局外人视之若陈腔滥调。
“不,汽车失事,她意外身亡。”
我一震。“是晚你们吵过架?”
“不,事情发生在一大旱,她开车来接我上班,我打算在那日清晨向她求婚。一辆巨型货车撞向她,人车两毁,连尸身都差些儿拖不出来,要用电锯锯开车厢。”
他声音中仍充满无限悲怨。
他们并没有吵架,连一声再见都没有,另一半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世上充满不幸,不知什么时候临到我身上,一点保证也没有。
我纳闷得说不出一句话,气压低得透不过气。
本来以为他会使我开心点,谁知道更加难过。
“何必为别人不开心。”他说。
“而你还是活下来了。”我感慨的说。
“是的。”
“如果我是不活下去,你猜我父母会怎么样?我自己倒真正无所谓,我们这种年纪的人并不把生死存亡看得那么重要。”
我低下头。
“为她,是值得的,为负心人,就不值,你明白吗?”
我苦笑。“我并没想过要死。”
“没想过?”他反问:“没想过怎么会开这种车子?”
“车并不是现在买的。”
“但车行说你上一次验车只走了五千公里,而那只不过是半年前的事,在这半年你却走足万多公里。”
“还有什么你是不知道的?”
“那日我来看车,一见这个颜色,眼泪忍不住涌出来。”
我没发觉。这个硬汉也会伤心。
“我很爱这辆车。”他拍拍驾驶盘,“我女友生前也爱开快车,于是我想,也许我买下这辆车,这个女郎就不会再开快车!”
我接上去:“──她不会死,她男友就不会伤心?”
他点点头,“但”看清楚你的表情,就知道不是那回事,他早已离开你。”
“是的。”
“很伤?”
“内伤,就差胃没穿洞,嘴没吐血。”
“都是这样的。这是第三类创伤。”
说话这么新鲜。“第一类是你那类吧?”是的,两情相悦,什么事都没有,甚至不吵嘴,但她却离他而去,告别这个世界。
“第二类呢?”
“环境不允许,他认识她,但晚了十年。”
我想:这不是拿爱情小说的情节来分类吗?
“所以你那第三类创伤乃是感情中最易过之劫,因为对方丑陋的一面已经暴露在你面前,你很快会忘记他。别把事情看得太严重。”
他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心情这么坏的时候还有这么大的能力,充满热诚来感动他人!他是值得爱的人,因为他懂得爱人。
我此刻对他的印象好得不得了。
但这种全心全意,全神灌往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以后永远不再。
我比他幸运的地方是,我可以再爱,因为德政并不是至善至美至圣,他性格上的缺憾大得不能弥补,要找一个比他对我更好的男人,并不是难事。
我渐渐松弛下来。
坐在曾经一度属于我的车子里,更有归属感,我的香水味还在车里。
我点着香烟抽起来。在这个小小空间,特别有种安全感。
我并不爱开车,女人遗传的惰性,我只爱坐在男人身边,看他开车,难得有次这样的机会。
“你女友,她可像我?”我问。
“不像。”他说:“不过你也很漂亮。”
“她一定是个美人。”
“不,她比你乐观。她去世时才廿四。我觉得你比较有心事。”
“有你这样的男友,当然不必有什么,”我感慨。因为德政是个很弱的男人,这些年来事事靠我支撑,久了他嫌我太强,因此有了离心。
“谢谢。”他听出我赞他,故如是说。
我们在公路上兜风,车子飞驰,但稳得不得了。
很快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原来的地方。
他一直把车开回我家,停在门口,我没有遗憾,推开车门下车。
他叫住我,“我想再约你,请说电话号码。”
我说出号码。
“把手自口袋取出,这世界虽然像害你良多,你也不必害怕,最多挺起胸膛来应付。”
我非常感动,不必不想也不知说什么,便回家了。
认识这样的朋友是我福气。
那夜,自与德政分别以后,第一次睡得很稳,没有异梦。
第二天上班,面色比较像个人,同事很快发觉,纷纷前来说:“新化妆术还是什么,气色不错。”善心人还是有,虽然也并不帮得到我。
我那一日的精神不错,工作特别忙,事情很多,整个下午在外头开会,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