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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的情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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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的情妇〉作者:夙云

 

简介
  黑夜漾,一个谜样的女子,她是小乞丐、是扒手、是街头卖艺的小提琴家,还是个美丽的中国娃娃!在大桥上卖艺求生的她,却卯上了纵横天下的沙皇后裔。于 是她扒走他的皮夹,溜入他住的饭店,偷走了他的玉玺,甚至他的心……东方昊驹,身为尊贵的沙皇之子,残忍、冷酷而嗜血,宛如恶魔转世。但是他却对这个黑眼 黑发的中国娃娃一见倾心,着魔似的爱上了她。这场华丽浪漫却错纵复杂的皇室婚礼,却引来旁人虎视眈眈、佈满了阴谋与杀机……
    

楔子
 夙云花之语
  夙 云
  酢酱草的花语是——绝不抛弃你。
  它的繁殖力很强,就如同它的花语:绝不抛弃你。不论是来自庭园、路旁、安全岛、荒地或花盆、花圃,处处可见它成群繁生,其野性之强,令人欢为观止。
  它的花朵小巧可爱,花色颇艳丽,相当明朗。它有它无可取代的特质,这让夙云学习到它的长处。
  不管是在工作或是与人相处上,有意无意中,总会想与他人比较。可是,仔细想想,每个人都有它独一无二的特点,为什么要与人较长短呢?
  曾经在一个法国传教士身上学习到一句话:“……人都是神的管家,每个人有他无可比较的特点,不须与他人比较……”
  既然人都是过客,也只是代替神管理这个世界,就没什么好与他人较量的,更毋需自卑。
  我想写小说也是吧!小说只不过是抒发情感的一种方式罢了!身为执笔的人,我更是能将心比心。每一本小说都有自己的特质,多多珍惜自己的风格,让我们多互相勉厉,创造更好的小说世界吧!
  与大家共勉之!


  序幕
  黑氏家族——是一个情妇世家,同时也是一个备受“诅咒”的家族。
  传说中,在不知多少年以前,曾有一个女人,她身着素袍,一脸哀戚地面对着屋檐下已缠捆好的绳索,她默默流着泪,心中累积翻腾的仇恨像烧不尽的大火。
  “可恶的黑家女人,竟然抢走我的丈夫……哼!在我上吊自缢之前,我——诅咒姓黑的全家族,世世代代绝子绝孙。我死后更要变成厉鬼,让你们黑家之孙不得安宁,不得好死……”
  她的“诅咒”,居然从她断气的那一刹那,开始紧紧尾随着黑家的子孙。
  在那之后的许多年,“诅咒”竟然成真。中国人一向讲究“多子多孙多福气”,可是,时至今日,对于曾遭受诅咒的黑家而言,全世界绵延的子孙人口数,竟只剩下寥寥十人而已。
  这个“情妇世家”每一代子孙都深受诅咒——只要成为男人的情妇,抢了别人的丈夫,必惨遭横祸.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目前硕果仅存的黑家十位女孩儿,不管她们在世界的哪个角落——
  她们都面临着这骇人的“诅咒”,
  如果,这真是她们注定的命运呢?
  她们能躲得过吗?

    
第1章
  众所皆知——在欧洲,皇室永远秉持高贵的传统。
  在欧洲,皇室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和世人永远的倾慕。虽然当今世界各国都成为民主国家,君主政治已成绝响,但是,被黜的国王,在欧洲依旧受到景仰,皇室人员仍然享受着和古代相同的地位的排场。
  基辅罗斯大公国末代沙皇之子东方昊驹就是如此。他的父亲尼古拉二世在西元一九七O年中,因国家不断地发生革命,而被迫退位,君主制度从此宣告终止。同年,革命军枪杀了沙皇尼古拉二世、皇后三位公主,只剩下惟一的儿子——东方昊驹……
  东方吴驹原名尤稣波夫·雷欧尼德’尼古拉三世,而他为什么改名?改得如此中国化?
  传说——原因之——是当时他亲眼目睹家人被屠杀……那种感觉让他心有余悸,因此成人之后,他就急于摆脱这个让他余悸犹存的姓氏。之二,是他酷爱中国文化,所以,才取了个中国名字。
  因为这样不凡的背景,及惨痛的遭遇,让他有股忧郁的气息。而凭着流亡时所携带的庞大财富,以及他的王子头衔,和英俊挺拔的长相,那股英姿焕发,天生的高贵气质,使他深深受到无数女性的青睐及爱戴。如今,东方昊驹已成为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皇室后裔。
  他走到哪儿,轰动到哪儿……这位原本“应该”成为拥有全世界最大国土的沙皇,现在,正在访问洛薇利雅。
  国土大小可与台湾相妣美的国家。但是,这个小国的人口数却不到台湾的三分之一。
  洛薇利雅,这个总是让人惊艳的小王国.处处古意盎然,充满着中古欧洲的气息,就像古代充满艺术气质的小城堡。
  就欧洲的历史而言,许多文明的小城,都是经历过无数战火的摧残,而不断加以重建的,但是,洛薇利雅却是现今欧洲惟一文化保存最完善的古城。据说,从前洛薇利雅的人民,不管在任何一世纪,每当遭到外力入侵,他们往往即刻举白旗投降,惟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破坏他们的家园……因此,洛薇利雅的古迹号称欧洲第一。
  东方昊驹会到此访问,乃是因为洛薇利雅国王克里克的祖先,就是基辅罗斯大公园十四世纪时的统治者瓦西里二世。只是后来他的子孙分布到东欧,自组一个王国。也就因为两国有着历史渊源,所以,东方昊驹的到访掀起前所未有的轰动,皇室甚至为他举行加冕典礼,简直视他为国王了。
  东方吴驹访问洛薇利雅,正是当浓微利雅玫瑰花盛放的季节,洛薇利雅人民喜爱种植花草,尤其是玫瑰花,这跟他们曾经被奥匈帝国统治过有关。十八世纪时的伊利沙白女皇Sisi喜欢玫瑰花,这使得洛薇利雅因此获得“玫瑰小工国”的称号。六月间,正是伟大音乐家莫扎特的音乐季,玫瑰小王国处处回荡着小提琴及钢琴乐声,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玫瑰花香,所有的美好在这夏日季节恣意的泛滥……
  而这位末代皇子,除了“义务”性的访问外,他最感兴趣的就是游山玩水了。
  虽然称谓是惟我独尊的一代皇子,但是,东方昊驹的真实面目却与凡夫俗子无异,喜新厌旧,个性放荡不羁,是个标准的纨裤子弟,风流的花花公子。他喜欢游戏人间,喜欢云游四海,喜欢音乐,喜欢女人,喜欢四处留情……所以,他居无定所,一年到头都出现在不同的国家——以至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情妇……他总是不甘寂寞,但是,他现在似乎仍然单身。
  他总是一个人……不管走到任何地方,他只带着他的随从叶戈里和保镖扎罕。
  叶戈里的家族是世袭的随从,专门服侍沙皇,现在就算君主政权瓦解,他仍是忠心不贰。而扎罕呢?他体格健硕高大得像个古代俄罗斯的哥萨克巨人,因为是“巨人”,所以绝对是最好的保镖,除了子弹以外,他似乎能为主人东方昊驹阻挡任何的狂风骤雨。或许,叶戈里和扎罕,才是东方昊驹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吧!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东方昊驹这位“皇帝”长得到底如何?
  其实,他鲜少露脸,虽然他常出现在隆重的公众场合中,经常受到媒体报导,但是,他仍是神秘得不得了。在他的身上,只充满着浓厚的政治色彩。只因贵为末代沙皇,就有某些疯狂的恐怖分子,积极地要取这位皇室后裔的命。毕竟,在瞬息万变诡谲的政治中,东方昊驹仍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不过,东方昊驹性喜玩乐,就算随时会“呜呼哀哉”,他还是悠哉地过日子。不管在何方,他都会装作平民百姓,过着平民化的生活。就算只有一天,他都会大呼过瘾。
  洛薇利雅最有名的景点就是十三世纪的查理士桥。这座桥每天有上千名游客至此,就连深夜,游客仍络绎不绝,不愧是闻名于世的“不夜桥”。桥墩的四周围绕着露天咖啡座,聚集各式各样的人。有许多画家贩卖作品,还有许多流浪音乐家,歌声宏亮高亢的演唱者,木偶大师演出的玩偶剧,还有落魄的乞丐,以及数百年来.最喜欢流浪的民族——吉普赛人……
  叶戈里和扎罕伴着王子东方昊驹一来到此地,东方昊驹立即被这大桥所表现出的建筑技巧及文化气质给迷住了,他喜欢这种强烈被震撼的感觉——足以让这现代的世界显得廉价而肤浅。
  他心荡神驰地眺望着远方教堂高耸的尖塔,随从叶戈里立即站在身边小心地禀告说:“王子,小心吉普赛人!他们可是闻名全球的窃贼及扒手。”
  东方昊驹不以为意地笑笑,他拿下望远镜,伴之而来的是那双充满邪气的蓝眼,闪闪发光,炯炯有神。他嗤之以鼻地说:“首先,不准叫我王子;其次,有人高马大的扎罕在我身旁,我不相信吉普赛人偷钱敢偷到我头上!”
  叶戈里并没有回应,出乎意料,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到他的正前方,一名正在拉小提琴的小乞丐。
  连扎罕也是如此,他完完全全被吸引住,不自觉地站到小乞丐的正前方。而东方昊驹呢?
  他被震撼的不仅是小乞丐的特殊琴艺,还有宏亮的嗓音,以及全身邋遢的打扮。他还真脏,薄衫,宽松的牛仔裤,衣服上几乎全是碳的味道,面颊也黑黑的;而他的发是丑得像天竺鼠的棕栗红。乞丐的面前还有一顶鸭舌帽,让观光客不吝赏个光,给个钱……
  东方昊驹被震慑得无法自己,是因为——
  “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竟然是黑色的?
  小乞丐的眼瞳是漆黑色的。
  那一对眼睛,深邃如夏日的绿阴,明亮如月光照亮的海面,那对眼睛,是星光灿烂中的一抹漆黑。
  传说,西方人的祖先是来自海洋,而东方人祖先是来自陆地,所以,身为西方人的东方昊驹的眼睛是蓝色的:而眼前的小乞丐呢?“他”是东方人?不对,由他的发色东方吴驹否定了这件事。他不自觉地开始专注着小乞丐的一举一动。
  小乞丐拉着优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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