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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场的势力十分吓人,使得戚亲朋友全不敢对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睁睁看我们朱家的事业流如入他手中;现在他又动我妹妹的脑筋……我真的走头无路,才会来找你们。“朱建民不怕别人笑他窝囊,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从商的料子,更不善与人勾心斗角,现在他只求有个更强悍的人来替他保护妹妹。
“王平志吗?倒真是个声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声自语,抬眼看着一脸期盼的朱建民。“为什么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个宝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择手段也要一亲芳泽的话,就不怕丁皓也会吗?”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这一回朱建民却一点也没有退缩,他很平稳的直视孟冠人——“丁皓保的东西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他虽是个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则,如果他对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错人,我认栽!因为我无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说真的,给他还比给王平志糟塌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运。”孟冠人笑着说:“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来对了时机;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们也看不顺眼,第二、丁皓的确无聊得快疯了,有了这种奇怪的事来烦一烦他倒也可以解闷。”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惊、又喘气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给你找来什么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脸得意。
“什么时候我们这儿成了托儿所了?我看起来真的那么像保姆吗!”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着孟冠人;这家伙竟然替他接下这种case给他消遣无聊!他的狠辣表情一点也威胁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发里仍优游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时同校情谊的份上,帮他一帮也无妨;而且,对象是王平志那只色狼呢!”
丁皓眼睛微闪,也坐到沙发上,问:“是他?那个纨子弟?还是那么好色?”
“那家伙本来就阴险油滑,女人和权财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们没有对上。”
当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处抢地盘,为了争老大的头衔无所不用其极,威迫利诱,反正他有的是钱。在校时,对那些不肯顺从的人动辄加以欺凌致使无法再待下去,休学的休学、转校的转校,他正风光的时期,丁皓早已入狱,所以二人并未正面交过手;也由于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邻校作威作福,甚至后来欺负到丁皓就读的学校。虽说丁皓入狱后,原有的太保集团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门来踢馆,耀武扬威,他们也容不得外人来放肆;尤其当时还有孟冠人这个“赛孔明”坐镇。
战事起因于王平志公然在放学时刻,率手下守在校门口强掳校花带走;他的好色远近驰名。在孟冠人一声令下,那一群目中无人的小混混全军覆没,而王平志见苗头不对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没打听清楚这是所云集各地角头老大子女的学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帮派,让校园回复平静的——这些人已经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
少了喽罗助阵的王平志,早在当天晚上见自己大势已去后,便匆匆办了休学,逃往国外留学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这件事孟冠人在每周日固定探监的闲聊中有提起过。事过十余年,想不到又可以对上这个杂碎;如今人家可是个很有势力的大商人,身价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个。
孟冠人说出他接下这个案子的原因——“保护一个女人谈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烦,可是王平志这个人值得斗一斗。此人以并吞别人公司为乐,是个企图不劳而获的败类,该有人挫一挫他的锐气,不然他还以为自己是个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这种人破坏咱们黑道的形象。据我最近几年的观察,他身边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败类,究竟是想从事非法交易?还是用来壮大声势?动机颇值得探讨。”
“这个杂碎!”丁皓懒懒地点了根烟,仍是百般无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烟圈才问:“什么时候开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历——“后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与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区太远,又是山区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来公司报到。往后半年内,她是你的私人秘书,住在你的公寓内,二十四小时都尽量在你的视线内。如果她有能力的话,酒店、夜总会的事宜也可以带她去了解一下;现在公事全上了轨道,不必用什么脑筋,至于我呢,暂时当个闲人是无所谓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将一切打点妥当,他又道:“如果要对上王平志,最好让他以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我不要我的屋里有女人的东西。”他咕哝着。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况这是最周全的保护。”孟冠人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的笑好奸诈。”他又眯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来是一男一女的话,早在指腹为婚中成了恩爱夫妻,孩子都好几个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话,为什么要让你闪在一旁凉快呢?我们的好日子不长了,现实习一下有女人住在一个屋子中的感觉也不错。”
两个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紧,只不过丁皓还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为大企业的第一顺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后代,快些回家接位,简直逼得他快发疯了。
丁皓倒没有生气,眼中浮现出少见的淘气。
“他们还不死心啊!这么多年了?威胁要将你登报作废也没真的实现,枉费你努力地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烦的就是这件事;他已经这么努力地败坏家声了,怎么家中那群大老还是死死认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们二人打从没出娘胎就被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想不到豆是男孩儿。从小到大难兄难弟同甘共苦,又同时非常有志气地要自行创业,做自己有兴趣的行业——这是打幼稚园便立下的宏愿。丁皓还好,父亲解散帮会后,只有两家夜总会与三家酒店要他打理,随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反正都已上轨道没什么好费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对于所有人垂涎的大财团继承人宝座,虽不至于到不屑一顾的地步,却是能闪就闪。
他们比较喜欢双手挣来的成果,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有能力闯出一片天地;当创业者的滋味比当继承人光荣多了。孟家三代经营的家族大机构,直系、旁系亲属众多,堂侄表亲人才济济,也并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爷硬是认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独秀、无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当然生就一副运筹帷幄的金头脑,但他生性浪漫闲散,喜欢将工作当游戏,一旦继承了事业,不逼得自己正经八百到发疯才怪!
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于丁皓,原本母系那边也属意他继承一些事业,但他的过往事迹令人不敢领教——只有高中学历,并且没有毕业,又服过刑、坐过牢,干的坏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长的罪状,这自然吓跑了母亲娘家那一边的人,乐得他现在大喊无事可做。
“生个孩子吧!冠人。将孩子丢到家中让那群大老们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
丁皓不怎么真心的建议。
孟冠人挑起眉,将一杯酒递给他。
“我是优生学主义者,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女人够资格当我天才儿子的妈。”
二人干杯,一仰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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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朱浣浣并不十分明白哥哥的意思。突然要她搬去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同住,说是彼此照应;即使那个陌生男人是哥哥足以信任、品性超凡入圣的君子,她还是觉得不妥——一男一女共处一室,光想来就觉得别扭,别人说来不就更难听?而且,哥哥又要求她辞去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去那个人的公司当秘书;这太夸张、太过分了!虽说多年来寒暑假她都玩票性质的跟在哥哥身边实习,什么打字、速记……一些秘书事务,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可是毕了业,她的兴趣是朝着自己专长发展,一方面准备律师特考,下一次法官考试也快近了。哥哥现在却要求她半年内安份去当私人秘书,也没有任何解释就一溜烟逃到国外去了——朱浣浣柳眉微蹙。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哥哥的过分关爱,哥哥是她仅剩的亲人了,不听他的,要听谁的呢?即使他太过于小题大作、杞人忧天,也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她真的不明白,住在好友白水晶那边不是更好吗?又不会引人非议……但哥哥极力反对,好像她有什么大祸临头似的。
她提着二大箱行李下计程车——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是不是太怪异了?朱浣浣抬头看看围墙大门旁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黑底金字——迅雷保全公司从铁栏杆围墙看进去,是一片广场空地,停放着十几辆漆着保全公司名字的车子;清一色是红黑相间。越过停车的广场后,视野更开阔——右侧是行政大楼,七层楼高的办公室,不华丽,但很有公司的架式,也是黑白相间,看得出落成不久;左侧是三层楼的员工宿舍。
介于二幢建筑物之间是两座球场——蓝球场与排球场;而最里端就是一座操场了。
即使是坐落市区与郊区之间的工业区,能有这种规模已经非常不简单了,像一所小学校似的。这间保全公司从头到脚全是阳刚味十足,没有一点柔美,她一个女孩子家,难道未来半年就耗在这全是男人汗臭味的地方吗?
现在要后悔也来不及了。她提着二只大皮箱往开着小门的警卫室走去,她还来不及开口,警卫一看到她,眼中立即露出暧昧的眼神;通报过后,以更暧昧的口气要她直接上七楼。
将行李寄放一旁,朱浣浣有些难堪的快步往内走去——别人会怎么想,她太清楚不过了;五年前初到哥哥的公司打工,员工不知道她是朱建民的妹妹前,放出来的流言可难听呢。
谁叫她有一副艳若桃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