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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看了李世芳的《霸王别姬》,百感丛生,想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可是因为从前已经写过一篇,当时认为动人的句子现在只觉得肉麻与憎恶;因为摆脱不开那点回忆,到底没有写成。那篇《霸王别姬》很少中国气味,近于现在流行的古装话剧。项羽是“江东叛军领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后的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统天下,她即使做了贵妃,前途也未可乐观。现在,他是她的太阳,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宫六院,便有无数的流星飞入他们的天宇。因此她私下里是盼望这战一直打下去的。困在垓下的一天晚上,于巡营的时候,她听到敌方远远传来“哭长城”的楚国小调。她匆匆回到营帐里去报告霸王,但又不忍心唤醒他。“他是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根灰白色,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熟睡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
霸王听见了四面楚歌,知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的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心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捏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看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在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说:“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
“‘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军曹,军曹,吹起号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过三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