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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北赫的赫城,如果有人问起你怎么认识我,你只要说,我是你以前的随身丫环,知道了吗?”
“哦!知道了!”他也开始跟着收拾。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选在三更半夜搬家,但是,她说要搬就搬,只要是她说的,他永远听从!
16
又如上次一般的逃亡,只是这次逃得不远而已。
她不逃不行啊!那两个神经病,得离远点!
到了那差不多修葺好的房子时,天已经差不多亮了。
诩青只是整了整衣冠就出门了,她一个人在那收拾。
她把那衣物一件件叠进衣柜里,却心不在焉,或者,她该详细地调查那二人,才能作好应策?唉唉唉——怎么会再次遇到他们呢?这是她都未想过的事。
毕竟,她不是真正的李思婵,也没想过要去做李思婵啊!
如今,这二人的出现,完全打乱了她的生活。
她的手,无意识地抚在胸前,也无意中触到了一样东西,她低头一看,将它从怀中掏出,才恍如隔世般地忆起它,是那个爱情御守!
她淡然一笑,它一直就挂在她身上呢,因为一直是穿着有领口的衣衫,才一直忽略了它,只是想不到这个御守似乎跟定了她,从前世跟到了今生,看来这的确是个神奇的御守。
可是,它却一直没有响过。
难道说,如今遇见的人,都非她生命中的人?包括诩青?
她——该相信它吗?
不不不!它或者根本就是个无法响起来的御守。
她索性取下那御守,将它挂在衣柜边边的小钉子上。
她走到了窗前,推开窗,窗外是条湖,名唤念人湖。这条湖并不像是那种人工湖,它外接钱江,钱江流水经过南烈的江阴、水东、湖泽三县,而分流至此形成的湖泊,水波轻漾,湖光闪闪。
清晨的湖水,在空气中荡漾,随着风而飘出了泥土的淡淡的气息。
她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昨夜的阴郁之气随之飘散。她知道,那二人很快会发现她不见,也会很快地找到她,但是,只要不再是住她隔壁,日月跟随就好。
那么,就让一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了,反正,来个死不承认,想他们也不会奈她如何,对!就是这样!
她睁开了眼睛,突然,她怔住了,触目所及,从那湖中,飘浮起一具人体!
对!是人体!
她大吃一惊,来不及任何的思索,就爬出窗外,跳下湖去。
她向那人体游了过去,她的狗爬式已经算是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哈哈~说起来,好在她上次真的没有让诩青下水,那时是因为他身体还虚,不能碰那样冷水,怕他会引发“阴阳不调”,谁知后来诩青说,他根本就是个旱鸭子!
那她还真该庆幸,那次的逃脱是多么地走了狗屎运!因为,那时的她是想不用他下水,但并不是绝对!因为,如果万一没有了竹排,那就很糟了!
她终于游到那具人体前,远远地就听到不知哪传来一阵朦朦胧胧的铃声,但她并没有多加理会,就喘着气,一把将那人体掳住,往岸上游去。
好不容易,她将那人拉上岸,已是气喘呼呼,她凑过身去,开始检查那人是否还活着。
猛地,她怔住了,俯下头去,她从未见过这样奇异而美丽的一张脸。
虽然,她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是,她知道,这是张男人的脸,也是张异常漂亮的脸。
他的皮肤很细,很嫩。两条柳叶眉生动而美好,虽是闭着眸子,但那长而翘的睫毛排出的弧线,如同浮萍绿波随风而动般,但高挺而轮廓清晰的鼻子,透出丝丝的刚毅和倔强,那嘴唇,如两瓣秀丽而娇艳的玫瑰花瓣,性感而美丽,乌黑的秀发如澄潭般散而下,湿漉漉地披散在削薄的肩膀上,无多装饰,却衬得那张如花般的容颜更加烂漫柔美。
看过了诩青的倾国倾城,见识了南凯的梅如傲雪,还有那两个神经病——不!他们不算!而眼前这个人,她却无法形容。
她的手探上了他的鼻间,还有呼吸,再抚向他的胸前,看来是溺水。
她深吸了口气,不能再迷惑了,得先救人。
她将两手交叉于那人胸前,做着从瑟那里学来的急救,即CPR,当然也包括了人工呼吸。
来回十几次后,当她再次用手掰开他的唇,张开嘴,俯下头去,想再次为他做人工呼吸时,倏地,他的眼睛在那一刻睁开了。
她吓了一跳,忙直起了身。
那是一对很漂亮的眼睛,或者,她早该想到了,有这么一张漂亮的脸,眼睛也不会差到哪去。那深黑的眸子,柔媚生动,灼灼生辉,既使是虚弱而布满血丝,却仍叫人为之动容。
但是那对眸子此刻也在一刹那间化成了阴郁,那张漂亮得无比伦比的脸也在那刻紧紧地皱了起来。
“你刚才对我作了什么?”他问,声音还算是颇为平静和冷淡。
“人工呼吸!”她说,也是平静的。
“胡说八道!”他猛地坐了起来,气愤难当,居然伸手用力地推开她,“男人侮辱我也就够了,你这种女人也来侮辱我!?!”
她差点被他推倒在地,一阵吃痛,却不由地冷笑出声,这什么世界啊?救了他也叫侮辱他?她知道作任何解释也是于事无补,她也没有再多的精力去作解释。
那人缓缓地起身,未再看她一眼,踉跄着一步一步走离她的视线。
她不由地扯嘴冷笑了一声,咬牙切齿,眼看着那人走不直站不稳,摇摇晃晃就要倒下了,她也不起身去追。
这是她第一次见死不救,第一次没有发挥她的仁爱精神。不,她救活了他一次,这就够了。因为,这种把恩当作恶的人,不值得她再去作任何救助!
待那人走远,她才直起了身子,感到自已全身湿漉漉而粘乎乎的,风吹过来,使她全身冷得发抖。
回到屋子,她急忙换下一身湿衣,要命!真是好心也被当成驴肝废啊!
是的,她冒火了,帅哥又怎样?帅哥了不起啊?
幸好,她还有她的小青青,人家小青青也是倾国倾城!
罢罢罢!她摇了摇头,就当她刚刚是作了件善事,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此积德,死后也好不用下地狱,而能快快再去投胎。
很快地将刚刚的不快从心头挥走,她穿戴好后,就出了门直奔衙门,因为,她还是很关心案子的进展的。
17
南凯告诉她,疑犯就是张二林之妻林氏。
因为他查出,张二林是每月的十五才去临川买猪,但这次却是初八就出了门,时间也提前得太早了,且他也派人去临川证实了张二林必须得是十五才能去买猪的证据,因为临川那边也是十四才开始把每个月要售的猪清点。
再者,发现张家的猪圈里,还有好几头大肥猪。这么说来,张二林是不可能初八去临川买猪,因此,就证实了林氏撒谎。
但是,却苦于无证据,因为,还找不到林氏为何要杀夫的原因。且,作案手法如此独特而残忍,单凭林氏,不可能想得出来和做得出来。
那么,就一定有共犯,可是,那个共犯又是谁呢?却一直没有着落。
她略一沉思,对南凯说,“你先去把你的人撤回来!”
“为什么?”南凯问。
“你这样天天派人监视着,人家当然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说。
南凯一听,霎时明白了,就立刻下了命令把那些守在张家门口的人都撤了回来,却又私下派人在暗处盯着。
盯梢了两日,那边仍没有动静,他就开始有些急了。
毕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案子从接到报案到现在也有七八日了,至今还未破,他会觉得对不起民众。
她欠他莫急,惹是心急,就会打草惊蛇。
又过了三日,终于,那林氏有行动了。
那时刚好是诩青在盯梢,他就跃上了屋梁,正好看到林氏从打开了院子里那一直锁着的木门,木门的隔壁便是一家木工店。
于是所有的人都将注意力转移到那家木工店里去,那家店只有一个木匠,三十左右,身材高大魁梧,五官倒算端正。
于是,她亲自来到那店里,称要订作柜子,还一边左看看右看看,左拿着一块木头瞧着,右拿一根钉子看看;而另一边,已有捕快潜入了那后院,开始搜查各个地方和角落。
终于,在那院中的井底,搜到了一根长长的粘有血迹的麻绳。
她马上将麻绳拿来与尸身上的勒痕作比对,的确相府。再拿来了钉子与当时在尸首头颅上发现的钉子作比对,她知道这样很不科学,但是,案情几乎已很明了。
再来,就是审犯人,如果犯人来个死不认罪,他们自然还得再继续找新证据。
那二人的确是死不认罪,南凯只好命人将林氏先带下。还当众退出审堂一个时辰。
就在堂中所有的包括听审的民众都等得不耐烦时,南凯一脸微笑地出现了。
他将那麻绳和钉子丢了出来,再加上威严的一喝,说道,林氏已将你的罪行一一交代了,说你为了得到她,而将她的丈夫给杀了。那木匠一听,气愤难当,当场就露了陷,说道,她怎么可以把罪名推给我一人?是她出的主意,是她将她自已的丈夫绑了起来的,而且,还是她把尸体移到山上去的。
怪不得那尸身上如此之多的死后才造成的伤口!
堂内听审的人一片哄然,案子即时告破!
当案子破了,衙门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除了定时巡逻外,就不三五时地在厅中休息聊天,说笑话,于是,衙内还不时传出阵阵笑声。
她也跟着一起笑,当和南凯阅读卷宗累了,也会一起出来凑凑热闹。
她已和衙门上下打成一片,上到南大人,下到小兵,都混得熟了。
她这才发现,那南凯还真有可爱的一面,她这才发现,诩青在那里很受欢迎。
聊着聊着,会让诩青让一小曲,诩青也不吝啬,说唱就唱,还唱起了《霸王别姬》的段子,一开始,她没听懂他唱什么,因为,她对戏曲是真的一窍不通,因为她听着那些咬字拖音就觉得特怪特难懂,不明白是谁发明的,唱个曲也要唱得这么难受?
等到诩青唱了好多之后,她才听懂了一句什么“虞姬虞姬……”什么?她又不懂了,但是,她终于知道了他在唱《霸王别姬》。
然后,是大家要她说笑话,她就绞尽脑汁地想了一个。
“一天,一个消化不良的病人向大夫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