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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哥哥,为什么今天绝技不灵了?以前可从没有过啊。”王匡林这会儿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听起来比女娲补天还要玄奇的故事。
“我一开始也搞不明白,就在刚才,我在火车上听到了广播,今天有天文奇观三星一线,地球、太阳、木星连成了一条线,我听老首领说过,如果出现三星一线,中间隔着超级能量源太阳,冰核的能量发散就会被太阳阻断,我们在别的星球就接收不到能量了,一但中断,再续就难了,什么时候能恢复谁也不知道,也许几个小时,也许几年,也许永远都恢复不了。”
“哥哥,那你坐火车要去哪儿啊?我去找你。”
“不要来找我,话我都说完了,兄弟保重,后会有期。”说完这句,马路拉开过道窗户,把大哥大迎风扔了出去。王匡林在电话那头喊死喊活也再没回应。
自那以后,马路便人间蒸发,销声匿迹。
严旧过了不久就被放了出来,出来以后就一直下落不明,有人说在美国见过他,还有人说在加拿大见过他。
张宝成低调避世过了两年,一九九零年,美籍华人袁志道听说张宝成有把烟灰缸变进别人肚子里的功能,就把张宝成请到钓鱼台国宾馆表演,自愿以身受试,结果张宝成再次失败,大出洋相。后鲜有消息。
一九九四年,中央下达了《关于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点明要破除气功伪科学,社会各界激烈讨伐,轰轰烈烈横贯中国现代史十几年的气功时代落下大幕。
同年,市场上突然冒出一种叫三株口服液的保健品,号称可以保健养生,百病不侵,一时间火遍全国,无人不喝。最匪夷所思的是,一个新冒出的山东小厂竟有惊人产能,畅供全国,从不断货。站在药店对面的王匡林,看着一大车刚到的三株口服液正在卸货,排队的人们直接冲上车去抢购,他突然想到了些什么。
马东,青年作者。微博id:@马东不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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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47 小秘密
txt小。说。天。堂
作者吴惠子
我有一个秘密,他们给我讲小绵羊的悲情故事之前,我一直都偷偷吃自己的眼睫毛。
这件事情我几乎没跟人提起,但你们别不信。
我对天发誓真的忘了在哪里听来的偏方,说眼睫毛掉的时候马上许愿,然后吃进肚子里,愿望就能实现。就这样,每次揉眼睛的时候掉睫毛,我就会放到嘴里咽下去,其实也掉不了多少,回回最多一两根,能一次揉掉三根那绝对是新陈代谢有问题,所以基本量很少也不够吃一顿。
每次吃的时候都会有种浅浅的兴奋,就像一头刚刚坠入爱河的小鹿在心里乱撞,觉得自己吃眼睫毛是异于常人的壮举,充满了全世界唯独只有我知道真相的神秘自豪感,这种很隐蔽又很了不起的感觉,毕竟只有吃过的人才知道,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眼睫毛没有味道,个头太小,谈不上好吃不好吃,放在嘴里没什么存在感。
然后两个月前他们给我讲了小绵羊的故事,很悲情。
当时我跟客户在一个高端大气的馆子里吃饭,大家讲到内蒙古大草原上跑来跑去很好吃的牛羊肉,讲起了环保,说草原生态恶化,好多羊都活不下去了,当地人为了招揽游客,摆了一些石头雕的假绵羊,以重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好景观。
我就问,草原广袤富饶,绵羊怎么可能连草都吃不上。
他们说我太天真,别说吃草了,由于资源过度开发,大地荒芜寸草不生,所有的绵羊食不果腹的时候,甚至都会互相啃对方身上的羊毛,啃到饱为止。但是羊毛是不消化的,会裹在胃粘膜上。时间久了,小肥羊都不肥了,快饿死的绵羊拉去杀,剖开胃的时候,都是日积月累一团团的羊毛。
我又问,是不是所有的毛发都不消化。
他们说当然了啊。
听到这里,我当时心里就发毛了,多年坚定的信仰瞬间被颠覆的挫败感排山倒海般扑向了我,就好比你暗恋了半辈子的小红帽突然说自己要嫁给狼外婆,光是说起来就很残忍,对不对。
但考虑到是跟客户吃饭,而他们都是我的金主,我也只好面不改色保持高冷,仅仅表达了一下对草原环境的担忧,并优雅地吃了一块孜然羊排。
散了饭局,客户微醺,高高兴兴回家去了。我若有所失地安慰自己,吃了二十多年眼睫毛,虽然量小,但日子长久,我竟然还能活到现在,身体康健,并且口齿这么伶俐,是不是也算天赋异禀。
我们狮子座的人,很害怕不能鹤立鸡群,天生喜欢当老大,喜欢被崇拜,没什么大本事却经常爱出风头。但是谁说我们的虚荣心就不能是玻璃做的呢,轻轻一碰就会碎。
我不是智商有问题,就是愿望真的太多了。
多到全部的眼睫毛给我吃,也根本不够。
我常常说,哎呀这个我想要,那个我也想要。好朋友质疑,说弱水三千,别人都只想取一瓢,为什么你就偏偏什么都想要,你有的已经够多啦。
他们不理解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小时候在饭桌上吃饭,如果我嘴里还在嚼着菜就去盘子里夹,我妈也同样会责怪我吃相不好,告诉我人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什么事情都要慢慢来。
但是所有的事情真的是慢慢来就好了吗。
这么多年,天南海北出差,去过很多地方,我眼睛近视,每天都很疲惫,无论睡在何处,睡觉前揉眼睛都或多或少掉几根眼睫毛,愚蠢地吃了那么多,却一个愿望也没实现过,那些碎碎念的愿望,也无非都围绕着一个中心思想和一只混世魔王,他是我愚蠢故事里的老英雄,但是我猜他永远也不能像英雄那样站到我面前了,只能在我吃睫毛的瞬间所向披靡。
老四哥就是那只混世魔王,是我吃眼睫毛背后的小秘密。
他是我愿望里的英雄,上天入地。也是我现实里的狗熊,临阵脱逃。
我曾经很爱老四哥,也许是我天生就有种对江湖大哥产生怜悯之心的本能,所以在我幼年不谙世事的年纪,可以为了偷家里的油炸花生米给他当下酒菜,被我妈以忘恩负义的罪名揍完之后屡教不改。老四哥对我也一样,他打着一切为我茁壮成长的旗帜,潇洒一挥刀,吃了自己手上的肉,彻底捍卫了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江湖地位。
老四哥的影子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无法割舍。这么多年,我装疯卖傻吃着自己的眼睫毛,就想着老四哥他将来有一天能不能勇敢一点,坐下来和我吃顿家常便饭,旁边坐我妈,三个人安安静静,吃什么都行,喝杯酒,泯恩仇。
学电影的时候,教故事创意的老师告诉我,每个人都是碎片,有强烈的组织依靠强迫症,害怕孤单,所以总是通过虚构,重新聚集真实的时间碎片。老四哥存在过的证据被我拆得粉碎,分散在我所有编撰的故事里,一些碎片作为我对自己的认同,一些碎片则作为我对自己的窥探。
所以我也感谢老四哥几乎一生像传奇,让我的每个故事总有一个桥段像一杯酒,能满足这个世界上跟他一样的人的爱酒之心。
老四哥和我妈分手的时候我才一岁,那时候我家住二楼,他俩吵架,老四哥夺门而出,我妈站在阳台恐吓老四哥,说他如果不回来就把我从楼上扔下去,老四哥趁着酒劲牛逼哄哄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人小没重量,被扔出去后落在了楼下的绿化带,没着地。所以哪怕是昨天,我下班路上看见路边一排排的小叶黄杨,也依然会觉得自己和这些小树之间有种生死与共的辽阔。
参加工作后有段时间,我以试着理解老四哥为理由,喝过不少酒。不过还别说,喝着喝着好像真能明白一点点,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嗜酒如命。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经常喝醉后打开冰箱门就尿尿,就算再不堪入目,至少也不会像醒着的时候那么沮丧。可是我还是没想明白,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变成江湖大哥的呢。
江湖上的太多规矩,我不懂。但酒能壮胆,这个我懂。
刚参加工作的那几年,很辛苦,经常加班,没日没夜。有一次碰上周末要去活动现场,却一早意外接到老四哥的电话,说他中午到北京,我说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要加班没时间去接你。
他说,我昨天喝多了跟你阿姨吵架,一气之下买了张票,醒来就在火车上了。
我给我妈打电话,用特别不可思议的调调说,哎妈你知道老四哥现在在哪吗。
我说他马上就到北京西站,身上除了钱包和一个茶杯,其他什么都没带。
本来我前一天晚上彩排,几乎就没睡觉,一早好不容易跟公司请了假,还得急匆匆往西客站赶,脾气大得很。
我这个人有时候很矫情,出门不爱坐火车,讨厌候车厅的味道,吃不了什么苦。出门爱坐飞机,刚开始坐飞机每次都要拍照片晒围脖,表面上说,看见了吧姐,又出差了啊,天南海北美去了啊,潜台词其实是觉得坐飞机的都是有钱人,看着好屌。现在想起来好幼稚,这么爱炫耀,真虚荣。
冬天阴沉沉的天还飘着雨夹雪,我赶到西客站的时候,只看到人头攒动,来去匆匆的陌生人哈着白气。我皱起眉头,鞋踩在湿漉漉的地上卷起泥点。突然莫名奇妙觉得气不打一处来,心想,老四哥你一把年纪了为什么还是这么冲动,给我添麻烦。想着一会儿看见他一定要大声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