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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飞机场的时候毛虫去送了,小灰没有敢回头看。
在国外念书的时候,小灰几乎每天都打越洋电话回家,问毛虫的情况。妈妈每天都如实汇报,一开始不吃饭。后来小灰住的租房按了无线接上网,给妈妈发视频,毛虫听到pad里小灰的声音,疯了一样从阳台跑进来,爪子扒在屏幕上划拉着,呜呜咽咽地叫着。妈妈也不忍心拦住它,任由它把屏幕划伤了好几条痕。小灰看到毛虫就哭了,那是她第一次听到毛虫的叫声。挂电话的时候,她小声地拜托妈妈,多给毛虫吃好一点吧,爸爸不喜欢狗,求求他千万不要扔掉毛虫。
再后来接到妈妈的电话,都是高兴的,说毛毛虫现在长得可胖啦,每天过得像大将军一样。说带它去婶婶家玩,婶婶在教自己家的萨摩耶捡球,教了半天不会就一直叫,毛虫在旁边实在听不下去了,过去咬起球放到婶婶手上。然后叼了她手上准备用作奖励的牛肉干,也不吃,丢在了萨摩耶面前。说来也是奇怪,那次之后萨摩耶居然立马就学会捡球了。再后来,街坊邻居也让毛虫跟他们的小狗一起玩了,谁家的狗学不会上厕所,就去找毛毛虫给它上课。每次去菜市场大家碰到小灰妈妈也总是问,你们家毛老师怎么没一起来呀。
四年的大学课程,小灰赶在三年修完了,然后急急忙忙的就赶回国。那时候的小灰在日记里写,一想到马上能每天都和毛虫生活在一起,就觉得那些考试啊,报告啊一点也不难了。小灰回家的那天行李太多了,妈妈没有带毛虫一起去接。小灰心想也好,给它个惊喜吧。一进门,平时并不太爱小狗的爸爸也忍不住喜悦地冲阳台喊,“毛虫毛虫!你看看是谁回来了呀?”
毛虫从午睡中懒洋洋地抬起头,小灰就站在大门口。毛虫一个激灵从地上爬起,脚滑了几次才站稳,近乎疯狂地冲过来,却重重地撞在没开的玻璃门上。看到总是冷酷模样的毛虫这样出糗,家里笑成一团。被撞得弹开的毛虫,又不顾一切地掉头绕到隔壁房间门跑了出来。
小灰回忆起说,虽然长胖了很多,但跟第一次见到毛虫时身手没什么区别,我第一次在回家路上无意靠近它的时候,它也是像这样跳起来飞一般跑开。她顿了顿说,“但这一次不一样,它在跑向我。”
毛毛虫走丢的那一年,小灰二十三。
有一天加班,来家过年的爷爷带它下楼去遛弯,爷爷听到前方传来一声很大的炮仗声,赶过去的时候毛虫已经不在了。接到电话的小灰从公司飞奔回家,一整个通宵,在片区里挨家挨户地问啊找啊。只有零零碎碎的线索,“有一只土狗好像路过”,“身上穿个红背心”,“我还纳闷呢,谁给杂毛狗穿衣服了”,“好像被抓狗队带走了”“花狗是吧,往那边跑了!”
从它走丢的那一刻,它又变回了一只没有名字的土狗。
像十二点钟声响起,魔法退去,一切又变回最笨拙的样子。
但小灰没有放弃。
小灰请了一个月的假,满大街的找狗。她拿出存款悬赏所有提供消息的人,承诺每个看到它来提供线索的人都给一万元酬谢。找毛虫的消息登上了厦门晚报的头条,毛虫巨大的照片印在每天发行量25万份的报纸上,印成铅字,静静地散布在每一个大街小巷。她注册了专门用来寻狗的微博,像走投无路的病人,白天在家发求助消息至厦门所有的官方账号。见报后很多热心人来留言,一时又燃起了小灰的希望。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但我清楚地记得这消息轰动一时,也许你也看到过吧,一时间满微博的人都在开玩笑,说:“还上什么班啊,找狗去。?”
不过是句玩笑,哪个笨蛋真的会去做呢。
大概也只有小灰了吧。
她眼看着希望越来越渺茫。辞掉了工作,印了几千张传单,每天一等到凌晨就出去贴传单。一个区一个区地找,一条一条地街找。小灰说只能在半夜找,街上的人散去了,流浪狗都出来找食物。凌晨三点的中山路,你叫上它一声,整条街都会回荡着“毛毛虫”的声响。如果它在,它就一定能听见。
其实这才是真正的童话吧。在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后,有人用强大的爱持续着整个魔法。
小灰试了无数种方法,甚至去见了那些所谓很灵异的狗语师,说他们可以和动物通灵。遇见的大部分都是江湖骗子,其中有一个朋友说很灵验,小灰连忙赶到岛外去拜访了她,通灵师大概是个很聪明的人,说的关于毛虫每一句话都很准,小灰也开始将信将疑。她说毛虫被带到墓地去看园子了,后来咬伤了人抓它又跑了,去了一条繁华的街,隔壁有个红墙的寺庙。小灰按着电话里通灵师讲的一路找过去。一路小灰越来越激动,几次走不稳差点摔倒。直到走到前面没有路了,只有一个涵洞。小灰跟通灵师说:前面没有路了。通灵师沉默了几秒,小灰接着说:只有一个涵洞。通灵师立马接过话说,“对,毛虫就是进了这个涵洞,我还能感觉它很怕。”
小灰说,当时通灵师讲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就已经确定她是个骗子了。但我还是疯了一样冲进那个涵洞,因为哪怕有一点点可能呢。
涵洞右转出去是一个居民区,小灰出来又去居民区一家一户地找,什么也没有。想起来是很可笑的,小灰以前总觉得那些得了癌症给小孩喝符水的家长是多么愚昧啊,那一刻她突然能体谅了。体谅那种身处荒野的绝望,体谅在冰天雪地里划亮的最后一根火柴。
小灰跟我说过,“如果是一只金毛或者萨摩耶,我也会像现在这么难过,却不会这么迫切地一定要找回它。因为它们有价值可以被贩卖给好的主人,捡到的人也会善待它。可毛虫是土狗,又不会讨人喜欢,它的生存就更艰难,所以我就更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找它。”
我顿了顿,问她:“那你恨爷爷吗?”
小灰鼻子一下就红了:“不恨,怎么会怪他。”她抽了一张纸巾,声音变得异常温柔:“我没有资格怪任何人,从我把毛虫捡回来那一刻起,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我对毛虫是有责任的。它生病,它吃得不好,它现在不能好好地睡在家里,都是我的责任。”
整整一年,小灰去过所有的抓狗大队,狗肉铺,花鸟市场,流浪动物中心,问了又问,杳无音讯。最有希望找到线索的公安局不让调出街道的录像,说因为丢失的不是人口。
小灰没有半点办法,咬咬牙继续去贴传单。
接下来只有漫长的等待,这样的碌碌终日中,朋友为了缓解她的难过,拉她一起开了一家公司,跟她说努力赚钱就可以建一个机构专门去收养全厦门的流浪狗,听到这个想法,小灰才强打起精神投入到工作里。但不论几点,只要接到电话那边的人说某条狗像毛虫,小灰都二话不说地赶过去。可它们都不是。小灰去了太多太多角角落落的地方,她把街上看起来像是走丢的狗随手拍照下来,传到网上,希望能帮助同样焦虑的人们。一个又一个主人在她的帮助下找回了自己的狗,而毛虫却一直没有回来。
现在是第二年了,公司经营得很好,小灰在设计公司的logo时加了一只小狗,大家都觉得很可爱。小灰的生活也好像回到了正轨,只是每次和她走在街上,遇到小狗闪过,她的眼神就会不自觉地追上去看。然后立马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接着和我们聊天。没有人说破,我们都知道她一刻也没有忘记过。
这个故事在心里放了很久,因为总觉得里面沉甸甸的,怕自己盛不起。
有时候我们会做很多无用功,比如爱一个不回来的人,比如等一只走丢的狗,心中那么执拗地盼望,你生命里的每一天我都想参与其中,无论悲伤喜悦,无论是沮丧成功,每一刻我都应该出现在你身边,为你付出一切。如果把这个称作愚蠢的话,那大概就是爱人的专利吧。
之前提到陈升的那首关于小狗的歌,叫做《思念者之屋》。
他在结尾唱着,i am living in the “house of missing you〃。
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一只小花狗,请转告它,小灰还住在那。
颜茹玉,90后写作者。@silver是水果味儿的
。
VOL。591 年少不再时,才敢怀念你
t;Xt;小;说天;〃;堂
作者张皓宸
阿豪是个富二代。
我12岁刚遇见他的时候还不懂“富二代”这个词儿,只知道他可以一夜之间变出很多我们要吃上半年才能凑齐的奇多英雄卡,过不了几天就会换一个新的书包。那个时候,我经常跟他混在一起,深刻体会到《无极》里的那句台词,跟着他,有肉吃。
当时我是个胖子,但是虚胖,没什么力气不说,还隔三差五地生病,几乎每个月都要打一次点滴。最痛苦的是护士找不到我手背上的血管,所以每次都一针一针从手上扎到脚上,但我又喜欢生病,因为阿豪放学一定会来病房给我玩他的gba。
因为胖,所以运动会是噩梦,当时每个人必须报一个项目,阿豪就鼓动班主任让我丢铅球,结果比赛那天闪了腰,落下童年阴影,每逢运动会都腰痛。我当时写作文特快,质量也高,后来找到了用武之地,在运动会的时候当通讯员,写100多字的广播稿。阿豪参加长跑和跳远赢了一堆礼品和奖状,为了不输他,我一个人写了几百篇稿子,最后拿了年级的积极奖,上台领奖的时候,不忘给他使眼色瞎得瑟。每次说到这,他都会酸我:那么早就开始写微博了,怪不得现在段子这么作,看来是练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