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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顾自地打开包装,看来看去,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哦,这就是那个经常在杂志上看到的软陶吧。捏这么个东西可是够麻烦的,这个人还真舍得花这份心思。
他的心突然在这刻被这几句不咸不淡的话给揪起,软陶?花心思?他被这简单的一句话击中了灵魂,瞬间他觉得自己眼睛有点湿,曾经有那么一个女人,肯花那么多的心思,不怕麻烦地去为他做事情,而他,就是这样地轻而易举地将这一份难得的心思扔到角落里。
他想起那个女子,她没有为他煲过汤,可是她连他一个细小的眼神疏漏都会计较。
她没有为他花十块钱买一个鼠标垫,却肯花几天的时间去捏一个软陶的天平给他。
他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明白她给过他的爱有多重呢?
难道他以现实为基点去衡量的爱情,真的是他所需要的吗?
她送他的东西防酸防水防腐蚀,如同她给他的爱情。爱情如同一座天平,须是分量相近的物体,才可以维持平衡,她当年就是这样地暗示过他吧,而他毫不在意,于是她终于在失重中,黯然离开。
很多的他跟他一样,生命中曾经有过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很多的他也像他那样,没有来得及体会她的爱情,就将她从生命中放开,而寻找一个看上去可以搭伴过日子的女人混沌着就过去了。
都几乎忘记,爱,是怎么样的一回事了。
坏蓝眼睛,作家。微博id:@坏蓝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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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55 酒(上)
.t.xt..小.说.天.堂.
作者曹畅洲
1。
我是一名剑客,目前排名天下第一。人们叫我酒剑仙。
2。
天下对第一的定义很简单,谁把上一个天下第一干掉了,他就是现任的天下第一。在我之前有三个人自称天下第一,但谁都干不掉谁,谁也不想干谁,因为这样这三个人可以同时享受到这个称号带来的快感。有快感,没风险,这样的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住去做。他们于是约定了互不侵犯,只是固定时间聚一下,喝个茶泡个脚开个会,测评一下最近的新秀,发现有可能篡夺天下第一席位的,就盘算着三人合力干了他,以此维护局面平衡。
这事百姓自然不知道,所以他们总有疑问,天下第一为什么有三个,难道真的这么难分伯仲吗?于是为顺民意,三人决定去华山论剑。只见他们各佩一把短剑,到了华山之巅,各自头枕剑鞘躺下大睡了一场。在旁民众看得目瞪口呆。五个时辰之后,三人同时醒来,第一位情绪激昂,愤然感慨道:他妈的这场战斗太激烈了!我们的内力拼了足足五个时辰!第二位道,是啊,那谁内力太猛,我们的身体在地上都动弹不得了。第三位点点头感叹道,没想到二位仁兄几日不见,功力又有如此大的长进,真是令人惊叹啊。对面两人一面哪里哪里,一面抱拳下山。百姓哗然。
那日寒风凛冽,第二天三个人同时感冒。
恰巧论剑的第二天是他们约定开会的日子,我擅自闯入的时候,他们正在山洞里,蹲在角落喝茶泡脚讲笑话,外加擤鼻涕。他们一看到我,鼻涕还来不及甩干净,就被我一剑砍干净了,只剩下三碗未冷的茶。我没有找到我要的东西,便大步离开。
这是我成为天下第一的过程,说实话,我感到很丢脸。战胜一个傻逼比成为一个傻逼更丢脸,更何况我战胜了三个。
并且站在了他们原来站着的位置上。
3。
那年乱世,我孑然一身。佩剑,背葫芦,剑无名,葫芦内有酒。
剑客喜欢给自己的剑起名字,但我觉得不必要,剑和狗不一样,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不叫它名字也能用,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叫它它也不会跑过来。剑名者,贱名也。所以我不给剑起名字,我要让在我面前倒下的人记住我的名字而不是剑的名字。
和每个传说中的大侠一样,我的天职是游手好闲,多管闲事。那一阵子闹洪涝,全国各地降水无数,农作物纷纷淹死,农民纷纷哭死。我曾亲眼看见一个老头不畏艰辛从水里探出脑袋来,手里握着几根咸菜悲痛地说:我的麦子啊。
然后那老头悲痛过度,扑通倒下。只听路边一个老奶奶大叫:我的老头子啊。
这种时候,皇帝是不会帮忙的,大侠是帮不上忙的,百姓们唯一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河神的身上。碰巧各地河神都是老色狼,喜欢清纯的小处女。乱世嘛,小女未必处,处女未必小,还要清纯,条件异常苛刻。于是形成了一群不知算不算犯罪的团伙,专门负责进贡河神一条龙服务,从挑选清纯小处女到为她们斋戒到进行祭祀仪式和最后把处女扔到河里,全权包办。之所以不知算不算犯罪,是因为这种团伙完全免费,而且是民众所需,因此更像是志愿者,并且全国各地都有分支。
这个时候,大侠就会来帮忙了,不过,是来帮倒忙的。打死我也不相信,扔个女人到河里去,天就会放晴。放屁。于是我决定捣毁这类志愿者组织。这类组织的活动地点,一般在城外两三里山上的山洞里,因为据说有些仪式不能被别人看见,否则河神会暴怒。我第一次行侠仗义时,惊异地发现组织的人挤在一起吃葱,一问,得知原来斋戒是指组织的人进献贡品前七七四十九天要沐浴斋戒,至于小处女,则要吃香喝辣的,养得越胖越好,好比送猪要送最肥的一样。我说,不错啊,挺人道主义的。
组织里带头吃葱的说,是啊,今天最后一天了,明天进献好就能吃肉了。我于是把一山洞的人都杀了,救出了小处女,没想象中这么胖。小处女蹦蹦跳跳回家去了。而我继续寻找下一个山洞。
大约又过了五十天,我捣毁了第二个组织,惊异地发现救出来的小处女还是上次那个,她说,她回家回到一半,被抓了,他们斋戒了四十八天,我来了。我心想,这两个组织真倒霉,死前都没能尝一块肉。
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免得又被抓了。
她说,不用了,这次我换条路走。
于是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发现在山洞的烛火下,她显得异常美丽。乱世里这个精致的背影真是太难得的风景,我想,这样的美丽,若能再见该多好。
不知是可喜还是可悲,我真的再见她了,在我第三次捣毁组织的时候。我觉得她像一个宝箱,在我每次任务完成通关的时候,她一定会在那里等着我,不会让我失望。这样的心情是复杂的,有个美丽的女人会如你所愿地等你,这是多么幸福,可是每次相遇时,她都被十几个吃葱的老色狼团团围住,这实在令人很不是滋味。
这次这个组织显然比较有钱,因为她比上次胖了不少,面色也红润。我感觉事实上她被抓走或许比在家要强,但是一想到吃葱的老色狼,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说,这次我一定要带你安全回家。
她说,不行。
我说,为什么。
她说,你一个老男人,陪一个小处女单独回家,想怎样?
我呆住了。
我说,那你是要一个老男人陪你回家呢,还是要十几个老男人看着你吃葱?
她说,他们待我挺好的。我是河神的祭品嘛,他们不敢乱动。
原来这些组织的人都是真心信仰河神的,看来我误解他们了。
我说,那我是不是不该杀他们。
她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说,这个时候,该。再不杀,我就要被河神吃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好看着她。她是那样的清秀,雪山寒玉一样的脸,身子娇小又可爱,叫人不禁怜惜。也难怪为什么被抓的总是她——她太符合要求了。我要是河神,一定认准她不放,送我几百个清纯小处女,只要没她,我照样暴怒。
她看我不说话,便转过身去,边走边说,我回家去了,谢谢你,大哥。
我走上前去,说,我还是送你回去吧。
她转过头,横了我一眼,说,不行,你个变态。
我再次呆住。
她于是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4。
我脑中回想着她的样子,坐在洞口,糊两口酒,风雪里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睡着睡着就醒了,醒来依然担心她的安危,急忙跑去离这里最近的两座村庄。第一座我里里外外搜了五圈,哪家门前养哪条狗,哪条公狗暗恋哪条母狗我都能明察秋毫了,就是没见到她的人影。
而第二座村庄,被洪水湮灭了。
凭着大侠的直觉,我感知到,她有危险了。于是我像一只地鼠,拼命往山上找洞,一连又横扫了三个洞,里面的小处女却都不是她,这使我五内俱焚,找起洞来更拼命。正是在这期间,我不小心干掉了那三个天下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