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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4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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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一直以为人疯了就是这样的,把任何事情加以无厘头的想象,没有关联、毫无头绪。直到自己长大后,我才发现外婆虚构的故事,其实是有关联的:



 



她痛恨打了她的军属,所以把愤怒撒在邻居叔叔身上。



 



她企图逃离这个并不爱她的祖国,所以幻想着儿子在海外。



 



她知道自己痛苦的根源来自于自己黑五类出身,所以便妄想把自己染红,混进革命的队伍里。



 



外婆八十多岁的时候,身体状态大不如前,因为服用了抑制精神分裂的药物的缘故,她大部分时间都是混混沌沌的。我妈一生中做过最多的事情就是洗衣服,因为外婆那些年是没有大小便意识的,所以我妈就必须不停地给她洗那些被大小便弄脏的床单和衣物。对于我,我爸妈一直采取放养的方式,因为家里的事情实在太多,所以除了到点吃饭,平时我在干啥,是在学习还是在外面疯,他们是不管的。



 



我爸一直很庆幸,我没有因此走上邪路,他认为主要原因是因为他遗传给我的个人素质比较好。不过我觉得更客观的原因是:以我的身板和胆识,我就是想走上邪路,黑道的兄弟们也不想收对吧。



 



外婆有一次生病生得很重,我爸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忽然对我爸说:“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每天骂你都不计较,我下辈子做牛做马都会报答你的。”



 



我爸吓坏了,因为平时外婆从来不给他好脸色的。我爸对我妈说:“你妈这是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查一下。”



 



那天我爸妈提心吊胆了大半天,一直到下午的时候,外婆指着我爸说他是诱拐了她女儿的人贩子,他们才松了一口气。



 



我妈告诉我外婆死了的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卫生间里洗脸,我发现自己的脸再怎么擦也擦不干了。那几年,她的身体时好时坏,但我从来没有准备好迎接这一天的到来。



 



外婆的葬礼上,很多亲戚说,外婆解脱了。



 



我知道他们说的是对的。



 



因为从那一天起,外婆再也不用没完没了地否认那些她从来没有犯过的错了。



 



因为从那一天起,外婆虚构的那些,她向往却永远得不到的生活,终于可以不再成为让她痛苦的追求了。



 



因为从那一天起,她再不用学习那些低俗的语言,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体制的受益者,而不是一个富裕人家、衣食无忧的小姐了。



 



我知道每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的牺牲品,就像许多年前,那些不肯为丈夫守寡的妇女会被乱棍打死一样,历史的车轮无情地从他们身上碾过。我只是不明白,这一次,为什么时代会选中她。



 



在一次旅途中,听到旁边的人在说到精神分裂的病人,他们说,那些病人,发作的时候会失去理智,什么都不知道。



 



我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们说得不对,至少我外婆无论怎么发病都不会骂我,在她虚构的那些不存在的故事中,我也身在其中,我还记得她来学校的那次,她对我说:“快回去收拾一下吧,我带你去新加坡。”



 



每个人心中可能都会有某一处不会被侵袭的地方,它像一块沙漠中的绿地,无论周围的环境如何严酷,它依然能坚守,永恒不变。



 



我知道在外婆的心中,属于她的那块绿地面积可能很小很小,小到只能放置一点点记忆,那就是她对外孙子的喜爱。



 



人生本来便没有悲剧和喜剧,只有选择用微笑或是眼泪来面对的我们。



 



我相信如果时间足够久,那些曾经让我们悲伤的往事,苦涩的部分会被时间消融,留下的是那些让我们微笑着感触的记忆。



 



我知道会有一天,我可以笑着去分享有关于三小姐的故事。



 



我原本以为自己可以笑着把这个故事说完的。



 



不k拉,作家。微博id:@不k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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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73 脏朋友

[t。xt小,说[天堂}

作者滕洋



 



我上次从别人嘴里听到疏疏的名字,是说她甩了相恋七年的男友小史。小史正准备跟她结婚,她却如此决绝地掉头就走,即使是一个屁,都没有留下一丝氨与硫化氢。小史在分手后的纪念日、生日准备了无数礼物,足等了她一年,都未等到她的回心转意——疏疏背叛了爱情。



 



这倒是我比较惊讶的,终于,在别人对我的朋友疏疏的评价里,有这么一条是极差中带着一些羡慕嫉妒恨的成分了。屈指道来,我已经听过了她的朋友小冬说她们两人不再联系,是因为疏疏觉得小史暗恋小冬——为一个男人,疏疏背叛了友情。



 



有时我会怀疑,别人口中的疏疏,跟我多年前认识的那个姑娘不是同一个人。但事实摆在眼前,我也很难辩驳。疏疏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在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人。



 



开学那天我第一个报到,宿舍里没有人,于是,铺好床就只能睡觉。刚迷迷糊糊睡过去,就被其他姑娘搬行李的声音吵醒,社交恐惧让我继续在床上直挺挺地装睡,心里默默数着进来的人:一头、两头,疏疏是第三头。



 



她放下箱子就“叫醒”了我:“我叫疏疏,你叫什么?”



 



我假装被吵醒,带着气看她。她穿了绿色高跟鞋,格子小西装,我心里觉得:这真是个人来疯啊。就像,哈利·波特第一次看到卢娜,或者,我应该是纳威·隆巴顿才对。



 



当天晚上,四个刚认识的陌生人,都维持着起码的矜持,那时还没有恋爱的疏疏问了一句“你们都有男朋友吗”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此后海可枯石可烂我们手牵着手手牵着手手牵着手……这个问题和它的变体,在我依然不太好的社交能力中,同“一起喝醉一次”,成了我迅速拉近和陌生人距离的不二法宝——这是疏疏教我的第一件事。



 



那天之后,我们按长相结成了“一起吃饭上课而不会显得不合群”的友好帮扶对子,即,你们所说的“闺蜜”。我和疏疏显然属于长得一般那类,本着都不愿给好友拖后腿更不想当陪衬的心,成了朋友。当你觉得自己这么普通怎么好意思苟活于世的时候,看看对方还在足吃傻睡闷头和尿泥,就觉得自己何必苛求外貌。唯一不遂心的是,疏疏1米6,我1米7,互相换衣服穿的时候有点捉襟见肘或者铺天盖地。但好在,饮食习惯补齐了这些不足:她喜欢吃花菜的花,我喜欢吃茎;她喜欢白菜帮,我喜欢菜叶;我爱吃肉,她不爱吃;摊两个煎饼果子,她会把鸡蛋让我。得一伙伴如此,夫复何求。



 



疏疏和小史的感情就开始在我和她建立起稳固的伙伴关系之后。说起来比较无厘头:我买了张dvd,跟疏疏一起看,她非说男主角像小史。我因为不想失去这个朋友,顺着她的意思说有点像——虽然一点都不像,但模仿是表达友好的方式,这是那些年《动物世界》教我的知识。



 



在印证了有点像之后,疏疏就有一点喜欢小史。那时候我是老丈人相女婿,看小史怎么都配不上疏疏,但疏疏一遍遍说小史各种好,我渐渐也觉得,她和小史可能是上辈子的罗密欧朱丽叶、梁山伯祝英台,阴魂不散地这辈子要再续前缘。



 



小冬也是那个时候出现的,她和小史是同乡情谊,与疏疏在同一个社团。在疏疏和小史始终游走在“她爱他,他不怎么爱她,而她决定不再爱他,他却有点开始爱她”的游戏中时,小冬跟自己那时的男友也在这样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爱恋游戏里捉对厮杀,自然而然就成了疏疏的好朋友。



 



这一点,我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小冬长得明显比我和疏疏好看,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卡西莫多配钟无艳,说好的按长相挑朋友,怎么一夜之间全变了呢。



 



内心里,是一种被取代的恐惧感。有种说法是爱情是自私的,我私以为,友情也是自私的,情感都是自私的。假如你当对方是最好的朋友,对方除你之外却有其他更好的朋友,内心的那种失落感是除非找到一个新的好朋友否则无法消除的。



 



疏疏一句话打消了我的顾虑:“你是我亲生的朋友,没法挑剔,后天的朋友还不许我挑个美的么?”亲生的朋友,这一“生”我想恐怕就是一生了吧。但所谓一辈子的朋友,真的是只靠情谊与回忆就能牵绊一辈子么?我表示呵呵。



 



大学时,失个恋就像挂个科一样容易,我当然也不能免俗。疏疏跟小史吃第一百次回头草的时候,我第一百零一次失恋了。那天我坐在阳台上装了一晚上文艺青年,唉声叹气眺望远方想着夜空中那刻闪耀的孤独星星在无数光年以外的地方可能已不存在。疏疏躺在床上陪着我一夜没睡,第二天我们决定一起去旅个游,斩断情丝。



 



事实证明,情丝没斩断,各自的硬盘里却多了无数醉酒后抱头痛哭的丑照。鉴于谁都无法相信对方会彻底删除自己的丑照而作为威胁继续保留对方的丑照,我们决定,为了防止友情破裂后某个人丧失理智把照片发给第三个人看,必须做一辈子的朋友。别的闺蜜闹别扭互不理睬,我们吵架时互发照片。



 



总的来说,还是不乐意失去这个朋友吧,没有兄弟姐妹的一代人,谈恋爱与交朋友都会特别容易指天立地、歃血为盟。虽然是同一专业,但我喜欢创作,疏疏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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