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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知邀我跳舞,她扭动腰肢的姿态更加纯熟魅惑,可脚步竟然乱得跟不上节拍,人太多,她脚尖向后勾得很拘谨,细卷长发似蛇发女妖般张狂,流苏耳坠被汗水黏在脖颈上。我已经很久未在舞池里流过汗,有些嫉妒她可以这样恣意。
我看她醉了,拉她回去,她不肯,在嘈杂的音乐声里跟我闹脾气:“王因因,你扫兴!你偏偏喜欢扫我的兴!”好像我们还是大学生,皱皱眉,撇撇嘴,谁也不理谁。拉拉手,笑一笑,又成了好姐妹。送季知回家的路上,她不停地说:“因因,我们是好朋友。因因你说是不是?”
以后季知便常约我喝酒,她点威士忌tequila或者干脆伏特加,我则是绿薄荷百利甜,有时只喝苏打水。她笑我胆小如鼠,我说她不知收敛。
季知破天荒邀我去她家里吃晚饭,我打包了附近名店里的鱼生和上好的白葡萄酒,到达时季知正在厨房,她的长发包在墨绿色的头巾里,穿一件家常背心,从侧面可以看到她乳房的轮廓,她光着长腿,赤着足,涂着大红色脚甲,手忙脚乱,姿态撩人。这幅模样若是被男人撞见那可真是不得了。
开饭时桌上有蔬菜沙拉、茄汁牛扒、乳酪意大利面和一大份烧鸭腿,季知看都不看我带来的白葡萄酒,进房间拿出整瓶威士忌,一边开酒一边说:“鱼生就是要配威士忌啊,配什么鬼葡萄酒!”我不陪她疯,自顾自开了葡萄酒,小口地啜着,没想到季知能把烧鸭腿做得这么好吃。吃了一会,季知丢开刀叉,直接用手捻了大块鸭肉送进嘴巴里,“咕噜”灌一口加冰的威士忌下去,眯起眼睛慢慢咽,然后发出长长的“啊”,非常满足。看她吃得这么尽兴,我也丢开没味道的白葡萄酒,换杯子喝威士忌。
喝醉了我们便胡言乱语。
我问季知:“你又不工作,哪里赚的钱买房子买奔驰?”
季知答:“不上班又不是不工作!”
“你的工作就是打扮自己然后去喝酒?”
“你还小,你懂什么?我生活很难的。”
“你这样叫难?我才是难,朝九晚五,早晨洗澡换衣熨衬衫,晚上不敢喝醉。”
“姑婆,你才几岁就这样?”
“大妈,我和你同岁!”
我们喝光一瓶威士忌又开一瓶,最后连白葡萄酒也喝光了。涂永明在深夜打电话来问我怎么还不回家,季知舌头僵直还要抢我的电话讲:
“你是因因的男朋友吗?今晚是girl’s night,懂吗?girl’s night!你们男生不懂啦!”
待我拿回电话,涂永明已经在那边笑得喘不过气。
“你们的女孩之夜和我们的男孩之夜差不多嘛,都是喝酒嘛!”
“不瞒您说,我的girl’s night都是在酒杯里度过的!”
季知拍打着我的肩,大声叫:
“王因因,有男人陪你逛街还深夜打关怀电话,你让我讲两句会怎样啦?你现在过得这么好,你让我讲两句会怎样啦?”
我挂断电话时季知已在沙发上睡着。我把她拖上床,绞一把热毛巾给她揩脸,然后泡一杯咖啡。季知的房间不大,装修得很精致考究,素色暗花墙纸,宝蓝色磨砂吊灯,深紫色天鹅绒沙发和配套脚凳,深紫色大花图案手工羊毛地毯,看得出来,季知极力将房间装扮出奢靡的味道。客厅一角摆放着风情各异的工艺品,似是她旅游带回的,却不见任何一张照片。我喝完咖啡,抽一支烟,去卫生间冲澡漱口,浴缸下水口满是季知烫焦的长发,我帮她一一拾起,捏成小小的团,丢掉后它迅速膨胀成一个毛茸茸的大团,跟着风滚落到地上。
我知道涂永明在家等我。我看着地上那团季知的长发,便知道她是真的过得很艰难。而我不难吗?城市张着血盆大口,挑选猎物,猎物再如何也只不过是猎物,早晚而已。我和季知从有原则的挥霍到无节制的克己,不过短短几年。我还记得季知喝多了酒便会放声高呼:这才是人生!
第二天下午季知打电话给我,告诉我我的车在她家地下车库还未开走。我说:“不如今晚我去找你吃饭,你再烧鸭腿给我吃?”
她温柔地答我:“好的呀,请你借给我三万元。”
我以为我听错,她又说一次:“三万元,江湖救急。”声音更加温柔,还撒娇似地叫我的名字,听得我一阵寒颤。
季知,只要你开口,我怎么会说半个“不”字?你何必这样心急?
我带了她要的数目去取车,一块钱都不少,约她在车库见面,不肯上去她家自取其辱。
我问:“季知,三年前,有一夜你喝醉了酒,推开我的房门,想要对我说什么?”
季知拿着装了钱的信封,那信封并不怎么厚实,可她还是两只手握着:
“不记得了。你乱讲,我以前根本不会喝醉!”
然后她又说:“我写了借条给你,你上来拿。”
我转动钥匙:“季知,你若真写了借条,何不一起带下来?”
季知愣了一愣,随即大方笑着跟我挥手告别。好像我才是需要原谅的那一个。
我的车子开出很远还看到季知站在原地,我想,她会不会想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然后一转弯,上了坡道,地面的阳光过分刺眼。
再听到季知的消息是两年后,一个粗糙的男声打给我,问我是不是王因因,有没有一个叫季知的朋友。
她自杀在那间奢华的小屋。警察叫我去认尸,因为在她家找到一个笔记簿,上面认认真真地写着“今借到王因因三万元整。借款人:季知。”上面还留着我的电话号码。
我过去的时候季知已经躺在黑色的塑胶袋里,两年前满头细碎的红色卷发已被拉直染黑,脸颊瘦削,颧骨突起,虽然死于割腕但她眼皮上微微泛着好看的红,不知是不是她化的妆。蛇发美女变成了白雪公主的后母。我看过这张脸,对警官点点头,算是确认。带白色胶皮手套的人把塑胶袋的拉链拉起来,“砰”地一声摔在担架上。房门洞开,邻居们都在围观,有姑婆不住地嚷:“哎呦要不要这么晦气,早就知道这个女人嘛不干净,没想到死也死得这么不干净!真是!真是!”我从里面走出来,望着她,她脖子一缩,走了。
警官跟我说:“借的钱别想要回来了!”
“我借给她的时候就没想要。”
“房主上门要房租才发现她死在浴缸里,两只手腕几乎割断,满缸的血水。”
什么房主?什么房租?季知跟我讲这是她艰难存钱置下的房产呀!
原来警察说“借的钱别想要回来了”是这个意思。
我问警察:“她还有一台奔驰跑车呢?”
问出口便觉得自己很蠢。
季知没什么朋友,我陪她老父母为她送行,带了威士忌和伏特加。她母亲看着我说:“你和季知这么要好,她到底为什么?”
中国人不兴白发人送黑发人,于是季知墓碑上简单地刻着“你的亲人怀念你”。我反复擦着这块黑色大理石,在地上洒一杯威士忌,也给自己倒一杯,靠在墓碑上慢慢喝。
“季知,你只想到自己的难处,你怎么这样任性。”
从公墓出来要走很远才到停车的地方,太阳很亮,山上很静。我伸手遮一把阳光,口很渴,很想喝一杯啤酒。
我的上司涂永明在这时打电话给我,嘱咐我上车前要用桃木枝扫身,不要把邪祟的气息带给他,他的老婆刚刚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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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33 穿T恤听古典音乐
tXt|?小说天堂
作者田艺苗
现在想起来,在音乐学院读书那几年,只剩下忙忙碌碌的5月。考学、中期考核、准备毕业作品、准备答辩,最抓狂的功课都被安排在5月。就这样,10年最好的时光和最好的时光中的最好的天气,都留给了琴房和图书馆自习室里右手边靠窗的位子。这件事像失败的初恋一样叫我耿耿于怀。以至于毕业之后;我决定把下半生时间都用来过成青春叛逆期,再不想循规蹈矩。
那时候我学的是作曲技术理论。白天上课、读总谱、读各种论著,晚上七点赶去听音乐会。
有时候,傍晚站在17楼琴房的窗口,听坎切利或阿沃•帕特;有时候,深夜躺在地板上,听坂本龙一。那通常是一天中有点实质性内容的时刻。音乐似乎可以改变些什么。它将你抛出了时空隧道。在那个纯洁时分,天空与海洋尚未成形,混沌之梦的预感多么迷人。一切可能,一切重生。那些艰深的所谓作曲技术理论,高级复调、远关系转调,又能说明什么?它们与音乐本身无关。作为一个搞理论出身的写作者,我总是想把音乐家的想法解释清楚。到后来发现,音乐中最美妙的部分,正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灵感火焰。于是我明白了为什么莫扎特从不谈论他的音乐。
毕业之后,我不想搞理论,只想听音乐。听到喜欢的,就写几句,后来给一些音乐杂志和文艺杂志拿去作唱片推荐。这通常是业余音乐爱好者的工作。我知道,站在一个爱乐者的立场,你心里的音乐才会纯粹鲜活;我也知道,文字无法成为音乐的介质,我只能写下零星感受,送给那些在黄昏和深夜里与我一起聆听的人。后来这些文字被结集出版。去签售,有读者建议,光有文字没有音乐叫我们如何领略音乐的妙处?不如你来一边播音乐一边开讲座吧。我觉得那也不错,独乐乐又众乐乐,于是一边卖书一边开起了讲座。我给讲座起了个文艺的标题,“穿t—shirt听古典音乐”。
“穿t—shirt听古典音乐”。其实我想说的是,听古典音乐,穿什么并不要紧。你可以穿t恤、穿牛仔、穿西装、穿睡袍……反正不穿t恤也可以听古典音乐。当你看到这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