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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知跳舞的时候像一条小蛇,她有一个标志性的动作——每扭动一次臀部,脚跟便抬起来,向后微微一勾。年轻的我们并不懂诱惑,但周围的男人总是被她吸引。我们根本不理那些白痴,我们花自己的钱,流自己的汗,从不喝醉。我们恪守着某种原则,这是我们可以尽情挥霍的本事。
凌晨从夜店出来,找一间尚在营业的餐厅,分食一碗粥,抢着粥里的皮蛋,吃饱了就出来坐在台阶上,等着天亮。
天亮时回到宿舍,其他姑娘正穿着松垮的t恤刷牙,有些眼角挂着眼屎,有些发窝蓬乱,宿舍里满是人睡觉时呼出的特殊臭味,而我和季知的香水味还未散去。清晨的女生宿舍真是有着怪异的温馨感。
我知道别的姑娘不喜欢我和季知,因为我们“骚”。我们敢穿最时髦的高跟长靴,我们敢用最鲜艳的唇膏,我们可以一把画好又细又长的眼线,我们不上课依然通过每一门考试。
姑娘端着脸盆绕着我们走,几乎能听到她发出嫌弃的“啧”的声音。我故意大声问季知:“我耳朵里面还有音乐声,你呢?”
季知笑嘻嘻的反问我:“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我爱和季知在一起,我爱看她柔软的腰肢和向后勾起的脚尖,我爱夜出前置办行头妆容的过程。要赶在十点半宿舍落锁前出去,我和她通常会提前两个小时开始准备,这不是灰姑娘变公主的魔法装扮,而是女鬼成人的画皮重生。
宿舍有一面一米高的镜子,她抢着用,我也抢。
“你带不带假睫毛?”
“你用不用小可爱?”
“你这个眼角太翘了吧?钓男人也不用这么明显!”
“你不适合这个眼影!又不是坐台妹!”
我们仿佛在竞争,也不知道争些什么,又不是真的去钓男人。
如果宿舍的镜子是由坏心眼的女巫幻化而成,那么她完全可以拿我和季知所有的丑陋、肤浅、慌张和暴躁来要挟后来的我们。后来,为了交换自己的过去,我和季知甘愿拿出任何代价。
大学的最后一年,我们把这座城的夜店去了一个遍,期间更是创下连续两周每天泡夜店的最高记录。还是和以前一样,我们花自己的钱,流自己的汗,从不喝醉。人人都说青春好,而我和季知并不觉得,我们只是在流汗后感到渴,大口喝啤酒,大声说笑。我们有大把的时间来炮制一场幻象。
之后,就毕业了。
我签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做一名普通文案。季知送我一只gucci手袋作为祝贺,并附上真诚祝福:“千万不要通过试用期”。不幸的是,我只用一个月便转正。签约这天我请季知喝酒,忘形地在吧台大喊:“拿最贵的酒来!”
季知推搡我:“工资那么少还要装土财主!”
我们将一整支黑方喝个精光,居然还没醉,于是再叫龙舌兰,挂在杯壁上的柠檬片都拎起来吃下去。季知这晚非常高兴,化了浓妆的脸颊上透出不真实的红,她拉着我去跳舞,依然如蛇蝎般扭动腰肢,依然脚尖向后勾起。我们随着音乐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她忽然趴在我的肩,我扳起她的头,发现她泪水流了一脸。她脖颈上的汗摩挲着我的,她的汗和泪混合了睫毛膏,擦了我一肩。我还穿着上班时的白衬衫,我想,这件衬衫不能要了。
季知不愿去上班,她觉得a公司制度严苛,b公司薪水太少,c公司没什么发展,d公司办公环境很差。我每天早晨扫上深褐色的眉粉,擦上淡橘色的唇膏,穿好衬衫和西装裙去上班时,会敲她卧室的门,轻声告诉她早饭已在桌上。
上班路上我会想季知有没有吃桌上的早餐,但是很快地,我的头脑会被其他事物占领——计划一下今天要做的事,哪些报告要交,哪些票据要报销——通常我都比上班时间早二十分钟到达,踩着高跟鞋去泡一杯咖啡,高跟鞋撞在公司地板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新鲜又好听。我一早便学会如何穿高跟鞋,越是高的跟越不能怕它,昂首挺胸,大步向前,随着步子的节奏左右交替扭摆臀,用臀部的力量带动大腿、膝盖、小腿,直到足尖,甩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穿高跟鞋的样子一定高傲又风骚,看到那些和我同龄的女孩穿一双不足5厘米的高跟鞋还得踏着小碎步,我就感到十分得意。不会穿高跟鞋的女人哪里会有未来。
季知的qq头像通常在下午亮起,我问她有没有吃我留在桌上的面包片,她答吃过了。然后我们就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有时她问我把电发棒放在哪里,有时我让她去交一下电费。有时我去开会回来发现她留了许多话,想回复,而她的头像已经变灰色。有时她会告诉我她晚上不在家,让我不必等她。
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要好。两个月后,早晨公寓的电梯里人很多,我提着垃圾挤进去,薄薄的垃圾袋嘶的一声挂在电梯门上,咧开嘴,吐出昨天晚上的垃圾,和两只已经发硬的煎蛋。电梯里的人立刻分散出一小块空地,有人皱眉别过脸,有人讲我要我把这里弄干净。我一边鞠躬道歉一边望着那两只煎蛋,那可是昨天早上我留给季知的早餐?
下班后我选了一家安静的酒吧,约季知喝酒。她按时赴约,手上拿了一只新的名牌包。我开门见山地问她有没有继续找工作,她说有。我说是真的有,还是和吃早餐一样的有?她看了我一眼,并不答话,叫了服务生过来问这里最贵的酒是什么。我说我买不起那么贵的酒,就喝长岛冰茶吧。
她抬头斜睨我一眼:“今天我来请客。”
我说:“你不拿工资也装得起土财主吗?”
她笑,不理我。指一指酒单上的人头马对服务生说:“今天我想喝白兰地。”
几杯酒下肚后,季知眼皮泛红,笑嘻嘻地问我:
“因因,你知不知我为什么不吃早饭?”
我看着她的红眼皮,不答话。
“你做的早饭有怪味,我怕你下毒害我。”
说完,她自己先很大声地笑起来,眼皮愈发红了。笑闭,她点起一支烟,狠狠地吸一口,解气的样子。我想到曾和她分食一碗粥,想到她擦在我衬衫上的睫毛膏和眼泪,我不知该说什么。她也只是微微笑着喝一口酒,眼睛看向别处,举起酒杯和不知什么人隔空碰杯,不一会那人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空位。我说:“这里不欢迎你。”那人刚准备起身,季知一只手却压上了他的肩,还是微微笑着,望着我,似是在挑衅。
日子慢得像流水。我依旧穿干净整洁的衬衫、化恰到好处的妆,依旧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去上班,依旧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我的工作很快上手,上司已经同意给我加薪。我想加薪那天请季知出来喝酒,但最终作罢。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季知了,虽然我们还是住在一起。我和她都懂得了分寸的含义,小心拿捏着彼此心底的那条线。
这天晚上我不知睡了多久,卧室门“砰”地一声撞在墙上,我惊坐起来,季知站在门口和我对视,我看不清她蓝色的眼影下是什么眼神,只见她嘴巴轻轻地开合,好像在说什么,浓烈的香水味蔓了一室。我正要说话,一只大手却揽上她的肩,季知转头对一个胖男人笑着,指着我说:“这个是我好朋友,我介绍你认识!”然后身子一歪,不知真假地跌在胖男人怀里,那胖子兜着瘦瘦的季知去了她的卧室,我看到那只肥手捏着季知的臀。
我跳起来锁上卧室房门,拿出床头备用的小型电击器和辣椒喷雾,和衣坐在床上听着季知卧室的声音。只要听到季知的一个“不”字或一点不祥的响动,我就会立刻冲过去。然而,那边却一直很静,没什么事情发生,或者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我不能够知道。
我就这么和衣坐了一夜。清晨四点有垃圾车轰隆隆驶过,清晨五点有鸟叫。我曾经和季知看过无数次这个城市的清晨,夜市收摊,早点出摊,晚归的人衰败困乏,早出的人亢奋难耐。整个世界不明所以,路灯一盏一盏地熄灭,然而天并未大光,一切混沌未开。
出门上班前我趴在季知门前听了听,里面有男人的鼾声。看着黏在穿衣镜上的用过的假睫毛——季知总把用过的假睫毛顺手黏在镜子上——我想,这里再不能住下去了。
再见季知是三年后。这天下午涂永明难得有空,且愿意陪我逛街购物,我正试用新款粉饼,听得有人大叫:“王因因!王因因!”一抬头便从镜子里看到冲我挥手的季知。
她夸张地抓过我,拥抱我,厚实的胸垫顶住我的肋骨。我向涂永明介绍:“这是季知,我大学时的好朋友。”季知收起满身的媚气,庄重地和涂永明点了一下头。见她没有离开的意思,涂永明识趣地借故走了,季知拉我去喝下午茶。
她把一头长发烫成细细的小卷,从中间分开来散了满肩满背,耳朵上挂着寸把长的流苏耳坠,闪着寒光,和她暗红色的头发混在一起。她和我都还是习惯抽那个牌子的女士香烟,喝不加糖的拿铁,只是她的换了深色唇膏,我却改用甜腻的唇彩。她开一辆酒红色名牌跑车,而我刚刚付清一辆日系车的首付。我以为我三年便做到中层主管已算得同龄人的榜样,没想到不用工作的季知早已在高档小区置办了一处公寓。看她眉飞色舞的样子,我感到排斥和敌意。
我们又去夜店,如今的舞池越来越小,非得人挤着人才算热闹。她喝tequila,我喝百利甜。自从和季知分开我再也不去买醉,工作不允许松懈,而且也找不到合适的酒伴,于是口味越来越清淡,工作中偶有应酬也只装模作样喝几口葡萄酒。要知道,在以前,葡萄酒在我和季知的眼里根本不能算酒。
季知邀我跳舞,她扭动腰肢的姿态更加纯熟魅惑,可脚步竟然乱得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