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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儿不懂,但柳儿记下了二爷的话.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会希望自己宁可不要懂得.
而在那一刻夜色变得沉深,远远近近传来蟋蟀的鸣叫,浅浅的月影变得清晰,黄昏过去,夜已经完全来临.人世的悲欢离合如同梦幻泡影,但至少还有这样一个美丽的黄昏.这一刻的时光里,没有别人,只有他和二爷,在许稚柳的记忆中,那片刻的时光,似乎就是永恒.
第 4 章
作者有话要说:一般虞姬都是黃袍;洠в兴洌豢墒莿≈腥萱贪绲挠菁О佐盟洌荒峭耆菫橹淖稚系囊曈X美;也請大家忽略吧。細節上一笑而過;多謝了。
4
合欢花开了又谢,转眼几个寒暑.
时局越来越紧张,那一年秋天,到处都在传言日军就要全面进攻中国.
但这传言非一日两日,听得久了,人的神经也开始麻木.尤其是上海,生活在各个租界的人们,在各个强权政府的保护下,多数百姓竟然会觉得安全无虞.在中国做生意的洋人们和中国人一样抱着侥幸的心理.外面哪管洪水涛天,只要不是在上海,只要不影响自己目前所过的日子.
日军虽然没有打来,但在那一年,柳儿的生活却受到了不亚于战争的最严重的冲击.
就在那年秋天,许稚柳认识了沈汉臣.
柳儿不知道二爷和沈汉臣到底是怎样结识的.第一次见那个男人,他就不喜欢他.他不喜欢他的面目平凡,举止拘谨,只觉得和二爷平时来往的那些谈笑风流的少爷公子有天壤之别.他也不喜欢沈汉臣在二爷面前那种察言观色,做小伏低的诚恳殷勤,总觉得有些肉麻.但二爷偏偏喜欢.不但喜欢,简直着迷.还常常叫柳儿在老爷面前为他撒谎遮掩,跑去与这沈汉臣相会.
每每这时,柳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失落,泛酸,不情不愿,五味杂陈.
但二爷应该是快乐的,柳儿见他精神焕发,容光照人.在台上颠倒众生,在台下风流潇洒,哪里把柳儿的小情绪放在心里.
说实在的,沈汉臣自己也没有弄明白容嫣到底是喜欢上自己哪一点.他当然知道围绕在这容二少爷身边样貌英俊体态风流的公子哥儿多不胜数,其中还不乏当今中国有名的才子词人,名家画师.可偏偏他就是喜欢上自己这貌不惊人身无分文的穷教书匠.每每想起来,心里总是惴惴不安,总觉得这是如传奇夜话般不可思议.
沈汉臣出身普通农家.打小就热爱读书,好学不倦.家乡村里的人个个都夸他将来前途无量.父母兄弟也知道这个孩子最可能出息,一家老小省吃俭用,供他去绍兴读书,到杭州求学,只望他成龙成凤.
沈汉臣十五岁来到绍兴时,本也少年意气,心比天高,但渐渐的发现,原来天底下兰心慧质,才高八斗的出众人物多了去了,自己在浙江乡下沈村也许算得上是个少年才子,出來才发现那不过是井底之蛙.天下之大,人才辈出.在社会里跌跌撞撞地碰几次壁,更学会了彻底收起自己那点见不得人的小锋芒.
男儿自有冲天志,只需静等时机.
在生活的路上几经流连波折,最后辗转来到上海,于是做了一名最最普通无用的中学教师.每月老老实实的领取四十五元的工资,除去生活费二十元,其余的钱老老实实的寄回老家.父亲前年已经殁了,现在只剩老母,寄去的钱也從不舍得多用,用剩余的拿小手帕包了藏在床下,她说是为儿子将来娶媳妇儿存起来.所以一家人的生活基本还是依靠那二分薄田,过得清贫艰苦.
沈村是一个地处偏僻的小乡村,在那村里有一半以上的居民一辈子最远只到过二十多里外的胡家莊,就连六十里外的绍兴城也从来没有去过.所以沈汉臣在上海做事,在老实巴交的村民心里面,已经如同飞璜腾达了一般.在这些村民眼中,沈家三公子已经称得上是金龟婿.近两年来,主动上门提亲的人虽不能说是络绎不绝,却也时时都有.让做娘的好生着急.
但沈汉臣心里清楚自己恐怕是永远没有办法完成这份孝道.
──这也是他不管怎样落魄,也抗拒回乡下沈村的原因之一.
他知道自己喜欢男人.
年少时,他曾经深深迷恋绍兴中学的一位英文老师.
这位老师是当地一位乡绅的儿子,英国留学后回中国以图报效国家.
因为去过西洋,喝过洋墨水,见过外面的世界,所以他一举一动都特别与众不同.
他剪短发,穿西服,喝咖啡,爱微笑.
他与沈汉臣生活里的人完全不一样.他好象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一个清洁,美好,愉快的更合理的世界.
为着仰慕这位先生,沈汉臣对在绍兴之外的,更广大的天地起了极强烈的好奇心.因为仰慕这位先生,他是如此的渴望能够进到他的世界,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
是这位英文老师成为了沈汉臣同性意识的启蒙.不过真正令沈汉臣完全心醉神迷,让他认识到男性之美可以达到的极限,是他第一次看到容嫣.
那是兩年前,沈汉臣一个出身富家的同事生日,请他们平时几个要好的同事,一起去丹桂第一台听戏.沈汉臣记得当时听的戏码是<<别姬>>.
著名的武生杨小楼扮霸王,容嫣扮的是虞姬.
只是在那时,他们的名字对沈汉臣来说还太陌生.京戏对他来说,是有钱人的玩艺儿.生活压得他气也透不过来,哪有闲情看台上才子佳人,啼笑姻缘. 5
这一次是同事请客,他抱着好奇心去了.
这一去,让他的眼睛惊叹于大千世界的万般奢华奇丽.
离戏门口还有好远,已经远远可见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又有一溜儿排开两行大花蓝,全是用鲜花堆砌,越是走近,越是觉得浓香扑鼻.好象整条道路都是以鲜花铺就一般.从身边驶过,停在戏院门前的一辆辆马车轿车,从里面走下来的男女个个锦衣玉带,珠光宝气.
走到门口,已远远的看到数个巨大的水牌,奼紫艳红,金粉银带,那时在沈汉臣惊奇的印象里,错觉的以为就象小山一样高大.沈汉臣第一眼看到的,是正中写着的两个描金的名字──“容嫣.”
“看到了吗?”身边的朋友用手指着对他说:“这就是当今的第一名伶.听说才二十岁,已经红得发紫了.”
沈汉臣记不得自己这个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答了些什么.但他清清楚楚的记得,一旁的富家同事回答:“是啊,他的票很难搞.还好我哥哥认识这个戏院的案目,给了一笔外赏才搞到的戏票.”
沈汉臣忘不了的是那人说话时眉宇间的那份得意之情.对沈汉臣来说,那是迷醉之中的当头棒喝,提醒他不过是受人嗟来之食,来看隔岸风景. 5
这份反感的感觉是如此鲜明,以至于后来,沈汉臣第一次拥抱着容嫣时,突然也会记起这同事当日的神情.
如果他知道,我此时怀中抱的是谁,不知道会有怎样的表情?
──他无端很奇怪地这样想道.
沈汉臣外表虽然木讷,内心却和中国一般读书人并无二致.
敏感而多疑,自卑而自尊.
虽然在戏院大门口,同事无意间流露出的优越感,让一切剎那的浮华都变了味道,但当一袭白裘,轻挽水袖的虞姬出现在台上时,沈汉臣几乎忘记了整个世界.
那低回的眉,那微颤的唇,那婉转的眼.
那开不尽的春花绿柳满画楼,那听不尽的杜鹃啼红水潺湲,那风中乱红飞过的深深秋千院,那泪眼问花花不语的万般恨惹情牵.
霸王别姬的传说沈汉臣听过无数次,从来没有哪一次让他如此彻底忘我,痴迷投入.
台上的虞姬幽幽道:
“──看,云敛晴空,冰轮乍涌,好一派清秋光景.
月色虽好,只是四野皆是悲秋之声.
沙场壮士轻生死,凄绝深闺待尔人……”
众人只觉四周一片寂静,飒飒风声传来悲歌,衰草枯扬,旌旗猎猎,正是生死战场.一切都化为虚幻,只有一束白色的月光,照耀着眼前这个末途佳人,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悱恻.
哀极而艳,艳极而哀.
沈汉臣惊讶的发现,自己已是热泪盈眶.
千载之下,为着一个故事中的女人的命运,他竟然同感凄凉.
很久以后,他对容嫣说起第一次听他的戏的经历感动,容嫣躺在他怀里听得哈哈一笑:“傻瓜.”末了又洋洋得意的补充:“唱得好那是当然,否则我还是容嫣?”
真正的认识了容嫣,和他越来越亲密,才觉得台上的他与台下的他有很大的不同.
台上的他扮贵妃,扮公主,扮少妇,他扮嫦娥下九重.
披了戏服描了脸谱,他有板有眼的演着别人的故事,念着事先写好的戏词,一举手一抬足每一个眼神都受着严格的训练.
在台上他是绝代佳人难求,是红颜祸水倾城,是男人梦中尤物.
下了台,他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男孩.好玩,好酒,好风流也好义气.
干他们这一行的,成了角儿,钱来得太容易,免不了胡花乱花.虽然上面有容老爷子看着,但容嫣照样和别的角儿少爷们喝过花酒,下过赌馆,逛过窑子.
除了他是名伶这一点之外,生活中的他和一般被宠坏的纨绔子弟真没什么不同.
容嫣梨园世家,门风忠厚恕道,多年来得过他们家好处的人不计其数,在行内根深叶重,因此在江湖上颇有地位.
容嫣的母亲是上海天宝钱庄老板唯一的掌上明珠.不知怎么的,这位从小在天主教会学校长大的小姐就是死心塌地爱上了台上的戏子,拼着和家庭决裂不顾一切的嫁给了容老板.
“富家小姐姘戏子”.
这在当时,是炒得沸沸扬扬的桃色新闻.
因为是老掉牙的故事,所以照样还是来了一套老掉牙的私定终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