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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集-纯文本无空格版-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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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日,葬夫人于润州丹徒县五老山下才翁之茔,使求乞铭。才翁于余为从母子,而余娶于苏氏,故知夫人为详。铭曰:

孝友慈俭,行为女师。笃于教也,轻财乐施。属纩不乱,几于道也。寿考康宁,子孙多贤。不虚报也,我铭孔约。无有愧辞,以信告也。

《亡妻王氏墓志铭》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乳母任氏墓志铭》

赵郡苏轼子瞻之乳母任氏,名采莲,眉之眉山人。父遂,母李氏。事先夫人三十有五年,工巧勤俭,至老不衰。乳亡姊八娘与轼,养视轼之子迈、迨、过,皆有恩劳。从轼官于杭、密、徐、湖,谪于黄。元丰三年八月壬寅,卒于黄之临皋亭,享年七十有二。十月壬午,葬于黄之东阜黄冈县之北。铭曰:

生有以养之,不必其子也。死有以葬之,不必其里也。我祭其从与享之,其魂气无不之也。

《保母杨氏墓志铭》

先夫人之妾杨氏,名金蝉,眉山人。年三十,始隶苏氏,颓然顺善也。为弟辙子由保母。年六十八,熙宁十年六月己丑,卒于徐州,属纩不乱。子由官于宋,载其柩殡于开元寺。后八年,轼自黄迁汝过宋,葬之于宋东南三里广寿院之西,实元丰八年二月壬午也。铭曰:

百世之后,陵谷易位,知其为苏子之保母,尚勿毁也。

《朝云墓志铭》

东坡先生侍妾曰朝云,字子霞,姓王氏,钱塘人。敏而好义,事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绍圣三年七月壬辰,卒于惠州,年三十四。八月庚申,葬之丰湖之上栖禅山寺之东南。生子遁,未期而夭。盖常从比丘尼义冲学佛法,亦粗识大意。且死,诵《金刚经》四句偈以绝。铭曰:

浮屠是瞻,伽蓝是依。如汝宿心,惟佛之归。





●卷九十
◎行状二首
《司马温公行状》

曾祖政,赠太子太保。曾祖母薛氏,赠温国太夫人。祖炫,试秘书省校书郎,知耀州富平县事,赠太子太傅。祖母皇甫氏,赠温国太夫人。父池,尚书吏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赠太师,追封温国公。母聂氏,赠温国太夫人。公讳光,字君实,其先河内人,晋安平献王孚之后。王之裔孙征东大将军阳,始葬今陕州夏县涑水乡,子孙因家焉。自高祖、曾祖皆以五代衰乱不仕。富平府君始举进士,没于县令。皆以气节闻于乡里。而天章公以文学行义事真宗、仁宗为转运使,御史,知杂事,三司副使,历知凤翔、河中、同、杭、虢、晋六州,以清直仁厚闻于天下,号称一时名臣。

公自儿童,凛然如成人。七岁闻讲《左氏春秋》,大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义。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年十五,书无所不通。文辞醇深,有西汉风。天章公当任子,次及公,公推与二从兄,然后受补郊社斋郎,再奏,将作监主簿。年二十,举进士甲科。改奉礼郎。以天章公在杭,辞所迁官,求签书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未上,丁太夫人忧。未除,丁天章公忧。执丧累年,毁瘠如礼。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为国子直讲,迁本寺丞。

故相庞籍名知人,始与天章公游,见公而奇之,及是为枢密副使,荐公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中官麦允言死,诏以允言有军功,特给卤簿。公言:“孔子不以名器假人,繁缨以朝,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之官,给以一品卤簿,其为繁缨,不亦大乎?”故相夏竦卒,诏赐谥文正。公言:“谥之美者,极于文正,竦何人,可以当此!”书再上,改谥文庄。迁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庞籍为郓州,徙并州,皆辟公通判州事。公感籍知己,为尽力。

时赵元昊始臣,河东贫甚,官苦贵籴,而民疲于远输。麟州窟野,河西多良田,皆故汉地,公私杂耕。天圣中,始禁田河西者,虏乃得稍蚕食其地,俯窥麟州,为河东忧。籍请公按视。公为画五策:“宜因州中旧兵,益禁兵三千,厢兵五百,筑二堡河西,可使堡外三十里虏不敢田,则州西六十里无虏矣。募民有能耕麟州闲田者,复其税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长复之,耕者必众,官虽无所得,而籴自贱,可以渐纾河东之民。”籍移麟州,如公言。而兵官郭恩勇且狂,夜开城门,引千余人渡河,载酒食,不为战备,遇敌死之。议者归罪于籍,罢节度使知青州。公守阙,三上书,乞独坐其事,不报。籍初不以此望公,而公深以自咎。籍既没,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两贤之。

改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判吏部南曹,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交趾贡异兽,谓之麟。公言:“真伪不可知,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足为瑞。若伪,为远夷笑,愿厚赐其使而还其兽。”因奏赋以讽。

迁度支员外郎,判句院。擢修起居注,五辞而后受。判礼部。有司奏六月朔,日当食。公言:“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贺,臣以为日食四方见京师不见,天意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皆不当贺。”诏从之。后遂以为常。

迁起居舍人,同知谏院。苏辙举直言策,入第四等,而考官以为不当收。公言:“辙于同科四人中,言最切直,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可不收。”时宰相亦以为当黜,仁宗不许。曰:“求直言,以直弃之,天下其谓朕何!”公遂与谏官王陶同上疏:“愿为宗庙社稷自重,却罢燕饮,安养神气,后宫嫔御,进见有度;左右小臣,赐予有节。厚味腊毒,无益奉养者,皆不宜数御。”上嘉纳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公时为并州通判,闻而继之。上疏言:“《礼》:大宗无子,则小宗为之后。为之后者,为之子也。愿陛下择宗室贤者,使摄储贰,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不然,则典宿卫、尹京邑,亦足以系天下之望。”疏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书。公又与镇书:“此大事不言则已,言一出,岂可复反?愿公以死争之。”于是镇言之益力。及公为谏官,复上疏,且面言:“臣昔为并州通判,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而力行之。”时仁宗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闻公言,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公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因令公以所言付中书。公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喻宰相。”

是日,公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宰相韩琦问公,今日复何所言?公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广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琦喻意,不复言。后十余日,有旨令公与御史里行陈洙同详定行户利害。洙与公屏语曰:“日者大飨明堂,韩公摄太尉,洙为监祭。公从容谓洙,闻君与司马君实善,君实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书,欲发此议,无自发之,行户利害,非所以烦公也,欲洙见公达此意耳。”时嘉六年闰八月也。

至九月,公复上疏面言:“臣向者进说,陛下欣然无难,意谓即行矣。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孙当千亿,何遽为此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猝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唐自文宗以后,立嗣皆出于左右之意,至有称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者,此祸岂可胜言哉!”上大感悟,曰:“送中书。”公至中书,见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夜半禁中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琦等皆唯唯,曰:“敢不尽力。”后月余,诏英宗判宗正寺,固辞不就职。明年遂立为皇太子。称疾不入。公复上疏言:“凡人争丝毫之利,至相争夺。今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三百余日不受命,其贤于人远矣。有识闻之,足以知陛下之圣,能为天下得人。然臣闻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辞,皇子不当辞避,使者不当徒反,凡召皇子,内臣皆乞责降,且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兖国公主下嫁李玮,以骄恣闻。公上疏言:“太宗时,姚坦为兖王翊善,有过必谏,左右教王诈疾。逾月,太宗召王乳母,入问起居状。母曰:‘王无疾,以姚坦故,郁郁成疾耳。’太宗怒曰:‘王年少,不知为此,汝辈教之。’杖乳母数十,召坦慰勉之。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之子,真宗之妹,陛下之姑,而谦恭率礼,天下称其贤。愿陛下教子以太宗为法,公主事夫以献穆为法。”已而公主不安于李氏,诏玮出知卫州,公主入居禁中,而玮母杨归其兄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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