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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老鼠偷灯油一样,悄然地给我瓜分一空,有些心疼,后来干脆把一些他们没找到的也拿了出来,大度地当礼物派送了,看着他们欢天喜地雀跃不已的样子,我竟有些悲哀——我不再喜欢这些东西,是不是证明,我已经老了?
30岁的某一天,是周日的下午,家里没有人,停了电,什么事情都干不成。躺在椅子里,看一本书看到眼睛倦了,就费心地想给自己找点什么事情做。一个想法跃上心头,从床底下拉出来一只木箱子,那只箱子我已经数年没有动过,不知道里面还有些什么。我饶有兴趣地在箱子里胡乱地、一点点地翻着,结果很失望,除了一些破烂的笔记本、零碎的小东西,没有什么值得一看,只有一个录音机被我留了下来,其余的,又被我盖好箱子踢回了床底下。录音机是最简单的那种单放机,布满了尘土,我用纸巾把它简单地擦了擦,忽然很想把它弄响。放进电池,没有反应,用小螺丝刀拆开,才发现里面小发动机的皮带掉了,用铁钉挑着把皮带装上,找了盒同样老旧的磁带放了进去,居然,响了。
是很古老的音乐,80年代曾流行过,现在听来,熟悉得痛心彻骨。我凝神看着那转动的轮子和皮带,下午的光线曲折地打在我的脸上,房间里有一些幽冷,但我懒得去加一件衣服,我觉得我的灵魂被卷进了那皮带中,像某部关于时间穿梭的电影一样,我在这音乐声中,顺着光线里的灰尘被带回到某一个时代,那个时代单纯、宁静、浪漫,像一片人群走尽的草原或牧场,也像我家旁边的那片水塘,像没有一只蜻蜓的操场,像空旷秋天里凄清的堤岸……
人们需要回忆和纪念。我更需要。如果我的心灵得不到慰籍,我会变得焦躁不安,我找不到其他的方式来放松自己。不愉快的时候,我的心像一间黑了的屋子,它在收缩、抽搐着……我凭借想象为这间屋子打开窗户,我渴望拥有一片为我敞开的晴空。我总是在用一些简单的办法来拯救自己。这么说并不过分。事关心灵,请你原谅我的脆弱。
在阳光下
早晨,去公司餐厅早餐。有些晚了,里面没有几个人。靠近窗户的几排长条桌子,显得挺干净,过去,坐了,才发现自己坐在一片阳光里——清晨的阳光,初春的阳光,在一场沙尘暴、一场冷雨之后,这阳光温和、宁静、庸懒。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那几张桌子看上去很干净,完全是因为这新鲜的阳光如同洁白的餐布一样铺在了上面。
我浮华的心一下子安静下来。这些天,可能是因为一些琐事,也可能是因为天气,我一直处在梦游状态。白天上班的时候,坐在办公室里,长时间的迷茫。晚上回家在黑暗中的电脑边,一个字也敲不出来……这阳光把我拯救了,它那么直接、那么坦荡地照在我的身上,当我和它对视,它又那么不可抗拒的进入我的心灵。如醍醐灌顶,如百花怒放……
几个月前,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进城约会一个朋友。谈了整整一个上午,结束的时候,我们走出那间星巴克,正是中午,阳光灿烂,他提议到广场上坐一会,我看了看表,时间还允许我呆一会,于是,便和他漫步到了广场中央。打开买来的报纸,随手铺在石椅上,我们就不再说一句话。阳光缓缓流淌着,像一条宽阔无比的河流,我突然感觉自己如一块在急流中奔走的石头,停泊在了沙滩上——被阳光晒得暖洋洋的沙滩。我把手掌面向太阳打开,让阳光的温度一点点地变成我的温度,直到我的手心感到滚烫,我双手蒙面,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这种味道我曾经很熟悉,在刚采摘的棉花团里,在一张崭新的刚被翻晒过的被子里……这种味道距我时间久远。我不敢放手,我沉浸在对阳光的回忆与畅想里,我担心一旦放手之后,这城市的废气会立刻冲进我的鼻腔……
后来,我对那位朋友说,谢谢你提议我们去那阳光广场里坐了一个小时,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在阳光下呆超过20分钟的时间了。他怔了怔,说,他也是。天刚亮的时候,我坐车去上班,天要黑了,才拖着疲惫的双腿再坐车回来。我在地铁里穿行,在长长的地下通道匆匆而过。我在高耸云端的办公楼里度过我生命的一半时间,在黑沉的夜色里度过另一半时间。我在痛苦的时候,躲在最小的一间屋子里抽烟,我和同样找不到方向的朋友一起醉生梦死——我们,都忘了,找一点时间,在阳光里,翻晒一下自己的心灵。
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很美丽,做着很高尚的职业。有一天,她突然告诉我,她经常在午饭后,到办公楼的一侧蹲墙根晒太阳,我哑然失笑,我想象不出一个女孩子蹲墙根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所以我没加思索地就告诉她,你要是敢去蹲的话我就去踢你两脚。说完了就后悔了,我有什么理由去剥夺别人享受阳光的权利呢?我们常常以忙碌为借口、以生计为借口,来原谅自己的懒惰和对生命的麻木,把一件本来很轻松很平常的事情,想象成一种奢侈和负累,就像晒太阳一样,走在街上或者天桥上的时候,如果阳光很好,何不停下几分钟来,双手抱臂,面向太阳,做几个深呼吸,或者干脆迷上眼睛,静静地晒一会太阳,再上路呢?
我这样微微幸福地想着,我这样微微快乐地笑着,我坐在餐桌边,晶亮的勺子和钢碗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悦耳的声音,我坐在阳光里,我的好心情和阳光一样在每一个角落里弥漫。
第一辑 事关心灵热爱一盆植物
离开办公室十多天回来,阳台上那盆植物已经焉了。想起那天下雨从街头把这盆植物买来捧到楼上的时候,植物细密的叶子上沾满了冬日冰凉的雨水,但这并没能阻止她的舞蹈,如濯水的女子,站立我的掌心。那个下午因此在我记忆里异常清新,当时似乎还有一个可笑的念头在心里恍惚了一下:要好好对她,起码,要像对待一位心仪的女子那样,倾心地照顾她。
我并不知道这盆植物的名字。所以现在只能回忆起她的样子。她的腰肢很细,是那种让人很担忧的细,具体地说,粗不过是牙签,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一个懒散的人,如果喜欢植物,就应该养仙人掌,仙人掌是沙漠里最常见的植物,所以就算几个月不浇水也没什么关系——但我的确第一眼就爱上了那棵不知名的植物,她就躲在卖花人木板车上的一个角落,楚楚可怜……她的叶片也是令人我见犹怜,样子像是银杏叶片,但比银杏叶片要轻薄得多,乃至呼吸出的空气都能让她微微颤抖……
我把这盆植物放在右手边,那里通常放的是杂乱的报纸和杂志,凌乱如散场的狂欢派对,实在不适合小家碧玉栖身。左手边又是音箱、电话、水杯、软盘之类的物件,在踌躇半天之后,我还是把她放在了电脑显示屏顶端——还好,她似乎很满意高高站立在我的目光之上,像一个卑微的女子因为爱情而变得高傲起来那样,时不时与我默默相视一笑,然后我继续埋头下来敲打键盘,沉浸在文字里,忘了她的存在。而她似乎并不在意。
办公室是新装修过的,洁白的墙壁和地板,一排排书柜和文件筐,只有她是办公室里唯一的绿意。来客人谈事情,前台的女孩把会议桌收拾干净就会到我这来,为她淋上水,暂时借放过去,一桌子人抽烟喷云吐雾,她从未流露出反感的样子,偶尔窗台那边吹过一缕风,还会轻扭几下腰身,在这帮不懂情调的糙哥中间她不但毫不羞赧,反而落落大方,仿佛看不见我的心痛。
据说热爱植物的男人希望拥有单纯朴素的情感,喜欢享受简单安逸的生活。我对此抱有共鸣。我不喜欢繁花,那些热闹的花朵尽管姹紫嫣红、争奇斗艳,顶多也只是吸引我看一眼而已。我一度以为,上帝创世的时候世界上原是一片绿色的,只是后来人心嬗变才有了名目繁多的花朵。花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欲望和罪恶。唯有单调的植物才能隐密地昭示生命真正的涵义,那就是自然、纯净、不张扬、绵延流长……
我喜欢的那盆植物没有过完冬天就走完了自己短暂的一生。我在春天来临的时刻写下这篇怀念的文字,我想起电影里那个纵使身处枪林弹雨之中仍然不忘手中植物的那个杀手,当花盆落地破碎,植物的根须接触到暴烈的阳光,杀手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拥有一盆看上去渺小又脆弱的植物,事实上她已经在我心里生长出葱茏的树荫,让我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对植物而言是对环境的态度,对人而言其实就是对生活的态度。我不能说热爱一盆植物就等于热爱生活。但如果你连一盆植物也不喜欢的话,也许你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内心究竟需要些什么。
都市里的蜻蜓
我问坐在我前面的同事,蜻蜓通常在几月份才可以看到,他想了想,头也没回地告诉我,大概是油菜花开的时候吧。油菜花开又是什么时候呢?这得需要我花一点时间来思考。离开家乡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曾经很清晰的记忆也已渐渐模糊。故乡有过大片大片盛开的油菜花吗?我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有一次我穿过故乡田野的垡垄,身边满是黄灿灿的花朵(姑且认为那是油菜花吧),在干净的阳光下面,一只只飞舞的蜻蜓,透明的翅膀几乎可以看得见一丝丝血红的脉络,它们离我或远或近,我只顾走路了,那些可以把一个人淹没的花海也只是简单地引起我心底的一两声惊叹,几只蜻蜓,又如何让我深刻地记忆它们呢?
忘了,是真的忘了蜻蜓的样子了。我在我的电脑图库里翻了半天,找出来一张关于蜻蜓的图片,放大了耐心地去看,发现这是一头有着豹子花纹的蜻蜓,尾巴尖尖的,通体金黄,间插着一道道黑色的斑纹,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