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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是些不配承受“费厄”的,大可以老实不客气;待到它也“费厄”
了,然后再与它讲“费厄”不迟。
这似乎很有主张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于不得已,因为倘不如此,中国将不能有较好的路。中国现在有许多二重道德,主与奴,男与女,都有不同的道德,还没有划一。要是对“落水狗”和“落水人”独独一视同仁,实在未免太偏,太早,正如绅士们之所谓自由平等并非不好,在中国却微嫌太早一样所以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费厄泼赖”精神,我以为至少须俟所谓“落水狗”者带有人气之后。但现在自然也非绝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说:要看清对手。而且还要有等差,即“费厄”必视对手之如何而施,无论其怎样落水,为人也则帮之,为狗也则不管之,为坏狗也则打之。一言以蔽之:“党同伐异”〔20〕而已矣。
满心“婆理”〔21〕而满口“公理”的绅士们的名言暂且置之不论不议之列,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现今的中国,也还不能救助好人,甚至于反而保护坏人。因为当坏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时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决不听从,叫喊仅止于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时,好人或稍稍噘起,则坏人本该落水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论者又“勿报复”呀,“仁恕”呀,“勿以恶抗恶”呀……的大嚷起来。这一次却发生实效,并非空嚷了:好人正以为然,而坏人于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后,无非以为占了便宜,何尝改悔;并且因为是早已营就三窟,又善于钻谋的,所以不多时,也就依然声势赫奕,作恶又如先前一样。这时候,公理论者自然又要大叫,但这回他却不听你了。
但是,“疾恶太严”,“操之过急”,汉的清流和明的东林〔22〕,却正以这一点倾败,论者也常常这样责备他们。殊不知那一面,何尝不“疾善如仇”呢?人们却不说一句话。假使此后光明和黑暗还不能作彻底的战斗,老实人误将纵恶当作宽容,一味姑息下去,则现在似的混沌状态,是可以无穷无尽的。
七 论“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23〕中国人或信中医或信西医,现在较大的城市中往往并有两种医,使他们各得其所。我以为这确是极好的事。倘能推而广之,怨声一定还要少得多,或者天下意可以臻于郅治。例如民国的通礼是鞠躬,但若有人以为不对的,就独使他磕头。
民国的法律是没有笞刑的,倘有人以为肉刑好,则这人犯罪时就特别打屁股。碗筷饭菜,是为今人而设的,有愿为燧人氏〔24〕以前之民者,就请他吃生肉;再造几千间茅屋,将在大宅子里仰慕尧舜的高士都拉出来,给住在那里面;反对物质文明的,自然更应该不使他衔冤坐汽车。这样一办,真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25〕,我们的耳根也就可以清净许多罢。
但可惜大家总不肯这样办,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费厄泼赖”尤其有流弊,甚至于可以变成弱点,反给恶势力占便宜。例如刘百昭殴曳女师大学生〔26〕,《现代评论》上连屁也不放,一到女师大恢复,陈西滢鼓动女大学生占据校舍时,却道“要是她们不肯走便怎样呢?你们总不好意思用强力把她们的东西搬走了罢?”〔27〕殴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刘百昭的先例的,何以这一回独独“不好意思”?这就因为给他嗅到了女师大这一面有些“费厄”气味之故。但这“费厄”却又变成弱点,反而给人利用了来替章士钊的“遗泽”保镳。
八 结 末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会激起新旧,或什么两派之争,使恶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罢。但我敢断言,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他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改革者却还在睡梦里,总是吃亏,因而中国也总是没有改革,自此以后,是应该改换些态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一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一期。
〔2〕 林语堂(1895—1976) 福建龙溪人,作家。早年留学美国、德国,曾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厦门大学文科主任,《语丝》撰稿人之一。当时与鲁迅有交往,后因立场志趣日益歧异而断交。三十年代,他在上海主编《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性灵”、“幽默”,为国民党反动统治粉饰太平。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语丝》第五十七期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其中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驾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
〔3〕 “费厄泼赖” 英语Fair 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比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英国资产阶级曾有人提倡将这种精神用于社会生活和党派斗争中,认为这是每一个资产阶级绅士应有的涵养和品德,并自称英国是一个费厄泼赖的国度。但实际上,这不过是资产阶级用以掩盖自己的丑恶和麻痹人民群众的一个漂亮口号。
〔4〕 “义角” 即假角。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闲话》中攻击鲁迅说:“花是人人爱好的,魔鬼是人人厌恶的。然而因为要取好于众人,不惜在花瓣上加上颜色,在鬼头上装上义角,我们非但觉得无聊,还有些嫌它肉麻。”
意思是说:鲁迅的文章为读者所欢迎,是因为鲁迅为了讨好读者而假装成一个战斗者。
〔5〕 指吴稚晖、周作人、林语堂等人。吴稚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一日《京报副刊》发表的《官欤——共产党欤——吴稚晖欤》一文中说:现在批评章士钊,“似乎是打死老虎”。周作人在同月七日《语丝》五十六期的《失题》中则说:“打‘落水狗’(吾乡方言,即‘打死老虎’之意)也是不大好的事。……一旦树倒猢狲散,更从哪里去找这班散了的,况且在平地上追赶猢狲,也有点无聊卑劣。”林语堂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赞同周作人的意见,认为这正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
〔6〕 “中庸之道” 儒家学说。《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宋代朱熹注:“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7〕 康党 指曾经参加和赞成康有为等发动变法维新的人。革党,即革命党,指参加和赞成反清革命的人。
〔8〕 “以人血染红顶子” 清朝官服用不同质料和颜色的帽顶子来区分官阶的高低,最高的一品官是用红宝石或红珊瑚珠作帽顶子。清末的官僚和绅士常用告密和捕杀革命党人作为升官的手段,所以当时有“以人血染红顶子”的说法。
〔9〕 “咸与维新” 语见《尚书。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维新。”原意是对一切受恶习影响的人都给以弃旧从新的机会。这里指辛亥革命时革命派与反动势力妥协,地主官僚等乘此投机的现象。
〔10〕 二次革命 指一九一三年七月孙中山发动的讨伐袁世凯的战争。与辛亥革命相对而言,故称“二次革命”。在讨袁军发动之前和失败之后,袁世凯曾指使他的走狗杀害了不少革命者。
〔11〕 秋瑾(1879?—1907) 字璇卿,号竞雄,别号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一九○四年留学日本,积极参加留日学生的革命活动,先后加入光复会、同盟会。一九○六年春回国,一九○七年在绍兴主持大通师范学堂,组织光复军,和徐锡麟准备在浙、皖两省同时起义。徐锡麟起事失败后,她于同年七月十三日被清政府逮捕,十五日凌晨被杀害于绍兴轩亭口。
〔12〕 王金发(1882—1915) 浙江嵊县人,原是浙东洪门会党平阳党的首领,后加入光复会。辛亥革命后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二次革命后于一九一五年七月被袁世凯的走狗浙江都督朱瑞杀害于杭州。
〔13〕 谋主 据本文所述情节,是指当时绍兴的大地主章介眉。
他在作浙江巡抚增韫的幕僚时,极力怂恿掘毁西湖边上的秋瑾墓。辛亥革命后因贪污纳贿、平毁秋墓等罪被王金发逮捕,他用“捐献”田产等手段获释。脱身后到北京任袁世凯总统府的秘书,一九一三年二次革命失败后,他“捐献”的田产即由袁世凯下令发还,不久他又参与朱瑞杀害王金发的谋划。按秋瑾案的告密者是绍兴劣绅胡道南,他在一九○八年被革命党人处死。
〔14〕 模范的名城 指无锡。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三十七期(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发表的《闲话》中说:“无锡是中国的模范县”。
〔15〕 杨荫榆(?—1938) 江苏无锡人,曾留学美国,一九二四年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她依附北洋军阀,压迫学生,是当时推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奴化教育的代表人物之一。
〔16〕 “犯而不校” 这是孔丘弟子曾参的话,见《论语。泰伯》。
〔17〕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摩西的话,见《旧约。申命记》: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18〕 “投石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