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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为了跟她一起去吃饭,他要她写信给维尔迪兰夫妇,说她有病,等到第二天维尔迪兰夫人问她好一点没有,他亲眼看见她面红耳赤,说话结结巴巴,脸上不由自主地反映出撒谎是何等难受和痛苦,而当她在答话中就头天的病编造一些细节时,她又仿佛以哀求的眼神和悲伤的声调,请求对方饶恕她言词的虚伪。
难得有些日子,她在下午到他家来,打断他的遐想或对弗美尔的研究(这是他最近才恢复的)。仆人通报克雷西夫人在他的小客厅。他就上客厅去见她,等他把门打开,奥黛特一看见他,她那粉红色的脸上就挂上一丝微笑,嘴唇的曲线、两眼的神色、面颊的轮廓也都变了。当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的微笑就浮现在他眼前——前一天的那个微笑,某一次迎上前来时的那个微笑,那天在马车上问她是否同意为她摆弄卡特来兰花时作为回答的那个微笑;奥黛特在其他时间的生活,他一无所知,仿佛是出现在中性的,没有色彩的背景上的无数的微笑,就象华托的一些素描习作当中,从各种位置,各个方向,用三色铅笔在淡黄色的纸上绘出来的笑容。但是,在斯万以为是一片空白的奥黛特的那一部分生活方面(因为他想象不出,然而他心底里又不信那会是一片空白),有一天,有那么一位朋友(他早料到他们两人在相爱,在谈到她的时候只敢说些无关紧要的事),说他那天早上看见奥黛特走在阿巴蒂西街上,穿了一件饰有臭鼬皮的披肩,戴了一顶伦勃朗式的帽子,上衣上别着一束紫罗兰。这番描写使得斯万深为震惊,因为这就使他突然发现奥黛特除了跟他在一起以外别有一番生活;他要弄明白她穿了这套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衣服倒是要取悦于谁;他下定决心要问她那时是到什么地方去的,仿佛在他的情妇的平淡无奇的生活中(简直是并不存在的生活,因为这是他所不能目睹的),除了对他的微笑以外,唯有这件事是最重要的——戴了一顶伦勃朗式的帽子,上衣上别着一束紫罗兰外出。
除了请她弹奏凡德伊那乐句而不要弹《玫瑰圆舞曲》外,斯万并不试图让她演奏他自己所爱好的曲子,也不试图纠正她在音乐和文学方面的低劣趣味。他很明白,她并不是一个智力高超的人。当她说她是多么希望他跟她讲讲伟大的诗人们的时候,她心想这就可以知道许多象博雷利子爵①那一套浪漫的英雄诗体了,甚至还更加动人。至于弗美尔,她问斯万这位画家是否吃过哪个女人的苦头,是不是哪个女人启发他画的画,而当斯万说这些问题谁也不清楚的时候,她对这位画家也就不感兴趣了。她常说:“我相信,如果诗歌真实,诗人说的全是他们所想的话,那就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了。可是诗人时常是最斤斤计较的人,这方面么,我倒是知道一点。我有个朋友,她爱过一个那样的诗人。他在诗里谈的尽是什么爱情哪,天空哪,星星哪。好!她可大上其当!这位诗人花了她三十多万法郎。”如果斯万想教她什么叫做艺术美,教她诗歌或者绘画该怎么欣赏的话,那就要不了多一会儿她就不爱听了,直说:“啊……我原来可没有料到是这么回事。”他感觉得出她是多么失望,因此宁愿撒谎,说他刚才所说的都算不了什么,都是鸡毛蒜皮,说他没有时间深入谈下去,还有好些东西没说呢。可她赶紧就说:“什么?还有好些东西?……你倒说说看,”可是他不说,他明知道他要说的在她心目中是多么无关紧要,跟她所希望的相距又是多么遥远,决不会象她设想的那样耸人听闻,那样激动人心;他也怕她对艺术的幻想破灭了,对爱情的幻想也会同时破灭。
①博雷利子爵是平庸的专写社交生活的诗人。
确实,她觉得斯万在智力上并不象她原来设想的那么高明。“你总是那么含蓄,我简直是莫测高深。”斯万对金钱毫不在乎,对每个人都亲切,对人体贴,对这些,奥黛特越来越赞叹不已。一个比斯万伟大的人物,譬如说一个学者,一个艺术家,当他为周围的人赏识的时候,在他们的情感当中证明这个人的智力果然超群的时候,时常不是他们对他的思想如何赞赏——因为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这些思想,而是对他的优良品质的尊重。使得奥黛特对斯万产生尊敬之情的也是他在上流社会中的地位,不过她也并不指望斯万把她引进上流社会中去。也许她感觉到,斯万并不能在上流社会中取得成功,她甚至担心,他只要一谈起她,他的朋友就会透露出她唯恐别人知道的关于她的一些情况。因此,她要他答应决不要提起她的名字。她说,她之所以不到上流社会的社交界去,是因为她曾经跟一个女的吵翻了,而这个女的为了报复,说过她的坏话。斯万反对这种说法,他说:“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识你那位朋支啊。”“不,坏话传千里,人心又都那么坏。”斯万虽然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却也认为“人心都那么坏”和“坏话传千里”这两句话一般说来总是对的;这样的事例有的是。奥黛特那档子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一个事例呢?他心里存着这样一个问题,但是存不了多久,因为他自己的心情也挺沉重,就跟他父亲当年面临难题时一样。再说,上流社会的社交界使得奥黛特如此害怕,也许她就不会产生进入这个社交界的强烈愿望;这个社交界跟她所了解的相去是如此之远,她是不会对它有个清楚的认识的。奥黛特在某些方面依然还是很纯朴的,譬如她跟一个歇业的女裁缝还保持着友谊,差不多每天都爬那又徒又暗又脏的楼梯去看她,然而她还是拼命追求派头,不过她所谓的派头跟上流社会人士的概念并不一样。对后者来说,派头产生于很少数一些人,由他们推广及于一定泛围,离他们这个中心越远就越削弱,只是扩及到他们的朋友或他们的朋友的朋友这个圈子里而这些人可说是登记在册的。这个名单上,上流社会中的人士能数得出来,他们对这样的事情无不知晓,从中提炼出一种口味,一种分寸,以至象斯万这样的人,只要从报上看到某次宴会有哪些人参加,用不着求助于他对社交界的那套知识,立刻就能说出这个宴会是怎样一种派头的宴会,这就跟一个文学家一样,只要听你念出一句句子,马上就能精确地评定出作者的文学价值。奥黛特属于缺乏这种概念的人之列(不管上流社会人士对他们是什么看法,这样的人多得出奇,社会各阶级里都有),他们心目中的派头根本不一样,按照他们所属的社会阶层而具有不同的样子,但都有这样一个特点——不管是奥黛特梦寐以求的也好,戈达尔夫人为之倾倒的也好——那就是人人都能直接学会。上流社会人士的派头,说实在也是人人都能学会的,但需要一定时间。当奥黛特说某人“只到够派头的地方去”的时候,斯万就会问她所谓的够派头的地方是什么意思,她就会带着小看他的意思答道:
“够派头的地方就是够派头的地方呗!象你这样的岁数,还问人什么叫够派头的地方,你叫我怎么说呢?譬如说吧,星期天早上的皇后大道,五点钟时的湖滨,星期四的伊甸剧院,星期五的跑马场,还有舞会……”
“什么舞会?”
“巴黎的舞会呗,我说的当然是够派头的舞会。对了,埃班谢,你是知道的,他在一个证券经纪人那里工作;你也一定知道,他是巴黎最知名的人物之一。这个金发的大高个小伙子,穿得真帅,钮孔上总戴一朵花,短外衣是浅颜色,背上有条缝;他带着他那个‘老来俏’,哪出戏的首场演出也落不了。嗯,他有天晚上就办了一个舞会,全巴黎所有够派头的人物都去了。我也真想去,可要进场就得出示请帖,我可没能弄着。不过,我幸亏没有去,去了也是挤死人,什么也瞧不见。最多也只能吹嘘吹嘘参加过埃班谢的舞会罢了。我这个人哪,你不是不知道,我可不是那种爱虚荣的人!再说,在一百个说参加过那个舞会的女人当中,至少有一半是撒谎。不过,象你这么帅得不能再帅的人怎么也没有去,我真纳闷!”
斯万也不打算改变她对什么叫做派头的看法;心想他自己对派头的看法也未必就对,也同样荒唐,同样无关紧要,毫无必要来灌输给他的情妇,因此过了几个月,她对他交往的人是否感兴趣,全看他们能不能给他送来赛马的入场券,戏剧首场演出的门票了。她希望他保持一些能派用场的关系,可是自从她有回在街上看到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穿着一件黑毛料的衣服,戴了一顶有帽带的软帽以后,就认为斯万交往的那些人未必就够派头。
“亲爱的,可她看起来象个剧场里的引座员,象个老看门的!这算什么侯爵夫人!我不是侯爵夫人,可你要叫我穿着这么一套破烂衣服上街,打死我也不干!”
她也不明白斯万为什么住在奥尔良滨河路,她嘴里不说,心里可觉得这种地方跟他这么帅的人不般配。
当然,她自称爱好“古董”,说起她喜欢花整天的工夫到寄售店去“收集小摆设”,去搜寻“古玩”的时候总是眉飞色舞。虽然她对白天干什么事讳莫如深,从来不回答这方面的问题,从来“不作任何汇报”,简直把这当作是荣誉攸关的事情,当作是一种家规,但是有一次还是对斯万说她曾应邀到一个朋友家里,她家里什么都是“古色古香”的。斯万问她是哪个时代的,她说不上来,想了半天才说是“中世纪”的,其实她的意思是说她家的墙上装了细木护壁板而已。不久以后,她又对他说起这位女友,还找补了一句说:“她家的餐厅是十八世纪风格的!”说话的语调有点吞吞吐吐,然而那神气又很肯定,仿佛是在谈起这么一个人。你头天晚上还跟他在一起吃饭,可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他的名字,而宴会的东道主又认为他是这么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