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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战在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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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鹰拍腿道:“老子想到哩!”

人人投以充满期待的目光。

达达吐舌道:“不愧是另一个寇仲,连这般不可能的事,竟给鹰爷想得到。”

风过庭沉声道:“立即说出来!”

众人想笑,却笑不出来。

龙鹰双目放光,道:“秘族!”

众人立即从兴奋的高峰疾跌下来,茫然失落。

荒原舞颓然若失地苦叹道:“秘族不来和我们作对,我们已可还神作福,他们怎会和突厥人为敌?”

龙鹰胸有成竹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默啜自己破坏誓约,等同背叛秘族,还害死了不少秘人。秘人从来是有恩必还,但亦有仇必报,双方虽尚未正式决裂,但关系正陷于低谷,到现在秘人总该明白默啜不单在利用他们,且有借刀杀人、趁机歼灭他们之意。他奶奶的,不来帮我帮谁?”

除风过庭和觅难天两个清楚来龙去脉的人,其它人听得一头雾水,但总可以感觉到,龙鹰因为晓得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才显得这么有把握。

说话时,迟起来的人陆续到达,百多两百人或坐或站,团团围着他们,如亲族般共商未来大计。

整个精兵旅的斗志士气,建基在对龙鹰的强大信心上。

荒原舞道:“想找秘人并不容易,只大概晓得他们的活动范围,北至阿尔泰山,东达贺兰山,南抵祁连山,西至碎叶北的沙漠,整个统称为‘大漠’的辽阔地域,其半荒漠和沙漠区,均被他们视为领土。”

龙鹰一呆道:“我还以为他们有特定的沙漠区,那岂非塔克拉玛干,亦为他们的地盘之一。”

荒原舞道:“这或许是他们故意予外人的错觉,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人晓得他们的所在处。”

虎义道:“我虽然是在沙漠里长大,却从未见过他们的影子,但听鹰爷之言,似乎和他们有点交情。秘人看似生性孤僻离群,事实上却很重情义,说不定晓得鹰爷来到大漠,会现身义助。”

龙鹰苦恼地道:“这太渺茫了,时间至为重要,若等到明年春暖花开,秘人才出现,我们早痛失良机。”

一把沉雄的声音以突厥语道:“我或许有个可找得秘人的办法。”

众人喜出望外地朝发言者瞧去,原来是黠戛斯人乐转蓬,本身是该国著名神巫,精通土法治病。

乐转蓬年近五十,拥有典型黠戛斯人魁梧的身材,开始有些秃顶,亦有着族人的自信和随性,下颌宽厚,宽脸带着和善的神色,一副悠然自得的气度。

见人人目光集中到他身上去,乐转蓬悠然道:“秘人和我们黠戛斯人算有点交往,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会到我国以沙漠罕有珍贵的药材,换取天石铸制的兵器,不过交易的过程是保密的,只有我们的铸大师才清楚。”

风过庭心中一动,问道:“你们现在的铸大师高姓大名?”

乐转蓬答道:“他叫胜渡!”

龙鹰喜道:“竟然真的是胜渡那小子,铸大师不是他师父的名字吗?”

乐转蓬讶道:“鹰爷竟认识他吗?他是一个备受尊敬的人,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唤他做小子,铸大师是一个名衔,由大王亲自颁赐。据闻上一代的铸大师,看过铸大师胜渡铸的一把剑后,自愧不如,将铸大师的名衔传了给他。”

龙鹰道:“那就有救了。”

乐转蓬道:“我可代鹰爷去向他传话。”

觅难天道:“这条路绝不好走。现在可说是敌暗我明,因为我们总要离开沙漠,敌人又晓得我们会往北走,很容易掌握我们的行藏。”

众人的注意力转到龙鹰身上,再不限于到黠戛斯找新一代铸大师胜渡的事,而是关乎到全旅的安危。

龙鹰沉吟片刻,向乐转蓬道:“如果从东面的草原出发,日夜兼程赶路,多少天可抵黠戛斯?”

乐转蓬道:“至少要一个月的行程,但途上必须多次换马,才有可能这么快。”

龙鹰道:“那就成了。我想出个一石数鸟之计,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期间在绿洲设置能抵挡从沙漠任何一方攻来的防御工事,然后再动身北上,我会在沙漠边缘处与你们会合,其时当仍属深冬时节。”

丁伏民不解道:“如何可一石数鸟呢?”

龙鹰轻松地道:“我会取道东面草原,先对突厥人来个突袭,引得他们来追杀我,然后以十五天的时间赶抵黠戛斯,通过胜渡联络秘人,再赶回来弄清楚大沙海敌人的布置,届时知己知彼,破围北上,再非难事。”

人人瞪目以对,包括风过庭在内。

第十章引敌之计

龙鹰黄昏前离开贞女绿洲,朝东纵骑飞驰。雪儿奔蹄沙地,不但不以为苦,反兴奋雀跃,不住嘶鸣。

自然而然,他将从虎义处学来有关双峰驼的认知,用在雪儿身上,监察它吃喝充足后排汗、储水和气力损耗的情况,与驼儿比较。在上一次的西域之行,雪儿驮着他一口气撇掉乘骆驼的追兵,其中还有视荒漠为家园的秘人在内,表现出惊人的生命韧力。那时一切理所当然,现在则晓得雪儿的体质结构,该与凡马有异。经过他多年的改造后,雪儿变成了马中的绝顶高手,只要能重演它在塞外东北山原一夜间载着他横跨数百里,到契丹人新城行刺尽忠的雄姿,他有信心凭快马将往黠戛斯的时间缩减一半。

在广阔无边,由大小山脉、荒漠、半荒漠、砾质沙漠、石质沙漠、裸岩、绿洲、草原、河流和湖泊综杂而成的西域,他和雪儿是天作的绝配。

虎义藉逆风先一步嗅到敌人,令他们避过大祸的事,仍是印象深刻,对其他人来说,知道此法仍作用不大,但对龙鹰来说,等于从女帝处学得“万物波动”的心法,能尽展他比常人灵敏百倍的嗅觉功能,以之察敌。故而他看似只懂全速奔驰,其中暗合法度。

精兵旅留在绿洲的一段日子,亦不是闲着,除让伤者有足够的复元时间,布置防御,还会日夕演练,让吐蕃、大周两军进一步融合,操控马群、驼群,虽只是千多人,但高手如云、能人如雨,且千众一心,当全旅力量发挥尽致时,肯定可像当年回纥的菩萨般,以五千之微,破突厥人十万之众,创下千古传奇。

可惜风过庭和月灵将神鹰留在鹰窝,让它安享家乡和亲族子女之乐,否则精兵旅多了双天上的眼睛,更能如虎添翼。不过只要寻到他心爱的秘女,凭她的猎鹰,可补此憾。

思索间,雪儿踢着尘土,远离绿洲十多里,黑夜降临大沙海,寒风呼啸,炎火被风寒替代,龙鹰生出与雪儿血肉相连的感觉,察视到它的毛孔天然收敛,体温不降反升,确是异乎寻常。

大沙海和东面草原的交界,为砾石地和丘陵,离绿洲只大半天的快马,砾石丘陵区带宽约五十里,阻隔了沙漠的风沙,虽仍非常干旱,但情况已好多了,地表上零星分布着各种沙漠植物,接着是干草原沙地,然后方抵达绿草如茵的草野。不过记起来时漫天风雪的情景,草原现该是冰封雪挂的景象。

气候愈严峻,对他和雪儿当愈是有利。旅人绝迹的天地,正是他们的乐土。

就在此时,随风送来一阵若有若无、却非常熟悉的气味。龙鹰立即心中唤娘,催骑增速,朝气味传来的丘陵区飙去。

今次的旅程,他是以速度为唯一考虑,留下接天轰和乌刀,只带折叠弓、飞天神遁、两筒箭,还有一袋盐,雪儿跑起来更是轻松自如,达至速度的顶点时,龙鹰耳际生风,颇有腾云驾雾的痛快和刺激。

丘陵区初时只是地平的一条黑线,不到半个时辰已现出起伏之势,他感应到有敌人在丘陵区的边缘,放哨监察这一边的荒漠,心叫好险,忙伏在雪儿背上。

他穿的羊皮外袍是棕灰色,雪儿又是浑体黑毛,加上惊人的速度、大漠的风沙和黑暗,除非奔至近前,对方即使眼睁睁地瞧着,亦要视而不见。何况对方心里留神的,该是大批的骑队,怎想到单人孤骑,从深黑的沙漠奔出来。

对丹罗度这个新崛起的突厥大帅,确不可低估。

那边厢败军退至,这边厢他的主力大军已推进至丘陵区边缘,离贞女绿洲只一天马程。

突厥军二万兵,分五处扎营,营地间距离颇远,主营居中,呼应其它隔着山丘的四个营地,高处均有以毛毡由头盖至脚,只露一双眼睛的哨兵在放哨,要瞒过他们是该没有可能的,但怎难得倒魔门邪帝。

这是个牛驼牛马的快速部队,做好了一切进沙漠的准备,要尽歼龙鹰的精兵旅是不可能的,可是若目的只在将精兵旅逼得逃离绿洲,却是绰有余裕,当然以丹罗度的才智实力,必尚有后着。

龙鹰嗅到的,是火油毒烟弹的气味,最令他骇然是中营还放置着十多台投石器,这批能做攻城用的厉害武器经过了改良,轮子特大,比常见的投石机较小,当然更是轻巧,可由骆驼拖拽横过沙漠。

龙鹰凭灵应上丘下丘,穿越岗哨,抵达一处可俯视中间主营的丘陵顶:心中庆幸之情,实无法以言辞来表达。

眼下的营帐横亘逾半里,分作十排,乌灯黑火,不见人影,不论如何了得的高手,在这冰寒的天气下,亦要乖乖躲进帐内避风睡觉。换为在草原上,他休想得此良机。

雪儿双目闪动着兴奋好奇的神色。

在主营地里,左端其中一帐孤伶伶地远离其它营帐,比之其它营帐多上两、三倍距离。空气里仍残留着火油毒烟的气味,想起在南诏毒烟弹收藏在木箱里的方法,令他大惑不解,照道理,包扎妥善的毒烟火弹没理由泄出气味,旋又省悟过来,大呼幸运。

龙鹰猜的是该于不久之前,当烈日临空,其中一箱火弹受不住干旱酷热,自行爆炸,可想像突厥人那时是多么狼狈。意外该不会再次发生,受到教训后,突厥人学懂如何将火弹保持在一定的温度下。从这亦可看出突厥人尚是首次将火弹用于沙漠的战场上。

想以火弹伤敌,杀伤力有限,特别在空旷处,但用于助攻,却可收奇效。丹罗度是准备充足,不容有失,否则将重蹈军上魁信的覆辙,虽赢了战争,却因没干掉龙鹰,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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