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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孩子以后有一段时间感受很深刻。有人说有些女人生孩子之后会得神经官能症。就像彼伏瓦所说的那样,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母性的,是社会强加给她母亲这一角色。生孩子以前,丈夫对我还可以,他对我最不好的是刚生完孩子之后。那时候特别希望丈夫说几句安慰的话。可是他来了之后就问了一句:男孩还是女孩?我说:男孩。他听完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我当时特别想哭。我本不想生孩子,为了给他家传宗接代只好生了。我的邻床对她的丈夫大发脾气,他也不敢回嘴,我看着很羡慕。女人生孩子的感受就像死过一回一样,在这种起死回生的时候,孤独感显得最难忍受。他只是在最后才带着他妈来看孙子。我当时看到这个孩子以后就想:这个小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当时就暗暗下了决心:我非跟这个男人离婚不可。”
“我怀孕生孩子身体那么弱,需要人照顾,可他那时正好不在身边。坐月子的时候只有我和孩子两个。孩子是爱的结晶。是检验一个人感情的试金石。记得生完孩子天特别冷,我身上心里都冷透了。他说,谁家女人不生孩子。他妈就是一年一个连生了八个,生完就死了。他觉得女的就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一位女性谈到生育对她的性生活的影响:“他说我在性的方面不能满足他。
他在里面好像没有感觉,不知是在里面还是在外面。而他的另一个女友里面比我紧。就因为他这么说,我才劝我妹妹剖腹产。他每次都是先跟我亲热,然后自己手淫或我帮他手淫到射精。他一直说,我体会不到快乐,只觉得累。就因为这个,我能原谅他。我为此还到男性科去咨询过,大夫说我们属于天生不和谐,阴茎阴道大小不配合,没有办法。我觉得他是性欲亢进,他说不是亢进。我想找中医的办法治阴道,可又没敢照着医生的法子做。我觉得这和我生孩子有关。“
在讨论中国女性的生育行为时,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从70年代以来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已经大大降低了妇女的生育水平,从而使她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命周期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逐步下降,从1970年的39岁下降到1981年的34岁,也就是说,中国妇女在34岁就结束了生育旺盛期。(朱楚珠等,1985年)目前中国已婚妇女的避孕率达83%,有的地区达90%以上。1992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18。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6%,比1970年分别下降了45%和55%。
在所有有关生育的指标中,最有表现力的是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在40年代平均为5。44;50年代为5。87;60年代为5。68;70年代为4。01。全国育龄妇女生育水平在70年代的大幅度降低的基础上,在80年代又有显著下降。具体说,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1降至1979年的2。75;1980年为2。24;1981年为2。63;1989年为2。25。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平均每个妇女活产子女数为2。10;平均每个妇女存活子女数为1。96;总和生育率为2。31。在一个竞争的社会中,生育是为女性同男性的竞争造成最明显不利的事情。
首先,在实际层面上,在劳动市场中,女性的生育使她们有一段时间不得不中断工作,随后有几年时间又不能不花精力照顾孩子,因而使雇主觉得不如雇男性劳动力划算;在观念层面上,一些人因女性的生育、哺乳功能而推论,女人最适当的角色是抚育、理家和做服务性工作,因此认为她们天生应当留在家里,缺少在公众领域从事各种事业的能力和兴趣。正因为如此,有些女权主义理论把生育当作男女不平等的基矗在我国,由于计划生育和一胎化的普及,生育已经变成在很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事情,它对女性的影响已经不像传统社会中那样强大。但是在男女不平等的观念中,生育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近期有关“女人回家”的观点就带有这种观念的影响。中国的女性要争取男女平等,还有待理清有关生育及其对女性的影响的许多观念。
第二十章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众和学者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甚至有人认为,由于家庭暴力过于普遍,它已经成为常态而非例外反常现象了。
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有些人甚至去走极端,主张只有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才能结束这种关系。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在1994年主办的一次婚姻质量调查表明,不论程度频率如何,丈夫打过妻子的占21。3%;妻子打过丈夫的占15。5%。中国目前正在展开关于家庭暴力对策的讨论,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确认这一针对妇女的暴力罪行,并找到制止此类行为的对策。
调查中发现不少家庭暴力现象,其中不仅有丈夫打妻子,还有针对子女的家庭暴力,以及自诉的婚内强奸。
一位离婚女性说:“他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他就打我。他特别狡猾,打得我很疼,又不到医院可以开出伤害证明的程度。后来我被打得实在熬不住,只好答应离婚。”
一位被丈夫打过多次的知识女性这样说:“他打我,我没因他打我而恨他。他是个很弱的人,没处发泄怨气,我就成了他发泄的对象,但我不怨他。他在别人面前总说我是多好的妻子,我问他,你告诉过别人你打过我吗?”
一次我们交谈时,她脸上被打的肿块还没褪去,清晰可见,她说:“他打我,我就不理他,一句话也不说,让他打。”
“有一阵他常常为一点小事大发脾气,还打过我一次。他有暴力倾向。”
一位经常挨丈夫打的女性和自己的好朋友商量离婚的可能性:“我问过许多好朋友,他们都劝我不要离,说离了婚带个孩子很难。我心太软,真正要离开他,又怕他伤心。他打了我也是这样,他一道歉我就原谅他了,无论吵得多厉害我都不记仇。”
家庭暴力中除了丈夫对妻子施暴,还有对子女的暴力:“我们儿子16岁的时候,他为一件小事打孩子。他打了儿子一耳光,就那么寸,耳膜穿孔。从那以后,儿子瞧不起他爸爸,可又特别惧怕他爸爸,不知怎么才能躲开他,又躲不开他。我觉得夹在他们俩中间特别为难。”
有的女性认为自己的性生活应当属于婚内强奸的范围。一位女性这样说:“结婚一年之后,我生了个孩子,因为带小孩的事我们经常争吵,感情越来越坏。
性生活也不行了。他每次都像强迫似的,我认为是婚内强奸。有几年,他经常打我。他要干,我不干,他就打我,把我鼻子都打流血了。我不知道用什么能制住他,就不跟他同房。就为这个他打我,不是打着玩的,是真打,打完就强奸式地做那事。我感到很屈辱。这种情况持续了六年。单位里的人看出我挨了打,问他为什么打老婆,他说是因为我不会干家务活。那段时间我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这位女性认为她丈夫有点虐待狂,她说:“他力气特别大,我看他有点虐待狂,可他不承认,他说,我又没有在外面强奸女人。他这个人在温柔里体会不到快感,只有在施虐中才能得到发泄。”这位女性还自我解嘲他说:“我从杂志上看到有更惨烈的,有女人被丈夫捆起来打,拿烟头烫什么的,这样一比我觉得我的遭遇还不算太坏。”
有调查表明,家庭暴力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传染病,是妇女致伤的一个主要原因。在美国的家庭暴力中,95%的受害者是妇女;在美国妇女的一生中,每四人有一人会遭受其家庭伴侣的暴力侵犯;每年都有约600万妻子受到丈夫的虐待;每年约有2000至4000名妇女被殴打致死;美国警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应付因家庭暴力打来的电话上;所有警察受伤的40%和死亡的20%是被卷人家庭纠纷的结果;被谋杀的妇女中有60%是死于熟人之手,最常见的情况是分居和离婚的妇女被男方设陷阱加以谋杀;因伤住院的妇女中有20一30%是被性伴侣伤害的;产妇中有17%报告说在怀孕期间受过暴力侵犯。一个样本容量为2000人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在1979年,有16%的夫妻之间发生过暴力行为(从打一巴掌到真正的殴打);整个婚姻关系期间平均约有28%的夫妻之间有暴力行为。关于婚内强奸的普遍程度的一项调查表明,在美国旧金山地区,12%的已婚妇女报告自己曾经历过婚姻关系中被强迫进行性交。(海特,第400一407页)在法国,有200万妇女经常遭受男人的虐待;在德国有400万妇女遭受丈夫的虐待。有调查表明,在犹太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很普遍,其实犹太教义并不赞成家庭暴力,也是主张对施暴者加以惩罚的,同时应当对受害者给以补偿。以色列的一项调查表明,受虐妇女的生活环境同监狱极其相似:与世隔绝,受害人被割断了与外界的信息联系,丧失了来自外界的物质与精神支持。
传媒揭露的一个印度妇女个案引起公众的关注:她被姻亲杀害,原因是婚后八年其父仍不能交齐嫁妆钱。这一案件使人们对在印度针对妇女的暴力状况有了认识。移民妇女中的家庭暴力状况也非常严重。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南亚妇女到达美国,由于丈夫的虐待,她们对新生活的梦想很快就被噩梦毁掉了。
这个群体所处的困难环境使这些妇女比其他人更难寻求帮助。
但是在过去10年当中,已成立了十几个支持南亚妇女的团体,它们的愿望就是要关心和帮助这些妇女。
许多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妇女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答案是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有调查表明,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