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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毒于丹-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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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种流行的解释,我们可以在清代刘宝楠的《论语正义》里查到,“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大学,学经术”在古代十五岁是成童,与十六岁是成人相区别。孔子说的是他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入大学”(即是指见大节、践大义,学习周礼)。他的意思是说:我早已心有所属,决定了一生的志向。他已经明白了宣扬周礼,是自己一生中最至关重要的事情。 
  第二种解释,历代奉认的学者也不少,大半是因为孔子是圣人的关系,即孔子天生聪慧,生而知之,在十五岁时便立志要把这些已经知道了的知识传播到各诸侯国去。还稍有差异的另一解释是把“志”字等同于“识”字,即“默而识之”。意思是说,以孔圣人这种有先天宿慧的人,到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明白了“大学”所教的“见大节、践大义”,并因此而立志,在这些残留的周礼之上,创立自己的学说。 
  这个时候的孔子已做了自己的人生规划,以上半生来学习,下半生来实践自己上半生学来的、创立的理论,终其一生,为了理想而奋斗不息。这等胸怀大志和气概,岂是那种囿于自己智性和魄力的人所能理解的? 
  让我们回头来看看于丹“教授”的心得: 
  “在今天这个信息时代,可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现在的孩子已经不只是‘十五向学’了,很多比五岁还要早就开始学习了。但是都学了什么呢?不少孩子会背圆周率,能够背到小数点后很多很多位;有的孩子能够背长长的古诗,成为在客人面前表演的节目。但是这些对他这一生真的有用吗?今天的向学还有多少是孔子所说的‘为己之学’?还有多少能够学以致用?” 
  于丹教授在这里把“十有五而志于学”简单地归结为“学习”了,又随手拿来“为己之学”来弥补前面所犯的错误,接着又将“为己之学”和“学以致用”捆绑销售。 
  那么,什么是“为己之学”呢? 
  这个词出自于《论语·宪问》:“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孔夫子说,古时候的人们学习是为了自己能够达到修身养性,达到“内圣”的境界;现在的人们啊,学习只是为了取悦别人。 
  康有为也曾说:“为己者,其终至于为人;为人者,其终至于丧己。”(康有为《论语注》)康先生的意思是说:为了自己而学习的人,他最终的结果也是为了别人;那些为了取悦他人、哗众取宠而学习的人们,他们的最终行为,只能是毁了自身。 
  那么“为己之学”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笔者愚劣,但也自认满怀敬畏,在这里参考各位先贤的说法提出来,权当抛砖引玉。 
  为己之学的为学最终目的是为了学做人,而学的内容就是符合周礼的道德性内容。出于为了自己而学,为了让自己成为“内圣”,即内在的自我是一个具有德心德性的圣人。 
  这一点,对于儒家来说,非常重要。儒家学说讲究“内圣外王”之道,“内圣”的修身养性,是为了“外王”打好坚实的基础。打个比方,就如黑心无良的包工头,在建筑楼房打地基的时候偷工减料,地基和结构都没建强实起来,却在外表花了极大工夫吸引购房者,这种违章危房的害处,事关人命。 
  内圣外王中“外王”是一种实践行为。如果没有“内圣”的思想方针的指导,就难以达到兼善天下,难以做到“外王”来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所以,古之学者为己的说法是指道德价值和精神涵养是最为优先的。只有把这种德性先做好,又修心、进德、成性,最终实现自我完善,实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社会和谐,从而才能达到人的行为和天道运行的规律相互和谐。 
  但是,于丹教授强调的是功效性的“用”,她的“用”是为了更“富有效率和价值”。她的解说完全是本末倒置,取的是“为人”的含义,卖狗肉却挂上了“为己”的羊头。这种行为简直是对孔夫子的嘲弄,不禁要让人替孔夫子叫冤。“为人者,其终至丧己.” 
  2三十而立 
  于丹心语说:“三十而立,就是建立心灵的自信。”“三十而立的这个‘立’字,首先是内在的立,然后才是在社会坐标上找到自己的位置。”“从内在的心灵独立这个意义上来讲,真正好的学习,是把一切学习用于自我,让学到的东西为我所用。” 
  “立”字作建立、确立的意思解释,不会偏离原义太远。但是,是否真如于教授所讲的建立的是“心灵的自信”呢?恐怕孔夫子和历代的解经师们都不会同意。 
  东汉建初四年(即公元79年),朝廷组织了一次全国性的经学讨论会,由皇帝亲自主持。班固把这个讨论会的资料整理编辑成《白虎通德论》,简称《白虎通》。这本书是当时官方对经学的标准答案,对后世影响甚为巨大。 
  在《白虎通》里,“三十而立”是和“十有五而志于学”相连在一起的,“立”的是“学”。在同一作者班固的著作《汉书艺文志》中另有详细的解释,用现代话说是:古代读书的人,三年才通读一经,三十而立的意思是说,经过十五年的苦读,终于完成学业,五经全部通读。这是一种解释,三年通一经的说法是指一般情况是这样,但是每个人的智力和刻苦各有所不同,所以时间上也有先后,是否三年却并非确指。 
  于是,我们可以根据这种情况,引申出第二种解释,“立”是指“立于道,立于礼,皆统于学,学不外道与礼也”即是,孔夫子在“道”和“礼”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一套关于周礼的学说。这套学说是合乎社会变革,人和社会和谐共处的规律。 
  当时,孔子所处的社会正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时期。在那个社会变革风起云涌的时代,百家争鸣,我们的诸子先贤们,讨论的是如何实现建设一个社会和谐的理想国。当然有提倡采用暴力革命,完全打破旧有的社会秩序与观念的,也有采取温和的改良来进行社会变革的。而孔子就是后者,持保守的立场。因为在他看来,前者是行不通的。无论你如何暴力革命,如何打破旧有观念,国家的统治面对的是众多的人民,这一点是难以改变的。所以周礼也是仍然存在于其中。于是,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 
  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同样可以在《论语》中找到: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 
  子张的推想是即便是朝代更迭了十代,礼是什么样还是可以知的,于是,他举一反三,问:那么,在十个朝代以后呢?孔子的回答可以概括为:损益说。 
  孔子大意是说:殷朝因袭的借鉴的是夏朝的礼,他所增减的东西,我们都可以清楚知道;到了周朝,它的礼是因袭了殷朝。而我们知道,夫子所推崇的周礼,是最为全备的,简直是达到一个完美的顶点。我们也同样可以从以上这种承继的关系中知道它是在哪些方面对殷朝的礼有所增减。而那些在周朝后面的多少个朝代,也会像殷继承夏,又对夏礼的不足作补充、周继承殷,又对殷礼的不足之处作了修改。三者之间就如同一个连环,周则复始,穷则反本,后来的汉儒们便把这种规律称作是是合乎天地阴阳运行的道理。孔夫子三十岁所创立的,正是这种建立在周礼的基础上的学说。 
  对于这一点,于丹教授的心得将三十而立解说为“建立心灵的自信”,不知是从何处讹听而来? 
  为了说明“心灵的自信”是何义,她又说:“所以‘三十而立’,我的理解并不是通过一个外在的社会坐标来衡量你是否已经成功,而是由内在的心灵标准衡定你的生命是否开始有了一种清明的内省,并且从容不迫,开始对你做的事情有了一种自信和坚定。……超乎功利去做一件内心真正认定的事情,这大概是‘立’的一种见证。” 
  然而,于丹教授并没有传授我们“心灵标准”指的是什么,那么,普罗大众们在面对现实生活的问题时,那该怎么办?赶紧再回去翻翻书,于教授的意思是说:“要超乎功利去做一件内心真正认定的事情。”也即是说,无论自己心外的人们是如何,不用考虑其他的因素,内心认定的事情就要把它完全树立起来,坚定地走下去。这句励志的话,于教授可谓煞费苦心,几经周转,把一套心灵的福音书,冠上了孔夫子的名。3四十而不惑 
  在许慎撰、段玉裁注的《说文解字注》中,“惑”字的解释是“惑,乱也。乱者,治也。疑则当治之”。也即是说,子曾经曰的“四十不惑”是指“知者不惑”,这是人格修养的三个重点要求,即:“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中的“只有做到不迷惑,才算得上是有智慧的人”。 
  这一点表面的解释,于丹教授还可以算是勉强合格地解释到了。但是面对如何做到不迷惑的问题,她又开始施展她那绝世轻功——离题千里。她用那四十五度角的纯情,仰望天空上“心灵”的光芒,祈求这些“心灵”的光芒能够一不小心地坠落下来,覆盖在那套《论语》之上。可惜,这种事情千载难逢。 
  她开出的药方是减法生活。所谓的减法生活“也就是要学会舍弃那些不是你心灵真正需要的东西”。 
  “那么什么叫做不惑?就是人能够自觉按照中庸的理念去思考、行事。即使外部世界给你许多不公正,打击,缺憾,你也能在一个坐标上迅速建立自己应有的位置。” 
  “‘中庸’,是中国古代一个至高的行为标准,它是哲学上讲的那个最合适的‘度’。就是说,中庸的理想状态,是一切处于和谐之中,这种和谐就是天地万物各安其位。” 
  于丹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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