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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我们立刻行动,上街买床,两间卧室的门上还挂了两块牌子,丈夫住“体育系”,我住“外语系”,仿佛回到了大学校园,我顿感轻盈起来,丈夫也有解放的感觉。分床而卧的结果很见效,我的失眠不药而愈,心情好了,做什么都特别尽兴。
“分居”后,丈夫做家务积极主动了很多,每夜他都会来敲我的门,想要“做功课”,我总是热情接待,完事后再赶他走,他虽然有些依依不舍,但还是很听话地离去。一墙之隔,仿佛咫尺天涯,这种感觉非常美妙,缠绵中有独立,开放里藏隐私。
尝到“分床”的甜头后,我个人进一步修正了过去的爱情“左”倾思路,以往我总喜欢粘人,觉得爱一个人,就该与他合二为一,并肩作战,从上街购物到一起出差,到同洒一种香水……现在我才明白过来,爱情世界里,也需要个人主义作风,斟满彼此的酒杯,但不要同饮一杯,互留个人空间,因为爱情也需要自由呼吸。
点评: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喜欢同居但不同床,或不同房。但碍于面子,只好辛辛苦苦同睡一床。一位男士很爱他的妻子,但他不喜欢两个人同挤一张床,又不好提出来,便折中地一人盖一床被子。一天,老同学参观他的卧室,发现床上有两床被,大惊小怪地问他:“是不是两人感情出了问题?”这令他很尴尬,想解释,又似乎讲不清楚。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一时想为分床找个正当理由,还真有点儿困难。
拥挤的双人床(2)
我们常说“他(她)是我的另一半。”这应该只是用来表达一种亲密关系,而不是一个要求,应该承认,对方是一个人,而非自己的“另一半”。作为“一个人”,他(她)有自己的独立思想、感觉、隐私,甚至种种怪癖、梦想等,而仅仅为了表示两个人如何鱼水不分,便硬性要求对方一定要与自己同床,还要同时上床,则未免有点儿自私。再好的夫妻,各自也应保留一份心灵领地,对其隐私的尊重,也是对其整个人的尊重。
爱美以及寻美可说是人的通性,而我们有许多行为、举止、表情,往往是不雅观的,比如蹲马桶、剪指甲、放屁、挖鼻孔、刷牙、剔牙,还有早上刚醒来时的惺松睡眼、刚洗过的头等。不在公众场合“做”这些“事”,往往被认为是有教养的表现。但什么是公众场合?几个人组合才算公众场合?是对不认识的人表现教养重要?还是对熟悉的、亲近的人表现教养重要?电影院里,不可乱吐痰,那么,在卧室里就可以吗?更何况,有的人,整夜隆重地打呼噜,有的人一睡过去,就像“暴尸”;有的人,喜欢把整床被席卷在自己身底下一个人垄断……还有睡眠个性,各有不同:一个要关灯,一个要开灯;一个要挂蚊帐,一个寻求露天感觉;一个10点上床,一个12点半入睡,如果你又是一个失眠患者,那就更苦了……而问题是,这些喜欢或恶习,往往又无法改变,惟一的办法只有“宽容”,而“宽”就是离他(她)远一点儿。
现在,不少夫妻的前身均为“独生子女”,他们有很强“假单身倾向”,喜欢独立自在的生活空间,而床,对他们而言,最好也是单人床。当然分床的前提是同居。换言之,他们依然是夫妻关系,有“性”趣的时候,再汇合在某床上温存一番,前半夜同床,后半夜分床,有张有弛,合分有秩。这种浪漫,有一点儿“偷”的感觉,有一种美妙的距离,还有一丝鲜美的依恋……
人的一生,除工作时间外,据统计,另有三分之一是在床上度过的,8小时内,需与他人合作。睡觉时,如果还要与另一半“合作”,这种无法放松的睡能不累吗?
台湾著名作家李昂女士说,夫妻同睡一张床的同居方式,可能只来自人类普遍的习俗,但并不表示即是普遍真理,习俗也不一定就合乎人性,有的甚至违背情理。
在美国纽约,有近百万男女“分偶”,甚至比同居不同房的族群走得更远一些,他们分别有自己的住所,但仍维持彼此的“爱情”及“婚姻”关系,《纽约时报》杂志所做的一份统计表明,“分偶”关系实际上能维持很长,并且稳定,发生“外遇”的平均频率反而比同居或传统婚姻模式中的男女要低,换句话说,即他们对彼此更忠贞。可见,同居但不同床,并不会削弱夫妻双方的亲密关系,反而会促进夫妻双方的情感一直保持鲜活、生动。
由此可见,伴侣可能有理想的性关系,但在床上却不一定和谐,有心人曾在一百对夫妻中进行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人最不能接受另一半的“不良行为”是:(1)一个争夺绒被,另一个以牙还牙;(2)一方在床上翻来覆去,另一个不胜其烦;(3)床上排气及脚臭,指甲的刺割和打鼾;(4)踹脚、说梦话等。一位女性甚至提到,她对丈夫的呼吸很反感,似乎这不合情理,但她解释是由于他的气息呼到她脸上,有大蒜的味道,令她受不了;也有女性说,床上有一点儿面包屑也睡不好,但她们的丈夫却能背压一块蛋糕也睡得香。
对此,婚姻专家认为,夫妻关系真正成熟的表现是:两人同房,但不一定同床。
浴缸里暧昧的温泉与身体(1)
(口述女主角 小黄)
我是个心太软的女人,当年大新(我先生)追求我,久攻之下,我终于缴械投降。其实,他并不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选,但我被他的执着与狂热所感动,结果“失足”成了他太太。
我先生学的是计算机软件设计,我是大学中文老师,我们几乎没有共同语言,他喜欢下棋,我喜欢跳舞,而对棋牌类游戏一窍不通。恋爱时,他会舍命陪君子地去舞厅看我成为全场的“娇”点,他的这种风度在我们结婚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大概是追我追累了,结婚对他而言是修成正果,该是把脚放得比头还高地好好享受一下的时候了。
我们是结婚后才正式有性关系的,这全归功于我的坚守。恋爱时,他对我是敬畏的,从不轻易动手动脚,他自觉是“高攀”我,所以一味迁就我。其实,很多时候,我是希望他紧紧搂抱我,或有进一步“探险”的,但是他不敢,浅尝即止,从不越雷池一步。有时候,我甚至有些恨他,那么粗犷的一个人,在我面前怎么会变得如此听话呢?他是误读了我的矫情,实际上,我更喜欢他能本色一些、自信一些、甚至霸道一些,但是非常遗憾。恋爱本是两人间一种零距离的接触,最起码也应保持一种“心跳的距离”,但他似乎太“尊重”我了,害得我患了严重的“恋爱皮肤饥饿症”。每次约会之后,无论刮风下雨,他都要送我到我家楼下,然后礼仪性地吻别,转身离去。我真有些恨铁不成钢,他怎么就无法“读”出我两眼的愁怨目光呢?他吻得太肤浅太小心了!
那是一些春风吹拂而没有下雨的日子。他打动了我的芳心,却不敢抚摸我的心。从那时起,我学会了手淫。每天晚上约会后回到家,我就放一浴缸温泉水,滴一些香精,放肆地把自己泡在温热的泉水里,再把(大新)送我的玫瑰花一朵一朵地撕碎,让花瓣漂浮在我身体的四周……滚烫滑润的泉水撩拨着我的心弦、挑逗着我的寂寞、浸泡着我的绮思……我很渴,呼吸加快,两颊绯红,好像是“晕汤”,又好像是一种高潮症状,有飞翔的感觉,但又有沉入海底的迷茫、忘我和一种逃脱不了的肉欲的快感,我一个人浅笑、闭目暇想,一个人自抚着粉臂、耳垂……直至脚尖,宝贝着自己每一寸肌肤,喃喃自语或叹息,我像浴缸里的小妖,自梳,抒情,直到筋疲力尽,无力,慵懒,赤足走出浴室,回到床前,倒杯红酒,轻啜,扪心自问:“我醉了?我怎么了?”
那阵子,大新几乎夜夜都带我去娱乐场所玩儿,回来后我便重温与水同欢的缠绵,整个浴缸里便洋溢起一种芳香欲望,温泉很烫,我更热。这种自慰的日子过了一年多之后,我和大新正式登记结婚。洞房花烛夜,我是带着期望与好奇被丈夫抱上婚床的,我是货真价实的处女身,他非常满意,也非常荣耀,犹如获得诺贝尔奖。他非常尽力,也很尽兴,我是他胜利的果实,来之不易,他如饥似渴地品尝着。
蜜月期过后(大约3个月吧),彼此的新鲜感过去了,我们做爱的时候,我开始顽皮地睁着眼睛看他“狰狞”贪婪的脸,对此,他很不适应,也不好意思,觉得我不入戏,只让他唱独角戏。可是,这不能怪我啊,因为他总是千篇一律的套路,让我觉得那更像是一种体操,单调、无趣、一步到位、一声不吭、埋头苦干,他只顾自己的身体“忙”,却从没有腾出一只手好好地感知过我的体温、我的湿度、我的心跳,以及我充满渴望的肌肤啊。他根本不了解女人的需求,他错误地认为温柔的事已在婚前做过做足了,而其实,他那时的温柔根本就没有落到实处;而结婚之后,在他看来,只要他做爱次数与时间够多够长就足以证明他有多么需要我和多么爱我,这就足够了,而不知道或都根本不想知道我需要怎样的爱抚,女人的身心是不可能单纯靠力量就可以征服的,他懂吗?他了解我爱情的穴位吗?他没有前戏,没有调情,没有重视我的反应,这样的性爱,对我而言,太低级了,每一次总是我还没完全进入角色,他就完成了任务,翻身呼呼睡去。我开始回味起婚前在浴缸里的种种华丽的想像,那种亲水的欲望,又莫名地跃上心头。
我有点儿哭笑不得,同样是半个钟头的时间,如今,丈夫的“努力”怎么就失去了作用,怎么就如隔靴搔痒一般?曾经是那么渴望“男友”零距离搂抱,可男友成了“丈夫”后,这零距离怎么就失去了杀伤人?难道只因为他重进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