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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公!”
几乎是在一夜间,赵军就彻底的改头换面,完成了自己人生的又一次褪变!
第四十三章
“一六三二年,我生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我们不是本地人。父亲是德国不来梅市人。他移居英国后,先住在赫尔市,经商发家后就收了生意,最后搬到约克市定居,并在那儿娶了我母亲。母亲娘家姓鲁宾逊,是当地的一家名门望族,因而给我取名叫鲁宾逊·克罗伊茨内。由于英国人一读〃克罗伊茨内〃这个德国姓,发音就走样,结果大家就叫我们〃克罗索〃,以致连我们自己也这么叫,这么写了。所以,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克罗索……”
冯刚逐字逐句的仔细读着,嘴里忍不住发出声的念叨出一句:“鲁宾逊。克罗索。”然后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这已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鲁宾逊漂流记》。头一天拿到这本书读的时候还只是走马观花看看热闹,这第二次读就完全想仔细彻底的再欣赏一遍了。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书写得太好!好到没边没沿,好到都……那啥了!总之是好到不能再好!太他妈带劲儿了!他用他那质朴无华的语言不止一次的在心里赞叹着。
冯刚太喜欢这书了!如果说最开始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为他打开了能看到另一个精彩世界的一扇窗的话,那这本《鲁宾逊漂流记》就是为他铺了一条通往这世界的平坦大道,让他可以在上面加速向前奔跑。
鲁宾逊为了自己航海的理想历尽苦难,做奴隶被拐卖并最终独自一人被抛弃在可怕的荒岛上;啥都没有,没有人际交往,没有体面的生活,有的只是漫长的孤独和无休止的为生存搏斗。这一切和自己的遭遇还是有许多共同点的,地窖里虽然衣食无忧却也和荒岛一样的寂寞一样的无处可逃。冯刚第一次在书中找了可以借鉴可以同病相怜的对象,那份兴奋自不用说,而且男孩爱冒险的天性,和对神秘大自然的向往好奇,无一不在这书里体现得淋漓尽致,让冯刚兴奋异常大呼过瘾。他被鲁宾逊的遭遇深深的感染了,被那种不屈不挠、逆境求存的精神打动,而且有那么一会儿,他甚至不再觉得眼前的地窖有多可怕了。热血沸腾中他仿佛听到浩瀚的大海在呼唤,面包树、食人族、树屋和其他所有神秘事物在呼唤,最重要的是,他听到了那个衣不蔽体胡子拉碴的鲁宾逊。克罗索在呼唤。这一切都象一剂神奇的强心针注入他的躯体,为他凭添无穷的力量和勇气,去重新审视自己所面临的一切,他也要象鲁宾逊。克罗索那样,和自己的地窖搏斗,人家能在那里二十七年而不死心,我又有啥不能的呢?保尔。柯察金教会了他坚强,而鲁宾逊干脆就明确的教给了他该怎么去做了!一切似乎都一下子变得很清晰很简单了。
态度决定行为,这句话用在冯刚身上再恰当不过了。他争胜好斗的性格也在读了这本书之后找到了更好的宣泄之处,那就是他要象鲁宾逊一样,和天斗!和地窖斗!和命运强加给他的一切斗!决不妥协!
“我是家里的小儿子,父母亲没让我学谋生的手艺,因此从小只是喜欢胡思乱想,一心想出洋远游。当时,我父亲年事已高,但他还是让我受了相当不错的教育。他曾送我去寄宿学校就读,还让我上免费学校接受乡村义务教育,一心一意想要我将来学法律。但我对一切都没有兴趣,只是想航海。
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他无比认真的继续读着,细细体会反复琢磨并生怕遗漏任何细节。
……
转眼间,冯刚在地窖里已经六个月了,昨晚他刚问过冯瘸子,知道今天是十月十二号,掰指算来正好六个月另四天。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自己还没疯,竟然还能笑得出来。刚下来的时候,他还以为离开了丽丽离开了自己的兄弟们,憋在这狭小的地窖哭自己会疯掉甚至会死掉呢。这是为什么?地窖里的他早就学会了和自己说话,问自己问题,然后再自己思考答案了。
就是因为有了这些好看的书,类似《鲁宾逊漂流记》这样的书,不用费什么力气他就可以自己给出答案。原来这世界竟然有这么多的不同寻常的人,有这么多不同寻常的事儿,而这些以前他在东大营呆了这么久竟然毫不知情,连丽丽、球子、柴宏傻杰他们也都不知道。作为不学无术的小流氓,冯刚当时根本不明白小说只是虚构的,他会想当然的把一切当成真实存在的事情,保尔。柯察金是真人真事;鲁宾逊也是真人真事;就象姥爷小时候给他讲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一样;都是真的,这更加深了书籍对他的感化。
以后出去一定要把这些介绍给丽丽、球子他们,让他们也见识一下,他这样想道,可一想到一群东大营的混子齐齐坐在傻杰或柴宏家的炕上,放下手里的刀枪,积极阅读热烈讨论的情景,自己也不禁哑然失笑,不打架不赌钱不挂马子,那些人都会毫不犹豫的离开他,去投奔别的战犯或老大。
离开就离开吧!那有啥了不起的?大不了我和丽丽……冯刚那时并未对自己刚冒出来的念头有更多想法,但他似乎暂时忘记了,前不久他最大的理想还是要当一名赫赫有名的黑社会老大。这说明了什么?
造物弄人,环境可以改变人的一切,仅仅读了几十本书,冯刚就不知不觉的被改变着,初衷和理想正渐行渐远,而他自己还一无所知呢。
“我开始认真地考虑自己所处的境遇和环境,并把每天的经历用笔详细地记录下来。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留给后人看,因为我相信,在我之后,不会有多少人上这荒岛来;我这样做,只是为了抒发胸中的心事,每日可以浏览,聊以自慰。现在,我已开始振作起来,不再灰心丧气,因此,我尽量自勉自慰。我把当前的祸福利害一一加以比较,以使自己知足安命。我按照商业簿记的格式,分〃借方〃和〃贷方〃,把我的幸运和不幸,好处和坏处公允地排列出来:祸与害:我流落荒岛,摆脱困境已属无望。
唯我独存,孤苦伶仃,困苦万状。
我与世隔绝,仿佛是一个隐士,一个流放者。
我没有衣服穿。
我无法抵御人类或野兽的袭击。
我没有人可以交谈,也没有人能解救我。
福与利:
唯我独生,船上同伴皆葬身海底。
在全体船员中,我独免一死;上帝既然以其神力救我一命,也必然会救我脱离目前的困境。
小岛虽荒凉,但我尚有粮食,不至饿死。
我地处热带,即使有衣服也穿不祝
在我所流落的孤岛上,没有我在非洲看到的那些猛兽。假如我在非洲沿岸覆舟,那又会怎样呢?
但上帝神奇地把船送到海岸附近,使我可以从船上取下许多有用的东西,让我终身受用不荆总而言之,从上述情况看,我目前的悲惨处境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但是,即使在这样的处境中,也祸福相济,有令人值得庆幸之处。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能从我不幸的遭遇中取得经验和教训。那就是,在万般不幸之中,可以把祸福利害一一加以比较,找出可以聊以自慰的事情,然后可以归入账目的〃贷方金额〃这一项。
现在,我对自己的处境稍感宽慰,就不再对着海面望眼欲穿,希求有什么船只经过了。我说,我已把这些事丢在一边,开始筹划度日之计,并尽可能地改善自己的生活。”
读到此处冯刚很受触动,翻来覆去的琢磨着,越想就越觉得有道理,于是放下书在炕头上的一个纸箱子里翻了起来。并很快找到以前冯瘸子拿下来的一个空白工作日记本,又从旧书包里拿出钢笔,放好桌子灌好墨水,他开始煞有介事的在本子上写了起来。
他要把这段话改成属于他自己的话——
“祸与害:我流落地角(窖),摆脱困境已属无望。
唯我独存,孤苦伶仃,困苦万状。
我与世隔绝,仿佛是一个隐士,一个流放者。。
我没有人可以交谈,也没有人能解救我。
我想丽丽,抱不到她。
福与利:
唯我独生,我的兄弟们都被老派抓起来现在顿(蹲)监狱,
他们在牢里吃窝头喝洗锅水,我想吃啥冯拐(瘸)子就做啥,连靠(熇)大虾都吃。
地角(窖)里不冷不热,风吹不到雨交(浇)不到。
老派抓不住我,疯宝也打不着我,没有生命危险
……”
冯刚写的很慢,字迹也歪歪扭扭还停留在小学三年级的水平,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地窖和荒岛一样,就是时间多,而且由于没有外界干扰少了许多繁尘诱惑,而变得心无旁鹜更容易专注一件事儿并持之以恒了。
用了很长时间写完这些后,冯刚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想起鲁宾逊在荒岛上连纸笔都没有还坚持写日记,就忍不住接着写起日记来。在他小时候有限的学习生涯里,他还是学过写日记的,就按照小时候老师教的那些写了起来,写到天气时,他连想都没想就写上了晴,仅仅作为对阳光的一种渴望,并从那天起每天日记里都是永远不变的——晴天。
“1995年10月12日,星期四,晴
今天早晨起来(,)我吃了冯拐(瘸)子做的早饭(,有)大米粥(、)馒头还有咸菜(,)热乎乎的味道好极了心情很(也)好(,)想到鲁宾逊我敬爱的鲁大哥刚到绝望岛时只能吃酸腐的老鹰肉(和)放了很久可能过期的干面包,我就希望他现在要是也和我在一起多好啊(。)然后我又拿起了这本《鲁宾逊漂流记》,我要再看一次,本来我昨天看了一次了,实在太好看了所以我还要再看一次。
还是说说我昨天看这本书的读后感吧,主人翁(公)――鲁滨逊简介: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三次离家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