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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好面子,所以我非考第一名不可。
因为死心眼,所以我对学习情有独钟永不放弃。
而这三点同时是我性格中的硬伤,也是我爱情失败的罪魁祸首。
生活波澜不惊。
白天在学校按部就班的混日子,虽然还是有男生送我零食、文具和情书,但我已经意兴阑珊,那些男生和无极显然不是一个档次,甚至比不上我的殷昊裴捷柳霁亭。
晚上我就做个乖乖女,陪我爸爸妈妈沿着校园外的湖泊散步,一家人其乐融融。
我妈妈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子,像我一样自尊自强又自卑。
我爸爸是我心目中的首席白马王子。他很帅——这一点看我就知道;他很酷——不苟言笑雷厉风行那种;他很有才华——教化学同时精通书法和古文。
所幸,我并没有强烈的恋父情结,只不过长大之后,我遇到男生总爱和我老爸作一下比较,然后无比嫉妒我老妈。
我要养蚕,所以我爸托人从乡下弄了一些蚕宝宝来让我养,他以为我对生物产生了兴趣,所以很支持我贴近自然。
每天下午放学,我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学校后面的田野里找桑树摘桑叶,一旦发现又宽又绿又嫩的桑叶就会两眼放光,简直比采桑女还要专业。
而那时候的我比较爱现,常常捧着我的养蚕盒到校园外的草地里炫耀给别的小孩看。
其实蚕的一生很富有传奇性。刚从虫卵里钻出来时,像是干瘪瘪的黑蚂蚁,然后,进入又黄又瘦又丑的童年期,几次蜕皮后,方才进入漫长的青春期,我最爱看他们这个时候,白白胖胖的,可爱死了,每次用桑叶把他们喂得走不动路,我都很有成就感。在他们作茧自缚之前,会变得通体透明,这是他们闭关前最后一场演出,也是他们最美的一刻,然后他们傻傻的用自己吐出的丝包埋自己,再出关时已是重生的飞蛾,交合,产卵,死去。
人生每一个步骤都是计划好的,没有后悔的机会,只能奋勇直前。
我家楼上住着和我同龄的一个男孩,他很胖,我从不叫他名字,只叫他胖子。胖子总是对我的蚕宝宝虎视眈眈,所以我很防备他。
“不许你碰。”看到他胖乎乎脏兮兮的手来抓我的蚕宝宝,我就大声喝斥。
那天他似乎格外有胆量,浑然不顾我的喝斥,硬是要来抓我的蚕宝宝。
“拿开,你的猪蹄!”我无奈的发现他力量比我大,于是口不择言的大叫。
我知道我错了,此后我再遇到胖人绝不会在人家面前提到和猪有关的词。
胖子生气地夺过我的盒子,甩到路边,然后,几个放学的中学生骑着自行车从盒子上碾了过去!
我哭了,我扯着胖子的衣服喊:“你害死了我的宝宝,你赔我宝宝来,你把我的宝宝还给我!”
呵,如果当时我和胖子都年长十岁,如果我再这样在大街上哭喊,会很具有戏剧性。
我根本没有勇气去看那些蚕宝宝的尸体,我这一辈子也没再养过蚕。
我很难过,因为我觉得我和无极的联结断了。
我恨胖子,因为我认为他的双手沾满了血腥。
他扼杀的不仅是我的宝宝,他扼杀的还有我和无极的情缘!
当时,我们学生中间很流行一篇文章,作者讲述了一个小故事,揭示的道理是:爱的反面并不是恨,而是遗忘。
于是,我对着胖子大喊:我要忘了你!
可我没办法忘了胖子,他后来成为我中学时代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从初中到高中,我们都在一个班,阴魂不散似的。
胖子初一的时候减肥了,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以后不要再叫我胖子。
但我置若罔闻。
我是个小心眼的女生,很记仇的女生。
胖子其实是个有脾气的人,一般来说,在中学里叱咤风云的人都有点脾气,比如无极,比如我,因为有资本嘛。但胖子对我很是忍让,甚至有些迁就,而我一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欠我五条蚕命呢!开玩笑。
自从我失去养蚕的乐趣,每天晚上就陪我妈守着电视机看泡沫剧。
我这辈子看过次数最多的电视剧不是《西游记》或者《新白娘子传奇》,而是《我本善良》,因为我们那里的有线台翻来覆去的放。
我那个时候对于英俊能干深情专一的“齐浩男”简直哈得不得了,对于他正邪两难的处境给与了深刻的同情。
难怪有人说,齐浩男以后,tvb再无第二人。温兆伦在那时也成了我们女生的最爱,他在《火玫瑰》中延续了那种迷人风格,以至于十年后,我看《流金岁月》的时候实在是感慨万千,人生真是无常啊,他和罗嘉良完全的调换了主次地位,齐浩男一去不还。
这当然是题外话,这里的重点是,我看着电视里的齐浩男,脑子里想的却是无极。我总是觉得无极长大了肯定是齐浩男那个样子,一举手一抬足都魅力无穷。
他就那样住在我的心里,和我一起成长,慢慢地。
(本章完)
第三章
我乐呵呵的背着妈妈给我买的新书包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涯。
我进入了初一三班。
入学第一天我就听到了最具爆炸性的消息:无极没有按程序升入初二。
不要误会,他没有留级,他只是从初一直升初三。原因是第二学期期终考试,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考了695分,高出第二名120分。
我的心像被人用狼锤敲了一下,很不能接受他跳级的事实,他为什么要跑得那么快呢,这样子我怎么才能追得上他呢?
我尝试着跟我爸说我也要跳级。
我爸看也不看我一眼:“跳什么跳?老老实实读你的书。”
我知道,我爸不会同意的,因为担任我班主任的是深得他器重的英语老师谭老师。她曾经教出了两届中考状元,所以她一定会把我好好雕塑打造,然后平平安安过渡给高中部的姜老师(也是我爸麾下一员得力干将),然后我十有八九可以进入中国最高学府——北大或者清华。
好像接力赛似的,我就是那根可怜的接力棒。
说实话,我很喜欢谭老师,她长得像混血儿,眉眼很深,美艳绝伦,而且有种女王般的高贵气质。
我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了英语,学习英语的热情空前高涨。
在家里,我管我爸爸不叫“爸爸”,我叫“爹地”,管我妈妈不叫“妈妈”,我叫“妈咪”。
这种融会贯通的学习方法奠定了我在英语学科的霸主地位,年纪上无人能望我项背,无人能挑战我第一名的权威。
很出人意料的,我在其他各科也逐渐显示出了王者气概,初一第一次年级统考,我囊括了七个第一。那纯粹是个意外,我自己都很奇怪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但从此我再也摆脱不了优等生的称号。
每个年级每个班,总有那么个一两个人会被老师揪出来塑造成模范榜样先锋兵,比如三年级的无极。许多老师也开始把这个荣幸赐予我,隔个一两天就会在班上作励志教育:“多向洛颜学习学习,人家为什么能坐得住?人家为什么能看得进去书?不勤奋就想考出好成绩怎么可能?看看人家,看看人家,每天晚上都学到十点钟!”
我不知道他们哪只眼睛看到我勤奋了,但是我也懒得去解释,有什么可解释的呢?说我的好成绩全是玩出来的?说我其实是个天才?
我不太愿意被当成天才,因为天才向来短命。
我也很了解老师的苦心,怎么能把天才塑造成大家学习的榜样呢?天才是大家学不来的,只有那些后天的东西,才是可以效仿和学习的,比如说刻苦勤奋读死书。
我于是也连连点头说:“是啊,我每天晚上十点才睡觉呢。”
我确实每天晚上十点才睡觉,因为我赖在我妈身边看电视。我对tvb的疯狂热爱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们有线电视台的台长很有水平,总是能及时引进很多盗版的tvb碟,更新速度比翡翠台差不了多少。
那段时间《天地男儿》红极一时,每天我们一群女生就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雪凝爱子建多点还是爱家立多点,子建爱雪凝多点还是爱蓉蓉多点。而我也放弃了温兆伦,冲入张智霖的fans团。
我确实是这个样子,喜欢的男演员走马观花地换,苹果说我是花心大萝卜,我从不否认。也许我真的很花心,但那只是我的表象,我说过我是个死心眼,我确实是。
在对待无极这个问题上,我十年如一日。
苹果是我的新同桌,她后来成为了我的知己良朋,也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女人。
我觉得苹果很美,很甜美的那种,一双眼睛又大又双又多情,会说话般的迷人。
苹果的名字是从英语来的,我们那时所学的英语有限,所以,她挑了个apple,我挑了个orange,我们约定这是只有彼此才懂的暗号。我当时自以为orange更好听一些,其实我错了,这两个名字似乎预示了我们的未来。
苹果红扑扑脆崩崩,好吃好看营养价值高,所以人见人爱。
橙子皮又厚汁又酸,注定得不到许多人的青睐。
苹果也喜欢无极,我本来打算生她的气,可是她的话打消了我的念头。
她说:初三整个年级百分之五十的女生都喜欢无极,再加上他去年迷倒的初二百分之五十的女生,再加上我们这批没有多少抵抗力的初一小女生,喜欢无极的女生不下一个团。
我虽然不知道一个团究竟有多少人,但那必定是个不小的数目,这么多的女生我要是一一生气怎么气得过来?所以我很理智的放弃了。
苹果和我站在一条战线上,我们一同收集关于无极的小道消息。
据说他去年领着一批男生趁晚自习时溜出去看龙舟会,晚上翻墙回来被班主任抓个正着,无极就像许文强似的把所有责任都扛在自己身上,全力维护他的跟从者。
听到这里,我们都对那个认真负责的班主任极为不满,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