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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者,炎帝之裔也。以义求之,盖古之大人(夸,大;父,男子美称)也。共工之力,能以摧山;“土伯九约,其角觺觺”(见楚辞招魂,王逸注:“土伯,后土之侯伯”);而姜姓之蚩尤,亦“兽身人语,铜头铁额”(御览卷七八引龙鱼河图)、“齿长二寸”(述异记):是炎帝裔属中,颇不乏魁梧奇伟之巨人也。
2 郭璞云:“言及于日将入也;逐音冑。”郝懿行云“北堂书钞一百三十三卷,李善注(文选)西京赋、鹦鹉赋及张协七命引此经并作『与日竞走』,初学记一卷引此经作『逐日』,史记礼书裴骃集解引此经作『与日逐走,日入』,并与今本异。”王念孙云:“御览天部三(卷三,影宋本作逐日——珂)、服用十二(卷七一0)作竞走,妖异三(卷八八七)作竞走,(文选)阮籍孤怀诗注引作夸父与日竞逐而渴死,其杖化为邓林,七命注引作竞走,书钞服饰二(卷一三三)作竞走,酒食三(卷一四四)同。”珂案:竞、逐互见,是一本作竞也。又经文入日,何焯校本作日入,黄丕烈、周叔彛M
3 珂案:海内西经云:“大泽方百里,群鸟所生及所解,在鴈门北。”大荒北经云:“有大泽方千里,群鸟所解。”即此大泽。毕沅以为即古之翰海,疑是。
4 珂案:?,古弃字。
5 郝懿行云:“列子汤问篇『弃其杖』下,有『尸膏肉所浸』五字。”
6 郭璞云:“夸父者,盖神人之名也;其能及日景而倾河渭,岂以走饮哉,寄用于走饮耳。几乎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矣。此以一体为万殊,存亡代谢,寄邓林而遯形,恶得寻其灵化哉!”毕沅云:“邓林即桃林也,邓、桃音相近。高诱注淮南子(墬形篇)云:『邓,犹木。』是也。列子(汤问篇)云:『邓林弥广数千里。』盖即中山经(中次六经)所云『夸父之山,北有桃林』矣。其地则楚之北境也。”
博父国1在聂耳东,其为人大,右手操青蛇,左手操黄蛇。邓林在其东,二树木2。一曰博父。
1 珂案:博父国当即夸父国,此处博父亦当作夸父,淮南子墬形篇云:“夸父耽耳在其北。”即谓是也。下文既有“一曰博父”,则此处不当复作博父亦已明矣;否则下文当作“一曰夸父”,二者必居其一也。
2 郝懿行云:“二树木,盖谓邓林二树而成林,言其大也。”
禹所积石之山1在其东,河水所入2。
1 毕沅曰:“当云禹所导积石之山,此脱导字。”王念孙校同。珂案:毕王之说疑非。寻检经文,积石之山有二:一曰积石,一曰禹所积石。大荒北经云:“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先槛大逢之山,河济所入,海北注焉,其西有山,名曰禹所积石。”即此禹所积石山也,其方位在北。西次三经云:“积石之山,其下有石门,河水冒以西流。”海内西经云:“河水出东北隅,以行其北,西南又入勃海,又出海外,即西而北,入禹所导积石山。”即积石之山也,其方位在西。郝懿行注此经以大荒北经禹所积石即此禹所积石、以西次三经积石之山为非固是矣,而以海内西经禹所导积石为此禹所积石,则不知何所据也。
2 郭璞云:“河出昆仑而潜行地下,至岭,复出注盐泽,从盐泽复行南,出于此山,而为中国河,遂注海也。书(禹贡)曰:『导河积石。』言时有壅塞,故导利以通之。”
拘缨之国1在其东,一手把缨2。一曰利缨之国3。
1 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句婴民,即此。高诱注云:“句婴读为九婴,北方之国。”则所未详也。
2 郭璞云:“言其人常以一手持冠缨也。或曰缨宜作瘿。”珂案:缨正宜作瘿。瘿,瘤也,多生于颈,其大者如悬瓠,有碍行动,故须以手拘之,此“拘瘿之国”之得名也。作拘缨者,同音通假,实亦拘瘿,非如郭注所云“常以一手持冠缨”也。山海经所记殊方异域之人,非异形即异禀,无为以“一手持冠缨”而亦列为一国之理,是不足深辨亦已明矣。
3 江绍原中国古代旅行之研究云:“利或是捋之讹。”说亦可供参考。
寻木长千里,在拘缨南,生河上西北1。
1 珂案:穆天子传卷六云:“天子乃钓于河,以观姑繇之木。”郭璞注:“姑繇,大木也。山海经云:『寻木长千里,生河(河原讹作海,从御览卷八百三十四引改)边。』谓此木之类。”当如郭说也。姑繇之木,即榣木,见西次三经槐江之山。说文六云:“?,昆侖河隅之長木也。”字省作榣耳。寻木亦此木之类也。
跂踵国1在拘缨东,其为人大,两足亦大2。一曰大踵3。
1 郭璞云:“跂音企。”
2 郭璞云:“其人行,脚跟不着地也。孝经钩命诀曰『焦侥跂踵,重译?塞』也。”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跂踵民,高诱注云:“跂踵民,踵不至地,以五指行也。”即郭注所本。然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引高注则作“反踵,国名,其人南行,迹北向也。”与此异义。大约跂踵本作支踵,支、反形近易讹,故兼二说。跂又作歧:吕氏春秋当染篇云:“夏桀染于歧踵戎。”即此也。经文“其为人大,两足亦大”,不足以释“跂踵”,疑有讹误。王念孙云:“御览人事十三作『其为人两足皆大』,南蛮六同。”查影宋本御览卷三七二(即人事十三)作“其为两足皆大”,卷七九0(即南蛮六)作“其人两足皆大”,“其为”“其人”,各脱一字,盖“其为人”也。“其为人两足皆大”,如所引近确,则经文“其为人大”之大字盖衍文也。然“两足皆大”,于释“跂踵”义犹扞格。疑大当作支,大、支形近而讹。“两足皆支,正所以释“跂踵”也;则此处经文实当作“其为人两足皆支”。
3 郝懿行云:“大踵疑当为支踵或反踵,并字形之讹。”珂案:作“反踵”是也。国名既为“跂踵”,则不当复作“支踵”,而作“大踵”乃未闻成说,故实祗宜作“反踵”。跂踵之为反踵,犹支舌之为反舌也。
欧丝之野在大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1。
1 郭璞云:“言噉桑而吐丝,盖蚕类也。”珂案:博物志异人云:“呕丝之野,有女子方跪据树而呕丝,北海外也。”呕丝即欧丝;呕,欧俗字。说文八云:“欧,吐也。”故郭注以噉桑吐丝为言。毕沅云欧当作沤,非也。此一简单神话,盖“蚕马”神话之雏型也。传为三国吴张俨所作恐亦仍出六朝人手笔之太古蚕马记(见搜神记卷十四)叙此神话云:“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余人,唯有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我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绝?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已。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亟乘以归。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父行,女与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已出失之。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其?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此盖是神话演变之结果也。前乎此(欧丝之野神话)者,有中次一十一山经所记“宣山,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叶大尺余,赤理、黄华、青叶,名曰帝女之桑”之帝女桑,惟仅着异桑,然已“女”“桑”相连为文。后乎此者,有荀子蚕赋:“身女好而头马首”,状蚕之态,已近“蚕马”。则知演变之迹象,实隐有脉络可寻也。吾国蚕丝发明甚早,妇女又专其职任,宜在人群想象中,以蚕之性态与养蚕妇女之形象相结合。至于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河图括地象云:“化民食桑,二十七年而身裹,九年生翼,十年而死之焉。”则是蚕桑神话之异闻,非关此也。
三桑无枝,在欧丝东,其木长百仞,无枝1。
1 郭璞云:“言皆长百仞也。”珂案:大荒北经云:“有三桑无枝。”北次二经云:“洹山,三桑生之,其树皆无枝,其高百仞。”即此。此无枝之三桑,当即跪据树欧丝女子之所食也。
范林方三百里1,在三桑东,洲环其下2。
1 郝懿行云:“范、泛通。太平御览五十七卷引顾恺之启蒙记曰:『泛林鼓于浪岭。』注云:『西北海有泛林,或方三百里,或百里,皆生海中浮土上,树根随浪鼓动。』即此也。”
2 郭璞云:“洲,水中可居者;环,绕也。”
务隅之山1,帝颛顼葬于阳2,九嫔葬于阴3。一曰爰有熊、罴、文虎、离朱、(丘鸟)久、视肉4。
1 珂案:海内东经云:“汉水出鲋鱼之山,帝颛顼葬于阳,九嫔葬于阴,四蛇卫之。”大荒北经云:“附禺之山,帝颛顼与九嫔葬焉。”即此务隅,皆声近字通也。
2 郭璞云:“颛顼,号为高阳,冢今在濮阳,故帝丘也。一曰顿丘县城门外广阳里中。”珂案: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皇览云:“颛顼冢,在东郡濮阳顿丘城门外广阳里中。”郭注盖本此。
3 郭璞云:“嫔,妇。”
4 毕沅云:“一本多此十四字也。”珂案:上述各物已见海外南经“狄山”节。(丘鸟)久,藏经本作鸱久,郝懿行于海外南经注亦谓(丘鸟)当作鸱。孙星衍校同郝注。
平丘1在三桑东,爰有遗玉2、青鸟3、视肉、杨柳、甘柤4、甘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