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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称: “臣等阅视高家堰地势,应如靳辅原议。”(《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二,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乙丑)而总漕慕天颜、侍郎孙在丰则与佛伦意见相左。慕天颜说: 尚书佛伦等人“皆从靳辅臆说,臣不敢附会。且靳辅倡举屯田一事,屯官丈占民田,百姓苦累”(蒋良骥《东华录》卷一四,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两种意见相持不下。大学士明珠支持靳辅,九卿诸臣也是赞成靳辅者居多。
御史郭琇上《特参河臣疏》,率先参劾靳辅: “靳辅治河多年,迄无成效。皇上爱民,开浚河口,靳辅专信幕客陈潢之言,百计阻挠,宜加惩处。”(《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正月丁酉)小于成龙又向皇帝揭发了明珠揽权纳贿的问题。郭琇再参劾明珠。明珠随即失势,靳辅自然也就跟着倒霉。这是靳辅的反对者的战术。郭琇参劾大学士明珠、余国柱等人树党营私,称他们是靳辅的后台,几人互相勾结,侵吞了大部分治河经费。对于贪污这一指控,靳辅似乎早有预防,他把治河账款交由陈潢亲自管理,无论大小开支,一笔一笔,陈潢都记得明明白白,没有丝毫遗漏。贪污指控,拿不出证据,只好不论。
郭琇疏劾靳辅,确实无道理,但是对权臣明珠的弹劾却大快人心。那日,正值明珠寿诞,大宴百官,郭琇忽然从袖里掏出弹章,当众宣读,然后饮大杯酒自罚,说: “郭琇无理。”随即昂然而出。郭琇力挫明珠势焰,也是间接受皇帝指使。康熙帝早就痛恨明珠把持朝政,排斥异己,这次他借题发挥,声东击西,免了明珠等人的职,赢得了道义人心,然而,却也输了道义人心。这真可谓是一阴一阳。明珠是贪官,治河观念却是对的,靳辅是清官,治河观念也是对的。他们的观念一致,就被一锅烩、一锅端了。官场无是非,清官也心寒。做皇帝的最怕大臣结党,因此鼓励大臣们互相攻讦拆台,自己则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今日拉甲方打乙方,明日拉乙方斗甲方,永远没有完结,可谓乐此不疲。于成龙是著名清官,深得康熙帝信任,康熙帝利用他来反对靳辅,是颇费苦心的,因为靳辅也是著名清官。
康熙帝赞同于成龙的方案,其实也就是皇上自己的方案。一些善于逢君之恶者,都拼命诋毁靳辅的治河功绩。给事中刘楷疏劾靳辅题补河员之权过重,他说: “河道官员题补之权总归河臣,若是虚己求才,果能奏安澜之效,也不可久擅用人大权。何况靳辅任事以来漫无寸功,只见每年上报河道冲决而已。以后大小河官,应仍由吏部选补。”这是非常厉害的一击。君主对于权力一向十分敏感,视臣工任用私人为擅权结党。后来于成龙任河道总督时也是如此,并说“宁杀于成龙,至于属下效力人等不可不用”,康熙帝当面予以斥责。
山东道御史陆祖修疏劾靳辅结交朝臣,说: “靳辅身虽外任,与九卿呼吸甚灵,会议定时,吏部尚书科尔坤、户部尚书佛伦、工部侍郎傅拉塔、左都御史葛思泰等不顾公议,左袒河臣(靳辅)。九卿中赞决异同者不过三四人,余者都依户部尚书佛伦等所奏具稿,箝众人之口。河臣积恶已盈,中外人心总望睿断罢斥。”(《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三,康熙二十七年二月癸丑)靳辅做了那么多的好事,竟然都成了罪证,就因为他与明珠等人是“一党”。
康熙帝召见靳辅询问,靳辅反唇相讥说: “于成龙久与结拜弟兄慕天颜频繁宴好,孙在丰亦与亲密异常者也。”又说: “郭琇与孙在丰为庚戌科同年,陆祖修为诸生时,拜慕天颜为师,又系孙在丰教习门生,刘楷、陆祖修己未科同年,并为江南人,与隐占田亩者,无非桑梓亲戚年谊之契,故彼呼此应。”“慕天颜与孙在丰结姻亲,因于成龙倡开海口之议,故必欲附和于成龙以攻臣而助孙在丰。”(《清史列传》卷八,《靳辅传》)。看来,治河之争,完全变成了朋党之争。这可不是皇帝所希望的。康熙帝只想证明自己正确,大臣却互相倾轧。既然是斗争,就不能处在孤立无援的地位,结党(“彼呼此应”)与党争(“党同伐异”)就不可避免。
孙在丰又上疏弹劾靳辅,说: “臣与佛伦等会勘河工时,原议海口应行挑浚,拟有疏稿后不以上闻。虽系佛伦主稿,实靳辅阴谋也。其幕客陈潢黩货无藉,法所不宥。”(《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甲戌)。两江总督董讷上奏说: “总河靳辅复欲筑重堤一道,臣等公议以为重堤可不必筑。其时佛伦亦从臣说,云依臣议。后来赵吉士忽而不从,云必须总河(靳辅)承担。遂面问靳辅,靳辅断不担承,因而众论游移。佛伦遂议筑重堤一道,想是若辈故作止局……佛伦又不容人说话,臣不得已而从之。”(《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甲戌)
康熙帝召见群臣再议河工之事。在廷议时,诸人互相诋诟,有失大臣体面。慕天颜、董讷说佛伦将看视河工后的公同奏稿私行易改。佛伦说: “董讷、慕天颜伙同党谋,将臣暗行巧陷。”于成龙指责靳辅于下河开浚,“百计阻挠,将海口已开工程不令成功,皆系妒嫉私心”。靳辅说: “慕天颜、孙在丰朋谋排挤,此二人原系亲家。”“于成龙与臣幕客陈潢结为兄弟,私通书札,岂正人所为?”“于成龙前在泰州妄自尊大,讹传他升兵部侍郎,信以为真。后知不确,疑为臣所阻抑……泰州士民曾有: ‘兵部侍郎冒不得,八人轿坐不得,司道官管不得’之歌。因羞成怒,恨臣刺骨。”于成龙又说: “靳辅事事贪黩,专任陈潢,横行无忌。拜陈潢为父,馈送华美楼房,三千银两,诸如此类,罪不胜诛。”“今数年以来,河道尽为靳辅所坏。”(《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
康熙帝希望群臣对此事能有所评议,然而“九卿各怀私意,畏惧汉军这斯,所以不肯定议”,“诸臣皆畏靳辅、于成龙,无一人与之辨难者”(《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康熙二十七年五月壬申)。于成龙挑浚海口的意见显然是幼稚的,偏偏皇帝也是如此。康熙帝就靳辅与于成龙之间的河工之争再次做出了明确的裁决。他说: “屯田害民,靳辅纵有百口亦不能辩,开海口乃必然应行之事。”“海水倒灌,无有是理。”(《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在黄河出海口附近必然会形成一大片积水的湿地,以今人的眼光来看,这是应该保护的。当初康熙帝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以为只有干地才是好的。此事,康熙帝显然缺乏“天人合一”的思想,而太突出了“人定胜天”的思想。他出于爱民的热情,急于疏浚海口,将一切违背自己意志的意见都视为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一旦把个人的私意掺入其中,技术问题也就成了政治问题。
明珠已被革官,虽然罪名是卖官受贿,其实,在治河问题上与皇帝意见不一才是主要原因。群臣更怕被皇帝视为结党,“今若有人顺靳辅而言,又恐议为靳辅之党,谁复敢言”。(《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丁酉)康熙的态度一明确,廷议中再也无人为靳辅申言。随后,三月二十四日,九卿等奉旨议复河工一案的应革人员,康熙帝诏命将靳辅革职,幕宾陈潢革去佥事道衔。慕天颜、熊一潇、赵吉士也分别以居官不善、庸劣、行止不端被革职。佛伦、孙在丰、董讷以及达奇纳分别降级留任,对两方人员作出处置。显然,康熙帝表面上是各打五十大板,但实际上,以于成龙为核心的汉军旗人朋党明显占了上风。尤其是将陈潢与靳辅同时削职,显然是康熙帝人为制造了朋党冤案。陈潢遭逮捕押解北京,未及下狱,即忧愤而死。康熙帝迁怒于陈潢,犹当初迁怒于高成美,大臣没有结党,皇帝也要制造朋党之狱。
一些人为了自保官位,见风使舵,连日间交章弹劾靳辅。连康熙帝也觉得太过分了,自己还特别褒奖过靳辅的治绩,如果靳辅全错了,自己岂不也错了吗? 现在他要反过来整肃于成龙的支持者了。康熙帝说: “近因靳辅被参,议论其过者甚多”,“众皆随声附和”。(《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三,康熙二十七年二月庚午)有些于成龙的支持者,以前却是靳辅的支持者,如两江总督董讷就是这样,有他亲自起草的奏章为证,但他却说是别人篡改了自己的原稿。佛伦拿出原稿呈交康熙帝,当场揭穿了他。河道总督慕天颜还故意制造假象,蒙蔽皇上,他下令漕船退回,又奏报运河不能通行,漕粮无法运京。督理河口疏浚工程的工部侍郎孙在丰,经过实地考察,也认为靳辅的方法合理并予以支持,可后来他主持河工时又反对靳辅的方案,康熙帝将他们一一革职或降级。康熙帝及时将彻底否定靳辅之风刹住了。
接替孙在丰督理下河工程的是凯音布,姓西林觉罗氏,满洲正白旗人,自笔帖式累迁至左副都御史、户部侍郎。他为人正直,办事也精干。甫到任所,便发现靳辅所开之中河,水足流畅,商贾舟楫往来不绝,颇有些欣欣向荣的气象,事实与于成龙所说不符。他据实上奏。康熙帝很生气,下谕旨批评于成龙说: “前于成龙奏云,靳辅开中河无所裨益,甚为累民,河道已为靳辅大坏矣。今凯音布等往勘中河,奏云,河内商贾船行不绝,若塞支河之口,则骆马湖之水汇流中河,水势既大,漕艘可通。今数年以来,河道未曾冲决,漕艘亦未至有误。若谓靳辅治河全无裨益,微独靳辅不服,朕亦不惬于心矣。于成龙在直隶爱民缉盗,居官颇优,但怀挟私仇,阻挠河务,殊为不合。”接着又斥责其他攻击靳辅的人说: “今九卿已将靳辅议罪,皆言其治河无益。若王新命闻之,亦顺从于成龙之说,以靳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