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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这个世界,秘密是太多了,因为谎言太多。我们其实就是生活在无穷的秘密之中,每个秘密都很难说和人类的命运无关,久而久之,难免麻木,任是惊天大密,充其量也就是姑妄听之。而且,所谓的秘密,说来说去也就是那么几种类型,令人生厌,最多骗骗那些天真而轻信的菜鸟。说来也奇怪,很多人明明知道所谓的秘密多为无稽之谈,却还要傻头傻脑地趋之若鹜,甘之如饴。是自欺,是无聊,还是因为永恒的窥视欲?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有无知,就有秘密。
秘密本质上是雷同的,相似的,乏味的,通向秘密的道路却各有巧妙不同。看悬疑惊悚小说,外行就像那个猴急的贾瑞一样,总是急不可耐地要直奔大结局,完全不解风情,老手却更往重推理和解谜的过程。此中的真味,和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一模一样。在这一点上,丹·布朗干得很出色。
比如说,那个死者在地上用鲜血写就的数列,固然是要把苏菲卷进来,如果和下面的诗句结合起来,难道不是暗示那些字母也要重新组合?果然,这是一个字谜,谜底是—幅绝世名画,至于是哪—幅画,大家可以自己动手试—试。不过,我最佩服的是在小说的后面,这串数字竟然又被用了—遍。根据名画背后的钥匙,兰顿和苏菲来到瑞士银行的密室,外面追兵马上就要破门而人,情形十分危急,里面的保险库却要取物者输入十位数字的密码,而且只允许输入一次。就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兰顿终于想起了那串数字:1332211185。够聪明吧?不,还有更聪明的人。就在他要按下确认键的当口,苏菲挡住了他,把数字修改为1123581321。想得明白吗,为什么后面的数字是正确的?这绝对是神来之笔,最妙的是作出正确的选择根本不需要额外的知识,只需要一点点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和最合乎逻辑的推理。
上面说到的名画还只是层层叠套的无数画谜的开始。在这些画中,不仅暗藏着通向秘密的钥匙,画中的人物和意象还隐藏着一些尘封已久而又与本书主旨密切相关的故事。这些画都出自达芬奇之手。布朗研究艺术史和地下宗教社团史多年,他告诉我们,达芬奇表面上是个虔诚的教徒,兢兢业业为教皇服务,骨子却是个绝对的异端。他是长期饱受教廷迫害的—个地下教派的首脑。这个名为PrioryofSion的秘密社团,成立于一0九九年,它的使命是坚守和捍卫一个两千年来教廷既恨且怕,竭力要摧毁的一个关于基督的秘密。这个秘密是——
哈,我不是说过嘛,重要的不是秘密本身,更何况我早巳坏了规矩,把小说的秘密抖落得太多了。
这个秘密据说是真的,从本世纪以来,已经出现在不少的电影、小说和戏剧里了,像卡赞察基斯的《耶稣基督的最后诱惑》,艾柯的《福柯摆》,韦伯的《耶稣基督超级明星》都对此有明确或间接地涉及。不少学术的或准学术的著作也把它当作严肃的课题来研究,代表作有迈克尔·柏坚特生(MichaelBaigent)等人的《圣血和圣杯》(HolyBlood,HolyGrail)。至于PrioryofSion,随便用google查一下,就可以得到几千个结果。根据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发现的秘密档案,PrioryofSion的历届掌门人都是人类文化史上闪闪发亮的巨星,除了达芬奇,还有波提切利,牛顿,雨果,德彪西等人。是什么样的渊源把这些大师们连接在一条血线上?
就拿达芬奇来说吧,这当然是个在任何意义上都远远超越他的时代的人。按照布朗的说法,达芬奇的思想和他所要保护的秘密既不能容于当世,就只能用他的艺术作品来隐晦地表达,所以他的绘画作品中到处都是暗藏的象征和密码。比如((蒙娜丽莎》,为什么要把人物背后左面的地面画得比右面低?因为画家要让她从左面看过去显得更大,更庄重堂皇。左是代表女性的,达芬奇骨子里是个女性主义者,所以要从“左”的一面来弘扬女性。如果这听上去有些牵强的话,现代电脑扫描的结果发现蒙娜丽莎的面部和达芬奇的自画像有很多相似之处。达芬奇为什么要把自己画进一个永恒的女性形象?因为他要用这种方式隐晦地挑战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男性霸权话语。蒙娜丽莎既不是男的,也不是女的,她/他是一个雌雄合体,这是达芬奇心目中人性最理想的结合方式,男人和女人平等地融合在一起。从字源上来看,古埃及的生殖男神叫AMON,生殖女神叫L'ISA,稍微玩一点变体的游戏,合在一起的话,就变成了MonaLisa。
还有更惊人的,仔细看看那个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壁画。我们都知道这是一顿—个男人加上十二个男人的晚饭。可是再好好看看紧挨着基督右手的那个人,这个一头秀丽红发,双手宁静交叠,胸部微微隆起的漂亮门徒真是男人吗?这个人的衣服和基督的衣服仿佛互为镜像,一个穿红袍蓝篷,一个穿蓝袍红篷。他俩的髋部好像是碰在一起的,但是上半身却似乎有意拉开一点距离,构成一个V字的形状。在象征学者的眼里,V长期以来—直是和一些女性的意像密切相关的。
奇怪的是,几百年来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也许,太伟大的作品和过分强大的传统总是会让我们都瞎了眼。可是,现在人们终于开始注意到这个人了。一些研究者说,她真是女人,她就是有名的抹大拉(MaryMagdalene),圣经上说她是个妓女,被基督所拯救和赦免。再看一下画中俩人的姿势,他们俩的身体轮廓连在—起犹如—个大写的M。现在有人相信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那么简单,长话短说吧,他们结婚了,而且生了孩子,血统—直延续到今天。
瞧,一不小心,这个秘密又被我绕回来了。看来在秘密面前,我们实在是无处可逃。不过放心,小说中天机多多,稍微在这里泄露一二是不会严重败坏未读者的阅读兴趣的。而且这些所谓的秘密,本来就是严重争议的话题,足够写好些个博土论文了。达芬奇专家会争辩说,不对,最后的晚餐上哪里有什么女人,那根本就是约翰,达芬奇在原作的草稿上画得清清楚楚,每一个使徒都标上了姓名。如果真是抹大拉的话,约翰到哪里去了?难道基督和达芬奇竟会弃约翰而不顾?那可是主最心爱的使徒啊。
假作真时真亦假,还是别认死理了,让我们充分享受阅读的乐趣吧。《达芬奇密码》虽然穿插了这些宗教和艺术史的知识,但作者讲得清晰明快,完全不影响故事的高速发展,读者很可以充分地得其要领,绝对不会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相形之下,像大名鼎鼎的学者艾柯写的《福柯摆》,也是涉及到基督和抹大拉的故事,他是这个领域方面真正的行家,十分细致严谨,表现的主题当然远比布朗要丰富深刻得多。《福柯摆》应该是最出色的学者小说了,可是读起来实在艰涩沉闷,那种刻板的学究气是怎么都掩饰不住的。说老实话,在领教
过《福柯摆》之后,看到学者们写的小说,我总是心存敬意,掩鼻而逃。
四
这就触及到我长期以来的一桩心事。我是一个文学系的教师,我在课堂上教学生细读乔伊斯、叶芝、卡夫卡、艾略特、海明威。我剥笋抽茧地给他们分析大师们的主题、象征、风格、修辞,细到毫发,自己也蛮觉得像回事,仿佛是把妙处都发掘钩引出来,把自己都讲晕了。可奇怪的是,回到家里,除了备课和为了写论文完成工作量以外,我很少会有主动要拿一本什么名著出来倚在床上细细品读的愿望。我还是很爱读小说,可是能让我一个饿虎扑食地抢来看的,能让我挑灯夜读的,大多是通俗小说。
我常常而为此感到惭隗。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出了什么毛病?或者说这是文学系的毛病,甚至是纯文学本身的毛病?很难说。但是有一点我算是想明白了:我的通俗文学执迷,与我童年少年时期的阅读经验大有渊源。我小时候狂热阅读的作品,像《野火春风斗古城》、《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等等,全部同惊心动魄的斗争有关:人物是平面的,性格是简单的,敌人是凶恶的,斗争是激烈的,情节是曲折的,刺激是强烈的,胜利是最终的……这和西方的惊悚小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那是文学最稀缺的年代,也是我个人历史上最热爱文学的年代。这种热爱的程度,同上瘾没有什么两样。我口味就那么早早地被定型了。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我的大脑皮层对刺激所需的阈值早就被提得很高,等闲的刺激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既然今天这些老作品已激不起我的阅读兴趣,我当然会本能地寻找和它们同属一类但却更加“杀根”的东西来看,那就是西方的通俗小说。
《达芬奇密码》让我有一种特别的怀旧的感觉,因为通篇没有那些西方通俗小说中常见的性描写,文笔清新干净。以作者的才情,他根本就不屑于写那种无聊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高手风范。像谢尔顿、柯林斯、华莱士之流,总要弄些和情节毫无关系的恶心吧唧的下流场面来糊弄人,令人望而生厌,早已为我所唾弃。布朗不但不写性性,连爱情都几乎不写。兰顿和苏菲是那样地相互救助,生死与共却只是到了小说最后才有一点点微弱的爱情表示,这实在是太对我的胃口了,因为我过去最爱看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爱情,就是这么纯洁,这么朦胧。
读《达芬奇密码》,就是我怀念自己童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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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现代加密术之父?
一部刚刚出版的新书却披露了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艺术家达芬奇鲜为人知的事实———这位画家同时也是加密术的开路先锋,他众多绘画作品中所暗藏的玄机至今无人能够破解,而且他的许多加密设计也令人忍不住拍案叫绝!小说家丹?布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