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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的资料,想起了她刚离开时他行尸走肉的状态。
在她离开的最初的日子,他发了疯地找她,除了找她,生活不剩下什么,他也不记得自己还做过什么。可怎么也找不到她,渐渐地心灰意冷,但并不曾放弃希望,连放弃的念头都未想过。并不是没有埋怨过,也不是没有恨过。起初恨她的不信任,不向自己求证,不等自己解释,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更恨她的绝情,竟然半点消息都不留就仿佛人间蒸发。可后边他发现,他对她,与其说是恨她,不如说是更恨自己,那种被他深入骨髓,融入骨血的不是对她的恨,而是铸成了刻骨铭心的爱。
那时候,与他私交最好的发小都说她私奔了,与沈尘风一起私奔了。但他不信,一个字都不信。
漆郗对沈尘风的感情如何,他很清楚。要是她喜欢沈尘风,那晚到两年的他怎么有机会与她结婚,怎么可能插足进到她那种感情洁癖到了极点的情感中。
而沈尘风对漆郗的感情,他也能看明白几分,只不过是不予置评。
他们俩,只不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所以他从不干涉她的交友,只是希望她自己能早日看清楚解决好。
可是相信归相信,他们一起离开的也是事实,而这个事实,让他发了狠的嫉妒,也发了狠的恨,恨到了极点。
可无论怎样恨她,无论怎样折磨自己让自己忘了她,也只是徒劳。
他对她,放不下,割舍不了。
佛说:世上有八苦:生、老、病、死、爱离别、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他的八苦,早已在与她眼神交汇的刹那就和她紧紧连在了一起。有她在,苦已不是苦,是甜,是林间山泉那种自然而然的甜,是对生命与奇迹从未有过的感激。而无她在,一切都变成了苦,他已不知甜是什么滋味。
佛说:勘破、放下,方能自在。可是,关于她,他既不想也不愿勘破,更是始终放不下,他找了这么多年才找到了她,怎么舍得就此放下!而没有她的自在,他宁可不要!
并不是她太好,也不是别人太差。事实上,比她好的女人多了,可她就是他心中的唯一,他对她有了执念,那种非她不可的执念。他想,他是染上了那种叫做漆郗的毒,无从戒起也戒不了,她已渗透他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每一个细胞,除了她,无人能解,只能毒发生亡。
既然不该在乎的已经在乎了,不该等的也等了那么多年了,那么,再等几年又有什么呢?谁让自己对她情根深种,无法自拔!
想通了这,他也想通了其他,开始收拾自己,用最佳的状态找她、等她!
曾在他们去欧洲蜜月的时候,她对他开玩笑说像不像去私奔,他认真想过能与她一起私奔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生活,会是一个很愉悦而不错的提议。他竟然觉得“私奔”是个可爱的词,而“可爱”这个多年不曾出现在他脑海了的词居然被他频频用在了她的身上。
但知道她与沈尘风一起走了,让他对“私奔”的好感消失殆尽,甚至觉得这个词可恶之极,刺眼更刺心。
当时的他,是爱着她的,爱到自己都不知道的程度,倾尽全力满心满意的顺着她,宠着她,不想她有一点点的不高兴。无论什么,只要她要,只要他有,他都无条件满足她。就算她要的他没有,他也会全力帮她找到。知道她喜欢自由,那他就给她,对她一直是范围内的“放养”,以为让她顶着个夏太太的身份就不会走失,让她自由发挥不逼她,只希望她能今早发现他的感情,也能正视她自己的感情,可他,似乎还是用错了方法。她是认清了她自己的感情,却同时对他对她的感情产生了猜疑和不确定,最终选择了逃离。
而现在,不仅找到了她,她还为他生了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儿子,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现在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他的意料,那一切都得从长计议。
可无论如何,这一生,他是不会放弃她的。
只不过,经过上一次的教训,现在的他,势必要调整策略,每一步都让她清楚明白,同时也逼出她的感情。
他可不想她再来一次带子抛夫出走。
这种错误,犯一次已经是极限。
第11章 第十一章
她对他越来越胡闹,是不是证明她开始依赖他了?
几天相处下来,漆郗已经弄懂了夏亦清的生活模式:每天她七点起床总能看到他已经在门口,她去洗漱,他去准备早餐,然后叫小义起床给他洗漱。三人吃完早餐,八点准时出门先送小义去幼儿园,然后他陪她去公司。之后除了她要开会的时间,他都会和她待在办公室,就算是她有事要出去,他也一定会无视她的意愿陪同,他俩俨然成了“连体婴”,会陪她一起吃午饭,抱着她睡午觉,下班后接上小义一起吃晚餐,不到晚上小义睡着后他是不会离开她家的。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更何况这尊大神是不请自来的,要送走他谈何容易,除非他自愿离开。
而由于有他在,唐淇淇只在他和自己来上班的第一天下午四点的时候准时出现在她办公室门口,可只看了一眼就毫不留恋的走了,从此之后不在出现在她的办公室,其他几人也一样。
虽然说他是很好看不错,她也承认他是她见过的最有气质也最有气势的男人,可是天天看还是有可能会审美疲劳的,而且气质什么的要有距离才能明显的感觉出来,而他天天和自己待一块,她感觉出的只有流氓气质。况且公司里关于他们的绯闻已经铺天盖地也就算了,别人说什么她是管不了的,可是唐淇淇她们几个每次见到他们都笑得一脸风骚,就差在脸上明明白白写上“暧昧”两个大字,她们那诡异的眼神,想起来都浑身难受,真是遇人不淑。而身边这尊大佛,居然还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一般风轻云淡的和她们打招呼。要不是身边有他,她知道她们早就冲上来对她大刑伺候了。可她宁愿被她们打一顿也不想忍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漆郗看着悠闲地坐在自己沙发上的夏亦清,心里极度不平衡:为什么同样身为总裁,他却可以这样闲?况且他的公司比她的应该忙了不止几倍。
夏亦清感觉到她的目光,合上手里的书,闲闲的看着她:“说吧,什么事?”
“你很闲吗?”漆郗愤愤的开口。
“没有你忙!”就算再忙也想陪着你,只有把你放在我眼前才放心。
。。。。。。讽刺!赤裸裸的讽刺!漆郗发现自己就是在做蠢事,决定不再理他。
下班后,夏亦清载着漆郗往家里驶去。到一家超市前,漆郗让他停车去超市。
“你要买东西?”
“买菜做饭!”他们已经连着在外边吃了三天了,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你会?”他只知道她就会煮泡面。
“废话,不然难道你做?”居然怀疑她做母亲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夏亦清看着她瞬间像踩到尾巴的猫,炸毛了,嘴角上扬牵起她的手边往里走边回答:“也不是不可以。”
“不用!”小义说想吃她做的糖醋排骨和西兰花炒虾仁了。
在超市挑好肉,漆郗想让超市人员帮忙切好,夏亦清提过来就走。
漆郗一把拉住他的手:“你行吗?”怀疑的口气。
“我行不行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夏亦清在他耳边轻声说。
居然问男人行不行的问题,看来她是不知道社会的险恶更不知道男人的险恶啊,但他不得不压低声音提醒她一句:“以后不要问男人这种问题,特别是我!”
漆郗看到身边一对年轻情侣暧昧的眼神,反应过来连耳根都红了,放开拉着他的手就要打他,却被他反手拉住,吐出一句“流氓!”
回到家,夏亦清三下两下就把要切的菜收拾的妥妥当当,漆郗在一边看得啧啧称赞。切好菜后,漆郗让他去客厅休息一下,剩下的她来就行。
夏亦清嘴里虽然答应了,却并没去客厅,而是在杵在厨房门口,看着她有条不紊的在厨房忙碌,这应该是一个男人最幸福的时刻吧,他情不自禁走过去从后面环住她:“什么时候学会的?”
“嗯?哦,烧菜啊,四年前啊!”漆郗慢一拍半的回答。
“一定很辛苦吧?”
“一点也不,我是天才嘛!”漆郗有些疑惑的看着他,感到他此时的眼神似乎包含着一些心疼与自责,她下意识的就不想告诉他她当初是怎样过来的,不想让他伤心。
辛苦,怎么会不辛苦。确实如他所言,上帝似乎是遗忘了给她分配厨艺方面的天分,烧菜成了她人生中最大的难题,也是不得不攻克的。
当年她从医院床上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的妈了后,觉得今后的生活最大的就是吃饭问题。虽然说那时孩子还小,都是喝奶,可以后他总是要吃饭的。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那就好对付,吃泡面饼干煮粥或者干脆到外面吃都行,可孩子不行,找保姆的话,人家也有有事不在的时候,所以最保险的方法就是自己会做。况且她觉得自己的孩子要是不能吃上自己妈妈做的饭,多少是有些遗憾的。所以,她又在医院呆了一个半月后回到家的头等大事,就是进厨房练厨艺。
可是,她的首战。。。。。。实在是惨不忍睹!切菜切破了手指、糖和盐分不清、醋和酱油反着用、煮饭忘了放水、炒菜没把菜里的水弄掉直接丢进去被溅起的油烫到。。。。。。总之就是饭没做成功却把整个厨房弄得像刚打过仗一样,满地的狼藉,还好有沈尘风和陌如及时救场,不然她刚出院又得进去,搞不好好还会把家给毁了。
在那之前,她实在是不知道自己的厨艺会这么差,总觉得做菜煮饭应该是很简单的事,以前看她妈她爸在厨房做事挺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