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年后,一场风寒要走了瑞王的性命,没有任何预兆的,瑞王就那样死在了央城。
瑞王死的那天,卓妃卿一直远远地看着锦华,仿佛一靠近就会被锦华的悲伤所融化,那种悲哀到一靠近就会让人心碎的感触,卓妃卿始终都记得。
那一日的淅沥大雨,把天地间所有的尘埃都洗去,连绵不绝铺天盖地席卷过来,整个央城死寂一片,连鸟鸣都没有出现。却不知道为什么,在雨中的草地间竟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鸢尾花。
瑞王的死只有锦华与卓妃卿还有一个嬷嬷知道,锦华看着窗外那寒人的雨水,一个人沉默地说道:“本宫的孩子,最终还是没有等到回宫的那一日,但是瑞儿不会白死的,该是他的本宫还是会给他的。”
最后锦华让嬷嬷连夜找了一个与瑞王有着几分相似的男孩带来央城,把他锁在房内,对外宣称瑞王得了痢疾,暂时无法见人。
但是卓妃卿还是感觉到了锦华的变化,那种靠近即会被灼伤的寒气。
她不知道锦华为什么不把瑞王病逝的消息宣布出去,但是她知道锦华的心中一直心如明镜,她在下棋,还没到收尾的时候。
先帝末年,先帝病入膏肓倒床三月迟迟不醒,三王乱政,锦璃与左相的宫闱私情也渐渐显露出来。越到这个时候,锦璃就越发心慌,那个远在央城的姐姐和她的儿子,总是让她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皇后锦璃,为了稳固太子的地位,便与左相联合,视积善锦家以及央城华妃仿佛如临大敌。因为她恨锦华,恨锦家的每一个人,在他们眼里永远只有锦华和锦瑕,而她锦璃只是一个配角,明明应该是万千宠爱的小妹,却永远在演独角戏,她打从心底厌恶锦家和锦华。
在这种每个人都人心惶惶的时刻,央城迎来了一位客人,那是卓妃卿第一次见到商珏,她隔着重重花影,窥视着那个人中龙凤的男人。
商珏似乎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行踪,只是穿着寻常书生穿的泛白直裰,但是那走路的风骨与姿态,却是连普通的书生衣服都无法掩盖住,在卓妃卿眼中,那个男人全身都在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这世上,也只有锦华这样的女人才可以与他平起平坐,只可惜命运弄人,原本联合在一起可以披荆斩棘的一对璧人,却被硬生生拆成了两半。
卓妃卿无法走进去听他们说了什么,因为锦华不让她靠近,卓妃卿只能远远地看,看着他们两人的神态,明明是多年未见,却仿佛陌生人那般,神情尽是疏离,完全想不到他们曾经却也是一对良人。
卓妃卿不知道商珏与锦华达成了什么协议,只知道最后锦华满意地笑了,她很久不曾笑过了。而商珏直到最后都是面无表情,他眼中的冷意仿佛能浇灭一切希望。
商珏离开后,卓妃卿一直都躲在花影后偷偷瞄着他,直到他的背影最后完全消失,而这一切却也全部看在了锦华的眼里。
锦华问她:“你喜欢商相,喜欢本宫就让你嫁给他好不好?”
卓妃卿以为锦华只是随口一说,却不知锦华真的做到了。
商珏与锦华的秘密协定至今无人知道,卓妃卿只知道在那日之后,朝廷中举足轻重的右相商珏竟然在这个朝纲不稳,三王乱政,皇帝不醒的时候,离开了京城,请命去西北巡兵。
一时间朝堂人心惶惶,流言不绝。
先帝忽然就驾崩了,三王动乱,三王再互相消耗中,最后骁勇的吴王生擒了秦王、燕王,全胜之后举兵入京。以武将世家发家,代代出英豪的积善锦家被皇后锦璃与左相压制、打压许久,即使朝廷百官伏阙的情况下,锦璃也不愿意让威震将军锦山出征抗敌,她害怕。
最后锦家不顾皇命,老将军锦山亲自率锦家红刀君出兵抗敌,锦家的红刀军威震海内,名不虚传,十日内将吴王打得节节败退,不得不撤回漠北,在撤回漠北的路上,被老将军锦山生擒了吴王。
红刀军带着吴王人头一路回宫,在皇宫内径直前行,无人敢前来阻拦,在红刀君的身侧,宫人们竟然看到了昔日宠冠六宫的华妃,只是华妃老了,即使是那般的女人,也难掩眉间的沧桑之色,但是那股气势,却丝毫未减。
华妃手中拿着一柄长长的利刃,没人知道她要做什么,只是在一炷香之后,这柄长长的利刃刺进了左相的喉咙,血水喷溅,溅了锦华的衣角。
随后她将那柄长长的利刃横在了妹妹锦璃的颈项间,她细细眯着眼角,用一种冷漠的神情看着锦璃,她缓缓开口,“三妹,这柄剑刚刚刺穿了你心爱之人的喉咙,这血还是热的。”
锦璃不说话,她只是死死瞪着锦华,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恐惧,她手中紧紧抱着一张黄色的锦帛。
锦华细细瞧着锦璃,一寸寸地瞄着她的眉目,她说道:“三妹,你那抱着的是什么,是遗诏?愚蠢如你,也该知道事到如今,一张薄薄的锦帛,能保得了你什么?”
锦璃一字一句挤出牙关说道:“积善锦家,不许同门相残,姐姐你莫要忘了。”
锦华浅浅笑了,她用剑挑起锦璃的下巴说道:“白日做梦;积善锦家早已经把你除名,是你自作自受,多好的棋,被你下成这样。”
锦璃凄惨笑道:“笑死人了;积善锦家是本宫见过最让人恶心的家族;少和本宫提。”
锦华冷眼旁观;她微微提起长剑;锋利的刀光折射出了她冷淡有些苍白的面容;她说道:“即使你厌恶,却也不能舍弃,因为它是保护你的利器,可是你却天生愚钝,始终想不明白这一点,与积善锦家越走越远,与左相联合压制锦家,才是你这步棋最大的败笔。”
“那是因为你把商相请离了京城,如果商相在……”
锦华低声说道:“胜棋被你走入绝境,怨不得他人。”
锦璃咬牙切齿,“锦华,你这个蛇蝎妇人,你才是最毒妇人心。”
锦华微微挑眼,居高临下看着锦璃,一贯地倨傲姿态,她说:“三妹,你必定会死在我的剑下,当初你逐我去央城,一定没有想到今日我会卷土重来,我知道有一日你也会和我一样卷土重来,但是我却绝对不会给你重来的机会。”
说完,锦华的手微微提起,对着锦璃的喉咙直直地刺去,片刻就听到锦璃喉咙间骨裂的声音,长剑刺穿而出,带着温热的血,竟是一点血没有溅出来。
锦璃跪在那儿,喉咙被长剑跳着,到死,都是憎恨而不能瞑目的眼神。锦华站在她的面前,用那个姿势站了许久。
良久过后,锦华扯过已经吓傻了的太子,将他丢给身边的嬷嬷说道:“把太子灌下蛇果,让他从此变得痴傻,再把他的脸用火烧伤,告诉他们这就是本宫的儿子瑞王,把央城的那个替死鬼拉过来当太子处理掉。”
卓妃卿当时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锦华一定要锦璃的儿子来伪装瑞王,很多年后她才稍微明白了一下当时锦华的感情,她只是把对于瑞王之死的恨意转嫁在了妹妹锦璃身上,而她要锦璃的儿子替锦璃偿还那一笔债。
自此,新皇开启了新的朝廷,而锦华也荣登太后宝座,守着那个痴痴傻傻的皇帝,商相凯旋归来,皇帝已经痴傻,他便是很快一手遮天权倾朝野,从此再无匹敌之人了。
卓妃卿会猜想,或许这也是他们当初秘密协定的一部分吧。
只是日子依旧是一日一日地过着,卓妃卿嫁给了商珏,可是依旧无法改变她心中最尊敬、最崇拜的那人,永远会是锦华。
锦华对她的影响太深刻了,以至于这一生她都会在她的影响中活着,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她自己也说不清。
那些过去隐秘的宫闱秘史,就这样被知情人止于唇间,掩于岁月。
而商珏与锦华长达近十年的斗争,也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清晨烟雾缭绕着整个小村庄,对于没有早起过的人来说,一定无法想象这里空气的新鲜程度。
掩着门的小木屋,忽然从内侧将门给打开了,庄归拎着一桶水桶从门内走出来,她先是往井里打了一桶水,然后毫不费力地把它放到了地上。
隔壁邻居此时也熙熙攘攘地开始赶车准备去城里做买卖了,经过庄归家院子门口,看到那个每天都起得很早的女子,不由得笑着打招呼说道:“大妹,尝尝这个桃子。”
说完就扔过去一个大大的桃子,庄归一手接过,然后笑着说道:“谢谢牛二哥。”
那牛二哥便哼着歌继续赶路了,他和庄归不熟,只知道这是一个寡妇,带着自己老爹两年前来到他们这个村庄,也怪可怜的。
不过没多久,村子里的大伙儿都开始喜欢上这姑娘了,勤劳又可靠,而且还特别会干活,那整整一桶水,单手就能给提起来,简直连他这样的小伙子都要汗颜了,看着像练过武的,但是又从没见她用过武功。
牛二婶这时候看着庄归的背影也开始说道:“我说大牛啊,你说这庄大妹子人也可靠,我看也不像乱七八糟的女的,不如我们在给她找个相公如何?虽然庄大妹子长得是挺一般的,但是人老实,人家丈夫死了那么多年,也没见外面乱勾搭的,安心守着老爹,我看啊是相当不错。”
牛二哥一边拉着牛一边说道:“我总觉得那庄大妹子有点故事,你说她虽然也不是多漂亮,但是看起来也不像粗人,那天我们去她家吃饭,你看她吃饭的那个样子,一看就不是穷人家的样子。”
牛二嫂拍拍牛二哥的头说道:“这可别乱说,说不定庄大妹子在有钱人家里做过工呢?”
牛二哥摸了摸自己媳妇的胳膊说道:“算你聪明,这倒是极有可能的。”
庄归一个人煮好了早饭,随手弄了一个咸拌白萝卜,外加弄了几块豆腐干,等着父亲起来吃饭,然后又把要出农活的工具都给父亲准备好,然后就打算去染房了。
她也没什么会的手艺,每天去染坊打些零工磨磨时间也好挣点钱,这么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