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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明白。”她继续点头,虽然她不明白。
当天晚上的经管聚会办在学校附近一家KTV的大包厢里,隽岚真的去了,不为别的,只为了再好好看看薛璐。在那之前,她听到过那么多关于薛璐的传闻,潜意识里有过各种各样的想象,而白天的一切又发生得太快也太突然了,以至于她都有些糊涂了,印象中的那个薛璐到底是亲眼所见,还是想象出来的。
她到KTV的时候,叶嘉予已经在那里了,薛璐来的却很迟,身上穿了一件黑色镶白边的连衣裙,那是隽岚第一次看到一个模特之外的人穿这样的衣服,而不显得刻板老气。隽岚注意到她脚上的高跟鞋,更加觉得她看起来比印象中的要娇小。
薛露一来就有很多人过来打招呼,大都是已经工作或者正在找工作的,那些人一个接一个的跟她聊,好象全都是她多年未见的密友。隽岚想起叶嘉予下午说的那些话,突然有些明白了,曾经她名声坏到连毕业典礼都不能参加,现在却又是这般众星拱月的场面,也难怪他会那样想。
叶嘉予比那帮人低几届,可能是不太熟吧,也没过去掺合,只是远远看看。那天他好像兴致不高,隽岚跟他说话,他也不怎么搭理。
经管学院也有不少人认识隽岚,见到她,便要她唱歌。她来者不拒,唱完一首,又去跟人玩骰子,完骰子输了,又去唱歌。她记得那天晚上唱过一首Avril Lavigne的Innocence,那首歌她唱的很好,所有人都被她镇住了,有人对她吹口哨,也有人跟着她一起唱,只有薛露和叶嘉予两个人坐在角落里,好像在讲话,又好像不是,仿佛旁若无人。她唱到□处“It makes me want to cry; please don’t go away。”时,眼泪真的就要落下来。
也就是在那一天,那一刻,隽岚有种顿悟,她知道自己对叶嘉予不只是喜欢而已,她已经陷的太深了。从前,她还能满不在乎的说“我爱你与你无关”,但是现在,她不知道怎么接受这样的现实——他喜欢薛璐。叶嘉予和薛璐其实坐的并不近,也没有任何亲昵的动作。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了。如果你真在乎一个人,一个眼神就已经足够了。
有人蹲在电脑前面点歌,隽岚走过去,对那人说:“帮我插一首吧,我要唱《暗涌》。”
“王菲的?”那人一边搜索一边问。
“黄耀明的。”她回答。
那一段熟的不能再熟的前奏响起来,周围的嘈杂声退出去,她渐渐静下来,心无杂念的唱完那首歌。然后又去跟男生玩骰子,结果输的一塌糊涂,罚喝了许多酒。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喝醉,不知道是谁把她弄回寝室,冯一诺下来接她上去,第二天告诉她,自己伺候了她一夜,而她闹得不像话,差点就把宿管科的阿姨都招上来了。
12
一觉睡醒,隽岚以为自己好了,她对冯一诺说:“你看,我章隽岚拿得起,就放得下。”
一诺将信将疑,但见她好吃好喝的也就信了,心里倒有些佩服她。
几天之后,一个随机之旅的成员找来一段视频,神秘兮兮的放给大家看。隽岚很好奇的挤过去,却发现那是她在那间KTV包房里唱《暗涌》,不知被哪个好事之徒用手机拍下来,传到了网上。那首歌隽岚曾听过许多遍,却是第一次唱出来,她自己听着也有些陌生,好像根本不记得发生过这样的事。
“你还会唱粤语歌?”别人都很惊讶的问她。
“对。”她回答,只一瞬间,那天夜里的感觉就都回来了,像是一步踏空般的,她记起自己做过的所有傻事,创造的每一次“偶遇”,在叶嘉予去上课或者回寝室的必经之路上等他,对他说“你好”,他远远对她笑,便可以让她一整天都那么开心。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并没有那么拿得起放得下,她还需要一点时间,虽然不知道要多久。
而后暑假就来了,隽岚原打算在学校多住一段时间,和冯一诺一起到处玩。想来应该很有意思的,可只不过几日,她就厌了,身边总有许多人,她还是觉得孤单,那么多笑声,都是与她无关的,阳光耀目,于她却像冰霜一样。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她买了机票回家。到家之后,一天又一天的躺在自己的房间里,任音乐声震耳欲聋。
妈妈看不下去,闯进去拉掉她的耳机,对她喊:“这么大的女孩子,放假怎么都不出去玩?再这样下去人要傻掉,耳朵也要聋掉了!”
她连回嘴的懒得,心里想:从前是她想出去他们不让,现在又反过来了,真是讽刺啊。
但说到底她还是个听话的孩子,立刻托从前的钢琴老师,找了份在酒店咖啡馆弹琴的零工,每周去三次,每次四个钟头,赚钱倒是其次,寻个清静才是真的。
一开始那几天,她几乎总是在弹肖邦,直到咖啡厅经理问她:有没有轻缓些的曲子?否则客人们怕是要消化不良。她便去找了几首西村由纪江和松居庆子的曲子来弹,总算合格过关。那些曲子她不熟,弹得也不上心,始终离不了乐谱,好在花钱雇她的人要求也不高,只当她是一段可有可无的背景音乐外加一个活的摆设罢了。
有一天,她正弹着,手机在裙子的口袋里震起来,等到休息时间拿出来一看,有两个未接来电,第一个本地的座机号码,第二个是叶嘉予的手机,她站在酒店员工通道里,拨回去的时候手都在发抖。
“请问刚才哪位打我的手机?”她这辈子第一次这样装模作样。
他似乎早看穿了她,轻声笑着叫她的名字:“章隽岚,是我,叶嘉予。”
她几乎傻在那里,默默地听着他说:“我到上海来办点事,今天上午到的,明天就走,你有没有空出来?我请你吃饭。”
“现在不行,我在打工。”她在他面前第一次这样矜持。
“你几点下班?”他又问。
“七点。”她回答。
“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她告诉他酒店的名字,却无论如何都记不起路名和门牌号码。他说:“没关系,可以打114查,七点钟,不见不散。”
“哦,拜拜。”她说,直到电话挂断,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七点钟,他果然在酒店大堂等她。她远远的就看见他了,一步步朝他挪过去,突然发觉自己连路都不会走了。
他看着她笑,说:“难得见你穿这么斯文。”
她身上是一条没有任何装饰的黑色无袖连衣裙,鞋子露出脚趾,有一点细细的跟,这是酒店的要求。他接过她手里的帆布袋,袋子里装的是她的琴谱,因为开面很大,所以卷成一卷塞在里面,她又是粗枝大叶的人,卷的次数多了,一页一页都散开了。他很好奇地拿出来看,她便开始后悔没有带那些她真正喜欢的曲谱,而且还弄得这么破破烂烂的。
他问她想吃什么,她想不出来,就在附近随便挑了一间小饭店,要了冷面和红豆刨冰。
就是在那间小饭店里,他第一次跟她说了那么多话,他告诉她自己在东莞附近的一个小镇长大,十五岁之前还是农村户口。爸爸是外省人,当过兵,退伍之后才到广东来做些小生意。妈妈很小就做农活,一百斤的担子挑起来健步如飞。小时候放暑假,他去外公家,可以整整两个月都不穿鞋,光着脚从这个村走到那个村,和表兄弟们在河里游泳。长到八九岁,舅舅开了一间小商店,他放假也会去帮忙,那里离高速公路很近,有几次堵车,他拉着好几箱矿泉水,翻过隔离护栏去卖,走过绵延几公里的车阵,平时卖一块钱水那时能卖十块,赚了许多钱。他甚至还告诉她,自己有个妹妹叫嘉颖,是他小姨的女儿,小姨嫁得不好,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死了,所以嘉颖就变成他们家的人……
这些事情在隽岚听来都是那么的陌生,她从小在城市长大,记忆中的童年就是念书、弹琴、听音乐,生孩子是不会死人的。她记起有人曾经跟她说过,叶嘉予家境很好,现在听他这样讲,她便以为他家只是倒卖些副食品之类,最多就是小康。
九点多,他送她回家。分别时,两人只说了简简单单的一句再见。她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来找她,又不敢开口问,就好像毛手毛脚的孩子突然得到一块蛋壳般薄脆的水晶,紧握在手心,看都不舍得看,生怕打碎。
才进家门,就看到妈妈探头探脑的往楼下看,抓着她问:“哎隽岚,你跟谁一起吃的晚饭?”
“就是一个同学。”她试图轻描淡写,蒙混过关,当然这也是实话,他们不过就是同学罢了,除此之外,还能是什么呢?
“男的女的。”妈妈却不放过她。
“男女有关系吗?”她冲了妈妈一句。
“当然有关系,你现在读大学了,也不小了,有机会就多出去交际交际,没有坏处的……”
她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把妈妈挡在外面。一切静下来,她回想过去的几个钟头,原本很开心的事情却仿佛有些变味了,他为什么来找她?又与她说了这么多从未说的话?就好像是要道别了一样。
他们聊得这么投机,让她觉得未完待续,却也没想到,第二天,他又会打电话给她。
“今天还打工吗?”他在电话里问。
“今天不去,一天隔一天的。”她回答。
“你下来一下,我就在你家楼下。”
“你不是今天就走了吗?”她有些意外。
“下午去机场,”他回答,“中午再一起吃饭吧,这次我选地方。”
她当然说好,简直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情。
挂断电话之前,他又说:“记得换件衣服,穿漂亮一点。”
她有些意外,小孩脾气又冒上来,心想:你一个暑假都不穿鞋的人叫我穿漂亮一点,我偏不要。最后就是一身居家打扮——T恤、牛仔短裤和人字拖下去了。
到了楼下,却没有看见他的人影。大楼旁边泊着一部跑车,喇叭响了两下,她朝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