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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将视线从那张消瘦许多,却不减好看的脸上移开,苏聿雅瞪了纸条许久,终于找回自己声音,慢慢的道:「我很想帮你,但你的病很复杂,已经超出我目前的能力范围……」
男人摇头。
我的病只有你可以治好。
「你怎么这么笃定?」
只是可能需要花上你一辈子的时间。
「……」
这样,你还愿意替我治疗吗?
苏聿雅垂目不答。良久良久,才轻声反问:「那你愿意让我治吗?易璇。一辈子的时间喔,不是一年两年,也不只五年十年。你有那样的恒心吗?」
男人微微一笑,搁下笔,伸手横越桌面执起他的,放在自己唇边烙印了下。
当然,我亲爱的小雅医师。
他在他的掌心,缓缓写道。
就一辈子。
──完
番 外:星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很少哭泣,也很少再打他了。
放学回家,她会亲自到玄关迎接他,帮他脱下制服外套挂好,接着送上一杯热茶,下厨做晚餐给他吃,早上,同样有丰盛的早餐等候着他,然后她一路送他到门口,仔细替他调正打歪的领带。
他因而发现,原来不知不觉间,他的个头已经比她高,肩膀也比她宽了。以前总觉得很高大、几乎遮蔽他所有天空的身影,现在变得既娇小,又柔弱。
有时候,她还会用很温柔的眼神看着他,用细白的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大概是那手有点冰冷的关系,每次被碰触,他都会忍不住全身发抖,想动又不敢动。
于是,那手就逐渐由脸,脖子,锁骨,一路滑进了他的制服领口里。
「妈,我不是爸爸……」
终于有一天,他脱口这样跟她说。
温柔的笑容定格住了,原本在他胸前游移的手也立刻转向,狠狠掴了他一巴掌。他知道她一定非常生气,因为她很少打巴掌的,要打,她通常都会打在衣服遮得住的地方。
从那天后,她又开始打他,而且变本加厉。
小时候还不太能分辨美丑,就已经觉得好好看的男人的脸,这一年来,他也逐渐可以在镜子里看到。不管怎么切割,血缘都是斩不断的……他因此明白了这一点。
国二那年,他一下子长高二十公分。向他告白的女生,则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他没打算交女朋友,所以一个都没答应,只跟其中一位同班同学有些许往来,因为他们有关于音乐的共同嗜好。
仅此而已。
但当他和那位女同学某天放学后去逛乐器行,无意间在街上碰见出门购物的「她」时,他却莫名心虚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眼神都不敢交会。
当做没看见她,他拉过女孩的手,头也不回的往马路另一端走去。
那天寒流正好来袭,温度很低,连呼出的气都是白的。马路两旁林立的各式商店,每一间都装饰得花花绿绿,提醒他有个特别的日子即将到来。在这个国家它有另一个名称叫「行宪纪念日」,当时还是国定假日,可以放假一天。
「干嘛急着回家?反正明天放假,就玩晚一点嘛!我带你去听Band……」
也许是女孩的提议太诱人,不过几句游说,他就答应了,跟着她到Pub吃东西,听了一整晚的地下乐团演奏。等回到家,都快十二点了。
他从没这么晚回家过,也从未不报备一声就晚归。
战战兢兢推开大门,本以为里头的人应该睡了,不意午夜的大厅却是一片灯火通明。盛装打扮的女人就坐在沙发上,静静等候。
桌前摆了蛋糕,插好了蜡烛,蛋糕旁还有两只盛了酒的玻璃杯。
「十五岁,已经算半个大人了。好象从你爸爸离开后,妈就没帮你庆生过,真是对不起啊……小璇。」
温婉的笑容,和蔼的声音,歉疚的眼神,都让他恍惚了很久。再回神,她已点起蜡烛,拍着掌唱完了生日快乐歌,拉着他手臂要他许愿望。
他中规中矩的许了第一个关于健康的,第二个关于课业的,第三个藏在心里面,格外认真的许完。
希望爸爸和妈妈……
「第三个愿望,跟下午那个女孩子有关吗?」女人切着蛋糕,忽然问道。
「不……」他一凛,连忙否认。「完全没关系,我许的是……」
「别紧张,妈又没要你说出来。」女人弯着眼笑了。
「一说出来就失效了,不是吗?」
「……嗯。」
「小璇也到了会交女友的年纪了。真快,我刚认识你爸爸时,他也正好是十五岁呢。」
「妈,她真的不是──」他亟欲辩解,却被端至唇边的玻璃杯缘阻住。
「喝一点就好。有点苦涩的味道配上鲜奶油蛋糕,非常可口喔。」
他无奈,只得闭口接过。
虽仍未成年,但他自小便跟着父亲品酒,酒量还算不错,这点薄酒算不了什么。与女人手中另一只轻轻对撞后,他便直接仰头喝下。
「……」
酒杯无声息的掉落在地毯上,他皱眉,按住了胸腹之间。
也许是在冰凉空气中放太久的缘故吧!滑过食道流入胃里的液体好冷,好冷……
就跟抚上他脖子的女人手指一样。
注:未成年而夭折称为殇。
──纠缠番外?星殇 完
后记 阿彻
《纠缠》这个坑从二○○三年八月开挖至今,转眼已近三年,当初动念头写它的契机我已经忘了,中途一再卡文的原因倒是记得很清楚……不用说,就定卡在那位以某星宿命名的男主角,实在太难搞。
三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包括爱拖坑作者写一篇文的风格和想法。
当年(?)有在追文的读者,也许会察觉这本书里的易璇,和旧网文里的易璇性格略有不同。而我在重填这坑时,甚至只能凭一个难以捉摸的模糊意象去描绘这男人,像在走钢索一样,连作者自己都搞不清楚这角色到底在想什么。一直写到第九章他和小雅在楼顶相会那段,才终于确定他的性格全貌,并藉此回头重修前面几聿的旧文。
小雅倒定一直都定那样,没有改变。他也许会是我的儿子们里头最完美的一个,我觉得比方柏樵还要完美。易璇遇到他,算是他的福气。由于我最近比较偏好写性格有缺陷的角色,像小雅这样的完人,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了。
「我不习惯让人看见我的忧伤」,是我一位同学的签名挡,简短几个字,当时曾在BBS版上引起不少共鸣。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也意外发现它非常适合用来代表易璇的形象,只定很可惜,碍于篇幅和时间关系,没机会让它变成一首比较完整的歌了。
(根本是你自己懒得想还敢讲==)
《星殇》这篇小番外的出现有点不负责任……(总之一言难尽)。对易小璇的过去有些兴趣的读友不妨看看,不看也没关系(啥啊?),我已经尽量把一些太灰暗的部分都掩饰掉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