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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潜在她们心底的疑窦一下显著了。过去那疑窦的存在连她们自己都无意识。
“好臊皮,”老杜说,“明明是别个从草洼里捡来的野娃儿……”
“是我的是我的!你们都听清楚点:布布是我十月怀胎跑到草洼里生出来的!”众人你看我我看你,心想,好家伙天老爷我的妈呀!难怪这娃娃没病没灾,比小牲口还好养还耐活。
布布这时坐在屋顶上,两腿耷拉在屋檐下荡来荡去,捧着一只兔脑壳啃。他很小就会像成人一样啃各种动物的头,甚至极老练地用小指去挑脑髓吃。柯丹为证实孩子的所有权,正理直气壮地自招自供,把从孕育到分娩的全过程、全部细节都详述一遍。大家想,班长可真有你的,屙泡尿的工夫就在草洼里生出个娃儿。
小点儿想,我白白抠住一张底牌,结果让她自己打出去了。班长这下你完了。
很静。大家都不敢正视沈红霞。这桩丑闻使她内心痛苦到什么地步,谁都不敢去想。为了这个班的荣誉,人们眼看着她变瘦变高变老,两条腿已变成老而死去的肢体。
沈红霞跨下马,老人一样拄着棍走到柯丹面前。这位刹那间身败名裂的班长,使她感到整个集体的荣誉都腐败了。她目视前方,缓慢沉重地进了屋,人们跟着她,仿佛跟在一位先辈身后,不知不觉也把脚步变得很缓很沉。她扶着墙壁抚摸一面面奖旗。最后,她摔倒下去。有人来扶她时,她说:“我想数数它们一共是多少。”她实际上说的是:我想把它们统统摘下来。
沈红霞从摘下的一面面旗上,嗅出一股她早已觉察但未得到证实的变质的肉味。她对这气味感到吃惊,她问女红军和女垦荒队员:“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她俩摇摇头。
现在她俩对她越来越敬重,不再是她对她们一味崇拜景仰。她说:“意味着腐烂。人在死亡之前就开始腐烂,因为没有精神的生命不是真正的生命。”芳姐子点头,其实她没听懂她在说什么。陈黎明怔了一会儿,忽然说:“那么我呢——谁能证实我没有腐烂——实际上我并没有死……”
“我啊,我能证实。”沈红霞严肃地笑着说。
陈黎明忽然感到这个同龄,但不同代的同伴变得不可亲近起来。
柯丹清晨便起身了,去河边一趟趟汲水,然后烧水,然后去砍刺巴。刺巴堆成一座黑蓬蓬的山,够烧仨俩月了,可她还是去砍。一个小雨的清晨,金黄色的向日葵里走出一个娇小的女孩,柯丹一看,是她。
仍是她。小点儿在许多地方都点种了葵花籽,两年来它们有的已连成片。
“你对任何人也没说出他来吗?”
“谁?”柯丹问。
“布布的父亲。”她的表情让柯丹明白,她是了解一切的。虽然她在检讨中一个字都不肯暴露。不管是开会还是私下里,这些天所有人都不谈论别的。老有人重复同样的问题:那个男的是谁?沈红霞终于站起来,跨上她的红马,对大家说:你们接着讨论吧。但大家听出的是:你们无聊。
柯丹说:“我整死也不会说出他来。”自从沈红霞暗示了她们的无聊,再也没人吭气,甚至不提改选班长的事。
小点儿帮柯丹从驮架上卸下刺巴,柯丹推开她,说:“这活路你们别沾。”她脸上出现一种谦卑恭顺,通过这神态,小点儿一下看见了她谦卑恭顺的祖先。
小点儿不动了。
柯丹因了她的静止也僵在那里。
俩人中间是灰尘样的小雨——她们俩人都因自身肉体的天赋享乐和吃苦,除这一点共同,她们再没有相似之处。而仅是这一点就够了。
接下去她向她谈起结婚。你三十多岁了何苦再过这种风雨飘摇的日子?她说她不结婚,婚结一次就够了。一男一女守在一块儿的日子咋能比得上我们班的生活?
小点儿想,未必你听不出她们喊你班长时,音调里的恶意吗?柯丹说,根本不指望威信,就这么使劲干呗!
我看见她在蒙蒙雨雾里奋力砍刺巴,头发凌乱,目光发直。草原清晨的空气,冰冷而带有青草气和牲口粪气就这样飘进我屋里。雨密得有点呛人。她默默地、力大无比地在遥远的年代砍着。为片刻的过失,片刻怒放的本性,而有了一个孩子;再为这孩子,她去遍尝役从的苦楚。
她已不是她,是那块草地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奴隶。
我赶紧拿起笔来写。
柯丹再回到集体生活中,就带着一种纯粹的奴隶式的表情和形态。一种厚颜的微笑,一种低声下气的顽强。
那时柯丹的秘密还没有暴露,那时毛娅还没打算偷偷离开集体,总之那是春天,她们从场部刚迁徙到白河对岸的泥屋里。
姆姆就这样僵直地撑着前肢坐在一地惨白的死羊之中。人们看不懂它赎罪的神色。人们只顾惋惜,只顾清点死羊的数目,因为羊若不死便是人取之不尽的口粮。没有谁留心呆坐的姆姆。管它呢!狼恶得不像话,把每只羊都咬得烂糟糟。有人说:恐怕来了好大一群狼!
这场祸几乎是姆姆亲手酿成,它同样的乳汁养育善也养育恶,它这样呆坐,是只求人们懂得它,赐它一死。
人们看见金眼从很远的地方跌跌撞撞地跑回来,漆黑的皮毛上有几处血。憨巴呢?唤唤看,唤不应,连敲狗食钵也唤不回它来。金眼浑身是伤,走到姆姆身边便倒下了。人们不会想到,金眼身上的齿痕是它同胞兄弟留给它的。老姆姆边舔它的伤边打量着它充满神秘色彩的黑色身形。它矫健勇猛,假如它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真正的狗族子孙该多好。那个浑身黝黑一丝不挂的小人儿为骑它、吮它乳而狠掐它脖子,若不是金眼两次咬住他拖开他,老狗姆姆早已被他掐死。人们却毒打金眼,用棍子和皮鞭,金眼不逃不躲,一口咬住支撑房屋的木桩,它的委屈和愤怒使木桩在它齿下颤抖。它被打的次数多了,木桩上便留下多处深而带血的齿痕。它从不因人误解它而向人反扑,也绝不因人的一点厚待去阿谀他们。姆姆越发爱金眼,是因为它使它看到本性彻底更换的希望;金眼在这一夜彻底背叛了它臭名昭著的亲族。
它永远背叛了狼,却永远不可能成为狗;它站在两个敌对阵营之间,承载着双方的敌视。它的勇敢和忠实只能招来双倍的仇恨与妒意。人们也不会对它完全信赖,它血统中的嫌疑将一直保留下去,直到它死。因此,它一双纯金的眼睛里的孤独感,只有姆姆懂得。它注定此生只有一个理解者,就是老姆姆。老姆姆边替它舔伤边想,由于憨巴的罪行,或许终会牵连到金眼。它那积累多年的母性经验不能使它弄懂天性究竟是什么:一母所生的两个同胞,一乳所哺的两条生命,怎么会发生如此绝对的分化?它俩同是狼给的胚、狗给的血肉,一夜之间就成了仇敌。当一只狼钻进羊圈时,憨巴突然在这恶兽身上看到自己真实的身份,找到了与它一脉相承的属性;也是与此同时,它倒戈了。憨巴用一双觉悟的眼睛打量它过去的生活、打量姆姆:原来你不是我的生母。你的养育原来是一种收买、骗局,是潜移默化的招降纳叛。当姆姆去护羊羔并向人们报警时,它看见憨巴一向憨厚的脸顿时翻了。它向姆姆扑过来,甚至比那只外来的狼更凶狠。同时只见金眼如同一条黑蛇,身子一下蹿上去,咬住这个恩将仇报的胞兄。一条界限两个营垒就在这瞬间划出。那只狼趁机将羊羔拖走,金眼和姆姆斗败野狼赶回羊圈,憨巴已不再是曾经的憨巴,它满嘴血污,舔着鲜红的舌头,眼睛忽红忽绿,已成为一只最地道的良种狼。它得意洋洋地挺立在一片羊尸之上。它残忍至极,一只羊羔也没放过。但它不是因为饥饿,它甚至一口肉也未沾,此举仅为长久受压抑又挟制的本性得到舒张。
老姆姆痛心疾首,感到一生的精力在这时真正是耗尽了。
金眼被惨景震住。这场反叛、哗变却用一群无辜的羊来做牺牲。它怒得发狂了,憨巴头一次领教金眼的勇猛敏捷。它不敢恋战,便逃。远处那只外来的狼正候在那里,等它入伙。见憨巴且逃且战,它横冲上来。金眼独战两个对手,直到天亮,憨巴才随野狼逃走。
姆姆都看在眼里。姆姆生养过无数儿女,但在它终于活到头那天,最怀念的将是金眼;那时,它趋于停搏的心上,将轻轻走来一只纯黑的身影。
姆姆预感到金眼不会有好的结局。
人们却追认憨巴为英烈。他们唤它时用的是惋惜而心酸的语调,一连多日,他们总敲狗食钵。直到来年冬尽,又开展轰轰烈烈的打狼运动,人们捕到一只最凶猛粗壮的狼,才发现它就是被悼念的憨巴。因为它脖颈上套了只与金眼同一式样的皮项圈。
至于怎样诛灭它,还是以后的事。现在它还有相当长的时间为非作歹。
沈红霞远远看到几个姑娘围观什么,一声不响看得十分专心,她拄着棍好不容易走到跟前,只见一雌一雄两匹红色的马合为一体。
很久很久没来看绛杈了,它现在已经让你难以辨认。它虽不及红马那样健壮高大,但它的造型更趋完美。它浑身的毛色红得奇异,随着朝晖夕阳、阴晴雪雨,那红色变幻无穷,有时俏丽,有时庄重,时浓时淡,时而红得如同浴血,让你感到红色的凄厉。那红色像感情一样捉摸不定。绛杈其实就是有形有色的感情。此刻,它正四蹄踏云一样朝红马跑来。
红马望着它。红马自从逃脱盗马贼,回归马群,回归主人,便对绛杈悄悄关注起来。以后,它又被盗走几回,但总在第二天,至迟第三天便跑回来。有回盗马人将它浑身涂成黑色,它跑回来时,整个马群都嘘它吼它,把它当成一匹外来马。只有绛杈一眼就认出它来。绛杈在红马眼里不再是个难缠的小东西,那次,整个马群排斥它时,绛杈一下从马群里闪身而出,与此同时,红马就认准了这美丽的小母马是为它所生。红马不再以从前那种既宽容又无奈的长者姿态来对待绛杈,它只是焦急地等待它成长,这种焦急心情连绛杈也感觉到了。
因此它跑到不远处突然迟疑了。它认为自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