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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性的草地_严歌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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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雌性的草地》介绍了在文革动乱的年代,一群年轻的姑娘被放置在中国西北荒凉的大草原上,她们在这个神圣而又庄严——“女子牧马班”——的集体中,在恶劣的草原气候和环境下牧养军马。故事从小点儿这个有乱伦、偷窃、凶杀行为的少女混入女子牧马班开始,以小点儿的观察角度来表现这个女修士般的集体。这个集体被荒诞的人性和庄严的神性所扼杀,年轻的肉体与灵魂作为牺牲,奉上了所谓“理想”的祭坛;而这“理想”,最终被认清为罪恶。






从雌性出发(代自序)

有的朋友对我说,《雌性的草地》有点昆德拉(MiLanKundera)的影子;也有人说它像玛格丽特·杜拉斯(MargueriteDuras);我来到美国后,一位懂中文的美国文学青年说,这部小说让他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不知道。也不知与这些成功的老辈们有相似的嫌疑是好事还是坏事,人们是贬我还是褒我。
还有朋友告诉我:你这本书太不买读者的账,一点也不让读者感到亲切,一副冷面孔——开始讲故事啦,你听懂也罢,听不懂活该,或者你越听得糊涂我越得意,这样一个作家,读者也不来买你的账。
记得我的朋友陈冲读完《雌性的草地》后对我说:“很性感!”我说:“啊?!”她说:“那股激情啊!”我一向很在意陈冲的意见,她是个酷爱读书的人,读过许多好书,尤其当代西方文学,似乎是读书余暇中去做做电影明星。“真的,你写得很性感!”我仍瞠目,问她性感当什么讲,她说她也讲不清:“有的书是写性的,但毫不性感;你这本书却非常性感。”她说。
我是认真写“性”的,从“雌性”的立场去反映“性”这个现象。我认为能写好性的作家是最懂爱情、人性,最坦诚、最哲思的。比如昆德拉、玛格丽特·杜拉斯、D·H·劳伦斯,包括托马斯·曼(死于威尼斯)。仔细想想,性爱难道不是宇宙间一切关系的根本?性当中包括理想、美学、哲学、政治、一切。
当然,写性并不是我写这部小说的原始动机,最初让我产生写它的冲动是在一九七四年,我十六岁的时候,那时我随军队的歌舞团到了川、藏、陕、甘交界的一片大草地去演出,听说了一个“女子牧马班”的事迹。第二年,我和另外两个年长的搞舞蹈创作的同事找到了这个牧马班,想创作一个有关女孩子牧养军马的舞剧。这些女孩子们都是成都的知识青年,最大的也才二十岁。这块草地的自然环境是严酷的,每年只有三天的无霜期,不是暴日就是暴风,女孩子们的脸全部结了层伤疤似的硬痂。她们和几百匹军马为伴,抵抗草原上各种各样的危险:狼群、豺狗、土著的游牧男人。她们帐篷的门是一块棉被,夜间为防止野兽或男性的潜越,她们在棉被后面放一垛黑荆棘。她们的生活方式非常奇特(小说中我如实描写了她们的炊事、浴洗、厕所等),让一个如我这样的女兵也觉得无法适应,或根本活不下去。她们和天、地、畜、兽之间的关系都十分奇特,去想像一下:把一伙最美丽最柔弱的东西——年轻女孩放在地老天荒、与人烟隔绝的地方,她们与周围一切的关系怎么可能不戏剧性呢?在我们住进她们营帐的第二周,来了个男人。这就是书中的指导员叔叔。叔叔是个藏人,或是羌人。叔叔是他的名和姓,不是辈分。叔叔看见我们几个女军人就显出一种奇怪的敌意,我琢磨他是嫉妒我们,因为我们在这群女孩和外部世界之间牵了一丝联系,否则她们都得仰仗他去和社会、人间取得沟通。他每隔两周或三周到女孩们的帐篷走一趟,送些一月前的报纸、家信和食品。他长相极英武,气质雄浑,有颗雄狮般的大头。他穿一身五十年代的军服,又脏又破,骑马飞快,打枪贼准。不知是出于好客还是示威,他当我们面击毙了在远处草丛里跑的一只野兔,又当我们的面剥了兔皮,整套动作像脱袜子一样轻松麻利。那是只哺乳的母兔,当皮剥到胸腹部时,两排乳汁如微型高压水龙头一样喷射出来。这使女孩子们的生活基调又添加了一层残酷、恐怖的色彩。
多年后,我们听说那个指导员叔叔把牧马班里的每个女孩都诱奸了。这是对女孩们的青春萌动残酷、恐怖,却又是唯一合理的解决。
“女子牧马班”的事迹在一九七六年成为全国知识青年的优秀典型,报纸上大幅地登出她们饱经风霜的年轻老脸,记者们管她们叫“红色种子”、“理想之花”。当时我感到她们的存在不很真实,像是一个放在“理想”这个培养皿里的活细胞;似乎人们并不拿她们的生命当回事,她们所受的肉体、情感之苦都不在话下,只要完成一个试验。
这个试验以失败告终。“性”毁掉了这个一度荣耀的集体。失败告诉我们:人性、雌性、性爱都是不容被否定的。
明显的,这部小说的手法是表现,而不是再现,是形而上,而不是形而下的。从结构上,我做了很大胆的探索:在故事正叙中,我将情绪的特别叙述肢解下来,再用电影的特写镜头,把这段情绪若干倍放大、夸张,使不断向前发展的故事总给你一些惊心动魄的停顿,这些停顿使你的眼睛和感觉受到比故事本身强烈许多的刺激。比如,在故事正叙中,我写到某人物一个异常眼神,表示他看见了什么异常事物,但我并不停下故事的主体叙述来对他的所见所感做焦点叙述,我似乎有意忽略掉主体叙述中重要的一笔。而在下一个新的章节中,我把被忽略的这段酣畅淋漓地描写出来,做一个独立的段落。这类段落多属于情绪描写,与情节并无太多干涉。这样,故事的宏观叙述中便出现了一个个被浓墨重彩地展示的微观,每个微观表现都是一个窥口,读者由此可窥进故事深部,或者故事的剖切面。
当然,我不敢背叛写人物命运的小说传统。我写的还是一群女孩,尤其是主人翁小点儿,次主人翁沈红霞、柯丹、叔叔的命运。故事是从小点儿这个有乱伦、偷窃、凶杀行为的少女混入女子牧马班开始的。主要以小点儿的观察角度来表现这个女修士般的集体。这个集体从人性的层面看是荒诞的,从神性的层面却是庄严的。小点儿终于在这荒诞的庄严中涤去了自己生命中的污渍,以死达到了净化;而同样是这份荒诞的庄严扼杀了全部女孩,将她们年轻的肉体与灵魂作为牺牲,捧上了理想的祭坛。因此这份庄严而荒诞的理想便最终被认清为罪恶。
小点儿是一个美丽、淫邪的女性,同时又是个最完整的人性,她改邪归正的过程恰恰是她渐渐与她那可爱的人性,那迷人的缺陷相脱离的过程。她圣洁了,而她却不再人性。这条命运线诠释了书中许多生命的命运——要成为一匹优秀军马,就得去掉马性;要成为一条杰出的狗,就得灭除狗性;要做一个忠实的女修士,就得扼杀女性。一切生命的“性”都是理想准则的对立面。“性”被消灭,生命才得以纯粹。这似乎是一个残酷而圆满的逻辑,起码在那个年代。
写此书,我似乎为了伸张“性”。似乎该以血滴泪滴将一个巨大的性写在天宇上。
以此书,我也企图在人的性爱与动物的性爱中找到一点共同,那就是,性爱是毁灭,更是永生。
A卷 (上)
假如说以后的一切都是这个披军雨衣的女子引起的,你可别信。正像有人说,草地日渐贫乏归咎母牲口,它们繁衍生养没个够,活活把草地给吃穷了,你可别信。
到处有人讲这女子的坏话,你可别信。正像她说她自己刚满十六岁,是个处女,这话你千万别信。你要信了,就等于相信这枚雪白的头盖骨确实空空荡荡,里面并没有满满地盛着灵魂。
披军雨衣的女子停住,用脚拨弄一下,她不知道它是三十多年前的青春遗迹,它是一个永远十七岁的女红军。它在她眼里只是一枚白骨,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它将间接地干预她的人格,间接地更新她卑劣的人生。
女子继续向前走。唯有流浪能使她自主和产生一种不三不四的自尊。从她走进这片草地,她的命运就已注定。她注定要用自己的身体筑起两个男人的坟墓;她注定要玩尽一切情爱勾当,在丧尽廉耻之后,怀抱一颗真正的童贞去死。
她宽大的军雨衣下摆把没胫的草扫得如搅水般响。老鼠被惊动了;一只鹞鹰不远不近地相跟着她。鹞的经验使它总这样跟踪偶尔步行进入草地的人;被脚步惊起的老鼠使它每次俯冲都不徒劳。浓密的草被她踏开,又在她身后飞快封死。
直到身后响起马的喘息,她才慌慌张张地开始辨别方向。
骑马人颧骨高耸,紫红发亮。有这样一对触目的颧骨,脸便坎坷了许多,添出一分英气,二分正气,三分杀气。他直奔披军雨衣的女子,抄到她前面挡了路。女子知道,尽管草地大得随处是路,但她的路必须从他手里讨出来。大太阳刚生出半个,稠糊糊的光正淹过她的头顶。他头发直竖并同马一样汗气如烟。
“往哪走?”他挪动身子,让出半只鞍。这意思是让她乖乖上马,然后一切又循老路。他拍拍鞍垫:“逛够了,回去吧。碰没碰到狼?”
她又干了一次。这样的深夜出走早已是失效的威胁。他有时也乐得放她一缰,为了使她更明白,偌大世界,唯一可投奔的,只有他瘦骨嶙峋的怀抱。
女子裹一下雨衣,把自己缩小。“这回我没拿你们的钱。”她忽然说,露出点泼劲儿。女子除下军雨衣的帽子,现在她的脸正对你。我猜你被这张美丽怪异的面容慑住了。你要见过她早先的模样就好了。假如有人说她是个天生成的美人,你可不能信。
男人此刻下马站到她跟前。“莫闹了,小点儿。”他喃喃道,“我没法,你也没法……”
小点儿看着他的下巴,看着他不讲话仍在升降的喉结。她突然想起这个跟她缠不清的男人实际上是她姑父。她试着喊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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