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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犯罪集团-第3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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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明天打猎的诱饵。
    切掉头放干净血,划开肚子掏出内脏,在将猎物反复清理干净,这就算是弄完了。
    将内脏随手撕成碎片,抛洒在溪流中将之冲走。也不担心会在下面堆积,因为他知道溪流的末端就是一个巨大的湖泊,里面的鱼虾最喜欢这种腥味十足的东西,用不了一晚上就会被消灭干净的。
    左手拎着树叶抱起来的鹿头,胳膊下夹着二百来劲的身躯,维克多一边往回走一边昂着头撒么着什么。不一会儿的功夫,维克多脚步一顿,脸上露出了几分笑意。
    快步都到那颗被预定下来的枯树下面,扔下手中的东西,离开几步猛然咆哮一声,狠狠的向枯树冲去。
    “咚!”一声闷响远远传出去。
    “咔嚓!”枯木干净利索的倒下。
    维克多一个轱辘爬起来,满意的点点头,并指成刀飞快的削起小树枝来。
    这颗枯木就是今天晚上的燃料了,做饭照明取暖都靠它了。
    这两个月的丛林生活,使他对做饭精通了不少,虽然到目前为止一只只有烧烤一个做法,但最起码他明白了一件事儿。那就是钻木取火要细小的树枝去引燃。
    别小看这个不起眼的知识点,这是他生生饿了三天后,又疯狂啃了一天生肉后,才在意外中发现的这个知识。
    做饭当然不能在房间里面,不但火焰对木质房屋有隐患,而且。。。房间里面也没有那么大的地方。这个木屋叫木屋还真不亏,因为根本就是维克多用大树树干生生堆积起来的。外面看着不小,其实里面放上两张床就塞得满满的了。
    看着简单烤架下面终于燃起了火焰,维克多抹擦了一下脸上的黑灰,回头看了看依旧躺在床上的弟弟,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今天又能叫他吃饱了,吉米你可要快点好起来啊!
    …………………………………………………
    就在维克多看着火光陷入沉思的时候,他并不到他们的举动一直被一伙人看在眼里。
    “这已经两个月了吧!”王铮叹道:“果然光从剧情上来判断是不准确的,维克多绝对是个称职的哥哥。”
    金六娘点点头,道:“按照我的计算,金刚狼身体发育完全还要一个月的时间,不过那一片丛林的大型动物都快被维克多杀光了。不知道他们还能在那里呆上多久。”
    “随时注意吧!”王铮缓缓靠在椅背上,淡淡的道:“只要知道他们在什么位置就好,出现任何情况都不必干涉,反正他们最近几十年内都不会对我们有所影响。”
    “是的,长官!”金六娘点点头,直直一点将面前的光屏消除掉。
    这时候前面车窗轻轻打开,小萌的小脸出现在上面,脆生道:“长官,卡洛斯先生说天色以晚,请求停车扎营。”
    “又扎营!我去!”王铮脱口骂道:“这孙子今天走了又三十公里么。一天一点的向前蹭,都他妈走了两个月了,上面时候能到啊!”
    “这也难怪!”金六娘笑笑道:“人家本来就是伯爵的独子,从小到大都是一群人捧着,娇生惯养锦衣玉食的,不要出远门了,估计坐船来了之后连渥太华都没出去过。现在能跟你在路上坚持两个月,已经很不错了!”
    “我恨1845年!”王铮咬牙切齿骂了一声,随即叹了一口气,对小萌摆了摆手,道:“扎!他愿意扎你就让他扎吧!”
    是啊,1845年,加拿大境内的铁路还没有开始大规模的铺设,个别有铁路的也大多是在煤矿上用。因此回来的时候就只能做马车了。加上买到那群奴隶的拖累和卡洛斯的娇气,这一千多公里生生走了六十多天还没有走完。
    “快了,快了!”金六娘看着王铮快要扭曲的表情,连忙安慰道:“已经非常接近了,还有不到四十公里,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晚上就能将卡洛斯安排在房间里睡觉了!”
    这是马车周围缓缓出现了五六十棕色皮肤的印第安人,在卡尔的代练下熟练的搭建着营地。一个明显比其他人高出两个头的壮汉手里拿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石头,一下一下的砸着固定帐篷的主梁。
    没错,这五六十人就是王铮通过卡洛斯的关系,在奴隶市场里面买出来的奴隶。而那个壮汉,当然就是那次买奴隶的最大收获了。
    壮汉没有名字,但很明显是变种人。具体的能力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主要的表现就是力大无穷和皮糙肉厚,有点类似与大力金刚和金刚不坏体的结合。王铮对这个憨憨的大汉很中意,给他起了个略带萌色的名字叫金币。也有表达买他的时候,没少花钱的意思。
    王铮正愣神间,金六娘捅了捅王铮道:“别呆着了,金币已经将主帐篷弄好了。可以下去了!”
    王铮看着帐篷,叹道:“最后一夜了!”



第四百零八章 消息
    天刚蒙蒙亮,加拿大西北部小镇的妇女们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稍微打理了一下卫生,就开始忙碌期一天的工作。
    对于这种偏远小镇的村妇来说,她们大部分的工作都是与家庭有关,主要就是收拾家里的卫生,给家里的男人准备饭菜和带着孩子捡捡干枯的树枝作为柴火。当然有的时候她们也会将菜园子里面多余的蔬菜整理出来,赶早去集市卖掉,换点钱以补贴家用,或者为自己买点什么东西。
    贝西就是这样一个妇人,她很小的时候就被父亲嫁给了一个老实巴交的园丁,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虽然没有什么多么和谐的生活,但两个人也没怎么吵过家。他们有五个孩子需要养,靠着丈夫给大庄园主做活赚得那点钱,根本维持不了生活,所以贝西就自己弄了个小小的菜园,每天都去集市上买菜。
    这几年下来,道也算是小有名气的蔬菜商人了。
    “嘿!贝西,早上好啊!”
    她刚刚带着十五岁的大儿子和十三岁的二儿子摆上摊子,就有一个挎着菜篮子的妇女缓缓地走了过来。
    “你好,马恰夫人,今天需要点儿什么?哦,我建议您来点儿卷心菜,这是我今天早上刚砍下来的,非常新鲜!”贝西笑着介绍道。她两个儿子看见是这位,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跑开了,他们可不想经历这种每天早上例行的语言轰炸。
    马恰夫人在集市上很有名,不是因为她的丈夫是给报社印刷报纸的小商人,而是因为这个马恰夫人异常的能说。一旦逮到人那嘴就像决了堤的河坝一样。能滔滔不绝的说上一个下午。
    两个小子对这种魔音灌耳深感恐惧,因此每次看见这女人都会在最快的速度不见了踪影。
    每天早上来贝西这里买菜是马恰夫人的一个习惯。不是因为她这里的菜有多好多新鲜,而是因为贝西是整个集市上唯一一个愿意听她说话的人。
    “好的!给我来上一点!”马恰夫人连看也没看,就很爽快的答应了。
    对于这一点贝西还是比较感激的,毕竟她本身是农夫的女儿。没有什么文化只会种地。集市上比她大的蔬菜商人有很多,马恰夫人每次都过来买她的。所以对于马恰夫人的絮叨也就不觉的如何了。何况在习惯了之后,她还能从她的话中知道小镇最近最新的新闻和五花八门的小道消息。比如谁家的夫人又和花匠通奸啦,或者那个富人又娶了一个新妻子什么什么的。在这个没有什么娱乐的十九世纪,也算是一个不错的余兴节目。
    贝西低头给马恰夫人捡卷心菜,马恰夫人则自顾自的走到蔬菜摊子的后面,坐在了贝西的凳子上,开始说话。
    “诶,贝西,你每天这么干不累么?你丈夫果然还是赚得太少了吧。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布兰特那个老头是个死扣死扣的家伙,上次在小镇东面的杂货铺中买了一包针线都跟卖家磨叽了半个小时。你丈夫在这个老吝啬鬼家的庄园做活,不被扣钱就不错了,想要多拿薪水是绝对不可能。要不还是去怀特家去做吧,他那个人还不错。挺温和大方的。前两天他家里二小姐过生日。摆了好大的排场啊。听说连做饭的厨师都是从大城市中请过来的。他家上一个园丁辞工不干了,说是要回家结婚,现在正是机会,叫你丈夫去试试。。。”
    贝西抬头插话道:“不行的,他与布兰特老爷签了合约,最少还要干两年,要不然要赔很多钱的。”
    “就是吧!嗨!我就说那个老头奸诈的很!哦,谢谢贝西,多少钱?”马恰夫人接过已经满了的菜篮子,付了钱也不离开。将菜篮子放在身边,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续道:“贝西你知道么,消失了两个多月的罗根爵士一家今天出现了。我听今天早上遇到的守夜人说,天不亮的时候,就有一大队马车开进了小镇,呼啦呼啦好几百号人。光是有这贵族印记的马车就有好几辆。”
    “哦?这么说洛根老爷是去了省城?”贝西惊讶的抬头说了一句,又忙着给自己已经空出来的摊位补充蔬菜。
    “他们都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是知道真相的!”说着马恰夫人第一次见声音主动降了下来,左右看了看贴近贝西的耳朵道:“你知道我家那位的职业,每天拍板印刷对贵族的家徽比较熟悉,听他说这次来到小镇的马车上,有梅特卡夫家族的家徽!”
    贝西奇道:“那是什么?”
    “哎呀!”见贝西没有理解自己话中隐含的意思,马恰夫人显得有些急切,声音更小的道:“梅特卡夫家族呀,那可是加拿大总督大人查尔斯。梅特卡夫伯爵大人的家族!”
    “呀!”贝西惊讶的抬头看着马恰夫人,马恰夫人兴奋的点点头,紧接着竖起一根手指到唇边,示意她要对这件事儿保密。
    看来就算是集市上的大嘴巴,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贝西惊讶过后就失去了兴趣,继续摆弄手中的蔬菜。而马恰夫人则更加兴奋了起来,低声道:“我就知道向罗根爵士这样的任务,无缘无故的消失了两个月肯定是有重大的事情要办。这么说来爵士老爷是去了渥太华?嗯,肯定是!哎呀,听说渥太华可漂亮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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