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车的座位上拉下来带到安德烈倒立十字架上这种残酷性更加具有想象力。
马车在行刑台和看台之间停住。随从们跳下车来,打开车门,放下小梯子。警察局长下车,跟在他后面的是卫队的一名军官,最后是格雷诺耶。他身穿一件蓝色外衣和白衬衣,脚穿白丝袜和有搭扣的鞋子。他没有戴镣铐,没有人拄着他的手臂押他走。他像个自由人从马车上下来。
随后奇迹就发生了,或者说是类似奇迹的事情,即令人难以理解的、闻所未闻的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以致所有目击者在事后,若是在某个时候谈到这件事,都把它称为奇迹。
事情是这样的,在街上和周围山坡上的一万观众一瞬间立即坚定地相信,刚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个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子男人,不可能是杀人犯。这并不是他们对他的身份发生怀疑!那儿站着的那个人,就是他们几天前在教堂广场上的官厅窗口所看到的人,就是他们若是他们把他弄到手的话早已怀着发狂的仇恨加以私刑拷打的人。他就是两天前根据确凿的证据和自己的供词被判死刑的人,就是在一分钟前人们盼望着行刑官来处死的人。就是他,毫无疑问!
但是不是他,不可能是他,他不可能是杀人犯。站在刑场上的那个人,是无辜的。在这一瞬间,从主教直至果汁汽水商人,从侯爵直至小洗衣妇,从法院院长直至满街游荡的青年人,所有人都知道这点。
帕蓬也知道这点。他握着铁棍的两只手在颤抖。刹那间,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强健的胳臂变得软弱,膝盖酥软,心里不安。他举不起这支铁棍,他这辈子再也没有力气举起它去打击这无辜的小个子男人,凶手被带上来的那一瞬间他感到恐惧,他哆哆嗦嗦,不得不靠着他的杀人铁棍支撑,以免由于软弱而跪下来,高大、强壮的帕蓬!
聚集起来的一万名男女老幼的情况也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变得像被情人的扭力征服的小姑娘那么柔弱。一种强烈爱慕的、温存的、完全幼稚可笑的爱恋感觉突然向他们袭来,的确,众所周知,这是一种喜欢这个小个儿杀人犯的感觉。他们无力抗拒、也不想抗拒。这像一种人们无法抑制的哭泣,像一种长久克制的哭泣从腹部产生,奇迹般地把一切阻力分化,把一切变成液体并冲刷干净。人们无非是液体,内心化作精神和灵魂,只是具有不定形的液体状态,他们觉得自己的心是不定的团块,在他们的体内晃动,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把自己的心放到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儿男人手中,无论如何:他们喜欢他。
格雷诺耶此刻在敞开的车门口站了几分钟,一动也不动。他身旁的那个随从已经跪了下来,而且一直向下做出完全拜倒的姿势,这种姿势只有在东方的苏丹和阿拉之前才经常见到。即使作出这样的姿势,他还是颤抖着,摇晃着,恨不得继续把身体趴下,使自己平躺到地上,钻进地里,直至到达地下。由于这种高尚的忠诚,他真想使自己沉到世界的另一头。卫队军官和警察局长两人都是刚强一的男子汉,他们的任务是现在把罪犯带到行刑台上交给刽子手,可他们再也无法完成协调的动作。他们哭泣着,把自己的帽子脱下来,再戴上,又把它们扔到地上,两人拥抱起来,再分开,无聊地在空中挥动着胳臂,绞着自己的手,抽搐着,犹如舞蹈病发作的人在做鬼脸。离得远的绅士们行为失去控制,激动万分。每个人都放任自己内心的欲望。女士们在看到格雷诺耶时把双手叉在怀里,幸福地叹息;另一些女士由于渴望追求这美丽的少年他们觉得他就是这样而不声不响地晕倒。先生们一个劲儿地从他们的座位上跳起来,坐下,再跳起来,呼啸呼啸地喘着气,手握着剑柄,仿佛要把剑抽出来。他们抽出剑,又把剑推回去,以致剑鞘发出响声;另一些先生默不作声地眼睛望着天空,两手痉挛地祷告;高贵的主教上身向前摇动,仿佛他要恶心呕吐似的,他的额头撞到膝盖上,直到他那顶绿色帽子从头上滚下来;这时他并不觉得难受,而是平生第一次沉醉在宗教的狂热中,因为在万民的眼前,一种奇迹发生了,因为至高无上的上帝已经在阻拦刽子手,他把世人认定为杀人犯的人宣告为天使。这种情况竟然发生在十八世纪!上帝多么伟大呀!而主教本身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他念着革出教门令,自己却不相信,只是为了安慰人民!啊,多么狂妄,多么信心不足!如今上帝创造了奇迹!啊,作为主教受到上帝如此惩罚,这是多么美妙的屈辱,多么甜蜜的可耻,多么仁慈!
街垒那边的人们在这时越来越不知羞耻,他们陶醉于格雷诺耶的出现所引起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之中。谁开始看到他对只觉察到具修和感动;此时却充满着赤激影的贪欲;难起初只是赞叹和追求,此刻却是极度兴奋。所有人都认为那个穿着蓝色外衣的男子是他们所能想象的最美丽、最迷人和最完美的人:修女们觉得他是救世主的化身,魔王的信徒把他看成是冥界的放射光芒之神,开明人士认为他是最高的主宰,少女们相信他就是童话中的王子,而男人们以为他就是自己的理想的映象。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最敏感的部位已经被他识破,被他抓住,他击中了他们的爱的动地情况正是,仿佛这个男人存…万只手,仿佛他把自己的手放在周围万人当中每个人的下身,用每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其最隐秘的幻想中最强烈要求的每一种方式,亲热地抚摸着下身。
其结果是,处决那个时代的最可恶的罪犯的计划变成了盛大的酒神节,其盛况是自从公元前二世纪以来世上绝无仅有的:品行端庄的妇女们撕开自己的胸衣,在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中裸露她们的乳房,裙子向上提起,倒在地上。男人们带着迷惆的目光,跌跌撞撞地在躺着裸露肉体的地面上行走。他们用颤抖的手指把他们像被无形的霜冻僵的生殖器从裤子里掏出来,唉声叹气地倒向某处,以极为罕见的姿势和配对方式交清,老头和少女、雇工和律师夫人、学徒和修女、耶稣会会员和共济会女会员,情况乱七八糟,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情欲的甜蜜气味,充满着一万个兽人高声的叫喊、嘟略和叹息,简直和地狱一样。
格雷诺耶站立着,微笑着。更确切地说,看见他的人都觉得,仿佛他在用世界上最无辜、最可爱、最迷人、同时又是最能诱惑人的微笑方式微笑着。但是事实上这不是微笑,而是停留在他嘴唇上的丑恶的、嘲弄式的冷笑,它表现了自己完全的胜利和全部的憎恨。
他,让一巴蒂斯特一格雷诺耶,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本人没有气味。他在没有爱的情况下长大的,在没有温暖的人的灵魂情况下,只有依靠倔强和厌恶的力量才得以生存,身材矮小,背呈弓状,瘸腿,而且丑陋,无人与他交往,从里到外是个可惜的怪物此时他终于达到了目的,使自己受到世人喜爱。什么是受人喜爱!受人爱戴!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他完成了普罗米修斯的业绩。别人一生下来立即得到神火,唯有他一个人没份,他是通过自己无限的机智才获得神火的。不仅如此!他已经使神火进入自己的心坎里。他比普罗米修斯更伟大。他给自己创造了一种香味,它比任何站在他面前的人散发的气味更加出色、更能吸引人。他无须为此而感谢任何人父亲、母亲和仁慈的神唯独归功于自己。事实上,他是他自己的神,他是比那位在教堂里散发出神香臭味的神更加美丽的神。一个具有凡人躯体的主教正跪在他面前,高兴得啜泣。富人们和有权势的人,骄傲的先生和女士们都惊叹不已,而广大的人民,其中包括被他杀害的少女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对他表示敬意,以他的名誉狂欢。他只须作一暗示,所有人就会发誓放弃他们的神,对着他,伟大的格雷诺耶顶礼膜拜。
的确,他是伟大的格雷诺耶!现在事情已经明朗。他就是这样,往昔只存在于自我爱慕的幻想中,而如今已经成了现实。此刻,他体验到了他这一生最大的胜利。他觉得这种胜利挺可怕的。
他觉得它可怕.因为他一秒钟也享受不到。当他从马车上下来踏到阳光灿烂的广场上那一瞬间,他用于自己身上的香水已经发挥作用,这香水使众人着迷,这就是他花了两年时间制作的香水,而为了占有这种香水,他一辈子都在追杀、…·在这幡鹏;他看见并嗅到。意种.香水发挥了不可抗拒的作用,它神速地散布开来,使它周围的人都成了俘虏。在这一瞬间,他对人们的全部厌恶又在胸中升起,完全败坏了他的胜利的情趣,以致他不仅没有感觉到欢乐,而且也觉察不到一丝一毫的满足。他梦寐以求的事物,即让别人爱自己的欲望,在他取得成功的这一瞬间,他觉得难以忍受,因为他本人并不爱他们,而是憎恨他们。他突然明白了,他在爱之中永远也不能满足,而只是在恨之中,在憎恨中,在被憎恨中才能找到满足。
但是他对人们所怀抱的憎恨,始终得不到人们的反应。他在此刻越是憎恨他们,他们越是把他神化,因为他们从他那里,闻到了他所占有的香味,他的冒牌香味,他掠夺来的香味,而这实际上就是他被神化的原因。
他此刻恨不得把所有人,笨的、散发出臭味的、好色的人,从地上消灭干净,犹如他当时在漆黑的心田里把外来的气味通通消灭。他希望,他们发觉自己是多么憎恨他们,希望他们为了他曾经真正感觉到的感情的缘故,恢复对他的憎恨,并从他们的角度出发把他消灭,正如他们原来所计划的那样。他想在一生中来一次抛弃自己。他想在一生中能有一次与别人一样,放弃自己的内心想法:犹如他们放弃自己的爱、自己愚蠢的崇拜,他也放弃自己的料以他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