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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我为什么,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追求没有一丝瑕疵的爱情。又或许,我只是害怕到最后,自己还是一无所有,所以干脆由自己来斩断过去。
但我真的,真的很开心,因为上天让我邂逅了你。即使,我们走不到最后。
从初中开始,我就已经偷偷关注着你的一切。看你和柳凝轩有说有笑我会生气,看你对我大吼大叫我会黯自神伤,看慕容薰对你表白我的心会紧紧揪起来。你不会明白,我究竟对你倾注了多少的关注,因为,连我自己都不明白。
我常常跟着你的脚步,看你和别人见面,聊天,看你笑,看你生气。你表情的变化甚至能影响我一天的心情,但我就是没有表露出来。
那次生病之后,我心里的一个声音就不断重复着:不能失去你。于是,我就按照自己的心做。说来真是戏剧,没想到,我不报多大希望的事,竟然真的成了。吴珪,我太了解你了,你是一个孤独的旅客,不到你真正累的时候,你是不会想要靠岸的。我从来没想过,我会是你的最后一站,但我始终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心中最后的一点希冀,珍惜着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
你不是曾问过我吗?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喜欢”二字?那我就告诉你,那次的纸条游戏,你想起来了吧。以后我也可以对别人说,其实我林春竹是非常勇敢的,我也曾经对我爱的人说出心中的想法。
我记得,我问过你,你到底喜欢我什么,你回答说,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其实吴珪,你错了。
还记得那时你对慕容薰说的一句话吗?
“喜欢人都是有理由的。”
是的,你喜欢一个人一定有你的理由。也许是她幽默,也许是她合你的性格,又或许是因为她长得惊为天人。你可以为你喜欢的人罗列出长长的一条优点,也可以把她的好讲得头头是道。
但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也许她有小脾气,也许她长相平凡,甚至是众人眼中的怪人。但,对你来说,你爱她,这就够了。你可以说不出爱她的理由,因为这就是你的感觉帮你做出的选择。也许一个回眸,一个微笑,你就陷入深渊,无法自拔。
你遇到过那么多的人,肯定也有不少人曾让你怦然心动,但真正能让你念念不忘,牵挂长长的一个经年的,只有一个。
那个人,就是你的青春。
吴珪,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青春。
现在,青春散场,但也别悲伤,我们都彼此微笑地挥手吧。
挥挥手,让我们都问候一句。
老朋友,再见。
我就这么平静地看完了一整封信,没有笑,没有流泪,甚至没有一点激动的神色。
放下了一页纸,我轻轻地一叹。
谁不曾有过青春,谁又不曾是别人的青春?
科学研究,对一个人有好感超过七个月,就能从“喜欢”改称为“爱”。
但,我想,我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我这么薄凉的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又怎么有资格说爱别人?柳凝轩也好,林春竹也罢,我对她们的感觉,那真的是爱吗?也许真的如她所言,只是执念作怪,也许,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可以寄托精神的去处。正如林春竹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你爱的,是自己的过去吧。”
也许,如果真要说爱的话,我爱过去的自己,那个纯净得不染一丝尘埃的男孩。或许,在以后,我会真真正正地爱上一个人,在意她的一切,因为她的一个笑而受宠若惊,喜笑颜开,珍惜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那一天,或许久得漫长,但,为了这一天,我会一直等。
等一个人,一个像林春竹一样的人。
…………
最后的一个星期,每个走在路上的人都显得行色匆匆。
在这之前,我遇到过几次林春竹,但她每次都只是看了我一眼,而后若无其事地从我身边走过。
这个倔强的女将军,不会轻易在别人面前展现她的柔弱,但,在没人知道的角落里,她也许也会如一个脆弱的姑娘般,断了泪腺吧。
林春竹,我答应你,不再闯入你的生活,但你也要答应我。
好好照顾自己。
时间到了这时,就越显得相襟见拙,那决定命运的三天,终于还是来了。
看每个奔赴考场的人,脸上都显得无比肃穆,仿佛他们不是赶往考场,而是去参加一场战斗。
对,本来就是奔赴战场。
在这一刻,几十万同样的人,为了自己的梦想,或是所追求的信念,奋力一搏。无论成败,无论有多少人最后成功,这些战士脸上的坚毅,不禁让人肃然起敬。
而我,正是这些战士其中的一员。
三天,却是过去十几年读书生涯的验收。这三天,我近乎超常发挥,以我无法想象的状态完成了战斗。
高考之后的主题,是学校独特的毕业庆典。
我们所有的人,在长长的别时路站成一排,最后再看一眼这陪伴了三年的地方。
校长正在台上激昂地演讲,而我们台下的人难得没有分神,全都专注地望着他。
凤凰树开花了,鲜红的花,犹如杜鹃啼血,映在我们每个人的眼瞳里。
离别的花,昭示着我们,已经毕业了。这个凤凰花开的路口,将埋藏我们对这学校,这青春的最后一点眷恋。
“同学们。”校长突然提高了声音,“我们一起唱歌吧!”
“好!”这回答,是这么地整齐。
每个人都跟着音乐,张开了嘴,“时光的河入海流,终於我们分头走,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脑海之中有一个,凤凰花开的路口,有我最珍惜的朋友……”唱到最后,身边的人已经挂着泪痕,带着哭腔。我一摸自己的脸,发觉不知何时,我的脸上,也流淌了这滚烫的液体。
凤凰花开的路口,我们好聚,好散。
别时路,别时路,待到离别时,携君话离殇。
这个盛夏,我们毕业了。
第四十四章:那年盛夏,那时年少
毕业典礼之后,就是疯狂的聚会。
先是班级,再就是我们三人组。郑远航显然已经放下了之前的摩擦,高举起手中的杯子,大声嚷嚷道:“你们俩不要给老子装怂!今天咱们就一起醉在这儿!”“哈哈,好说!”薛志坤笑哈哈地举起了杯子。我往杯里倒满了金黄色的酒液,然后和空中的两个杯子轻轻一撞,“叮”的一声,“为我们的青春,干杯!”
那一次,我们喝到凌晨。郑远航瘫软在沙发上,醉醺醺地举着杯子,嘴里还念叨着:“我没有完整的青春啊!早知道老子就先谈一场,也不枉这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啊!”说完,他的手缓缓垂下,整个人顺势倒在了沙发上,沉沉睡去,手中的酒杯也因失去了借力点,掉到了沙发上。
薛志坤喝醉后,却是一直在大哭,一边还哀嚎道:“淑莲!不要走啊!为什么要离开我!”这小子,平时压抑得这么深,原来都是装的,他果然还是放不下心中的那个人。
看着他们这副狼狈样,我摇了摇头。
这里面,只有我最冷静了吧。
我坐在沙发上,单手撑着脑袋,一边还不忘看着这两人的窘态。虽然身体不受控制,但酒精似乎让我的神智更清醒了,过往的记忆,如今就像倒带般,一幕幕在我脑海里回放。初中,高中,那些人,那些事,那一张张笑脸,那一段段回忆,还有……林春竹。
她笑语嫣然地站在不远处的凤凰木下,浅浅地望着我。
我没有悲伤啊,林春竹,可我的身体已经不再受我的控制。
撑着脑袋的那只手,开始捂着自己的脸。我的喉咙发出了一阵呜咽,手臂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从一开始断断续续的啜泣,到后来痛苦的哀嚎,我的眼睛紧闭着,用牙咬住我的拳头,想竭力制止自己,但这动物哀鸣般的哭泣却越发响亮起来,在这空荡的房间里回响。
哭到最后,我突然停止了声音,先是一阵轻笑声,然后渐渐变成了状若癫狂的大笑。挂着满脸的泪痕,我不住地大笑着,连一旁哭嚎的薛志坤也被我吓到,没了声音,惊疑不定地望着我。
我没有看他,因为我的身体不受我的掌控,正在不住地大笑着。
我的确应该笑。
林春竹,原来我是爱你的,原来我真的是爱你的。
我也可以很自豪地跟别人说,我曾经深爱过一个人,爱到连自己都被自己给欺骗。
这漫长的夜,也到了尽头。
这场酒席散场,大家也各奔东西。
最让人觉得戏剧性的事,就是纪暮晨。他趁着烂醉,向着自己心中藏了多年的女孩告白,结果一举成功。当他带着那个女孩一起站在我面前时,我的下巴险些合不上。
慕容薰,我怎么也想不到,他说的那个人,竟然就是慕容薰!
她看着我,一脸平淡,说道:“暮晨的朋友,你好。”我的心悄悄一颤,但也很客套地回道:“你好。”
纪暮晨丢下她,跑去买水,而此时的我,才怔怔地注视着她,喃喃道,“你也变了。”她先是沉默,然后释然地一笑,说:“我当初可是给过你机会哦,现在想反悔可难了,我已经把心交给了这个男人。”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祝你幸福。”“你也是。”
每个人,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归宿,走上正轨,我拦不住时间的流逝,也没有能力阻止这所谓的物是人非。
当分数线出来时,有人欢喜有人愁,而大家也朝着自己的路迈开步子走去。
因为超常发挥,我考上了本一。而最让我合不上嘴的是,那个城市也有腥咸的海水和湛蓝的天空。
郑远航收起了自己的玩世不恭,凭着自己的一身毅力,终于是考上了一个爆好的本一学校,惊掉了一地眼球。放榜当天,他仰天大笑,请了一堆以前的同学去聚会,场面好不热闹。这回,他总算可以向他老爸证明他自己了吧。
薛志坤总算是没靠自己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