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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方程式1-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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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对自己有利的条件都有了,可是再怎么说,就算切下头部和手的尸体,也将近六十公斤重,要想完整地用绳索卸下,自己再垂直下降,可是件非常费时又费力的作业。十五公尺左右的高度,纵使是面对河川的方向,如果时间一拖久,被人看见的可能性就愈高。”
  “那,刚刚叶说过的,姓荒木的人看到的人影,就是那个时候的?”深雪问道。
  “嗯——嗯,那时候是可以这么说。”响慎重地选择用词道。
  “不过,实际上凶手根本没有采取刚刚说的方法……”
  “为什么?——虽然是很费时费力,但是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啊!”
  “是速度的问题。”响道。
  “如果说是,凶手将尸体用绳索放下,然后自己再向爬峭壁的特技挑战的话,那时的下降速度,会像是荒木所说的‘有人掉下来’的样子吗?答案当然是不会。
  “既要慎重的处理尸体,自己下去时,也不可能像动作片的男主角般俐落。不管怎样,下降的速度应该是很缓慢才对。可是问题是,荒木形容人影的动作是‘掉下去’。”
  “荒木当时醉了,这一点上,不要相信他说的不是比较好吗?”叶道,响也点头。
  “是啊!也可以这么解释吧。不过,另一个问题是……假设,凶手是用现在说的方法而成功地运出尸体的话,之后,他必定要面对另一项难题吧?不管他是将车停在附近的哪里?他是如何把尸体运进华厦K呢?别忘了,国安局的刑警的视线一直守着华厦K的出入口。
  “凶手不可能事先就知道国安局在监看那里的大门。所以在凶手想来,要将尸体运进华厦K的方法,有好几个——例如有华厦的钥匙的话,就很容易。可是,事实上我们也确认了凶手根本就没这么做。
  “还有,就算凶手发觉到门前停着的马可立车,而想越墙进入。但是,我昨天也去看过了,抬着尸体还要越过那道墙,实际上是绝无可能的。警方不也是证实了没有一点痕迹吗?
  “所以——我们要放弃这项假设。”
  “嗯——”叶也只能点头,因为的确是合乎逻辑。
  “那么,其他又有哪种方法有可能呢?”响继续说道。
  “不用电梯也不用楼梯,又不是用绳索下去的话,那犯人又是如何,将尸体从大楼搬走,送到华厦K呢?”
  “……”
  “应该是很简单吧?答案只有一个而已。”
  “——不可能吧!”心里虽然觉得荒谬,但照如此想来,确实答案只有一个。
  “从总部大楼的屋顶,直接到华厦K的屋顶?”
  “完全答对!”响叼着烟,脸上浮现浅笑,“只有这个答案。”
  “可是……”
  “问题只剩如何克服相距二十公尺宽的河川而已。”
  “我知道,可是……”
  “如果是尸体上长着翅膀,自己飞过去的话,问题也就没了。”
  “——啊,我知道!”深雪突然叫出来。
  “没错,我就说嘛!”
  “你真的知道吗?”响一副怀疑的眼光。可是,深雪思地一声,挺起胸道:“之前我就说过的正确答案嘛!氢汽球对吧?氢汽球。”
  “啊?”
  “把尸体吊在氢汽球下,然后……”
  “小姐。”
  响一副受不了的样子。深雪不解地斜着头:“嗯?不对吗?那——让我想想。嗯……我知道了。是风筝?把尸体绑在风筝上……”
  “又是飞氢汽球,又是放风筝,好像有点不太合逻辑吧?”
  “是吗?”
  “至少,你也给个答案说,在两个屋顶上装吊绳,像缆车一样送过去什么的。”
  “喔!我知道了。”深雪当真地道,“是缆车啊!喔——”
  “等,等一下。”响慌张地摇手,“不要这么简单地就相信呀!”
  “怎么了,不是吗?”
  “我只是说比如而已。缆车这项假设,在时间上来说,是相当花时间的,一拉一拉地要拉过去对岸,也是不合理——在效果与劳力上不成比例。还有一点,我们忘记了最重要的因素。”
  “什么?”
  “为什么犯人要切下尸体的头和手呢?”
  “对啊!忘了……”
  “那,我问深雪一个问题,比如说……”响拿起桌上的香烟盒和黑色都彭打火机。
  “这香烟和打火机,哪个重?”
  “打火机吧!”
  “没错,现在,假定烟盒的重量是十公克,而打火机有六十公克。然后呢!”将两个东西各放在一手上,拿到眼高的位置,“同时从这里掉下的话,哪一个先掉下去?”
  “嗯——”
  深雪拨弄着马尾辫尾端道。
  “是打火机吗?”一听到这个答案,响像泄了气般地垂下肩膀。差点就笑出来的叶,知道他的哥哥并不晓得深雪是科学痴呆。
  “对不起,在这个情形下,跟重量没关系,两个都会同时掉落的,这可是常识喔!”
  被这么一说,深雪突地眼睛圆睁:“真的吗?”
  “小学学过吧!”
  “我是最怕理科的。”
  深雪说完,夺过响手中的香烟和打火机。要来实验一下的样子。结果当然是和牛顿的物理原理一样——
  “被你这个大迷糊一问,话就接不下去了。”响摇着头道。
  “重力和东西的重量无关,是一定的。所以不管是一公克也好或是一吨也罢,加速度是一样的。当然,现实中要加上与空气的摩擦力等等一些的考虑也是有的。”
  “嗯——”深雪不气馁地,“但是,这和事件的障眼法有关吗?”
  “所有条件都吻合,而且我还想到一个非常合理的方法。只是,在我具体想到的阶段中,遇到一个难题。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尽管重量不一样,加速度是相同的这个常识,阻扰了我。”
  响看了一下,先前放在桌上的“基础物理学讲座”,说:“所以我才突然要复习物理。总之,我想到的一点是正确的。如果用牛顿的运动定律的话,答案就很明白……”
  “运动定律?”好像是在念很难的咒语似地,深雪一副不解的样子。
  “是的。学理科的叶在这一方面应该很清楚吧!力量跟质量还有加速度的公式是——F=MA”
  “等一下。”叶插嘴道。要是不阻拦的话,等一下不知要对深雪上多久的理科教学才行。
  “我能明白刚刚你说的,一定是将尸体直接运到华厦的屋顶的理由。可是,被发现的场所的问题呢?尸体是在屋顶东端的水塔边啊!而且呢,我不知道大哥想到的是什么,就算刚刚深雪讲的氢汽球也好,风筝也好,还有什么缆车也罢,一个人绝对办不到的!没有人在对面接尸体的话……”
  “当然有人在。”响一点都不犹豫地答道。
  “共犯——应该说是被凶手操纵着,帮忙把尸体运入的人,就在大楼里。”
  有共犯……?
  响从刚刚到现在,一直都保持着非常自信的态度。叶总算开始相信,或许他想到的解答是正确的。
  “那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知道,而且准没错。”
  “到底是……”
  就在这个时候——
  放在房间一角的电话——当然也没预警地响了起来。
  时间是半夜两点过后,会在这时间打电话来的话……
  深雪站起来,走向电话。
  “——喂?是的——喔!您好,在,请你等一下。”按住电话的话筒,深雪转向这里道。
  “叶!”手一招,“多田先生打来的,好像发生什么事的样子。”
  果然是办公室打来的,叶接下电话:“喂!我是叶。”
  “喔!半夜吵到你,不好意思。”声音是说话好像嚷嚷的多田组长。
  “有什么案件发生吗?”
  “是啊!刚刚M局的人打电话来说,发现住在华厦K那位姓岸森的学生的自杀尸体,我想或许和这次的事件有关。地点就在你附近,你去看一下吧!”

第四节


  多田组长口中的“附近”,也并不一定是这样的。地点确实是在M市内,不过离叶的家,有相当一段距离。
  地点在市的北边,一个高尔夫球场的预定地。道路尚未铺上柏油,又在深山内,附近连一户人家都看不到。又加上在半夜,只靠地图和指标找目的地,可是非常的辛苦。
  结果,等叶到达现场时,已经快凌晨四点了。
  昨天黄昏开始下的小雨,早就停了,但是地面上却到处是泥泞和水洼。宽阔的预定地只用木桩及铁丝粗略地围起来而已。停在入口旁边的一台红色的本田披露,几乎都被高大又茂盛的杂草给掩住了。有几台警车回转着警灯,停在入口处附近。
  叶将这两天被大哥一直借去开的爱车停在那附近,往聚集的警官们走去。
  他回忆起听到岸森死亡的消息时响的反应。
  这下糟了。只见他喃喃地自语,之后又像是很懊恼似地咬住嘴唇。然后对着马上就得出门的叶,以失望的表情说:“岸森大多不是自杀的。”
  是被杀死的,他又说,是被杀害贵传名刚三的凶手杀的。
  “我刚刚不是说,黄昏时曾再去华厦K一趟吗?那是要去逮住岸森问话的,可是他人不在,车子也不在车库。”
  “那……”
  “他就是我刚才说的共犯。为了灭口而被杀的。没想到对方的动作那么快。”
  因为没时间,所以无暇听响具体地说明发现犯罪的手法及事件真相的过程。
  “帮我把现场看仔细一点喔!”响拜托正将提神的咖啡灌入胃里的叶。
  “请仔细观察有没有他杀的痕迹。还有,我们刚刚说的话,暂时不要对人讲比较好。”
  不用他说,自己也无意对任何人说的。响刚刚所说的推理,在理论上的确行得通,但怎么说都只是台面上的空论而已——叶到现在还是如此地认为。
  “明日香井先生!”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声音是从聚集的警官中出来的。一看,原来是M局的芳野。
  “嗨!”叶举手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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