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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三岁、六岁、十岁或二十岁时,大家没什么差别。
大概在六七岁时这点尤其明显,因为还不到会做作的年龄。
而到了二十岁,人们就会扮嘴脸或赶时髦了。如果时尚推祟理智,你就会变得文质彬彬;如果姑娘们愚蠢轻浮,大家都不例外。然而随着生活的进程,你就会腻味这套做作的角色,于是又恢复了个性,日复一日地恢复了本色。这有时会使周围的人惶惑不解,然而却使本人得到了解脱。
我琢磨这是否适用于创作。初学写作时,通常极端崇拜某一作家,不自觉地模仿其风格。其实这种风格并不适合于你,因此写得不伦不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祟拜的影响减弱了。你仍然佩服某些作家,甚至还希望写得像他们那样,但是显然达不到。你大概懂得了文学创作谦卑感。如果我的作品像伊丽莎白、鲍思、穆里尔、斯帕克或格雷厄姆、格林的著作,我就可以得意地一步跨人文学的殿堂,但是我自叹弗如,我从未想过试图模仿他们。我深知我就是我,我只能尽力而为,却不能干那些奢望之事。
我脑海时常闪过一个悬挂在我房间中的奖状,这肯定是在赛船会上的掷椰子比赛中获得的。那上面写着:“当不上火车司机,就当个加油工。”生活中没有比这更好的座右铭了。我觉得自己是照此办了。尽管我也做过一番努力,但我从不一味干那些劳而无功的事。鲁默·戈登在她的一本著作中曾列举了她的好恶。我觉得这很有趣,随即写下了我的好恶。我觉得还可以加以补充,列举一下我的擅长和我的短处。自然,我的所长要比所短多得多。
我不擅长运动;不是也不可能是个健谈者;极易受暗示的影响,因此,我往往独自一人去考虑我究竟想干什么或需要干什么。我既不会素描更不会油画;不会做模型,也不会任何雕塑;不火烧眉毛决不着急;不善于口头表达自己的思想,文字会更得心应手。我可以坚持原则,但决不是别的什么。尽管我知道明天是星期二,可如果有人告诉我多次明天是星期三,我也会信以为真,并据此行事。
我擅长什么呢?嗯,擅于写作。可以做个过得去的音乐家,可做不了专业的音乐家,只能为独唱的人伴奏。遇到问题时,会临时想办法凑和,这本事可有用;用发卡或别针来凑和的本事会令人吃惊。我可以自诩干家务事颇有一套,等等。
下面是我的好恶。
我不喜欢人多,熙熙攘攘、大声喧哗、冗长的谈话、聚会、特别是鸡尾酒会、到处烟雾缭绕。我不喜欢任何酒,除非用于烹调,不喜欢果酱、牡蛎、半生不熟的食物,灰蒙蒙的天空。最后,我最厌恶热牛奶的味道。
我喜欢阳光、苹果、几乎任何音乐、列车数字游戏、任何有关数学的东西;喜欢航海、洗澡和游泳;我好沉默、睡觉、作梦、吃东西,喜欢咖啡的味道、山谷中的百合花、狗;喜欢看戏。
我可以把这些列举得更好听,听起来更郑重其事,更有意义,但是那样就不是我了,我想还是顺从自己的秉性吧。
我既然开始了新的生活,就得对朋友进行估价。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有助于严格的反剩卡洛和我把他们分成两类.一类是讨厌鬼,一类是忠实的伙伴。讨厌鬼并不多,但有些是你开始没有看透的,误以为是知心朋友,可一旦你的名声变得不太好听,他们就会立刻冷落你。另一方面我发现许多朋友竟能始终如一地待人,对我的爱护和关怀是谁也无法比的。
在所有的品行中,我最推崇忠诚。忠诚和勇敢是人类两大最优秀的品德。任何形式的勇敢,无论是体力的还是精神的,都使我满怀敬意。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品德。如果你要生活,就不能没有勇敢,这是必不可少的。
在我异性朋友中,我发现许多值得尊敬的忠实的伙伴。
大多数女人的生活中不乏俯首贴耳之人,其中有一个以规规矩矩的方式接近我的人特别使我感动。他给我送来了许多鲜花.给我写信,最后要求我嫁给他。他是个鳏夫,比我年长。他告诉我说,初次见到我时,他觉得我年龄太小了,可现在他可以给我幸福和一个温暖的家。我被他的话打动了,但我并不想嫁给他,对他也从没有过那种感情。他是个好心肠的朋友,仅仅如此而已。有人钟情于你总是叫你感到激动,但是仅仅为了安慰或伏在男人的肩膀上哭泣而结婚就太愚蠢了。
不管怎样,我并不希望谁安慰我。
我害怕结婚。我认识到,许多女人迟早会认识到这一点。即在生活中惟一能伤你心的人只有自己的丈夫。再没有更亲近的人了。再没有比每日相伴的亲人更叫人依赖的了,而这就是婚姻。我拿定主意决不把自己托付给别人。
在巴格达,一位空军朋友说过一些令人不安的话。他讲述了自己婚姻的坎坷,最后说道:“我觉得生活都安顿下来,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下去了。但是最终出点纰漏。或者找一个情人,或者找几个情人。
要在二者之间作一选择。”
有时,我心神不定地认为他的话是对的。但是无论选择哪一种,都比结婚强。几个情人不会伤你的心,而只有一个情人往往会令你伤心,但也不是像丈夫那样叫人心碎.对我来说,丈夫成为过去。当时,我脑子里不考虑任何异性。但是,我那位空军朋友的话也不会影响我今后的生活。
使我惊讶不已的是即使没明确宣布和丈夫分居或离婚,人们也会不厌其烦地问起这件事。一个小伙子曾用认为我毫无道理的口吻对我说,“你已经和丈夫分居了,或许还将和他离婚,那么你还祈望得到什么呢?”开始时,我也弄不清自己对人们这种关心是高兴还是气恼。我想基本上是高兴的。另一方面,它有时会把事情弄得复杂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一位意大利人就是这样。这是我不懂意大利人的习惯而自作自受的。他问我船上夜里装煤的声音是否搅得我睡不着觉。我告诉他没这回事,因为我的卧舱在船的右舷,不临码头一边。
“噢,”他说,“我想您是三十三号卧舱吧。”
“不是,”我说,“我的是个偶数:六十八号。”
在我看来,这话无可挑剔吧?可是没想到问你卧舱号的意大利的习惯,意思是能否去你卧舱。随后他没说什么。可午夜过后,这位意大利人来了。滑稽场面也随之出现。我不懂意大利语,他不通英语。于是我俩用法语压低嗓音叽叽喳喳地争吵起来,我很生气,他也很恼火。我们是这样说的:“您怎么敢到我的卧舱来?”“您邀请我来的呀。”
“没有的事。”
“您邀请了。您告诉我您的卧舱号是六十八号。”
“不错,可那是由于您问我的。”
“当然是我问的,我问您是因为想到您卧舱来,您告诉我可以来。”
“我没有。”
我俩吵了一会,声音时高时低,最后我让他别作声了。
我相信隔壁卧舱的使馆医生和夫人会对我妄加猜测的。我气愤地撵他走,他坚持要留下来。最后他恼羞成怒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我,于是我向他道歉,说我的确不知道他当时的问话实际隐含的其它意思。我最后终于把他赶走了。尽管他仍忿忿不平但却弄清楚了我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走到哪混到哪的女人。第二天早晨,使馆医生的太太冷冷地白了我一眼。
没多久,我就发现罗莎琳德从一开始就以很实际的态度掂量我的每一个求婚者。
“嗯,我想你肯定会再结婚的,我自然要关心那个人是谁。”她向我解释说。
马克斯此时从法国他母亲那儿回来了。他说在大英博物馆找份工作,并想知道我是否在伦敦。刚好我的出版人科林斯准备在萨伏依举行一次大型宴会,特别邀我去见见出版我作品的美国出版商以及其他一些人。那天的会面排得满满的,于是我乘晚车去了伦敦,邀请马克斯来吃早饭。
我一想到要与他重逢就感到兴奋,但奇怪的是,他的到来竟使我窘迫不已。在那次结伴旅行中我们已经建立了友谊,我难以想象此次相会为什么使我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他看来也有些拘谨。可待我俩吃完我亲手制做的早餐时,我们又恢复到老样子。令人高兴的是我没有和他失掉联系。
继《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后,我又在写《七面钟之谜》。这是我以前那本《名苑猎凶》的续集,属于被我称之为“轻松惊险小说”那类书。这种书容易一挥而就,无需太多的情节和构思。
此时我对写作又恢复了信心。我觉得每年写一本书不成问题,还能写几篇短篇小说。那时,我写作的直接动力就是能赚到钱。写一篇小说,就可以带来六十倍的收入,扣除所得税,当时每英镑扣四至五先令——这样,足足四十五英镑就归自己了。这极大刺激了我的创作欲望。
当时是个讲求实际的年代,我成了一个手头阔绰的人。
我的作品在美国连载出版,其收入远比在英国的连载权的收入可观。而且还免征所得税。这被认为是资本的收入。我并没即刻得到这笔稿费,但我可以感到财源不断,在我看来,要做的事就是不顾劳累地赚钱。
我常常觉得现在不妨只字不写,因为一动笔就招致一堆麻烦。
马克斯到了德文郡,我俩在帕丁顿见了面,乘晚车回到家。
和马克斯又见面了,我真高兴。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亲密,几乎不用开口就明白对方的意思。第二天晚上,我和马克斯互道晚安后,我就在床上看书。这时,有人敲门,接着马克斯走了进来,这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手里拿着一本我借给他的书。
“谢谢你借给我这本书,”他说,“我很喜欢。”他把书放在床边,随后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