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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窗前退开去。我苍白的脸印在窗玻璃上,街灯灯光投射其上——正照见眼睛下面的两颊——照出个心形。我转过身,我的哭声将查尔斯惊醒,我觉得我的样子十分古怪。
“小姐,怎么了?”他低声说道。
我手捂着嘴巴。“噢,查尔斯!”我说道。我踉跄着朝他走了一两步。“查尔斯,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别叫我小姐,我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小姐,虽然他们骗我做小姐。——噢!她把我的一切都夺走了,查尔斯。她夺走了一切,又心术不正,把一切都据为己有!她骗取了萨克丝贝太太的爱,因为她骗取了——噢!我要杀了她,就今晚!”
于某种狂热之中,我跑回窗边,望着那幢房子的正面。我说道,“好,我能跳到那边窗户上吗?我能撬开插销,再爬进去,再趁她躺着睡觉,给她一刀。那把刀呢?”
我又奔过去,把刀翻出来,摸了摸刀刃。“不够锋利,”我说道。我看看身边,捡起那块挡门的石头,将刀刃放在石头上,拉了一下。
“象这样?”我对查尔斯说道。“还是象这样?怎么能把刀刃磨利了?来吧,来吧。你是最会磨刀的小伙子了,不是吗?”
他满脸惊恐地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颤抖的双手教我如何磨刀。
我磨着刀。“这样才好,”我说道。“刀尖插进她的胸膛,这样感觉才好嘛。”这时我停住了。“不过,你难道不觉得,其实,给人一刀扎死,死得是不是太快了?我是不是应该想个慢一点的法子?”——我想到闷死,用绳子勒,用棍子打。——“我们有棍子吗?查尔斯?用棍子能把时间拖长一点儿;噢!她死的时候,我应该让她认出我。你得跟我一起去,查尔斯。你得搭把手。——怎么了?”
他人已经走到墙边,站在那儿,背靠着墙壁,开始打寒战。
他说道,“你不是——你不是在布莱尔时的那个女士!”
我说道,“看着我。你也不是那个孩子。那个孩子有血性。”
“我只想找瑞富斯先生!”
我哈哈大笑,那是一阵疯狂的笑。“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瑞富斯先生也的确不是你原先认为的那种绅士。瑞富斯先生是个恶魔,他是个流氓。”
他上前一步。“他不是!”
“可他是的。他带着莫德小姐跑了,告诉别人我是莫德小姐,还把我关进了疯人院。你觉得还会有谁,去签署关押我的文件?”
“要真是他签的,那当时肯定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他是个恶棍。”
“他是男仆的珍宝(gem)!在布莱尔每个人都这么说。”
“他们都不象我这么了解他。他是坏人,他坏透了。”
他两手握成拳头。“我不在乎!”他叫道。
“你想成为恶魔的男仆?”
“不止是男仆,不止——噢!”他跌坐在地板上,脸埋起来。“噢!噢!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这么伤心了。我讨厌你!”
“我也讨厌你。”我说道,“你他妈的娘娘腔。我手里还抓着那块石头,我将石头扔过去。
石头擦着边儿飞过,没砸中他;不过击中墙壁和地板的声音却十分可怕。现在我也浑身发抖,抖得快跟他一样厉害了。我看看手里的刀,然后将刀放在一旁。我摸摸自己的脸。我的脸颊和额头都大汗淋漓,湿漉漉的。我走过去,跪在他身边。他想把我推开。
“放开我!”他叫道。“要么现在就杀了我!我不在乎!”
“查尔斯,听我说。”我用稍平稳些的声音说道。“我并不是真的讨厌你。你也不必讨厌我。我是你的一切了。你在布莱尔的差事已经丢了,你婶婶也不想见你了。现在你没办法再回乡下。另外,没有我帮你,你永远也找不到出南沃克的路。你会流落街头,变得痴痴傻傻的;伦敦城里都处都是那种铁石心肠的残忍的人,他们会金头发的男孩子干一些难以启齿的事。你会被某个船东抓起来,然后死在牙买加。你怎么会喜欢这种事呢?别哭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开始抽噎。—“你以为我不想哭?我被人骗惨了,骗我骗得最狠的那个人,这会儿正躺在我的床上,我自己的母亲还抱着她。这远不是你能够明白的事情。这事关生死。我就是太蠢了,才会说出今晚要杀了她的话。不过再给我一两天的时间,容我好好想一想。钱就在那边——我发誓钱在那边儿,查尔斯!——我家人也在那边,他们一旦知道我如何叫人陷害了,就会倾其所有,搭救我,让我回到家中……”
他摇摇头,还是哭;而此时,终于,我也开始哭了。我抱着他,他靠在我肩膀上,我俩抱头痛哭,一直哭到后来,隔壁有人开始邦邦邦地敲墙壁,嚷嚷着叫我们不要哭了。
“行了,好了,”我擦擦鼻子说道。“现在你不害怕了吧?你会象好孩子一样去睡觉吗?”
他说他想他会的,只要我一直在他身边;于是我们一起躺在那张有红毛儿的床上,他睡着了,粉嫩的嘴唇张着,呼吸变的均匀平稳。
可我一直醒着,一整夜都醒着。我想到莫德,就在街那边,躺在萨克丝贝太太怀里,嘴唇也像他这样张着,像朵花儿似的,她的脖颈纤细优雅,光洁无比。
清晨来临之际,我已经开始行动了。我站在窗边,望着艾伯斯先生的店门,看了一会儿,不过后来看到无人上门,便放弃了。
现在我需要的是钱。我知道怎么搞到钱。我让查尔斯梳梳头,帮他把头发分好,然后悄悄地把他带出那幢房子,从后门走。
我带他去白教堂(Whitechapel)——这个地方,我觉得,离镇子可够远的,远到可以让我冒个风险,不戴面纱地跑来跑去。我在高街找了个地方(High Street)。“站在这儿,”我说道。他照办了。
“好了,还记得你昨晚哭的多伤心吗?再让我们看一看你是怎么哭的。”
“干什么?”
我抓住他的胳膊,掐了一把。他尖叫一声,然后开始呜呜地哭。我手放在他肩膀上,东张西望地看着这条街,万分焦急的样子。
有几个人好奇地望着我们。我把他们都招到跟前来。“求求你,先生,求求你,女士,”我说道。“我刚碰到这个可怜的孩子,他早上从乡下进到城里来,跟主人走散了。你们能不能施舍他一个便士半个便士,打发他上路回家?可以吗?他孤身一个人,谁也不认识,也不知道乌尔韦奇镇(Woolwich)的法院路(Chancery Lane)。外套也落在他主人的马车上了。——上帝保佑你,先生!别哭了!伙计!看吧,这位绅士要给你两便士呢。这边给的更多!他们都说伦敦人心肠硬着呢,在乡下就——不是这么说的吗……?”
当然了,一个绅士要给他钱的想法,让查尔斯哭的更凶了。他的眼泪好似有某种磁力。我们搞了三个先令,第一天——可以付房钱了;等第二天我们在另一条街道上,如法炮制同一套把戏后,我们要到四个先令。
这就够我们吃晚饭了。剩下的钱我收着,跟查尔斯衣服的当票收在一道,藏在我的鞋子里。上了床我也还是穿着鞋子。
“我想要我的夹克,”查尔斯一个钟头里要念叨上百次;每次我都回答他,“明天。我发誓。我保证。就再多等一天……”
然后,所有的日子里,我都会站在窗前,眼睛贴着心形的孔,我在观察那幢房子,总结其中规律。我像盗贼一样地耐心,注意着它。
我看到一个个小偷上门,给艾伯斯先生捎来一个个袋子:我看到他锁上门,放下窗帘。
看到他的双手,看到他诚实的面孔,这着实令我想哭。我心里会想,“为什么我不能过去找他?”然后,再过一会儿,我就看到绅士,便再一次充满恐惧。然后,我就看到莫德。我看到她站在窗前。她喜欢站在那而,脸贴着窗格——她仿佛知道我在观察似的,好象还在嘲笑我!
每看到一项新事物,我就会站在那儿,用力将脸贴在窗玻璃上,窗框都被我压得咯吱作响。
到了夜里,当那幢房子漆黑一片时,我会拿着蜡烛,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前前后后,从这面墙壁走到那面墙壁。
“他们已经把他们都掌握住了,”我会说道。“达蒂,艾伯斯先生,还有萨克丝贝太太,我敢说约翰甚至还有菲尔。就像两只大蜘蛛一样,他们已经织好了网。我们已经防着了,查尔斯。噢,我们没有防着!因为,要是他们已经从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知道了,我跑了,那可如何是好?现在他们肯定知道了!他们在等着呢,查尔斯。他们在等我上门。她从不出门——真聪明!——因为,一直待在那儿,她就好一直守着萨克丝贝太太了。可是他却走了。我已经见过他了。我也在等。他们可不知道我在等。他走了。下次他一周,我们就可以行动了,我就是他们想抓住的那只苍蝇。他们休想抓住我。我们要把你派过去。他们才想不到这招!嗨,查尔斯?”
查尔斯是不会回答的。我让他待在昏暗的屋子里,待得太久了,什么都不干,他的面孔已经变得苍白,双眼也开始变得呆滞无光,像布娃娃的眼睛。
“我想要我的夹克,” 他时不时地,用一种可怜巴巴的语气,有气无力地冒出这么一句来。可是我觉得,他早已把他想要回夹克的初衷忘得精光了。所以,终于有一次,他又说起这句话,我便答道:“好吧。今天你就能拿到夹克。我们等得时间已经得够长了。今天是我们的日子。”
他并没有露出开心的样子,相反,他瞪着眼睛,一脸恐惧。也许是他认为他从我眼中看到了某种狂热的东西。我也不知道。
似乎于我而言,我这辈子头一回,像骗子一样地盘算着心事。我把他带回到沃特林街,从当铺里将他的夹克赎回来。不过一直由我拿着。然后我带他坐上一辆巴士。——“我请客,”我说道。“看看窗�